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培基
故宮博物院首任院長
易培基(1880—1937),1880年2月28日出生,湖南省善化(今長沙市)人。曾任湖南省立第一師範學校校長、故宮博物院首任院長。弟為近代思想家易白沙。
受過良好教育,畢業於湖南方言學堂,曾留學日本。加入同盟會,參加武昌起義,曾任中華民國副總統黎元洪的秘書。1925年10月,故宮博物院成立,任理事兼文物館館長。1933年,因故宮盜寶案蒙遭冤屈,被迫辭去院長之職,移居天津,轉至上海法租界。晚年生活處境凄苦。1937年9月病故,終年57歲。
因不願隨黎元洪依附袁世凱而棄職回湘,先後任湖南高等師範學堂、長沙師範以及湖南省立第一師範教員,與毛澤東過從甚密。一生酷愛古籍和文物,金石書畫鑒別極為精審,30餘年經手古籍無數,家藏有宋元刊本10餘種,明本近500種,殿本50餘種,碑帖1300種。湖南袁芳瑛“卧雪廬”藏書流散后,他購藏頗多。湘鄉王禮培藏書,也被其收購大半,多罕見善本,主要是批校抄稿本,入藏在上海江灣私宅,其藏書樓有三層30餘間,1932年“一·二八”之役有207箱藏書被毀於日寇戰火。
1919年冬,參加驅張(敬堯)運動,被推選為商學界代表。1920年6月張敬堯被驅逐后,譚延闓主湘,他任省公署秘書長兼教育行政委員會委員長和省立圖書館館長、湖南省立第一師範學校校長。在一師,他推行教育改革,提倡啟髮式教育,改變陳舊學風,並撤換了一批思想陳腐的教員。他鼓勵組織各種進步團體,開放女禁,實行男女同校,廢除學監,組織學生自治會,還邀請杜威、羅素、章太炎、蔡元培等社會名流和周谷城、徐特立、李達、李維漢、田漢等五四運動的新潮人物到一師講學,傳播新思想。
1920年11月,趙恆惕逼走譚延闓,接主湘政,他被迫辭去一師校長職務。1923年,譚趙戰爭爆發,他積極參與擁譚倒趙活動,被譚延闓委任為駐上海的私人代表,被孫中山任命為代表。
1924年,孫中山與段祺瑞、張作霖聯合反直系,他再次奉命擔任孫中山駐北京全權代表,與蘇聯公使加拉罕談判庚款分配問題。第二次直奉戰爭爆發后,馮玉祥反戈回京,驅逐曹錕,黃郛組織攝政內閣,他任教育總長。1926年3月,發動北京大中學校學生和市民舉行反帝示威遊行,遭段祺瑞政府通緝,避居東交民巷,又隱居長沙,後任上海勞動大學校長。南京國民政府建立后,由譚延闓、李石曾、張靜江、吳稚暉等力薦,任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委員兼農礦部長。不久,又任故宮博物院院長兼古物館館長。因國民黨內部權力紛爭,不久,被免去故宮博物院院長之外的職務。隨後,蔣介石為平衡關係,又任命他為北京師範大學校長,他未到任,將家眷遷往北京,專理博物院事宜。
故宮盜寶案真相栗里
前些日子報章報道了70年前的一段舊事,詳述了當時南京國民黨政府圍繞故宮博物院的廢存,曾發生過一場激烈的爭論,終因時任國民政府立法院副院長和文物管理委員會主任的張繼一番慷慨陳辭,故宮博物院終得善果。
其實,就在此後不久,故宮博物院里又發生了一件轟動一時的事件——令人震驚的故宮博物院院長易培基“盜寶案”事件。而這場不光彩的鬧劇的始作俑者恰恰又是這位張繼。易培基是湖南人,早年在湖南省立第一師範學校任教時,毛澤東曾是他的學生。毛澤東在延安得知易培基去世消息后,極為悲痛,在與斯諾的談話中表達了對這位老師的深切懷念。20年代,易培基曾任處理故宮事物的清室善後委員會顧問和委員。1928年10月,南京國民政府下令公布故宮博物院組織法、理事會條例及任命27位理事的名單。理事會在南京開會推定國民黨元老李石曾(煜瀛)為理事長,精通文物典籍的易培基為首任院長,張繼(溥泉)內定為副院長,他們都是理事會的常務理事。南京政府的人事安排公布時,院長易培基因病沒有到任。按理應該由副院長張繼來主持工作了。但院長易培基不同意,事後他解釋道:“溥泉神經,又要聽神經太太的支配,不能讓他當家。那是石曾的意思。”為此張繼很不愉快,與易培基產生芥蒂。張繼是河北滄縣人,1902年在橫濱結識孫中山,參與了創立華興會,1905年在東京加入同盟會,辛亥革命前後得到孫中山的器重。
