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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形資產

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

無形資產(Intangible Assets)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

無形資產具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無形資產包括貨幣資金、應收賬款、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專利權、商標權等,因為它們沒有物質實體,而是表現為某種法定權利或技術。但是,會計上通常將無形資產作狹義的理解,即將專利權、商標權等稱為無形資產。

定義分類


廣義的無形資產包括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專利權、商標權等,因為它們沒有物質實體,而是表現為某種法定權利或技術。
部分國外學者的定義
佩頓(Paton)提出的定義
佩頓在1922年的《會計理論》一書中,認為廣義無形資產的定義:“歸屬於某一企業但不具實物形態、存續期較長的任何有價值的補償物、因素或要素”。
西德尼·戴維森的定義
1983年西德尼·戴維森(Davidson S.)在其主編的《Handbook of Accounting》一書中引用了於1927年出版的《會計學:它的原理與問題》中的一段話:“無形資產的含義是指專利權、版權、秘密製作法和配方、商譽、專營權以及其他類似的財產。
亨德里克森的定義
亨德里克森在1992年的新版《會計理論》一書中認為,企業的遞延支出可以分為兩類,其中用於購買財產的支出構成存貨等實物資產的成本,用於購買服務的支出則形成無形資產。
巴魯克·列弗提出的定義
巴魯克·列弗(2001)認為,無形資產是一種對未來收益沒有實物形態或非金融形態(股票或債券)的要求權。當這些要求權得到法律的保護后,就被稱為知識產權,如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版權)。
安妮·布魯金的定義
安妮·布魯金(1996)認為,使公司得以運行的所有無形資產的總稱是智力資本,包括市場資產、知識產權資產、人才資產和基礎結構資產。
托馬斯·A·斯圖爾特的無形資產概念
托馬斯·A·斯圖爾特(1997)認為無形資產等同於智力資本,包括人力資本、結構資本、顧客資本。
布菜爾和沃曼的無形資產概念
布菜爾和沃曼(2001)認為無形資產是指企業商品生產或勞務提供中使用的非實物資產或企業控制的能夠帶來未來預期收益的非實物資產。
部分國內學者的定義
楊汝梅的定義
著名會計學家楊汝梅先生1926年12月在美國密歇根大學完成的博士論文《商譽及無形資產》[7]中對無形資產進行了詳細的論述。楊汝梅先生認為,無形資產僅是一種剩餘價值,為附屬於整個營業所有一切具有正當價值事物之全體,而為超出各項有形事物所具總值之餘額。
李青林的定義
學者李青林在1990年“國有資產管理”徵文大賽獲獎論文中把無形資產定義為,無形資產是無具象有價值能利用可經營,並能產生巨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資產,它由思想文化、體制制度、科學技術、專利商標、工藝技能、品牌名域、習俗傳統、文物歷史等非物質文化資產構成。它體現了國家、地區、民族、企業的文明程度、文化特色、科技水平、綜合實力、影響力等軟實力,能強力推進國家、地區和民族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發展。
方榮義的定義
方榮義(1995)把無形資產定義為:“企業擁有或控制的不具有實物形態且使用年限超過一年或一個經營周期的非貨幣性資產;它們具有優越性和獨佔性,可以為企業帶來超額經濟利益,但這種預期未來利益帶有很大不確定性”。
王志平的定義
王志平(1997)對無形資產的定義:無形資產是指由特定主體擁有或控制的,不具有獨立實體形態,而對主體的生產經營等經濟活動持續發揮作用或直接為主體帶來不確定經濟利益的非貨幣性經濟資源,表現為特定的權利或關係。
裘宗舜、肖虹的定義
裘宗舜、肖虹(1998)提出,無形資產可以這樣界定:無形資產是指有償取得的,一般不具有實物形態,可供企業長期使用,能帶來超額的級差收益,並具有高度不確定性的特殊的長期資產。
袁慶宏的定義
袁慶宏(2000)認為‘只要是一種可用以獲利的由企業擁有或控制、且不具有實體性的資源、都屬於無形資產的範疇。
茅寧的定義
茅寧(2001)基於價值創造對無形資產進行界定:無形資產是指由企業創新活動、組織設計和人力資源實踐所形成的非物質形態的價值創造來源(未來收益的要求權),它具體體現在企業的探索能力、組織資本和人力資本等三方面。
於玉林的定義
於玉林(2001)認為:“無形資產是一定主體擁有或者控制的、長期使用但沒有實物形態的並預期會帶來經營效益、能以貨幣計量的資產”。[13]於玉林(2008)對無形資產的概念進行了發展,他認為,無形資產是指一定主體擁有、沒有實物形態、長期使用、預期會帶來經濟效益,並獲得一定權利的非貨幣資產。
蔡吉祥的定義
蔡吉祥(2002)指出:“無形資產是無形固定資產的簡稱,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主要以知識形態存在的獨佔經濟資源,它是為其所有者或合法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或優勢的固定資產。這種資產應用得當可創造收益。”“無形資產包括知識產權、秘密信息、特許經營權、商譽等”。
游相華的定義
游相華(2003)認為,從會計上或是從邏輯上,無形資產首先必須是資產,即符合資產的定義所要求的規定性。此外,還有自己的特有規定性。
湯湘希的定義
湯湘希教授(2004)認為:“所謂無形資產應是不具有實物形態、卻能為企業長期帶來收益的法律或契約所賦予的特殊權利,超收益能力的資本化價值以及有關特殊經濟資源的集合”。
葉陳毅的定義
葉陳毅(2006)從的角度定義了無形資產。他認為,無形資產是可以從財務、統計報表上直觀地看到其價值總額和消耗量,具有可確指性、能夠獨立存在和運行的並計價和核算的資產。
張鳳蓮、倪國愛的定義
張鳳蓮、倪國愛(2006)認為:無形資產應是企業擁有或控制的,看不見、摸不著,卻又非常重要,能為企業帶來超額未來經濟利益,對其他生產力要素起著組合、驅動和放大功能的無形經濟資源。
蔣琰的定義
蔣琰(2007)認為,狹義的無形資產是指現行會計體系內的無形資產,具有可辨認、可分離、可控制和能夠以貨幣計量的特徵。廣義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使用價值確定,能為企業使用並帶來長期收益的一切經濟資源的集合,包括知識產權型資產、人力資產、市場關係型資產、結構型資產、聲譽型資產等。
樊利平的定
樊利平(2008)認為,現代意義上作為企業主要的價值來源的無形資產是企業擁有或控制的無實物形態、基於合同、法規或其他載體因而可辨認的、與企業經營、知識、技能、組織、市場和顧客等各經營要素相關並能為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非貨幣性及非金融性的無形財產權和其他無形成果。
熊淡寧的定義
熊淡寧(2008)認為無形資產是指企業為獲取超額收益而長期使用的,以知識形態存在的無實體性資產。[22]
劉海生的定義
劉海生(2008)認為,無形資產定義是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能夠提高企業異質性的、沒有實物形態的、能帶來或保證經濟利益的、內生和外購的非貨幣性資產。

