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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帝國

袁世凱建立的君主立憲制政權

中華帝國是公元1915年12月12日至1916年3月23日間中華民國大總統袁世凱預備成立的一個君主立憲制的政權名稱。

1912年共和立憲政體的中華民國成立后,因事權牽掣造成的諸多紛擾對積貧積弱、亟待發展的中國頗為不利,再加上當時的政局亂象及部分中外學者力諫變更國體等多重因素的影響下,最終,袁世凱選擇效仿當時部分世界列強成熟且主流的政治體制,準備建立相較於中國歷代君主專制政體先進的君主立憲政體,原定於1916年建立年號為洪憲的中華帝國。然而多次勸進改變國體、同意帝制的蔡鍔密謀反袁,再加上多方勢力剿擊,使中華帝國還未對外正式宣布,袁世凱也未正式登基便以失敗收場,期間對外仍稱中華民國。

歷史沿革


朝代背景

中華帝國國旗
中華帝國國旗
1915年,《二十一條》交涉剛剛結束,“共和不適於中國國情”之類的言論不斷在社會上傳播。8月3日,由通曉中國事務的前哈佛大學校長查爾斯·艾略特為袁世凱安排的美籍憲法顧問古德諾教授發表的《共和與君主論》稱:“......大多數之人民智識不甚高尚......由專制一變而為共和,此誠太驟之舉動,難望有良好結果......中國將來必因總統繼承問題‘釀成禍亂’......如一時不即撲滅,或馴至敗壞中國之獨立......中國如用君主制,較共和製為宜,此殆無可疑者也。”
1915年8月14日,楊度串聯孫毓筠、李燮和、胡瑛、劉師培及嚴復成立籌安會,聲言“共和不適用於中國”。愈來愈多的“請願團”上書,要求變更國體。也有部分反對的聲音,如進步黨黨首、前司法總長梁啟超發表了《異哉所謂國體問題者》,堅持其對變更國體的一貫反對。而籌安會卻發表大量支持實行君主立憲的文章,楊度認為國家必須定於一(一元化領導),才能安定,在安定的環境中才能立憲,並逐漸富強。他提出了兩個論據來證明只有實行君主立憲才能救中國。其一,中國人文化程度低,共和難以立憲,只有君主才能立憲,與其名共和真專制,不如名正言順君主立憲。其二,共和國選舉總統時容易發生動亂。他說:非先除此競爭元首之弊,國家永無安寧之日,計唯有易大總統為君主,使一國元首立於絕對不可競爭之地位,庶幾足以止亂。另外,袁世凱還收到《全國護軍使勸進稱帝文書》,全國各省督軍都有簽名,包括雲南代表蔡鍔和唐繼堯,勸進文書寫道:
“……芝貴等實見中國國情,非毅然舍民主而改用君主不足以奠長久之治安,是以合詞密懇元首,俯仰輿情,扶植正論,使國體早得根本解決,國基早定根本之地位……”
1915年8月23日成立后的“籌安會”召集各省文武官吏和商會團體進京商討國體事宜,各文武官吏除少數表示擁護共和外,大都表示必須改變國體。1915年8月25日,蔡鍔領導軍人請願帝制。袁世凱的兒子袁克定亦偽造《順天時報》,營造日本帝國支持袁世凱稱帝的氛圍。

國民大會

中華帝國銀元
中華帝國銀元
面對愈來愈多聲稱代表民意支持袁世凱即帝位的民意團體(即請願團),1915年9月1日,代行立法院許可權的參政院舉行開幕典禮,蔡鍔、沈雲沛、周家彥等人請願改變國體,支持帝制的人組成請願團紛紛向參政院投遞請願書,掀起了請願實行君主立憲風潮。袁世凱在9月6日說:“本大總統所見,改革國體,經緯萬端,極應審慎,如急遽輕舉,恐多窒礙。本大總統有保持大局之責,認為不合事宜”。梁士詒又在9月19日成立“全國請願聯合會”取代“籌安會”,向參政院呈上第二次請願書,要求召開國民會議,由全國選出代表決定國體問題。
1915年10月6日,參議院收到各省建議改共和製為君主立憲制的各省代表請願書有83件。代行立法院許可權的參政院起草“《國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由全國選出國民代表一千九百九十三人。1915年12月11日上午9時,這1993個國民代表就國體變更進行投票,結果國民代表大會以全票通過同意君主立憲制。當日,各省代表民意第一次請求袁世凱就任中華帝國皇帝,袁以無德無能婉拒,第二天(即12月12日),他同意了代表們的第二次請求。就這樣,袁世凱接受了第二次推戴書,預改國號為中華帝國,同時打算1916年更改為“洪憲元年”,“洪憲”,即弘揚憲法之意。),中華民國欲改為中華帝國。中華民國總統府欲改為新華宮(今中南海),中華帝國正式進入籌備階段。擬定《新皇室規範》:
“……親王、郡王可以為海陸軍官,但不得組織政黨,並擔任重要政治官員;永廢太監製度;永廢宮女採選制度;永廢各方進呈貢品制度;凡皇室親屬不得經營商業,與庶民爭利……”

