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費用

基金費用

基金費用一般包括兩大類:一類是在基金銷售過程中發生的由基金投資人自己承擔的費用,主要包括認購費、申購費、贖回費和基金轉換費。這些費用一般直接在投資人認購申購、贖回或轉換時收取。其中申購費可在投資人購買基金時收取,即前端申購費;也可在投資人賣出基金時收取,即後端申購費,其費率一般按持有期限遞減。

另一類是在基金管理過程中發生的費用,主要包括基金管理費基金託管費信息披露費等,這些費用由基金資產承擔。對於不收取申購、贖回費的貨幣市場基金和部分債券基金,還可按不高於2.5‰的比例從基金資產中計提一定的費用,專門用於本基金的銷售和對基金持有人的服務。

費用種類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費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會計師費和律師費。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基金的證券交易費用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的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驗資費、會計師和律師費、信息披露費用等費用。

費用分析


銷售手續費

投資者在買基金的時候,需要向基金的銷售機構付一定的手續費,國內基金的銷售手續費費率一般在基金金額的1~1.5%之間。在基金髮行期的銷售手續費叫認購費用,發行期結束后的日常銷售費用叫申購費用。一般來講,基金公司為了吸引投資者在基金髮行時買基金,認購費率申購費率要便宜一些。
為了使投資者長期持有基金,有些基金公司還推出了後端收費模式,即在投資者買基金的時候不收手續費,而將此項費用延遲到投資者贖回的時候再收取。但如果投資者持有基金的時間超過一定期限,贖回的時候便不用付費了。

贖回費

國內基金在贖回的時候還要收取贖回費,主要是支付在贖回時的操作費用。一般的贖回費率在贖回金額的0.5%左右。
同樣是鼓勵投資者長期持有基金,一些基金公司推出了贖回費隨持有時間增加而遞減的收費方式,即持有基金的時間越長,贖回時付的贖回費越少,持有時間長到一定程度,贖回時就可不收贖回費。根據最新的基金法規,25%的贖回費是要計入基金資產的,以補償沒有贖回的投資者可能受到的損失。

管理費

基金管理費是指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資產而向基金收取的費用。它是固定比率的。沒有業績提成。
1、計提標準
基金管理費率通常與基金規模成反比,與風險成正比。基金規模越大,基金管理費率越低;基金風險程度越高,基金管理費率越高。不同類別不同國家或地區的基金,管理費率不完全相同。
但從基金類型看,證券衍生工具基金管理費率最高。如認股權證基金的管理費率約為1.5%~2.5%;股票基金居中,約為1%~1.5%;債券基金約為 0.5%~1.5%;貨幣市場基金最低,管理費率約為0.25%~1%。基金管理費,債券型基金的管理費率一般低於1%,貨幣市場基金的管理費率為0.33%。
基金託管費收取的比例與基金規模、基金類型有一定關係。
基金託管費,開放式基金根據基金合同的規定比例計提,通常低於0.25%;股票型基金的託管費率要高於債券型基金及貨幣市場基金的託管費率。基金銷售服務費只有貨幣市場基金可以從基金資產列支,費率大約為0.25%。
2、計提方法和支付方式
我國的基金管理費、託管費以及基金銷售服務費均是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一定比例逐日計提,按月支付。

託管費

基金的管理原則是“投資與託管分離”。託管機構負責基金資產的保管、交割等工作,同時還有監督基金公司的職能,所以需要付給託管機構託管費。一般在國內,年託管費在基金資產凈值的0.25%左右。

交易費

基金交易費指基金在進行證券買賣交易時所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交易費用主要包括印花稅、交易傭金、過戶費、經手費、證管費。

運作費

指保證基金正常運作而發生的應由基金承擔的費用。發生的費用大於基金凈值十萬分之一,應採用預提或待攤的方法計入基金損益。發生的費用小於基金凈值十萬分之一,應於發生時直接計入基金損益。

區別辨析


封閉式基金是在深、滬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交易的基金,投資者只要到各個證券公司證券營業部就可以進行買賣。開放式基金一般不在交易所掛牌交易,它通過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代銷網點銷售,銀行和證券公司是開放式基金最常用的代理銷售渠道。開放式基金涉及的交易費用主要有:
1.初次認購費:指在基金第一次發行時的認購費用。例如,華安創新基金的初次認購費率根據不同的認購金額定:認購費率分為 1.2%和 1.5%兩檔:一次認購金額 1萬 —1000萬元(含 1萬元,不含 1000萬元),認購費率為認購金額的 1.5%;一次認購金額高於 1000萬元(含1000萬元),認購費率為認購金額的 1.2%。 2.申購費:指在基金開始交易后的“日常申購”費用,按照《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規定不超過申購金額的5%。根據交易量大小有不同的費率標準。
3.贖回費:按照《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規定不超過申購金額的 3%,具體由基金管理公司確定。
4.紅利再投資費用:指投資人將從開放式基金所得到的分配收益再繼續投資於基金所要支付的申購費用
5.轉換費:指投資人在同一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不同基金之間,由投資的一隻基金轉換成另一隻基金所要支付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