徵收範圍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稅目註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文件第八條規定,轉讓無形資產,是指轉讓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無形資產,是指不具實物形態、但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
本稅目的徵收範圍包括: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商標權、轉讓專利權、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著作權、轉讓商譽。
(一)轉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
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
土地租賃,不按本稅目徵稅。
(二)轉讓商標權,是指轉讓商標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三)轉讓專利權,是指轉讓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四)轉讓非專利技術,是指轉讓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提供無所有權技術的行為,不按本稅目徵稅。
(五)轉讓著作權,是指轉讓著作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著作,包括文字著作、圖形著作(如畫冊、影集)、音像著作(如電影母片、錄像帶母帶)。
(六)轉讓商譽,是指轉讓商譽的使用權的行為。
根據上述規定,結合問題所述情況,公司所持有的發電上網指標不屬於上述應徵收營業稅的無形資產範圍,不用繳納營業稅。同時也不屬於增值稅銷售貨物和提供應稅勞務,不用繳納增值稅。|

內容


無形資產包括社會無形資產和自然無形資產
其中社會無形資產通常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特許權,土地使用權等;自然無形資產包括不具實體物質形態的天然氣等自然資源等
(1)專利權:是指國家專利主管機關依法授予發明創造專利申請人對其發明創造在法定期限內所享有的專有權利,包括發明專利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
(2)非專利技術:也稱專有技術,是指不為外界所知,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採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護的,可以帶來經濟效益的各種技術和訣竅。
(3)商標權:是指專門在某類指定的商品或產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稱或圖案的權利。
(4)著作權:製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科學和藝術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權利。
(5)特許權:又稱經營特許權,專營權,指企業在某一地區經營或銷售某種特定商品的權利或是一家企業接受另一家企業使用其商標,商號,技術秘密等的權利。
(6)土地使用權:指國家准許某企業在一定期間內對國有土地享有開發,利用,經營的權利。
(7)商業秘訣

確認


無形資產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1、與該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作為無形資產確認的項目,必須具備其生產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這一條件。因為資產最基本的特徵是產生的經濟利益預期很可能流入企業,如果某一項目產生的經濟利益預期不能流入企業,就不能確認為企業的資產。在會計實務中,要確定無形資產所創造的經濟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業,需要對無形資產在預計使用壽命內可能存在的各種經濟因素做出合理估計,並且應當有明確的證據支持。
2、該無形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企業自創商譽以及內部產生的品牌、報刊名等,因其成本無法可靠計量,不應確認為無形資產。

初始計量


無形資產通常是按實際成本計量,即以取得無形資產並使之達到預定用途而發生的全部支出,作為無形資產的成本。對於不同來源取得的無形資產,其初始成本構成也不盡相同。
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其成本包括自滿足無形資產確認條件后至達到預定用途前所發生的支出總額,但是對於以前期間已經費用化的支出不再調整。

後續計量


一、判斷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是否確定
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有限的,應當估計該使用壽命的年限或者構成使用壽命的產量等類似計量單位數量;無法預見無形資產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期限的,應當視為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
(1)企業持有的無形資產,通常來源於合同性權利或是其他法定權利,而且合同或法律規定有明確的使用年限。
來源於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的無形資產,其使用壽命不應超過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的期限。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能夠在到期時因續約等延續,且有證據表明企業續約不需要付出大額成本的,續約期應當計入使用壽命。
(2)合同或法律沒有規定使用壽命的,企業應當綜合各方面因素判斷,以確定無形資產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期限。
經過上述方法仍無法合理確定無形資產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期限的,才能將其作為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
二、確定無形資產使用壽命應考慮的因素
企業確定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通常應考慮以下因素:
(1)運用該資產生產的產品通常的壽命周期、可獲得的類似資產使用壽命的信息;
(2)技術、工藝等方面的現階段情況及對未來發展趨勢的估計;
(3)以該資產生產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的市場需求情況;
(4)現在或潛在的競爭者預期將採取的行動;
(5)為維持該資產帶來經濟利益能力的預期維護支出,以及企業預計支付有關支出的能力;
(6)對該資產控制期限的相關法律規定或類似限制,如特許使用期、租賃期等;
(7)與企業持有的其他資產使用壽命的關聯性等。
無形資產的應攤銷金額為其成本扣除預計殘值后的金額。已計提減值準備的無形資產,還應扣除已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累計金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殘值應當視為零,但下列情況除外:
(1)有第三方承諾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購買該無形資產;
(2)可以根據活躍市場得到預計殘值信息,並且該市場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很可能存在。
企業攤銷無形資產,應當自無形資產可供使用時起,至不再作為無形資產確認時止。
企業選擇的無形資產攤銷方法,應當反映與該項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無法可靠確定預期實現方式的,應當採用直線法攤銷。
無形資產的攤銷金額一般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其他業務成本等)。某項無形資產所包含的經濟利益通過所生產的產品或其他資產實現的,其攤銷金額應當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
企業至少應當於每年年度終了,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及攤銷方法進行複核。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及攤銷方法與以前估計不同的,應當改變攤銷期限和攤銷方法。
企業應當在每個會計期間對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進行複核。如果有證據表明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是有限的,應當估計其使用壽命,按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的有關規定處理。
企業每年應當對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進行減值測試。發現減值的,應當計提減值準備。

處置報廢


企業租讓無形資產使用權形成的租金收入和發生的相關費用,分別確認為其他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成本。
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應當將取得的價款與該無形資產賬麵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無形資產預期不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應當將該無形資產的賬麵價值予以轉銷,其賬麵價值轉作當期損益(營業外支出)。

