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靜琳
上海大學法學院教授
徐靜琳,1969年至1978年在雲南省新平縣衛生局工作。1978年至1982年就讀於雲南大學歷史系歷史專業,獲學士學位。1982年至1986年在雲南大學法律系任教。1986年至今歷任上海大學講師、副教授、教授,法律系副主任、港澳台法研究中心主任、知識產權學院涉外經濟法系主任、法學一系主任。其間,1998年作香港法律教育信託基金訪問學者。長期從事高校法學教學和研究。曾主持並承擔多項學術和決策諮詢研究課題,撰寫專著和合著8部、論文80餘篇。
1、《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2005年版,2010年版),主編,上海大學出版社。
3、《演進中的香港法》,獨著,上海大學出版社,2002年。
4、《中國入世與中國法治??內地與香港法律比較》,主編,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
5、《創造性的傑作??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作者,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
6、《香港法律實用全書》,副主編,復旦大學出版社,1998年。
7、《教師認識基本法》,副主編,《香港浸會大學出版,1997年。
8、《香港法簡論》,副主編,《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1989年。
2、“地方立法與政府規章關係論”,載《政治與法律》2008年第1期。
4、“和諧社會與城市法制建設略論”,載《上大法學評論》2007年10月版。
6、“論澳門法域的基本框架及其特色”,載《上海大學學報》2006年第2期。
7、“中西法文化的融合與中國行政法的變革”,載《20世紀西方憲政的發展及其變革》,法律出版社2005年。
8、“一體化進程中的重構:歐盟法體系”,載《中國法與歐洲法》,上海大學出版社2005年。
9、“法的編纂模式比較”,載《政治與法律》2004年第4期。
12、“普通法的司法理念及運作機制??兼評香港模式”,載刊於《20世紀外國司法制度的變革》,法律出版社2003年。
14、“關於中國入世與行政法制改革的思考”,載《上海法學研究》2002年第3期。
15、“構建與WTO相銜接的行政法制的基本思路”,載《上海大學學報》2001年第6期。
16、“澳門基本法是體現“一國兩制”方針的法律保障”,載《政治與法律》1999年第4期。
17、“為私營經濟構建公平競爭的法律環境”,載《上海大學學報》1999年3月。
19、“香港法制與基本法的銜接”,載《政治與法律》1998年5期。
20、“一國兩制”下內地與香港的法律衝突”,載《上海大學學報》,1998年6月。
1、《澳門特區行政主導體制研究》,200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基本法委員會課題(列入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
2、《<上海市旅遊條例>立法修正研究》,2009年上海市旅遊局課題。
3、《香港基本法解釋與香港違憲審查權研究》,2008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基本法委員會課題(列入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
4、《現代服務業中旅遊產業的知識產權特性研究》,2007年上海市旅遊事業管理委員會課題。
5、《和諧社會與法律法規建設研究》,2005年上海哲學社會科學系列課題。
6、《教育信息均等性研究》,2005年上海市教育決策諮詢研究課題。
7、《城鄉一體化進程中的法制建設》,2004年上海哲學社會科學系列課題。
8、《中國廉政建設----我國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2002年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和國家監察部的分課題。
9、《規章編纂研究》,2001年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課題。
1、主編教材《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2009年獲“第八屆華東地區大學出版社優秀教材二等獎”。
2、專著《演進中的香港法》2003年獲“第六屆華東地區大學出版社優秀專著”二等獎。
3、專著《演進中的香港法》2003年獲“上海市法學會學術著作獎”二等獎。
4、獲2000年度上海市“三八”紅旗手稱號。
5、獲2000年度上海市統一戰線為兩個文明建設服務先進個人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