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就業人員
職業
靈活就業人員是指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等靈活形式就業的人員。包括在各級檔案寄存機構寄存檔案的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失業人員、辭職人員、自謀職業人員,檔案寄存期間經勞動人事部門批准退休人員,已辦理就業失業登記的未就業人員,從事個體勞動的人員,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
靈活就業人員
靈活就業人員具體形式包括在各級檔案寄存機構寄存檔案的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失業人員、辭職人員、自謀職業人員,檔案寄存期間經勞動人事部門批准退休人員,已辦理就業失業登記的未就業人員,從事個體勞動的人員,如在社區內從事家政服務、自行車修理、修鞋、配鑰匙、再生資源回收、服裝織補等其他社區服務性工作的人員,自主就業,如自由職業者,律師、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等;臨時就業,如家庭小時工、技術小工、其他類型的體力及技術打零工者。在某些特殊時期,由於經濟惡化,各地阻絕,打工受阻,一些包括靈活就業人員在內的失業者和貧困人口只能在當地解決就業問題,如放開擺攤,當地企業求職,務農,直播,社區服務,或是提供些護路護林員等的工作以解燃眉之急,同時很多市民陷入經濟困境,甚至被迫到社會最底層的娛樂業和快遞業找尋工作,以賣藝和送快遞為生,一些地方的直播表演者草根藝人街頭歌手大量出現,很多城市外賣員快遞員數量井噴式增長,疫情期間連不少作為經濟稅收就業支柱的企業也陷入虧損狀態需要政府補貼,經過觀察發現,政府其實是想通過工商界來解決就業問題,鼓勵年輕人創業希望工商企業多雇些人,給予各種補貼,或是擺地攤,搞夜市,開小店,辦小型加工廠,可能是因為當年上山下鄉是為了解決就業問題,原因在於當年沒有第三產業,於是很重視就業問題,並且想通過第三產業來解決就業問題,問題在於當年該從事第三產業的城市人口和學生去從事第一產業,而現在是該從事第一第二產業的窮人和失業者去從事第三產業,就拿做生意來說,比打工難度更大,需要才幹,天賦和資本,否則不僅賺不到錢還會虧本,打工都打不好怎麼去做生意當老闆?政府部門在認知方面出現了“低手“狀況;而一些主管經濟的幹部其實是以就業為名實則想提振消費,促進經濟發展,一些學者考慮到城市裡的工商業基本上處於市場自動調節,飽和和平衡的狀態,第三產業能增加的部分和解決的就業也是有限的,希望通過鼓勵富裕階層,能人,大學生創業,振奮企業家精神,為人民群眾提供工作崗位以實現就業,國家對各類企業實行在資金、貨源、場地、原輔材料、稅收等方面給予支持和照顧的政策,鼓勵中上階層和大學生創業這些人應該留在城市裡從事工商業從事中高端第三產業和第二產業的經營管理職務,以繁榮城市經濟,促進就業,造就繁榮發達的城市經濟體;至於務工者和農民工由於不具備很強的個人能力,也缺少資源,沒有多少資本,各方面的能力和條件都較差,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很快會被淘汰,一般以學習和掌握各類技能,找尋工資報酬的工作,或是回到農村返鄉從事較高附加值的經濟作物的種植和養殖工作。
靈活就業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非正規部門就業,即勞動標準(勞動條件、工時、工資、保險福利待遇)、生產組織管理及勞動關係運作等均達不到一般企業標準的用工和就業形式,主要是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家庭作坊式的就業。
主要由以下三部分構成:
1、自營勞動者:包括自我雇傭者(自謀職業)和以個人身份從事職業活動的自由職業者等。
2、家庭幫工:即那些幫助家庭成員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人員。
3、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主要是指非全時工、季節工、勞務承包工、勞務派遣工、家庭小時工等一般勞動者。
街道(鄉鎮)、社區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應加強對靈活就業人員的管理,協調有關方面為靈活就業人員解決具體困難,並對其工作進行經常性檢查和指導。靈活就業人員應服從社區勞動保障機構的管理,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在社區勞動保障機構的指導下從事靈活就業工作。
靈活就業人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必須按規定進行就業登記、以個體身份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繳費基數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規定繳費基數是:基本養老按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作為繳費基數;基本醫療按上一年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靈活就業人員必須按時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兩項社保費后,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證》、就業登記證明及社保繳費憑證,殘疾人員還需持《殘疾人證》,到所在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請,具實申報繳費月數和補貼月數。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簡明步驟
第一步:到職介、人才辦理個人委託存檔
第二步:以個人名義參加社會保險
具體:辦理京卡或郵局存摺→帶存檔卡、身份證複印件、一寸彩照2張→填寫《參加社會保險人員情況登記表》,並簽訂《協議書》,辦理參保。
參保注意事項
必須是本地城鎮戶口,外地戶籍不能在本地辦理。
中止社保補貼的情形
已經領取社會保險補貼的靈活就業人員有以下情況之一時,停止社保補貼:
(一)已領取個體工商經營執照;
(二)被用人單位招用;
(三)中止就業;
(四)未繳納社保費;
(五)未按規定進行就業登記;
(六)享受社保補貼期限滿3年。
(七)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八)本人自願申請終止補貼的;
(九)其它不符合支付條件的。
《北京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
第一條 為保障靈活就業人員的基本醫療,根據《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及相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從事個體勞動或者自由職業,並在市、區(縣)勞動保障部門開辦的職業介紹服務中心(以下簡稱職介中心)、人事部門開辦的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人才中心)和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的社會保險代理機構以個人名義存檔的人員(以下統稱靈活就業人員),適用本辦法。