護國戰爭

蔡鍔當初多次勸進袁世凱君主立憲制,在1915年12月25日,蔡鍔卻聯名唐繼堯等人通電全國,宣布雲南獨立,爆發起義。1915年12月23日夜11時,由唐繼堯、任可澄署名的反帝制電報正式發出,電報指出:
“竊惟大總統兩次即位宣誓,皆言恪遵約法,擁護共和。皇天后土,實聞斯言,億兆銘心,萬邦傾耳。記曰:‘與國人交止於言。’又曰:‘民無信不立。’食言背誓,何以御民。紀綱不張,本實先拔,以此圖治,非所敢聞。計自停止國會,改正約法以來,大權集於一人,凡百設施,無不如意。憑藉此勢,以改良政治,鞏固國基,草偃風從,何懼不給,有何不得己而必冒犯叛逆之罪,以圖變更國體。”要求立將楊度、嚴復、劉師培、段芝貴、周自齊、梁士詒等12人“即日明正典刑,以謝天下;渙發明誓,擁護共和”,並以雲南軍民“痛憤久積,非得有中央永除帝制之實據,萬難鎮勸”為詞,限1915年12月25日10時以前答覆。同日,唐繼堯、任可澄、蔡鍔、戴戡等人並聯名照錄此電通告全國,請“一致進行”。
雲南護國軍將領合影
雲南護國軍將領合影
1915年12月24日,唐繼堯再次任命一批下級軍官,並放餉發械,做好出征準備。同日,又推呂志伊撰就對外照會五款。及25日期滿,未見袁世凱的答覆,唐繼堯、任可澄、劉顯世、蔡鍔、戴戡遂聯名發出二次通電,稱袁世凱既為“背叛民國之罪人,當然喪失總統之資格”,並宣布“深受國恩,義不從賊,今已嚴拒偽命,奠定滇黔諸地,即日宣布獨立”。
1915年12月27日,唐繼堯、蔡鍔、任可澄、劉顯世、戴戡及軍政全體發布討袁檄文。31日,唐、蔡、任、劉、戴與張子貞、劉祖武聯名發表梁啟超手撰通電,宣布護國軍的最終目的是:(1)與全國民戮力擁護共和國體,使帝制永不發生;(2)劃定中央、地方許可權,圖各省民力之自由發展;(3)建設名實相符之立憲政治,以適應世界大勢;(4)以誠意鞏固邦交,增進國際團體上之資格。
同日,唐、任並照會英、德、法、俄、日等國駐華公使、領事,發表5點聲明:
(1)帝制問題發生以前,民國政府及前清政府以前與各國所定結之條約均繼續有效,賠款及借款均仍舊擔任;(2)本將軍、巡按使佔領地域內居留之各國人民,其生命財產力任保護;(3)自帝制問題發生以後,袁世凱及其政府與各國所訂結之條約、契約及借款等項,民國概不承認;(4)各國如有助袁政府以戰時禁製品者,查出概行沒收;(5)如各國官商人民有贊助袁政府為妨害本將軍、巡按使之行為時,即反對之。
護國戰爭爆發了。1915年12月26日,護國軍第一軍總司令部在昆明八省會館正式成立。總司令部下轄3個梯團,每梯團2個支隊。第一軍是護國軍的主力,總兵力3個旅,計9000人,武器裝備僅一、二支隊較為精良,配有德造管退炮4門、機槍4挺,其他支隊多為舊式九子槍,甚至還有沒有槍的士兵。總司令部成立后,所轄各部隊分路向四川進發。左翼劉雲峰率鄧泰中、楊蓁兩支隊於27日首先出發。
1915年12月29日,袁世凱下令免去蔡鍔等人職務,稱蔡鍔討論國體問題時,曾聯合北京的高級軍官首先署名主張君主立憲,后請假出國就醫,怎會秘密回到雲南,袁世凱不相信蔡鍔欺騙自己,但無論宣布雲南獨立的通電是否受人脅迫或被奸人捏造,唐繼堯、何可澄都應承擔地方之責,蔡鍔行跡詭秘,不知遠嫌,所以將他們三人免職,聽候查辦。原令如下:
……蔡鍔等討論國體發生之時,曾糾合在京高級軍官,首先署名,主張君主立憲,嗣經請假出洋就醫,何以潛赴雲南,譸張為幻,反覆之尤,當不至此。但唐繼堯、何可澄既有地方之責,無論此項通電,是否受人脅迫,抑或奸人捏造,究屬不能始終維持,咎有應得……蔡鍔行跡詭秘,不知遠嫌,應著褫職奪官,並奪去勛位勳章,由該省地方官勒令來京,一併聽候查辦。

