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總工會

1949年在江蘇省成立的工會

徐州工會組織誕生於1921年12月,隴海鐵路大罷工期間隴海鐵路徐州站工會建立,是全省最早建立的工會組織之一。1949年11月徐州市總工會成立並發展延續

徐州市總工會設10個部室和1個機關黨委,下屬7個事業單位。有縣(市)區總工會10家,國家級開發區總工會1家,局、公司、直屬單位工會116家。

基本介紹


【徐州市工會第一次代表大會】1949年11月10日至15日,在中山堂如開。出度大會的正式代表220名,特邀代表30名,代表全市27759名會員,基層工會組織89個。山東省人民政府中華全國總工會中華全國鐵路總工會等26個單位發來賀電。大會成立了全市工會組織的領導機關-徐州市總工會,通過了《徐州市總工會章程》和《徐州市總工會國營企業勞動保險草案》。選舉出41名執行委員和10名候補執行委員組成的徐州市總工會首屆執行委員會。選舉華誠一為市總工會主席,牛一萍為副主席。
【徐州市工會第二次代表大會】1951年1月15日至19日在鐵路禮堂(原人民舞台舊址)召開。出席大會的正式代表102名,列席代表29名,代表全市1.91萬名會員,基層工會組織305個。大會通過了四則通電:向毛主席致敬電;向中華全國總工會致敬電;向中國人民志願軍致敬電;向朝鮮人民軍致敬電。通過了《關於對市工會一年來工作總結與今後任務的決議》、《關於全市職工廣泛開展抗美援朝保家衛國運動的決議》、《關於深入轉變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加強工會組織的決議》等文件。通過了《對美國反動統治者製造的“松川事件”的抗議書》。選舉產生了由27名執行委員和7名候補執行委員組成的市總工會執行委員會,由7人組成的經費審查委員會。選舉華誠一為主席,陶有亮、邵曉平為副主席。