1924年第一次國共合作時,他反對孫中山的聯俄、聯共、扶助農工三大政策,被開除黨籍。1926年張繼作為西山會議派頭目在上海主持召開非法的國民黨二大,成為國民黨內三足鼎立的一方。1927年9月國民黨內三派在反革命的基礎上聯合起來,張繼於次年出任國民政府司法院副院長、北平政治分會主席。張太太崔振華在國民黨上層社會是有名的“河東獅吼”,她為丈夫身為國民黨的前身同盟會的元老,在國民政府中擔任司法院副院長併兼全國文物管理委員會主席,居然無法操縱故宮博物院的大權而耿耿於懷,這就埋下了待引發的炸彈。根據國民政府任命,張繼為故宮文獻館館長,易培基的女婿、李石曾的侄子李玄伯(宗侗)為秘書長,主管辦理故宮博物院日常事務。
這人事安排上的布局成為“故宮盜寶案”的伏筆。“九·一八”事變后,北平危在旦夕,高等學校部署南遷,故宮博物院也醞釀著遷離北平。經南京政府批准,北平故宮博物院先後分五批將13000多箱古物運往上海,以免落入日寇之手。作為故宮博物院常務理事,張繼不遺餘力地監控故宮的諸項決策。博物院理事會通過了60000元遷移費預算案和張繼提議的文獻館由他主持遷往西安、遷移費三分之一歸他支配的提議。不料,代理行政院長宋子文否決了北平故宮文物分運西安的計劃,要求古物全部遷往上海租界。這次赴南京請示是李玄伯親往經辦的,於是張繼懷疑是李搞的鬼,因此對李更加極為不滿。憑著張繼的資歷和在國民黨、在政府中的多項職務,在故宮前途決策上屢遭冷遇,甚至在下級面前丟了面子,失落的情緒致使他對故宮博物院的實權人物易培基、李玄伯的不滿與日俱增,以至恨之入骨,必欲除之而後快。於是張繼夫婦指使由張一手提拔起來的最高法院檢察署署長鄭烈,多方串聯、賄買人證,指控易、李私占故宮寶物——一個彌天冤案由此羅織開來。
易培基
崔振華起訴易院長李秘書長私占文物案指的是故宮博物院1931年冬天發售一批與文史無關的物品。事情緣自1929年春,為保證故宮文物經費,幾位理事提出處理無關文史物品的建議並擬定章則,呈報南京行政院。根據行政院批准的臨時監察委員會規則,1931年6月故宮博物院聘請了平津各界人士成立臨時監察委員會,商討處置故宮無關文史物品事宜。
一、處理的物品必須與文史無關;
二、售出物品所得價款作故宮修建和印刷資用,不許別用;
三、處理上述物品的辦法暫定投標、拍賣兩種。
此後臨時監委經常開會,在具體處分物品步驟上議定為先藥材次食品、再綢緞皮貨。不過在綢緞作價的操作上,當時為了鼓勵多銷,還規定了優惠價,凡購貨2000元以上者七五折,3000元以上者七折。李玄伯秘書長第一次買了兩、三百元的皮貨,過了一段時間,又買了2500多元的物品,合於七五折的規定。有人建議他再購兩、三百元,連同上兩次數目合算,超過3000元就可七折了。李為了貪圖小利,真的這樣做了,結果授人以柄,成為他枉法營私的罪名之一。由此李成為易案的第二號被告。張繼夫婦和鄭烈在易培基主持故宮文物南遷之時,企圖利用故宮售物事件,賄買人證指控易、李。不想行事不密反被易培基抓住,1933年10月18日南京北平等各報刊出故宮博物院院長易培基向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會、行政院、司法部反訴崔振華、鄭烈聯合舞弊的呈文。該文長達5000餘字,詳述了事件的來龍去脈,列舉證據說明崔鄭勾結陷害自己的行為,報紙同時刊印出旁證材料的照片兩幀。這份呈文是針對同年5月份崔振華控告易培基私占故宮古物的反訴;又呈文政府行政院和司法部,請求鄭烈迴避關於此案的一切審理過程。然而,文人出身的易培基在這種場面哪是官場老手張繼的對手。