日本作梗

袁世凱政權不符合大日本帝國在華利益,袁世凱在《二十一條》交涉前後逐漸向歐美各國靠攏用來制衡日本,日本決定推翻袁世凱政權。在南方起義后,日本政府在背後提供多方面的支持。
• 1916年01月09日,孫中山電告上海總機關部,日本政府派青木海軍中將來滬,囑與聯絡;
• 1916年01月19日,大隈重信內閣通過了注意中國南方動亂的決議;
• 1916年02月19日,孫中山與日人久原房之助訂立借款七十萬日元;
• 1916年02月21日,大陸政策急先鋒田中義一向岡市之助建議採取手段讓袁世凱退出並扶植日本的政治勢力;
• 1916年03月01日,日本駐滬武官青木中將晤梁啟超,商量討袁一事,並設法赴廣西;
• 1916年03月07日,大隈重信內閣決定要袁世凱退出權力圈,因為袁世凱不能保障日本在華利益;
• 1916年03月15日,代理奉天日本總領事矢田七太郎電告外務省,日本人策動宗社黨起事;
• 1916年03月30日,日本太倉喜八郎以百萬日元資助前清肅親王善耆的宗社黨;
• 1916年05月04日,中華革命軍東北軍得到日本資助,從青島到濰縣,攻擊東城。

撤銷帝制


護國戰爭的爆發使得南方多個省份相繼響應。與此同時,中華革命黨也趁機活動,反對袁世凱。袁世凱被迫在1916年3月22日宣布取消帝制,袁世凱《撤銷帝制令》全文如下:
民國肇建,變故紛乘,薄德如予,躬膺艱鉅,憂國之士,怵於禍至之無日,多主恢復帝制,以絕爭端,而策久安。癸丑以來,言不絕耳。予屢加呵斥,至為嚴峻。自上年時異勢殊,幾不可遏,僉謂中國國體,非實行君主立憲,決不足以圖存,儻有墨、葡之爭,必為越、緬之續,遂有多數人主張帝制,言之成理,將吏士庶,同此 悃忱,文電紛陳,迫切呼籲。
予以原有之地位,應有維持國體之責,一再宣言,人不之諒。嗣經代行立法院議定由國民代表大會解決國體,各省區國民代表一致贊成君主立憲,併合詞推戴。
中國主權本於國民全體,既經國民代表大會全體表決,予更無討論之餘地。然終以驟躋大位,背棄誓詞,道德信義,無以自解,掬誠辭讓,以表素懷。乃該院堅謂元首誓詞,根於地位,當隨民意為從違,責備彌嚴,已至無可諉避,始終籌備為詞,借塞眾望,並未實行。及滇、黔變故,明令決計從緩,凡勸進之文,均不許呈遞。旋即提前召集立法院,以期早日開會,徵求意見,以俊轉圜。
予憂患餘生,無心問世,遁跡洹上,理亂不知,辛亥事起,謬為眾論所推,勉出維持,力支危局,但知救國,不知其他。中國數千年來史冊所載,帝王子孫之禍,歷歷可征,予獨何心,貪戀高位?乃國民代表既不諒其辭讓之誠,而一部分之人心,又疑為權利思想,性情隔閡,釀為厲階。誠不足以感人,明不足以燭物,予實不德,於人何尤?苦我生靈,勞我將士,以致群情惶惑,商業凋零,撫衷內省,良用矍然,屈己從人,予何惜焉。代行立法院轉陳推戴事件,予仍認為不合事宜,著將上年十二月十一日承認帝位之案,即行撤銷,曲政事堂將各省區推戴書,一律發還參政院代行立法院,轉發銷毀。所有籌備事宜,立即停止,庶希古人罪己之誠,以洽上天好生之德,洗心滌慮,息事寧人。
蓋在主張帝制者,本圖鞏固國基,然愛國非其道,轉足以害國;其反對帝制者,亦為發抒政見,然斷不至矯枉過正,危及國家,務各激發天良,捐除意見,同心協力,共濟時艱,使我神州華裔,免同室操戈之禍,化乖戾為祥和。總之,萬方有罪,在予一人!
今承認之案,業已撤銷。如有擾亂地方,自貽口實,則禍福皆由自召,本大總統本有統治全國之責,亦不能坐視淪胥而不顧也。方今閭閻困苦,綱紀凌夷,吏治不修,真才未進,言念及此,中夜以憂。長此因循,將何以國?嗣後文武百官,務當痛除積習,黽盡圖功,凡應興應革諸大端,各盡職守,實力進行,毋托空言,毋存私見,予惟以綜核名實,信賞必罰,為制治之大綱,我將吏軍民當共體茲意。
直至袁世凱對內宣布取消帝制都未正式登基,年號洪憲僅在內部流傳,對外仍稱民國,故袁世凱仍是民國大總統,但滇軍堅持要袁世凱下台。革命黨人繼續動亂。1916年5月4日,梁啟超電勸段祺瑞出以果斷,勸袁世凱退位。1916年5月6日,袁世凱同意退位,但需要先商定善後。隨後,馮國璋聯絡各省於5月17日組織召開南京會議,但因各省區將軍代表意見不一,會議無果而終。在重大打擊及交煎下,袁世凱於1916年6月6日上午10時15分逝世。

