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水利局

洛陽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洛陽市水利局是洛陽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組織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訂水土保持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現任局長:關宇飛。

主要職能


(一)擬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有關政策、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負責《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的實施和水行政複議,組織起草有關法規和規章並監督實施。
(二)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制訂全市及跨縣(市)區水中長期供求計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全市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
(三)擬定全市節約用水政策,編製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管理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
(四)按照國家和省、市資源環境與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江河湖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五)組織、指導全市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處理部門間和縣(市)區間的水事糾紛。
(六)擬定全市水利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宏觀調節;指導水利行業的供水、水電、水域開發利用及多種經營工作;研究提出有關全市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
(七)編製、審核全市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組織較大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擬定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
(八)組織、指導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組織指導河道、庫區及灘地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縣(市)區的重要水利工程;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
(九)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鄉鎮供水、人畜飲水工作;參與指導農村水電電氣化建設。
(十)組織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訂水土保持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十一)組織指導全市水利科技、教育工作;組織對外水利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指導全市水利隊伍建設。
(十二)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洪抗旱工作,對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十三)擬定全市水利水電移民政策法規;編製(除小浪底水庫外,下同)移民規劃、計劃;組織指導移民搬遷、安置和後期生產扶持工作;管理和監督移民資金的使用。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各科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組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建設;承辦文秘檔案、政務信息、保密、保衛、重大會議組織、宣傳、信訪和提案、議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組織協調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指導全市水利公安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機構編製管理和職工教育工作;指導水利系統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工作和水利行業職工隊伍建設。
(三)財務科
籌措管理全市各類水利資金並監督使用情況,對水利資金進行宏觀調控;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政策,協調、指導全市水利價格收費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水利國民資產監管工作;指導全市水利經營工作;指導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資金調度工作;負責局屬單位會計事務管理及水利行業的內部審計工作。
(四)計劃建設科
承辦全市水利綜合統計和分析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建設監理、質量監督、造價管理工作;監督實施行業規程規範、技術標準;擬定全市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規章制度;組織市重點水利工程建設和驗收;負責水利建設項目的報建和主體工程開工申請;組織實施農村水電電氣化縣建設,參與指導農村小水電及小電網建設。組織擬定全市水利科技和對外經濟發展規劃;管理和指導水利行業科技工作,組織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承辦政府間水利方面涉外事宜;承辦較大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指導局屬技術推廣機構工作。
(五)水政水資源科
負責擬定全市水利法制建設規劃和有關規章制度及改革方案;實施指導全市水政監察和水政執法工作,承辦部門間和縣(市)區間重大水事糾紛協調的有關工作;承辦水利局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普法教育工作;承辦水資源的統一規劃、管理和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組織全市水資源的調查評價;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和跨縣(市)區水量分配方案;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河、庫、渠的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審查入河排污口的設置,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組織編製水資源保護、地下水開發利用規劃;負責全市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和供水水源地保護工作;組織編髮洛陽市水資源公報。
(六)農村水利科
擬定全市農村水利政策,組織編製全市農村水利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全市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指導鄉鎮供水、人畜飲水及農村節水灌溉工作;負責井、站建設及管理;指導農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改革。
(七)水利工程管理科
組織對河流及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組織實施水庫、水電站大壩安全監管;負責河道、水庫及行洪區、蓄洪區、滯洪區等水域岸線及其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護;負責河道采砂管理;負責水利工程範圍內的建設項目的管理;指導全市防洪工作;指導水域的綜合治理、開發利用以及水利旅遊、水庫養殖和水利行業的供水工作。
(八)水土保持科
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組織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建設,協調實施水土流失綜合防治;擬定水土保持規劃並組織實施;審批、審核生產建設單位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保持重點防治區的工作;組織水土流失監測併發布公告;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指導城市水土保持工作。
(九)移民辦公室
組織擬定全市移民(不含小浪底水庫移民,下同)政策與法規並監督實施;負責移民投資的財務、資金管理和移民資金審計,編製財務預決算,監督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組織移民技能培訓;負責移民統計、信訪工作;組織編製全市在建和擬建工程移民規劃、計劃;負責移民安置區社會經濟狀況調查分析;組織編製移民後期生產扶持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擬定全市移民搬遷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移民投資項目工作;組織移民安置及移民工程項目的驗收;負責協調移民實施過程中與有關部門和地方的關係。
(十)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其他事項
(一)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二)洛陽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水利局。

