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廢后
明憲宗朱見深結髮妻子
吳氏(-1509年),北直隸順天府大興縣(今北京市)人,明憲宗朱見深的第一任皇后。
天順八年(1464年)七月二十日立為皇后,天順八年(1464年)八月因杖責萬貴妃,而觸怒明憲宗,被廢為庶人。明孝宗在冷宮出生后,吳氏曾偷偷撫養過幾年。孝宗即位念及吳氏的恩情,命服膳皆如母后禮。
正德四年(1509年)吳氏逝世。劉瑾欲焚之。大學士王鏊力持不可,以妃禮下葬,無謚號。
吳氏是順天(今北京市)人,出身名門。父親吳俊是羽林前衛指揮使;舅舅孫鏜曾在曹吉祥叛亂中救過朱祁鎮的性命而封懷寧侯;哥哥吳瑛,官羽林衛指揮使。
當初,英宗親自為皇太子朱見深選好的皇后候選人有三名,分別是吳氏,王氏,柏氏。英宗還沒有正式確定選誰為太子妃,自己就得了重病。臨終前,英宗告訴錢皇后和朱見深的生母周貴妃,他覺得三人中吳氏更好一些,並要她們再嚴格審度一下,儘早確立皇後人選。
太子朱見深一直希望立萬氏為自己的皇后,無奈英宗不允許也不會認可一個比自己兒子大十七歲的宮女為皇后,此事作罷。天順八年(1464)正月,英宗皇帝崩,太子朱見深即位,改元成化,是為明憲宗。錢皇后經過仔細觀察,也覺得吳氏更好一些,這和英宗的遺願是一致的。於是天順八年(1464)七月二十日,吳氏立為皇后。
十六歲的吳氏戴上鳳冠,成為憲宗的第一任皇后。大婚之日,百官對這位才貌出眾的皇後行禮,高呼千歲。吳皇后的臉上也洋溢著燦爛的笑容。而憲宗皇帝欲立萬氏為後不得,只得於成化二年立萬氏為貴妃,寵幸如故。
成化初,萬貴妃猶為宮女,而承恩日久。吳皇后嫉妒萬貴妃獨受恩寵,便想方設法找萬氏的茬,萬氏不堪挑釁於是和吳皇后頂撞起來,吳皇后便以此為借口杖責了萬貴妃。
在等級森嚴的封建時代,以堂堂皇後身份下令杖打宮女,本不是什麼大事。可吳皇后就錯在自己不該杖打一個皇帝寵愛的女人,即使這個女人只是個宮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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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宗得到牛玉的口供,拿給錢太后和周太后看,要求廢掉吳皇后。錢太后大感意外,知道其中另有玄機,不同意廢后。周太后一貫嫉妒英宗皇帝生前對錢太后的愛重,現在更要顯示自己在後宮的權威,偏偏要跟錢太后唱反調,表態支持兒子廢后。錢太后無奈,只好向憲宗母子妥協。
憲宗得知周太后同意廢后,為怕夜長夢多,當即連下了三道詔書向天下宣布廢黜皇后。
吳氏只做了一個月的皇后,就被廢掉了,天大的委屈也無法向人傾訴。十六歲的她不得不在凄冷的西宮打發餘生。
吳氏被廢黜以後,憲宗被迫改冊王氏為皇后。成化二年(1465年),三十七歲的萬氏生下皇長子,從宮女被冊為貴妃,寵幸更是無以復加。但萬貴妃所生長子不久就夭折了,憲宗希望自己和萬貴妃所生的孩子將來登基為帝,於是幾乎每天只和萬氏一個女人在一起。成化五年四月(1469年)在皇帝朱見深無意間臨幸之後,柏賢妃生下皇次子朱祐極,成為事實上的皇長子,按照立長的祖制,於成化七年(1471年)被立為皇太子,然而次年正月就夭折了,謚悼恭太子。還有說法是萬氏為保住自己的地位,此後所有懷孕的妃子或宮女都被萬貴妃逼迫墮胎,悼恭太子之死也與之有關(此說法僅見於野史及滿清編纂的《明史·萬貴妃傳》)。
成化六年(1470年)七月,宮女紀氏(追尊孝穆皇后)在安樂堂生下皇三子,憲宗皇帝得知后害怕萬氏傷心並未將此事公開,而是將其留在安樂堂撫養,直至成化十一年乾清門發生火災,憲宗認為這是上天在告示他什麼,始將皇三子之生公開,並向為之諸臣求名為朱佑樘,立為太子。自太子朱佑樘出生到他六歲之時,身在冷宮的吳皇后也參與了對他的撫養。
然而據滿清編著的《明史》記載,紀淑妃在誕下皇三子之後,害怕遭萬貴妃迫害,於是一直不敢公開,後來在吳皇后和太監張敏等人的保全之下,直到成化十一年才令憲宗和貴妃知道有皇三子的存在。太監張敏和紀淑妃也因此暴死(以上情節均不見於明代官史)。
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八月,憲宗去世,皇太子朱祐樘繼位,史稱明孝宗。他念及吳氏當年的恩情,把被遺棄二十多年的吳氏從冷宮放了出來,當作母親來奉養,下令吳氏的穿著和膳食都按照太后的制度供應,但沒有正式給她平反,也沒有給予正式的名分。她的哥哥吳瑛從“羽林衛指揮使”升任“都指揮僉事”,入錦衣衛百戶。吳氏風雨一生,晚年才算因為當年的善舉得到了一點善報。
武宗正德四年(1509年),吳氏去世,年60歲上下。太監劉瑾要按普通宮女的制度把她的遺體焚燒、草草安埋。大學士王鏊認為不可。明武宗也覺得吳氏對父親孝宗有保全撫育之恩,但是被祖父憲宗廢除,不能合葬在茂陵,就同意按照大學士李東陽、王鏊的建議,用明英宗惠妃王氏的葬禮規格,安葬在北京金山,但沒有謚號。
吳皇后其實肯定也是一個心地善良的人,卻逞一時之快,不顧後果廷杖萬氏,雖然出了氣,但是付出了一生命運轉換的代價,最後要不是大學士王鏊據理力爭,吳皇后可能真的要在熊熊烈火中化為灰燼了。她一個人孤獨的躺在墳墓中的時候,是不是會為自己當年那輕率衝動的行為而後悔呢?