國家象徵


中華帝國雖未能成立,但已預先定立了國旗和國歌。國徽則沿用北洋政府的十二章國徽。國歌沿用1915年5月制定的北洋政府國歌《中華雄立宇宙間》(蔭昌作詞,王露譜曲),但更改歌詞“共和五族”為“勛華揖讓”。
實際使用國旗
實際使用國旗
擬採用的國旗
擬採用的國旗
中華帝國國徽
中華帝國國徽

朝代封爵


1915年11月11日 政府公報第1262號
鄭汝成追封一等彰威侯
1915年11月15日 政府公報第1266號
鄭大為著承襲彰威侯
1915年12月15日,策令、政府公報第1296號
黎元洪著冊封武義親王;申令如下:“光復華夏,肇始武昌,追溯締造之基,實賴山林之啟,所有辛亥首義立功人員,勛業偉大,及今彌彰,凡夙昔酬庸之典,允宜加隆。上將黎元洪,建節上游,號召東南,拱衛中央,堅苦卓絕,力保大局,百折不回,癸丑贛寧之役,督師防剿,厥功尤偉,照《約法》第廿七條特頒榮施,以昭勛烈。黎元洪著冊封武義親王,帶礪山河,與同休戚,盤名茂典,王其敬承。”
1915年12月18日 申令、政府公報第1299號
徐世昌
徐世昌
凡我舊侶及耆碩、故人,均勿稱臣(舊侶為黎元洪、奕匡、載灃、世續、那桐錫良、周馥;耆碩為王闓運馬相伯;故人為徐世昌趙爾巽李經羲張謇
1915年12月19日 申令、政府公報第1300號
前以武義親王黎元洪,毋許固辭
1915年12月20日 申令、政府公報第1301號
以徐世昌、趙爾巽、李經羲、張謇為嵩山四友;申令如下:“自古創業之主,類皆眷懷故舊,略分言情,布衣昆季之歡,太史客星之奏,流傳簡冊,異代同符。徐世昌、趙爾巽、李經羲、張謇皆以德行勛猷,久負重望,在當代為人倫之表,在藐躬為道義之交,雖高躅大年,不復勞以朝請,而國有大故,當就諮詢,既望敷陳,尤資責難,匡予不逮,即所以保我黎民,元老壯猷,關係至大。茲特頒嵩山照影各一,名曰“嵩山四友”,用堅白首之盟,同寶墨華之壽,以尊國耆,其喻予懷,應如何優禮之處,並著政事堂具議以聞,此令。”
1915年12月21日 策令、政府公報第1302號
特封龍濟光張勳、馮國璋、薑桂題、段芝貴、倪嗣沖為一等公
特封湯薌銘、李純、朱瑞、陸榮廷、趙倜、陳宧、唐繼堯、閻錫山、王占元為一等侯
特封張錫鑾、朱家寶、張鳴岐、田文烈、靳雲鵬、楊增新、陸建章、孟恩遠、屈映光、齊耀琳、曹錕、楊善德為一等伯
特封朱慶瀾、張廣建、李厚基、劉顯世為一等子
特封許世英、戚揚、呂調元、金永、蔡儒楷、段書雲、任可澄、龍建章、王揖唐、沈金鑒為一等男
特封何宗蓮、張懷芝、潘矩楹、龍覲光、陳炳焜、盧永祥為一等男
特封李兆珍、王祖同為二等男1915年12月22日 策令、政府公報第1303號
趙秉鈞追封一等忠襄公,徐寶山追封一等昭勇伯
1915年12月23日 策令、政府公報第1304號
特封劉冠雄為二等公,林葆懌、饒懷文為一等男
特予曾兆麟、林永謨、杜錫圭、湯廷光一等輕車都尉世職
特封雷震春為一等伯