計量核算


(1)無形資產的計量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無形資產在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時,企業才能加以確認:該資產產生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該資產的成本可以可靠計量。
會計的核算是以歷史成本法為依據。但是,從投入價值看,有些無形資產可能根本沒有投入價值;有些雖可能有原始投入價值,隨著時間推移或維護髮展而使實際的未來經濟利益流入遠遠不同於投入價值,不再適用。因此,歷史成本法無法適應新經濟形態需要,它已不能反映無形資產的實際經濟價值和其所能提供的未來經濟效益,使企業價值被大大低估。而按歷史成本編製的財務報表,也僅僅反映的是無形資產的攤余價值,不能向報表使用者提供現時的和未來的真實信息。同時,在知識經濟環境下,企業無形資產的價值具有不確定性。隨著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技術更新的周期越來越短,無形資產因新技術的出現會發生貶值;若企業為了在競爭中不被淘汰,也會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來改進現有技術,又使得無形資產發生增值。無形資產價值的變化,對企業獲利能力有著巨大影響。然而,歷史成本計量模式所反映的無形資產是一種待攤費用,不能表明其價值變化的情況,從而也不能體現企業收益能力的變動。會計信息使用者根據按歷史成本計量的無形資產和企業獲利能力等信息,會做出不利於自己的決策。
產出價值是以產品或勞務通過交換而最終脫離企業時可以獲得的現金或其等價物為基礎的。按產出價值來反映則適應反映無形資產的要求。但是,無形資產不具有物質實體,是一種隱形存在的資產,但這種資產往往依託於一定的實體才能得以體現。
(2)無形資產核算
在知識經濟條件下,無形資產核算應根據不同類型的無形資產採用不同的處理方法。
1、研究和開發費用資本化。
企業無形資產的取得主要有:外購、自創、接受其他單位投資三種途徑。外購與接受投資的無形資產價值的確認較為容易,對於自創無形資產核算,按照現行規定僅包括取得註冊時發生的註冊費、聘請律師費支出,而把研究和開發過程中的費用記入當期損益,採用費用化處理。這種處理的結果會導致企業自創無形資產價值不能全部體現出來,甚至導致知識產品的成本計量嚴重失真,對於投資人利用提供的信息做出投資決策是非常不利的。因此,企業應該對自創無形資產研究和開發支出盡量資本化。
由於研究費用與新產品或新工藝的生產或使用及給企業帶來效益的確定性較差,應在費用發生的當期確認為費用,直接記入當期損益,並且在以後會計期間也不確認為資產。對於研究活動—— 初步智力成果,採取費用化處理;對於開發項目由於是直接轉化為生產力,應該採取資本化處理方法。例如,對有些隨同固定資產硬體系統一起投入的軟體系統(如計算機軟體系統)可考慮與固定資產硬體系統合併在“固定資產”科目核算。
2、對有確切使用年限的無形資產,如專利權、專有技術等採用加速攤銷法中的年數總和法進行攤銷。對於沒有確切年限的非專利技術,可以不作攤銷,為了對這一類無形資產進行價值補償,可以建立“無形資產信息系統”規範無形資產管理與衡量無形資產價值。對無限壽命的無形資產,如外購商譽,則不應當攤銷。外購商譽能在多方面起作用,難以分清其在各方面作用的權重,對於這類無形資產應採用定期評估的方法,定期調整帳麵價值。
(3)無形資產披露
對於一般的無形資產,企業會計準則要求披露的有關無形資產信息有:各類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各類無形資產當期期初和期末賬面餘額、變動情況及其原因;當期確認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對土地使用權,除按照上述規定進行披露外,還應披露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和取得成本。而在現行財務報表中,資產負債表上只列有“無形資產”一個項目,反映無形資產的攤余價值,在現金流量表中僅設置了一項“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而收到的現金凈額”和“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支付的現金”,這不能反映出無形資產的變動情況,也就不能滿足報表使用者對無形資產信息的需要。
針對這一情況,建議可以在以下方面進行改進:
第一,對於無限壽命的無形,如商譽的披露。《國際會計準則第5號—財務報表應揭示的信息》第12條要求對企業存在的商譽單獨予以揭示。商譽不能獨立存在,在現行制度下它只有企業在兼并拍賣時方能產生,比其他無形資產具有更大的不確定性,在會計處理上仍是難度很大,因此,如果企業存在商譽,理應在報表中單獨予以披露。
第二,對於人力資源的披露。據西方學者測算,20世紀初,知識資源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僅僅為5%~20% ,到 20世紀末已經達到60%~80%,隨著信息高速公路的開通,預計將達到 90%。人力已成為重要的生產要素,其價格取決於人力資源對企業的貢獻的質與量以及其在市場中的稀缺程度。在知識經濟時代,最稀缺的資源是具備創新意識的高科技人才和具備資源配置能力的企業家。為使投資者作出正確的選擇,對公司擁有的人力資源至少要在報表附註中予以揭示和披露。
第三,要及時披露無形資產會計信息。知識經濟時代使無形資產的更新速度加快,企業應當及時披露其無形資產受技術更新的影響及新開發的無形資產等方面的信息,減少依靠過時信息帶來的決策風險。可以根據無形資產的重要程度考慮縮短報告的時間間隔而採取靈活的報告制度。