歷史沿革


1921年12月,徐州工會組織誕生,於隴海鐵路大罷工期間隴海鐵路徐州站工會建立,是江蘇省最早建立的工會組織之一。
1949年11月,徐州市總工會成立。

主要職責


徐州市總工會是徐州各級地方工會、產業工會的領導機關,受中共徐州市委和江蘇省總工會領導。其機關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工運方針,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貫徹執行市委、省總工會的工作方針,指導全市工會工作。
(二)貫徹執行徐州市工會代表大會確定的方針、任務,依照法律和《中國工會章程》,組織和指導各級工會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指導方針,切實履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基本職責,組織開展工會各項工作。
(三)對有關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以及省總工會反映職工的思想、願望和要求,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有關法規、規章草案的擬訂;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維護女職工的特殊權益。
(四)負責工會理論政策研究;制定工會的組織制度和民主制度,研究指導工會的自身建設和改革;指導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建立集體協商、集體合同制度和監督保證機制,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提高職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技術素質。
(五)協助縣(市)區黨委和市有關局、公司、直屬單位及部省屬單位黨組(黨委)管理工會的領導幹部;監督、檢查市總工會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員幹部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研究制定工會幹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訓規劃,負責全市工會幹部的培訓工作。
(六)協助政府有關部門監督檢查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以及指導職工生活、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組織和指導職工開展勞動和技能競賽以及合理化建議技術創新、技術協作活動。
(七)協助市政府會同市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全國、省、市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的推薦、評選、表彰、培養工作,並負責日常管理;負責全國和省、市五一勞動獎章、獎狀工人先鋒號獲得者的推薦、評選、表彰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市工會經費和工會資產的管理、審查、審計工作;研究制定工會組織興辦的職工勞動福利事業的有關制度和規定,並進行指導、協調。
(九)負責市工會系統的對外交流工作。
(十)承擔市委、市政府及上級工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接待、督辦、政務公開、信息統計、會議組織、綜合協調和重要文稿的起草與審核工作;協助市總工會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督查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負責與市人大代表中職工、工會工作者以及市政協工會界別委員的聯絡工作,負責與市工會代表大會代表、全委會委員、常委的聯絡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市總工會與市政府聯席會議工作;負責工會理論政策和課題研究工作;負責涉及職工和工會工作重要文獻、情報、資料的研究與編髮工作;綜合反映全市工會工作和職工隊伍的重要情況及動態,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工會對外交流工作;指導和檢查直屬單位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導《徐州工運》編髮工作;聯繫徐州市工運學會。
(二)組織部
指導全市縣(市)區工會和市產業、局、公司、直屬單位工會組織建設工作;研究擬訂組織建設制度和工會幹部管理辦法;指導全市縣(市)區工會和市產業、局、公司、直屬單位工會的換屆工作,協助縣(市)區黨委和市有關單位黨組(黨委)管理工會領導幹部;負責市工會代表大會和全委會有關人事問題的組織工作;負責工會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市總工會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幹部人事管理等工作;負責市總工會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三)宣傳教育和網路工作
負責全市工會的宣傳教育工作;調查、研究和反映職工的思想狀況,參與擬訂有關職工思想、教育、文體工作等政策;研究擬訂全市工會宣傳教育和網上工作規劃;參與全市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工作,負責工會的精神文明創建活動;負責勞動模範典型事迹的宣傳工作;組織協調工會各項重點工作的宣傳,負責工會系統新聞輿論的管理和工會新聞發布工作;承擔市總工會並指導地方工會門戶網站和網路平台建設工作,做好網上引導、動員和服務職工群眾工作;培訓管理工會網上工作隊伍;研究制定、監督落實工會網路信息安全保密相關制度;指導職工教育、文化和體育工作,聯繫市職工文化體育協會
(四)權益保障部
參與研究擬訂有關職工勞動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政策和法規規章草案;指導和組織實施幫扶服務工作,維護廣大職工特別是困難職工群體的合法權益;做好工會有關農民工的服務協調工作;指導職工綜合服務平台建設工作,推動納入公共服務體系;組織指導開展群眾性的互助互濟工作;指導職工療(休)養工作;做好勞動關係領域社會組織的政治引領、示範帶動和聯繫服務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建立集體協商、集體合同制度和監督保證機制;推動地方和行業建立健全勞動關係三方協調機制,參與市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會議的日常工作。
(五)勞動和經濟工作部
參與有關職工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參與研究擬訂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經濟、科技政策和法規規章草案;參加職工重大傷亡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監督相關新改擴建生產性工程項目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的建設和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職工勞動保護措施的執行情況;參與職工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方面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開展群眾性勞動和技能競賽以及合理化建議、技術創新、技術協作活動;會同市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全國、省、市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的推薦、評選、表彰、培養工作,並負責日常管理;負責全國和省、市五一勞動獎章、五一勞動獎狀、工人先鋒號獲得者的推薦、評選、表彰和管理工作;指導和推動全市職工技術協作工作,聯繫市職工技術協會辦公室。
(六)基層工作部
指導基層工會組織建設工作;制定基層工會組織建設規劃和制度;指導基層工會隊伍建設及會員會籍管理工作;指導基層工會規範化建設,推動開展“職工之家”活動;指導和推動企事業單位開展民主管理工作,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進廠務公開制度化、規範化;推動公司制企業建立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指導地方工會和產業工會與同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七)法律工作部
參與涉及職工和工會的立法工作;承擔對工會參與立法的綜合協調與指導工作;負責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貫徹實施並監督檢查《工會法》《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實施;參與勞動爭議仲裁和重大勞動爭議案件的調查處理;參與研究擬訂有關勞動爭議處理政策和法規規章草案;指導和承擔工會法律援助、法律服務和信訪工作,負責市總工會信訪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工會法律維權服務隊伍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維護職工隊伍穩定工作的協調、督查和落實;負責基層工會法人資格登記、管理工作。
(八)女職工部(市總工會女職工委員會辦公室)
參與研究擬訂有關女職工合法權益特別是特殊權益的政策和法規規章草案;負責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工作;指導推動女職工素質提升、建功立業工作;負責工會女職工工作的理論政策研究;負責女職工組織建設的研究和指導;參與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重大事件的調查處理;承擔市總工會女職工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
(九)財務資產管理部
研究制定全市工會的財務管理體制和財務制度;負責市總工會本級經費的收繳、管理工作,編製本級工會經費收支預決算;研究制定市總工會企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和推進市總工會企事業改革和發展;負責全市工會資產的宏觀管理,按許可權審批或審核地方工會資產處置事項;履行市總工會出資人代表機構職責,對市總工會本級企事業單位財務、資產進行監督和管理;指導和監督市總工會管理的協會、學會財務工作;負責職工勞動福利事業財務管理體制的制定和全市工會財務工作的指導、監督;負責市總工會機關財務工作。
(十)市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工會經費審查審計監督工作,制定有關工會經費審查審計監督的規章制度;負責市總工會機關、直屬單位和市總工會管理的協會、學會財務的監督和審計工作;承辦市總工會內部管理的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對本級工會經費預決算、資產管理和各項基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對下一級工會經費收支和資產管理情況的監督;承擔市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 機關黨委負責市總工會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及績效考核日常工作。

獲得榮譽


2021年5月25日,中華全國總工會通報表揚徐州市總工會在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中作出重要貢獻的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