存檔人員中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人員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靈活就業人員按照本辦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以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0%為繳費基數,按7%的比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基數的6.5%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繳費基數的0.5%納入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靈活就業人員不建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
第四條 靈活就業人員應當以委託銀行代扣代繳方式按月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五條 靈活就業人員按本辦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發生的符合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以及服務設施範圍和支付標準的下列醫療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支付範圍:
(一)門急診醫療費用;
(二)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
(三)急診搶救留觀並收入住院治療的,其住院前留觀7日內的醫療費用;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起付標準、報銷比例執行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報銷規定。
第六條 靈活就業人員可以按照就近醫療原則,自行選擇4家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為本人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其中應有1家社區醫療機構(包括定點鄉鎮衛生院)。靈活就業人員可直接到本人選定的4家定點醫療機構、全市定點中醫定點專科和A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靈活就業人員就醫時,應當主動出示《北京市醫療保險手冊》(藍本)。
第七條 靈活就業人員按本辦法初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自繳費之月起6個月後發生的門急診和住院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照《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標準予以支付。但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自繳費之月起發生的門急診和住院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一)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係后60天內按本辦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繳費的;
(二)失業人員在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后60天內進行就業登記並按本辦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繳費的。
第八條 靈活就業人員按本辦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應當連續足額繳納費用。逾期3個月未繳費,間斷後再次繳費的,按本辦法初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情況享受待遇。
第九條 職介中心、人才中心和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的社會保險代理機構負責為靈活就業人員辦理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手續,具體辦理參保信息採集、保險手冊發放、信息變更、人員增減、門診醫療費用報銷等事項。
第十條 靈活就業人員門診的醫療費用,採取個人現金墊付、事後報銷的方式,其中應由醫療保險報銷的費用,個人應通過辦理存檔的職介中心、人才中心和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的社會保險代理機構辦理報銷申報手續,申報時間為每月10日前,當年醫療費用應當在次年1月15日前完成申報。申報醫療費用時,個人應當提供醫療保險手冊、醫療費收費憑證、處方底方、急診和轉診轉院證明等。職介中心、人才中心和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的社會保險代理機構接到報銷單據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報送到區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區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接到報銷單據,應當在15個工作日完成審核結算。報銷的門診醫療費由區縣社保中心通過銀行存入個人存摺內。住院醫療費中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個人在辦理出院手續時由個人與醫療機構結清。
第十一條 靈活就業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且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和累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時間達到一定年限(男滿25年,女滿20年)條件的,自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開始享受與用人單位退休人員相同的醫療待遇,並建立個人帳戶。
第十二條 靈活就業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但未達到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時,個人可以按照市勞動保障局關於此類情形的有關規定繼續繳費和一次性躉繳不足規定年限的費用。
第十三條 靈活就業人員辦理退休手續后,基本醫療保險關係應當轉往戶口所在街道(鎮)勞動保障部門或社會保障事務所管理。
第十四條 靈活就業人員按照本辦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其它事項,按照《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及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本辦法實施后,市勞動保障局2001年制定的《北京市個人委託存檔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廢止。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執行。
2021年3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我們一方面繼續鼓勵增加相對穩定的就業崗位,另一方面也要廣開靈活就業的渠道。現在,中國靈活就業已涉及2億多人。當然,有的人一人打幾份工,很辛苦,應該給其社保補貼,提供基本的權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