注意事項


1、無形資產所有權和使用權處理不當做假的
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是企業在法律規定範圍內對無形資產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處置的權力。無形資產的使用權是按照企業無形資產的用途和性能加以利用,以滿足生產經營的需要。
將只有使用權的無形資產作為有所有權的無形資產下帳,從而增大無形資產攤銷,減少利潤,進而減少所得稅的上繳。
2、無形資產增加不真實,不合規
企業增加的無形資產有的沒有合法的文件證明,有的已超出了法定有效期。
3、無形資產計價不正確
無形資產計價原則:
購入的無形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
企業自行開發並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取得時發生的註冊費,聘請律師費等實際凈支出計價。
投資者作為資本金或合作條件投入的無形資產,按評估或合同協議及企業申請書的金額計價。
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的成本,應根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所提供的有關憑據確認的價值和接受捐贈時發生的各項費用確定。
不正確的無形資產計價行為包括:企業明知計價不合法、不合理,故意將無形資產計價過高或過低;未經法定手續進行評估或確認,隨便計價,沒有企業合併或接受其他單位商譽投資時,就對商譽作價入帳。
4、對無形資產攤銷期限不符合規定
無形資產是一項特殊資產,它可使企業長期受益,因而企業從開始使用之日起,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協議或企業申請書的規定期限及有效使用期平均攤入管理費用。
無形資產的有效期限按下列原則確定:
(1)法律法規、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分別規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的有效期限與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規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則確定;
(2)法律、法規未規定有效期限,企業合同或企業申請書中規定了受譽年限的,按照合同或企業申請書規定的受譽年限確定;
(3)法律法規、合同或企業申請書均未規定法定有效期和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於10年的期限確定。
無形資產的攤銷期限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改變,否則須經有關部門批准;
在實際工作中,企業存在對無形資產攤銷的作假方式,如攤銷期限隨意變動來調節管理費用,多攤或少攤無形資產,人為調節財務成果的高低。
5、無形資產攤銷金額不正確
無形資產的攤銷金額是隨法定的攤銷期限來確定的,無形資產有的價值和特權,雖然會持續一段時間,但最終還是會終結和滅失的。工作中,為了隨時調節利潤,企業通過隨時調整無形資產使用年限來調整金額,是否達到合情合理來虛調費用。
6、無形資產攤銷的會計處理方法不正確
無形資產有購入、自創和其他單位投資轉入三大途徑。取得時通過“銀行存款”,“實收資本”核算,若是接受其他單位或個人捐贈的無形資產可按所附單據或參照同類無形資產市價確定價值,通過“資本公積”核算,企業作假通常是將不同途徑取得的無形資產,為了作帳方便,故意張冠李戴,如企業不擇手段資金未到位便開始了正常的“營業”,后發現企業驗資報告中所謂的“實收資本”是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
7、違造無形資產增加的虛假證明
如:違造專利權證書,商標註冊書,無形資產辦理必要的產權轉讓手續的虛假證明。
8、企業將轉讓收入記入“營業外收入”偷逃“營業稅”
如:企業將轉讓的無形資產收入10萬元,本應記入“其他業務收入”,而企業故將“其他業務收入”記入“營業外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應交營業稅為100000×5%=5000元,故企業逃避營業稅5000元。
9、虛增商譽,增大費用
商譽的作價入帳只是在企業合併的情況下發生的,而企業在正常的經營期內,擅自將商譽作價入帳,多攤費用、降低利潤。
10、出售無形資產,不作帳
出售無形資產,無形資產所有權應隨著無形資產的出售而消失,帳面應轉銷“無形資產”的成本價值。但企業為了增加本公司的費用,以達到降低利潤的目的。隱匿出售證據,對出售的“無形資產”不進行帳務處理。
第一條 為了規範無形資產的確認、計量和相關信息的披露,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 下列各項適用其他相關會計準則:
(一)作為投資性房地產的土地使用權,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3 號——投資性房地產》。
(二)企業合併中形成的商譽,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8 號——資產減值》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0 號——企業合併》。
(三)石油天然氣礦區權益,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7 號——石油天然氣開採》。
確認
第三條 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
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符合無形資產定義中的可辨認性標準:
(一)能夠從企業中分離或者劃分出來,並能單獨或者與相關合同、資產或負債一起,用於出售、轉移、授予許可、租賃或者交換。
(二)源自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無論這些權利是否可以從企業或其他權利和義務中轉移或者分離。
第四條 無形資產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一)與該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二)該無形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五條 企業在判斷無形資產產生的經濟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時,應當對無形資產在預計使用壽命內可能存在的各種經濟因素作出合理估計,並且應當有明確證據支持。
第六條 企業無形項目的支出,除下列情形外,均應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一)符合本準則規定的確認條件、構成無形資產成本的部分;
(二)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中取得的、不能單獨確認為無形資產、構成購買日確認的商譽的部分。
第七條 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的支出,應當區分研究階段支出與開發階段支出。研究是指為獲取並理解新的科學或技術知識而進行的獨創性的有計劃調查。開發是指在進行商業性生產或使用前,將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識應用於某項計劃或設計,以生產出新的或具有實質性改進的材料、裝置、產品等。
第八條 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第九條 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開發階段的支出,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確認為無形資產:
(一)完成該無形資產以使其能夠使用或出售在技術上具有可行性;
(二)具有完成該無形資產並使用或出售的意圖;
(三)無形資產產生經濟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夠證明運用該無形資產生產的產品存在市場或無形資產自身存在市場,無形資產將在內部使用的,應當證明其有用性;
(四)有足夠的技術、財務資源和其他資源支持,以完成該無形資產的開發,並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
(五)歸屬於該無形資產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十條 企業取得的已作為無形資產確認的正在進行中的研究開發項目,在取得后發生的支出應當按照本準則第七條至第九條的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 企業自創商譽以及內部產生的品牌、報刊名等,不應確認為無形資產。
初始計量
第十二條 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外購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其他支出。購買無形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無形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應予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計入當期損益。
第十三條 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其成本包括自滿足本準則第四條和第九條規定后至達到預定用途前所發生的支出總額,但是對於以前期間已經費用化的支出不再調整。
第十四條 投資者投入無形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第十五條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政府補助和企業合併取得的無形資產的成本,應當分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7 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企業會計準則第12 號——債務重組》、《企業會計準則第16 號——政府補助》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0 號——企業合併》確定。
後續計量
第十六條 企業應當於取得無形資產時分析判斷其使用壽命。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為有限的,應當估計該使用壽命的年限或者構成使用壽命的產量等類似計量單位數量;無法預見無形資產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期限的,應當視為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
第十七條 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應攤銷金額應當在使用壽命內系統合理攤銷。企業攤銷無形資產,應當自無形資產可供使用時起,至不再作為無形資產確認時止。企業選擇的無形資產攤銷方法,應當反映與該項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無法可靠確定預期實現方式的,應當採用直線法攤銷。無形資產的攤銷金額一般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其他會計準則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無形資產的應攤銷金額為其成本扣除預計殘值后的金額。已計提減值準備的無形資產,還應扣除已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累計金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殘值應當視為零,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有第三方承諾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購買該無形資產。
(二)可以根據活躍市場得到預計殘值信息,並且該市場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很可能存在。
第十九條 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應攤銷。
第二十條 無形資產的減值,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8 號——資產減值》處理。
第二十一條企業至少應當於每年年度終了,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及攤銷方法進行複核。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及攤銷方法與以前估計不同的,應當改變攤銷期限和攤銷方法。企業應當在每個會計期間對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進行複核。如果有證據表明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是有限的,應當估計其使用壽命,並按本準則規定處理。
處置和報廢
第二十二條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應當將取得的價款與該無形資產賬麵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第二十三條無形資產預期不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應當將該無形資產的賬麵價值予以轉銷。
披露
第二十四條 企業應當按照無形資產的類別在附註中披露與無形資產有關的下列信息:
(一)無形資產的期初和期末賬面餘額、累計攤銷額及減值準備累計金額。
(二)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使用壽命的估計情況;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其使用壽命不確定的判斷依據。
(三)無形資產的攤銷方法。
(四)用於擔保的無形資產賬麵價值、當期攤銷額等情況。
(五)計入當期損益和確認為無形資產的研究開發支出金額。