易的反訴非但沒有在南京得到反應,相反,時隔不到一周“北平故宮博物院院長易培基奉令去職”的消息已見諸報端,張繼舉薦的原古物館館長馬衡代理院長,李石曾也去職準備出洋考察。與此同時,崔鄭一方面繼續製造輿論、編織聳人聽聞的“盜寶案”,一方面也意識到原來的起訴狀只是些雞毛蒜皮無足輕重的瑣事,份量不夠;欲徹底打垮對手必須將該案擴大為新的盜寶案,必須將案子轉移到便於控制的南京地方法院辦理,才能隨心所欲地左右該案的審理。對於崔鄭的誣陷,易培基決心回擊。他聘請了北平著名律師劉崇佑作辯護人。了解到起訴必須在1934年2月3日出庭,易培基本人若不在此前到案就意味著自動放棄起訴權。易本計劃1月28日從北平動身,但是1月26日易的女婿李玄伯從南京打電話給易,告知一切都辦妥,易不必到南京出庭了。易聽信其言,2月3日沒有到庭,失去了說明真相的機會,也失去了民眾對他的信心。自動放棄申辯在客觀上給外界以心虧理屈的印象,各報紙均登載了易未出庭的消息。人們紛紛推測,看來易確有把柄,無顏以對法庭。
這一回合,崔振華等不戰自勝。但張氏夫婦並未就此止步。1934年11月他們又操縱江寧地方法院檢察官對易、李等9人提起公訴。訴狀指控易自1929年起,“陸續將保管之珠寶部分盜取真珠1319粒,寶石526顆,以假珠調換真珠者9606顆,以假寶石調換真寶石3251顆,其餘將原件內拆去珠寶配件者1496處;……為數甚巨,均一律佔為己有……”由此,易案由處分物品、購買折扣以及會計帳目不符600元的雞毛小案,又演繹成利用文物南遷之際以假換真、監守自盜的大案要案,其涉及的財寶之貴重、數量之多令人咋舌。身任公職的故宮官員竟然如此目無國法簡直難以想象,真該千刀萬剮———公眾輿論倒向不利於易的一邊。易有心辯解已無申訴機會了。
戰爭烽火從華北燃向東南。病卧滬上的易培基年邁體弱,新病舊病一起發作。這時他的財產大半已被沒收,連訴訟費都難以籌措,精神上壓抑難忍,心中積憤無處宣洩,終於在上海含恨離世,終年57歲。他在終前遺囑中感嘆:“未能立時到案”,“惟有故宮一案,培基個人被誣事小,而所關於國內外之觀聽者匪細。仰懇特賜查明昭雪,則九幽銜感,曷有既極!”此時,張氏夫婦仍不罷休。易去世后,崔振華又指使南京地方法院檢察官於1937年9月30日提起公訴,告易培基、李玄伯、吳景洲三人。訴狀列舉該三人的犯罪情形又有新發展,除以往的侵佔,又加之“吞沒”,還列出“侵佔書畫594號,古銅器218號,銅佛101尊,玉佛一尊;秘書處裝箱南遷古物12號、圖章3號;珠寶,前案業已起訴者外尚有二號統由鑒定人慎重鑒定,出具鑒定書”。此時,易案從1928年到1937年積非成是。而頭號當事人已離世,二號被告李玄伯有把柄被人捏著,態度畏縮,不敢力爭。
直到1945年抗戰勝利,倖存的有關當事人以為有機會重審這個案子了。不料聞知本案的卷宗丟失一空,最高法院當初認為有盜換嫌疑而封存的古物,連箱也不見了。1947年冬天,國民黨一面發動內戰,一面召開偽國大,選舉國大代表。張繼四處奔走佔得一席之位,不期突然暴病即身亡。失去靠山的崔振華意識到,此事若再追究下去,結局將對她不利。於是又串通法院搞了個赦免來掩蓋強加於人的罪責,掩蓋這18年散布的一切不實之辭,以免自己成為眾矢之的。就這樣,這個沸沸揚揚長達8年的盜寶案,以聳人聽聞開始,卻以莫名其妙的方式悄然無息地不了了之。直到解放以後,經對有關知情者調查核實,這場冤案的真相才終於大白。而此時一代文物大師、故宮博物院的第一任院長易培基卻早已含冤於九泉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