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審計局

政府審計機構

曲靖市審計局是曲靖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審計工作。

2017年11月17日,獲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稱號。

現任領導


局長:郭建春
副局長:李維張喬明、王清林、徐安民、李啟功、吳興斌、
其他人員
審計師:李亞莉 
三級調研員:陳守忠、繆侖、陳健 

工作分工


張喬明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人事科、農業農村審計科、行政事業審計科、企業審計科;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統戰工作、掃黑除惡工作、行業扶貧和老幹部工作
王清林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辦公室、計劃財務科、電子數據審計科、社會保障審計科;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負責“掛包幫”工作、預算執行全覆蓋審計工作、大數據審計工作、政務信息和政務公開工作。
徐安民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財政審計科、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一科、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二科;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負責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工作、統籌協調全市投資審計工作。
李啟功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經濟責任審計一科、經濟責任審計二科、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科、金融審計科;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負責全市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工作。
吳興斌 黨組成員、副局長
掛職任羅平縣駐村工作隊副總隊長,其他工作暫不安排。
李亞莉 黨組成員、總審計師
分管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法規科、審理督查科、機關工會、婦女委員會;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負責黨建工作、意識形態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政務工作。
三級調研員陳守忠、繆侖、陳健、四級調研員張麗
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主要職責


(一)負責對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有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起草或擬訂地方性審計規定和實施辦法並監督落實情況,制定並組織實施審計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審計計劃,組織對各類專項資金進行審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曲靖市人民政府市長提出年度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曲靖市人民政府委託向曲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曲靖市人民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向省審計廳報告或向市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
(四)直接或根據授權進行下列審計,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2.市級各機關、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
3.縣(市)區人民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
4.市級金融、保險和市級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財務收支及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
5.國家投資建設項目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
6.市屬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狀況。
7.曲靖市人民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受曲靖市人民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專項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8.國際組織國際金融機構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贈款項目和項目執行單位的財務收支。
9.法律法規規定應由曲靖市審計局進行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照規定對市管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曲靖市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宏觀管理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曲靖市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有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有關審計報告。
(九)與縣(市)區人民政府共同領導縣(市)區審計機關。依法領導和監督縣(市)區審計機關的業務,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協管縣(市)區審計機關領導班子。
(十)組織全市審計人員的培訓工作或參加審計領域的各種交流活動。
(十一)承辦曲靖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曲靖市審計局機關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會議的組織和有關報告文件及審計機關管理制度的起草和催辦、督辦,完成局機關情況通報工作;編製審計工作規劃,草擬年度審計項目;負責機關文電、保密、信訪、檔案、統計、後勤服務、審計事業經費和專戶管理;負責機關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和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法制科
組織制定有關審計業務規章制度,承擔全市審計機關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審核與複核局機關的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實施審計普法教育,對縣(市)區審計機關審計執法情況進行檢查。
(三)科技信息科
負責審計系統網路的運行、維護管理,指導全市審計信息化建設,承擔全市審計機關計算機應用技術的培訓;負責局機關現場採集被審計單位電子數據,建立審計資料庫;組織對內部審計的指導和監督;負責審計信息的宣傳發布等工作。
(四)財政審計科
擬訂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總體方案,匯總審計結果;負責審計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市地方稅務系統稅收征管情況、市級金庫辦理市本級預算資金的交納撥付情況、縣(市)區人民政府預算執行和決算;負責市財政局、市地方稅務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完成審計授權和省安排的審計項目的審計;開展專項審計調查。
(五)金融與外資運用審計科
負責對地方金融、各類金融性公司,以及省審計廳授權的國家金融、保險機構的財務收支、信貸計劃的執行及其結果進行審計監督,根據授權對證券發行、經營和交易所等機構的財務收支及經營的合規合法性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審計曲靖市運用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援助和捐贈項目的財務收支,提供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援助、貸款項目的審計公正報告;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六)行政事業審計科
負責審計市級各部門和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負責科教文衛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七)經貿審計科
負責市屬國有企業的審計監督,承擔經貿、交通、電力、商糧、物貿、醫藥、供銷等企事業單位的審計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工作,負責國家控股的股份制企業、行業性、專項資金和省審計廳授權的省屬企業的審計,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八)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科
負責審計市屬農林水牧、資源環保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和扶貧開發等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負責審計受曲靖市人民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農林水牧、資源環保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九)社會保障審計科
負責審計市級民政、社保部門及受曲靖市人民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等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收支,以及各項社會福利、救災救濟、扶貧開發、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負責省審計廳授權的行業性審計;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十)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
承擔對市重點建設項目預算執行和決算審計監督工作,組織對其他市屬建設項目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委託的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工作;負責省授權的審計項目的審計;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十一)前置審計科
負責對市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建設程序執行情況、資金來源及到位情況、建設工程招標施工圖預算價的真實性及合法性進行審計監督,對市級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變更事項進行審計監督。

獲得榮譽


2017年11月,曲靖市審計局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