資產20忌


第1忌 廠商名稱
沒有字型大小的廠商名稱仍然大量存在,特別是在一些具有壟斷性質的企業和上市公司。搞實業不能忘了這樣的名言: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廠商名稱是經濟實體的第一筆無形資產,也是重要的無形資產。不把廠商名稱當成重要的“無形資產”,在經營過程一開始就埋下了“隱患”。如不儘快解決,這樣的企業遇到麻煩的概率較大。
第2忌 重複開發
投入大量技術人員和上百萬資金開發的技術卻是國外在1929年已經申請的專利;某技術人員花了20年的時間傾家蕩產開發的技術卻是國外20世紀60年代的專利;某城市竟有10多家單位在搞同一項目科研,有些項目還是國外10多年前甚至幾十年前早已申請過專利的。
第3忌 高新技術無專利
在全球率先開發VCD的萬燕公司由於沒有申請專利保護,被眾多廠家模仿。全國VCD大戰中損失最慘重的是技術發明者萬燕公司,成了技術創新的犧牲品。日本小西六公司開發出的攝影機驅動電機的電池消耗量表示法的技術,成功后竟然忘記去申請專利。浙江大學一年從國家拿到6億元的科研經費,平均600萬元產生一項專利。發明者獲得了國家科技二等獎,獲得1千多塊錢的獎金,沒有申請專利,而一家企業利用該技術的開發出的機器,賣了幾十億。中國西部某大省,儘管高新技術企業很多,但約有60%的高新技術企業竟然沒有一件專利申請。在防治非典的過程中竟然有科學家宣稱:絕不申請專利。他們是否想到:不申請專利保護,很難在防治非典方面處於有利地位。中國人的健康權利要掌握在外國人的手中,甚至還要受制於人。這是比非典還要嚴重的事情。
第4忌 專利保密性
中國某公司將擁有數十項水稻技術準備向美國申請專利,經過專利律師的初步審查發現這些技術已經發表了50多篇論文,已經不具備專利的新穎性最後僅有1項技術具備申請專利的條件。南方某農業大學用大量國家資金,研製出的20多項菌草技術,在國際上處於領先地位,但大多數在沒有專利保護的情況下通過國際討論會,無償地“貢獻”給20幾個國家。中國的“兩步發酵法生產維生素C”技術為重大科技發明,外國大製藥公司競相出高價達數千萬元購買,沒想到卻這項技術“毀”在了一篇論文上;美國能源大王哈默曾看中“水稻之父”袁隆平的雜交水稻技術,準備投巨資在全世界推廣,當發現50項技術全部在文獻中公開,不具備申請專利的條件,無法保護只好作罷。發表論文雖然會擁有著作權這種知識產權,但卻是葬送專利權(技術秘密)等無形資產要素的“另類知識產權。日本獲得諾貝爾獎的科學家,在獲獎之前不僅是一個發表論文的學者,更是擁有幾十個甚至幾百個專利的專利權人。一個好的專利所創造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超過十篇論文。如果諾貝爾先生當初有了技術設想,先去發表論文,會有今天的諾貝爾獎?世界上強國標準不應是論文的大國、無形資產的小國和無形資本的弱國。
第5忌 專利新穎性
美國的服裝設計師設計出一款獨特的胸衣,僅僅是讓自己的妻子在晚宴上試穿了一下。後來設計師將胸衣申請專利,被提出異議,他申請的專利已經不具備“新穎性”了;為客戶著想的建築公司,因提前將樓房交付使用,而丟掉申請專利的權利;一個已經申請了專利的產品,因為在某市試銷“產品被搶購一空”這樣一句話,就成了競爭對手申請撤銷其專利的證據;捷康公司訴萬基公司侵犯其外觀設計專利案,法院判決賠償額高達1200萬元,創下中國大陸賠償額最高的記錄。不但沒有獲得一分錢賠償,外觀設計專利反被國家知識產權局撤銷;日本健伍公司訴深圳某公司侵犯其外觀設計專利案,被法院當庭駁回。
第6忌 商標不申請註冊
上市公司“福建天香”不得不向湖北一個縣的公司支付了230萬元的巨款,原因是其使用的“天香”商標在13天前已經被人家申請註冊了;《三國演義》有大意失荊州,在曹操的老家,卻有一個著名的酒廠大意失了“曹操”的商標; 1979年曾在中央電視台“為您報時”的“康巴絲”石英鐘不能長久的報時,因為企業只知道做廣告,卻沒有註冊商標,不得不花90萬元買回“康巴絲”商標;孔乙己沒有在咸亨酒店落戶,是因為咸亨酒店沒有註冊“孔乙己”商標;有100多年的北京名小吃“爆肚馮”,有兩家比較有名,雖說“500年前都是一家人”、“一筆寫不出兩個馮字”註冊了“爆肚馮”服務商標的馮掌柜,告了沒有註冊商標的那個馮掌柜,沒有註冊商標只得摘下寫有“爆肚馮”字樣的牌匾;醫聖李時珍的家鄉——湖北蘄春,既有豐富的中草藥資源,又有李時珍家鄉的品牌,實施“以葯興縣”戰略,打“李時珍”牌對外招商引資,卻遇到了難題,“李時珍”商標早已經被北京的公司註冊了,是人家的無形資產了;新華社消息,四川省擁有40多萬家工商企業,全省累計受理商標註冊申請5萬件,平均每8家企業才擁有一個商標。實際上中國西部沒有註冊商標的企業遠遠不只這個數字。
第7忌 侵犯他人專利權
廣西某單位自主開發的除草劑深受農民歡迎,但卻被美國杜邦公司起訴,原來人家已經申請了專利;美國柯達公司明知寶利來公司瞬時成像相機已經有了專利,還堅持生產相同的產品,打了一場長達15年的官司,以柯達公司敗訴賠償近10億美元而告終,柯達公司為此遭受了重創;根據有關新聞報道: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就帥康狀告海爾侵犯專利權一案作出終審判決。
第8忌 剽竊他人作品