《明史》
列傳第一:憲宗廢后吳氏,順天人。天順八年七月立為皇后。先是,憲宗居東宮,萬貴妃已擅寵。后既立,摘其過,杖之。帝怒,下詔曰:“先帝為朕簡求賢淑,已定王氏,育於別宮待期。太監牛玉輒以選退吳氏於太后前複選。冊立禮成之後,朕見舉動輕佻,禮度率略,德不稱位,因察其實,始知非預立者。用是不得已,請命太后,廢吳氏別宮。”立甫逾月耳。後父俊,先授都督同知,至是下獄戍邊。謫玉孝陵種菜,玉從子太常少卿綸、甥吏部員外郎楊琮併除名,姻家懷寧侯孫鏜閑住。於是南京給事中王徽、王淵、朱寬、李翱、李鈞等合疏言玉罪重罰輕,因並劾大學士李賢。帝怒,徽等皆貶邊州判官。
后孝后孝宗生於西宮,后保抱惟謹。孝宗即位,念后恩,命服膳皆如母后禮,官其侄錦衣百戶。正德四年薨。劉瑾欲焚之。大學士王鏊持不可,乃以妃禮葬。
志第三十五:
(凶禮二)○皇后陵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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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宗廢后吳氏,正德四年薨,以大學士李東陽等言,禮如英宗惠妃故事。
......
《萬曆野獲編》
卷三
【憲宗廢后】憲宗登極,以天順八年七月廿一日,冊立吳氏為皇后,已詔告天下矣。至本年八月廿二日,復下詔曰:“太監牛玉,偏殉己私,朦朧將先帝在時選退吳氏,於聖母前奏請立為皇后。吳氏言動輕浮,禮度粗率,略無敬慎之意。今廢斥吳氏,退居別宮閑住。“蓋中宮正,位甫滿一月耳。又下詔云:“牛玉論罪本當處決,念先帝時曾效微勞,與吳熹都饒死,押發南京孝陵種菜。“後父都督同知俊戍登州,子雄隨之。至本年十月十二日,又立王氏為皇后。詔中謂先帝臨御之日,嘗為朕簡賢淑,已定王氏,育於別宮以待期,不意內臣牛玉云云。蓋吳氏之得罪,實由萬妃受撻而讒之,其禍遂不可解。而王氏即孝貞皇后,能委曲下之,故得安於位,在孝宗朝稱皇太后,武宗朝稱太皇太后,加尊號曰“慈聖康壽“。母儀兩朝,壽過八十。夫豈偶然?廢后吳氏,至成化末年尚在西宮,孝宗為萬貴妃所忌,賴吳氏保護以全。至弘治初,孝宗以吳后撫育恩,命供給俱如后禮,至正德四年正月十六日薨逝。按天順八年三月初八日,皇太后聖諭:“皇帝婚期在邇,必得賢淑為配。先時已常選擇,尚慮有司遺忽,禮部具榜曉諭京城內外大小官民之家,素有家法女子,年十五至十八者,令其父母送來親閱。“時去睿皇升遐才五旬,而遽下此詔,蓋宗祧之計重也。此事在謝文正公弘治元年疏抗之前,當時不以為非。至正德元年八月,武宗大婚,納孝靜皇后夏氏,遂已備設六宮。時去銜帝升遐,亦甫窬年耳。且聖齡止十六歲,少於孝宗三年。則謝已為少傅次揆,正受遺當軸,卻不聞一語救正,豈蹇諤於宮僚,而循默於宰輔耶?不可得而知矣。英宗大婚時,年亦止十六。
......
【廢后加禮】本朝廢后,如恭讓胡后,在天順間,英宗已複位號矣。惟憲宗吳后,立匝月而廢,后以撫育孝宗稍得加禮,至正德四年薨於別宮,輔臣李東陽等疏稱:“吳氏雖先朝所斥,而詔止雲退居閑住,無廢為庶人之文,宜稍加恩禮。“上命如英廟惠妃王氏例,歲時以素羞祭別所。然惠妃得謚端靜安和,而吳竟缺謚號,蓋以追稱窒疑也。又后兄瑛,為羽林衛指揮使,於弘治間自陳:“臣職乃先世軍功所遺,不沾外戚恩澤。乞升職改衛。“孝宗命升都指揮僉事,改注錦衣衛而已。當昭德貴妃謀螫儲皇,吳氏保護功實多,而酬報之恩止此,於義儉矣。
2011《後宮》黃子文 飾 吳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