特封陳光遠、米振標、張文生、馬繼增、張敬堯為一等子
特封倪毓棻、張作霖、蕭良臣為二等子
特封吳金彪、王金鏡、鮑貴卿、寶德全、馬聯甲、馬安良、白寶山、昆、源、施從濱、黎天才、杜錫鈞、王廷楨、楊飛霞、江朝宗、徐邦傑、李進才、呂公望、馬龍標、吳炳湘為一等男
特封吳俊升、王懷慶、吳慶桐、馮德麟、王純良、李耀漢、馬春發、胡令宣、莫榮新、譚浩明、周駿、劉存厚、葉頌清、張載陽、張子貞、劉祖武、石星川為二等男
特封石振聲、何豐林、臧致平、吳鴻昌、王懋賞、唐國謨、方更生、張仁奎、陳德修、殷恭先、周金城、李紹臣、康永勝、常德盛、張殿如、馬福祥、張樹元、李長泰、許蘭洲、朱、熙、孔庚、方玉普、馬龍潭、裴其勛、朱福全、隆世儲、方有田、陳樹藩、陸裕光、楊以德為三等男
特予王賓、周文炳、齊燮元、夏文榮、吳新田、榮道一、張聯升、張建功、劉躍龍、丁效蘭、劉啟垣、蕭安國、盧金山、徐廷榮、汪學謙、馬廉溥、蔡成勛、范國璋、楊春普、劉洵、聶憲藩、董崇仁、劉銳恆、商德全、范書田、馬、麒、陸洪濤、管雲臣、田應詔、陶忠洵、王正雅、望雲亭、伍祥楨、馬良、王麒、吳長植、田友望、高鳳城、徐世揚、唐天喜、徐占鳳、李奎元、成、慎、柴德貴、劉鎮華、田作霖、劉金標、殷貴、吳起恆、鶴春、袁德亮一等輕車都尉世職
特予李煥章、禇恩榮、朱廷燦、吳佩孚、徐鴻賓、鄭士琦、王汝勤、張九卿、由猶龍、車震、關忠和、田憲章、蕭廣傳、趙俊卿、范樂田、李鴻舉、李得勝、劉富有、申振林二等輕車都尉世職
1915年12月26日 策令、政府公報第1306號
徐光志著承襲昭勇伯1916年01月01日 政府公報洪憲第1號
孔令貽著仍襲封衍聖公並加郡王銜
1916年01月28日 政府公報洪憲第24號
龍濟光著加郡王銜 特封李嘉品一等男
1916年02月15日 政府公報洪憲第41號
特予伊昌阿賽音吉雅圖卿蓋勒補音伊達木一等輕車都尉世職
特予烏勒吉武凌阿二等輕車都尉世職
特予布勒特烏勒吉布和伯蔭貢楚克扎布巴圖德立格三等輕車都尉世職
1916年02月21日 政府公報洪憲第47號
特封熊祥生二等男
特封李炳之、吳佩孚三等男
特予王承斌一等輕車都尉世職
1916年03月02日 政府公報洪憲第57號
特予張福來、王直、陳能芳二等輕車都尉世職
1916年03月07日 政府公報洪憲第62號
特封馮玉祥三等男
特予趙錫齡一等輕車都尉世職
特予孟振元三等輕車都尉世職
1916年03月23日
下令恢復中國民國年號。(中華帝國改用"中華民國"為年號,是年即為中華帝國“中華民國”元年。)

歷史意義


中華帝國實為一方才成立即陷於困境之國家。此成立過程前後有關的憲法和國際法問題,自引起學者之關注。然而直到袁世凱宣布廢除帝制都未正式登基,也無在國際上正式宣布成立中華帝國,更無任何國家承認中華帝國,在外交中袁世凱一直用“中華民國大總統”的身份應對各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