孔乙己竊書,只是竊取幾本書的實物而已。還要挨打。現代人竊書,不滿足於此,竊的是作品的著作權。不但掙得稿費或版稅,一旦矇混過關還能獲得個大學的院長職位、教授、博士學位或研究生導師什麼的;美國海軍學院的教授布賴恩·范德馬克,出了一本歷史著作,名為《潘多拉魔盒的守護者:9個男人和核彈的故事》,這本書中涉嫌剽竊了他人著作多達50多個段落;北大教授王銘銘著的《想象的異邦》一書,王銘銘在書中剽竊了美國人類學家哈維蘭的《當代人類學》(中譯本)有10萬字的內容幾乎是一模一樣;合肥工業大學人工智慧研究所楊敬安教授,在截至1999年底所發表的學術論文中,嚴重抄襲國外學者研究成果的有6篇。楊在1993年申報教授、1995年申報博士生導師的材料中填報了以上部分抄襲論文,並虛構國外研究成果一項,填報實際上並未發表的國際會議論文兩篇。”。剽竊有了新的動態:本來是宣傳無形資產的書卻剽竊、搶劫他人的“無形資產”。本人1984年開始研究無形資產,1995年創建“無形資產學”,並將10年的研究成果彙集成全球第一本無形資產學專著《神奇的財富:無形資產(無形資產學導論)》(1996年3月海天出版社出版)。1999年6月修訂為《無形資產學》,2001年再次修訂、2002年6月出版全球最新版本的《無形資產學》。《無形資產學》的三個版本有幸被博士生導師、大學教授、博士后、博士、會計學院副院長等高層次的人員都被剽竊。中國統計出版社2003年3月出版的《最新無形資產評估方法、技巧、參數與案例分析》,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會計學院副院長汪平為編委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為財政部《國有資產》雜誌社副主任鄭偉、鐵道部科學研究院主任劉泰山、江蘇省註冊會計師協會秘書長張明達,非法複製《無形資產學》(第三版)計15章,有的是整章被非法複製。汪平和中國統計出版社等人剽竊《無形資產學》不是惟一,僅是揭露出的“無形資產學第一侵權案”,還有第二、第三和若干本剽竊《無形資產學》的“無形資產”圖書仍在圖書市場和高等院校的課堂上騙人。
第9忌 商標標誌出歧義
商標權本來是企業重要的無形資產。但如果商標標誌出了歧義只能起反作用。某企業的“芳芳”牌唇膏,出口到國外商標用的是漢語拼音“FANG FANG ”無人問津,原來在英文中是“狗牙”牌唇膏;一些用漢語拼音縮寫的商標為“ST”和“PT”公司還未上市就被特別處理了。一種牙膏的商標英文翻譯為“BLUE SKY”實際上是“價值極低的股票”牌牙膏。福特二世為了紀念自己的父親,用父親的名字“Edsel”做新車的商標,但與一種咳嗽藥名發音相近,引起消費者的反感,為此損失3.5億美元。豐田公司在美國推銷“TOYOLET”牌轎車,沒想到與英語TOILET(廁所、小便池)近似。
第10忌 商標無創意
全球軟體巨頭美國微軟公司受美國司法部起訴的壟斷官司塵埃尚未落定,受到了另一場官司的困擾和挑戰:在一場訴訟中,Lindows公司向法官提出請求,要求微軟放棄“Windows”商標,因為它僅是一個普通的英文單詞,不是微軟公司獨創;微軟上百位律師與千萬元的官司費用並不能改寫windows的確是中性名稱的事實與歷史。”聯想公司的商標在國外被人搶注,除了該公司在無形資產國際化經營戰略的缺失以外,其選用的商標“Legend”一個致命的弱點:它不是獨創的,它僅是一個普通的英文單詞。某公司在酒類用“.com”這個公用符號申請商標註冊。無創意的名稱由於不是獨家創造的名詞,很難阻止被別人在商業中利用,如“太太”口服液的商標權人就無法阻止他人在衛生紙上使用“太太”商標。眾多中國廠家不分商品的類別搶注“偉哥”商標是沒有創意的表現。美國輝瑞公司在其藍色菱形藥片“Viagra”的中文商標的翻譯上,忽略了再創造,商標註冊時選用了與發音相近的“威而剛”放棄了富有詩意 和藝術價值的“偉哥”,也為日後其搶佔中國市場留下了隱患。
第11忌 不走“國際化”
中國的“鸚鵡”在日本變成了“蜻蜓”,中國的“五星”在美國變成了“九星”;中國“聯想”在境外不能“聯想“;中國的“飛鴿”在印尼飛進別人的窩。眾多的中國名牌在國外被搶注,犯的都是一種病,不懂得積極獲取無形資產的涉外權益,不懂得知識產權“地域性”的特徵,忽略了無形資產國際化。 1999年進入中國的外國專利申請是中國到國外申請量的59倍,無形資產巨大逆差,顯示出中國企業國際競爭力不足。既放棄了無形資產的國際權益,又丟掉了已經投入人力、財力開拓的國際大市場。在廣闊地國際市場要有無形資產的投入,才會有國際利潤產出。中國股市中以“國際”命名的上市公司有沒有、有多少國際的商標和專利?中國企業在這場戰爭中準備不足,甚至處於劣勢,甘拜下風有之,丟盔卸甲有之,割地賠款有之!
第12忌 盜用他人成果
“春種一粒粟,秋收萬粒糧。”唐朝詩人的這句詩說明有了優良的種子,就有豐收的景象。種一得萬,這就是種子繁衍的獨特本能和魅力。種子是農林產業重中之重,植物新品種權是農林業重要的無形資產,同樣不容侵犯。但由於種苗具有生命力,在保護方面有相當的難度,加之個別單位或個人總想不勞而獲,於是滋生出了形形色色的侵權案件:瀋陽市農業科學院經多年研究和培育,開發出“沈單16號”玉米新品種,被某市擅自在鐵嶺縣熊關鄉下峪村玉米600餘畝。瀋陽市農業科學院認為其行為構成侵權,遂向法院起訴,要求判令某市種子公司及鐵嶺縣熊關鄉下峪村賠償經濟損失54萬元。山東省登海種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登海 9號”玉米雜交種品種權被萊州市農業科學研究所改名為“掖單53號”玉米雜交種,在赤峰市寧城縣繁育400畝,被發現后告上法庭,被法院判定侵權成立,被告向原告賠償43萬餘元。永寧縣增崗鄉的一名技術員,把別人剪下的優質的枸杞苗,又拿去扦插繁育出6萬多株綠油油的枸杞,但儘管長勢良好也只能毀掉。
第13忌 廣告"侵權“
中國藍田總公司在中央電視台的廣告,用了歌劇《洪湖赤衛隊》歌劇中的主題曲“洪湖水,浪打浪”,引起著作權糾紛。先是1999年12月湖北省歌劇舞劇院一紙訴狀將“藍田”告上法庭,索賠200萬元。而後又是曲作者、省歌劇舞劇院退休職工張敬安、歐陽謙叔認為著作權當屬自己所有,將湖北省歌劇舞劇院和藍田公司作為被告一併告上法庭。廣東樂百氏集團擁有中國馳名商標,但在電視台做廣告,用了電影《護士的故事》主題歌,未經詞作者同意把傳唱了幾十年的歌詞:“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來這裡……”擅自改為廣告詞:“小燕子,小淘氣,開開心心樂百氏”。詞作者之一王路的的4名子女以被告侵犯了其父親的著作權為由,向武漢市中院提起訴訟,將廣東樂百氏集團有限公司等5單位作為被告,要求賠償損失300萬元。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樂百氏”鈣奶廣告侵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3名被告被判共同賠償《小燕子》歌詞作者王路的子女17萬餘元,侵權廣告片將被全部收繳。奧斯卡金像獎頒獎主辦方,也曾遇到擅自使用迪斯尼公司白雪公主人物的版權麻煩。
第14忌 秘密不設”防“
世界上爭奪和獵取秘密信息類無形資產的手段千奇百怪、挖空心思。面對這種白熱化的競爭,相當一部分單位還比較麻木。對外不設防,某市農業科研所所長自作主張把,把所內剛研製的、在國內還沒有推廣的小麥矮變品種無償贈給日本人。某科研所技術人員在國際研討會上把防治蠶病的秘密公開。企業的技術秘密讓外商拍照、攝像,輕易泄露給外商,給企業與國家造成很大損失。秘密信息在單位內部的保護更是相當一部分單位的軟肋:某企業副總,憑掌握的生產技術應聘到鄰縣一家企業,造成巨大經濟損失,企業請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但企業沒有相關的秘密信息類無形資產的管理制度,無法認定跳槽的副總盜用了該企業的技術資料,案件偵查工作只能擱淺。某旅行社對於客戶名單這一類的無形資產沒有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業務經理的計算機被其他員工輕易進入,盜走客戶名單,旅行社為此遭受較大損失。某市機電公司向工商局遞交的書面投訴,反映該公司原技術科長因與公司領導發生矛盾,將本公司的技術資料、產品圖紙私自複製帶走,另起爐灶,到鄰市開辦了一家私營企業,生產與原單位相同的產品,給機電公司造成經濟損失10餘萬元為由,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原技術科長的侵權行為。工商局經過縝密調查獲悉,電機公司沒有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原技術科長不構成侵權。A公司的技術人員W跳槽,複製了A公司的技術資料。A公司將跳槽的技術人員W,以攜帶侵犯商業秘密為由告上法庭,並提供了若干證明該資料屬於A公司的資料,其中也包括技術成果鑒定書。可是技術成果鑒定書標明的密級是“公開”,而不是“機密”或“保密”。技術秘密權益的構成要件是秘密性、經濟性和保密性。保密性至關重要,所謂保密性就是要採取保密措施。
第15忌 胡亂搶注商標
中國“神州五號”載人航天飛行成功,有的公司搶注“神五”的商標用在服裝類、鞋類和保健品類上,有的地區搶注“楊利偉”的商標用在水果上。2003年人類蒙受了“非典”的災難,可是在“非典”肆虐時,竟有人搶注“非典”商標。無線市話“小靈通”深受歡迎,就出現了51個“小靈通商標”。電視劇《劉老根2》的熱播,一下子冒出 500多個“劉老根”牌商標,從鹹菜、大醬、咖啡、到化肥、鉛筆各個領域哄搶“劉老根”。有專門“搶注商標”專業戶,社會上出什麼熱點就搶注什麼商標:電視劇《紅樓夢》開播時就有人搶注“劉姥姥”臭豆腐商標。香港回歸前,眾商家看好1997年這個具有歷史意義的年份,搶注“1997”商標,啤酒、白酒、香煙、洗髮水等全是“1997”。中國足球出線,教練米盧的名字也被人搶注商標,從白酒、服裝、領帶等50多個“米盧”的中英文商標。從文學作品中挖掘,搶名著中的地名、人物名,魯迅先生不會想到他筆下的“阿Q”、“祥林嫂”、“孔乙己”都成了搶注者的目標。新人新作也照搶不誤,《花季 雨季》也被一些商人搶注。搶注者有一“注”獨霸天下之勢,利益在前,就是要交錢。他們不是什麼無形資產的保護者,充其量不過是個“商標掮客”而已。有組織、有預謀、搶注了240多個商標,手筆之大當屬中國(深圳)對外貿易中心有限公司,搶注了近百個國內著名和馳名商標上市公司和基金公司的商標、公司簡稱、股票名稱,遞交註冊商標申請后就主動出擊,給各公司發傳真,要價從幾十萬元到幾百萬元,榮獲“商標大鱷”的頭銜。更大野心的商標搶注者,是一個荷蘭人將“歐元”貨幣名稱作為商標搶先註冊,想從整個歐盟獲取利益。
第16忌 寄生不自立
外國的資本家會比共產黨還講共產主義?使用寄生商標不僅是投巨資為外國商標做廣告,實際上還提升了人家的無形資產價值,增加了市場份額。第三產業的酒店業使用外國管理集團名稱,也是一種幼稚寄生行為。儘管外國管理公司不在發展中國家投資一分錢,其所管理的企業會計報表都要納入他們全球的收入之中。他們怎麼能不成為500強?有些發展中國家的企業自覺不自覺的為外國的500強“添磚加瓦”。不但如此,這些不投資的外國雇傭者,還要在主人的國家上空高掛起他們的國旗。更嚴重的是一個民族產業成了跨國公司的附庸。發展中國家應該認識到:沒有自己的無形資產,寄生於跨國公司下經濟模式是脆弱的。如果認識不到這點,下一次經濟危機,可能還會危及亞洲!
第17忌 惡意搶注域名
域名是在網際網路上重要的無形資產,一部分人在域名“註冊在先”方面有些誤區。有的人把註冊域名看成是搶佔無主的金礦。巨大的經濟利益誘使一些人在網上“圈地”,做起低價搶注域名、高價出售的生意。搶注2008年北京奧運會域名就有幾百個。“申奧2008”這一域名的售價竟高達1000萬元人民幣。惡意搶注就是將他人的商標名稱、廠商名稱、姓名搶注為域名。北京國網公司在域名史上留下了本來想靠搶注域名,大賺一筆,但結果是損失慘重。數千個域名,僅註冊費用應該花費幾百萬元,每年的域名維護費開支也需幾百萬元。引起糾紛后那些惡意搶注的域名,先後被撤銷不說,還要支付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和賠款。粵經信息網路有限公司搶注了域名“pepsi”、“nike”中的三級域名被百事公司耐克公司起訴,最後被法院判決撤銷註冊的域名並罰款。有人趁著劉曉慶被逮捕,還搶注劉曉慶漢字和漢語拼音的域名,不知是否想通過域名拍賣,為她補繳稅款?
第18忌 萬物皆專利
一個打工者自稱發明了全球最大的專利,潛心15年終於研製出“世界政府”、“世界元”和“世界身份證”,且專利一旦被聯合國採納,各國將會連續30年向其繳納國民生產總值的15%作為專利費。心理學專家懷疑其患有在精神醫學中所稱的妄想症。而著名大導演張藝謀執導的武俠巨片《英雄》,劇組聲稱為了保護其劇本的內容,前去申請專利保護,也入錯了局。現實中很多人對專利僅限於字面的理解,錯誤地認為:世間萬物都可以用專利保護。個別新聞記者也缺乏知識產權和無形資產的基本常識,在稿件中錯誤地把技術秘密稱為專利,把版權稱為專利,把商標稱為專利。現實和新聞報道中還有把商標、商號的許可使用稱為專利。2002年足球世界盃期間,一些打出“世界盃專利產品”的商家被專利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香港貿發局舉辦的“專利授權展”其實際內容主要還是品牌(商標)和版權,好像張五常這樣的大家在專利方面也有筆誤。這樣的報道和教材很容易誤導讀者,更嚴重的是“鼓勵違法”實際上這些都是知識產權,但又與專利有著根本的區別。專利僅保護技術發明,商標是保護的標誌,版權是保護作品的形式。申請保護不要入錯了門。三個在英語中也不是同義詞 Patent是專利 Trade Mark是商標, Copyright是版權。在翻譯時不要翻譯錯了。如果在經營中把沒有專利的產品說成是專利產品是違法行為,不僅要改正,而且還要被罰款。
第19忌 模仿他人商標
2003年4月25日北京恆升遠東電子計算機集團狀告杭州恆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其註冊商標專用權。北京恆升以50元人民幣案件受理費,叫停了一個計劃上市募資2.6億元人民幣的杭州恆生。這是中國第一個因商標權糾紛訴訟而暫停股票發行的公司。關鍵一點就是雖字不同,但音同,有模仿之嫌疑。當前市場上模仿商標確實不少:人頭馬”是著名的外國名酒商標,就有人生產“馬頭人”商標的葡萄酒和白酒。“菓珍”被模仿為“果珍”和“果真”、 “康師傅”被模仿為“康帥傅”;“紅牛”被模仿為“紅午”,“玉川居”被模仿為“王川居”醬菜。“起士林”被模仿為“西士林”。模仿者本來想藉助別人已經有的聲望和市場,但卻會被起訴並賠償損失。W&W’S 模仿M&M’S被控告並被處罰,SQNY模仿SONY,被告上法庭,賠了SONY15萬元。那麼顛覆麥當勞的策劃者的命運又會如何?麥當勞已經就此事向向國家商標局提交了1000多頁,重達11.6斤《商標異議申請書》。
第20忌 侵犯“商標權”
侵犯他人在先權利的商標,是在他人已經有其他無形資產的權利上打主意。汕頭金味食品有限公司擅自使用奧林匹克五環標誌,被中國奧委會起訴,經法院審理侵權成立,並賠償500萬元。山東省景陽崗酒廠使用著名畫家劉繼卣在1954年創作了組畫《武松打虎》中第11幅進行修改,作為圖形商標。1989年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並被核准。被劉繼卣的夫人和女兒以山東省景陽崗酒廠侵犯著作權為由,將其告上法庭索賠50萬元。江蘇三毛集團,以張樂平創作的“三毛”漫畫形象註冊商標,共向國家行政管理局申請了共38類標有“三毛”漫畫形象的商標(已核准31 類)。同時,三毛集團還將“三毛”漫畫形象作為被告的企業形象在戶外廣告、員工名片、報刊、企業內部銘牌上使用。張樂平的遺孀馮雛音率子女張娓娓、張曉等8人以江蘇三毛集團侵犯著作權為由,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判令被告江蘇三毛集團公司停止侵權行為、公開登報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100萬元。聯合菲徹辛迪加公司通過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向國家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了對廣州市誠益眼鏡公司註冊在第9類眼鏡等商品上的第1133305號“圖形” SNOOPY(史努比)的商標提出撤銷註冊不當申請。美國道瓊斯公司被中國書法家關東升告上法庭,索賠500萬元人民幣。緣, 由是他的一個中文“道”字被該公司擅自用於的商業標識。香港知名人士宋韶光向廣東恩平市人民法院起訴,狀告薛偉財以其“宋韶光”名字註冊商標。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停止侵權活動,賠償精神損失費30萬元,經濟損失費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