現任領導


局長:關宇飛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丙立:負責工程建設管理方面工作。分管建設管理科、市龍脖水庫管理所、市水利水電工程建設質量監測站。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晉陽:負責防汛抗旱、河長制方面工作。分管水旱災害防禦科、河長制工作科、河渠處、市引黃工程綜合服務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天寶:負責黨建、水生態工作。分管機關黨委。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嘉:負責水資源管理、政策法規、行政審批方面工作。分管水資源管理科、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市節水服務中心、市水政監察支隊。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建黨:負責人事、農村水利、離退休幹部方面工作。分管人事科、農村水利水電科、離退休幹部工作科、市農村水利水電(技術服務)發展中心。聯繫洛陽水利勘測設計有限責任公司、洛陽水利工程局有限公司。
黨組成員、二級調研員吳顯強:負責水土保持、監督審計、安全生產方面工作。分管水土保持科、監督科(審計科)、市水土保持監測站。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李楠:負責移民工作。分管移民安置科、移民後期扶持科。
四級調研員肖振剛:協助李建黨同志做好人事、離退休幹部方面工作。
四級調研員敬志印:協助李建黨同志做好農村水利方面工作。
四級調研員趙雪凡:分管財務科。
四級調研員檀尊社:協助李丙立同志做好建設管理方面工作。
四級調研員金加法:負責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分管局辦公室。
市前坪水庫建設處副處長趙剛毅:負責市前坪水庫建設處全面工作。分管規劃計劃科,協助李丙立同志做好小浪底南岸灌區建設工作。
前坪水庫建設處副處長李向陽:協助趙剛毅同志做好前坪水庫樞紐掃尾、前坪水庫灌區和供水前期工作。
市節水服務中心副縣級待遇幹部吳永建:負責“四河三渠”辦公室涉及我局的相關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通濟街與開元大道交叉口向南130米路西。

防汛抗旱


由於我市特殊的地形地貌和氣候特徵,水旱災害頻繁發生,旱災尤為突出。建國以後大的水災有兩次,1958年7月16日全市普降暴雨,7月17日,伊河龍門洪峰流量6850立方米/秒,洛河白馬寺洪峰流量7230立方米/秒,北汝河紫羅山洪峰流量5620立方米/秒,均為歷史罕見洪水;1982年7月29日至8月4日,連續7天暴雨,伊河龍門洪峰流量5500立方米/秒(陸渾水庫攔蓄5000多立方米/秒),洛河白馬寺洪峰流量6250立方米/秒,北汝河紫羅山洪峰流量7080立方米/秒,本次水災受災村莊357個,倒塌房屋18萬間,沖淹耕地47萬畝,直接受災人口63萬人。建國以後大的旱災有五次,且多為連續乾旱,1960—1962年是建國以來最嚴重的三年大旱災,糧食大面積絕收和減產,群眾生活水平降到極低程度;1971—1973年連續3年乾旱;1976—1979年連續4年乾旱;1985—1987年連續3年嚴重乾旱;1991—1993年,連續3年嚴重乾旱。一年之中先旱后澇或先澇后旱的現象也時常發生。2008年10月下旬至2009年3月,全市累計降雨量10mm,比常年同期偏少八成,氣溫偏高一度左右,秋冬春三季連旱,是建國以來持續乾旱時間最長的3個年份之一,全市364.5萬畝麥播面積除可澆灌外,仍有220萬畝小麥不同程度受旱,占麥播面積的60﹪,全市因旱造成9縣(市)、60個鄉鎮、125個行政村74315人、1.4萬大牲畜臨時吃水困難。防汛抗旱是我市水利工作的主要任務。

水利建設


洛陽市地跨黃河淮河長江三大水系,其中大部分屬於黃河流域,面積12446.1平方公里,佔總面積的81.8%;淮河流域2091.8平方公里,佔總面積的13.8%;長江流域670.1平方公里,佔總面積的4.4%。境內共有大小河流7500多條,其中流域面積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39條,較大的河流有黃河及黃河流域的伊河洛河澗河;淮河流域的北汝河;長江流域的老灌河、白河等。
全市多年平均水資源總量28.09億立方米,人均佔有量不足450立方米,與全省人均佔有量基本持平,約為全國人均的五分之一。建國以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經過長期堅持不懈的努力,我市的水利建設取得了巨大成就,為全市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提供了有效服務和保障。初步形成了城鄉防洪、農業灌溉、農村供水、水土保持、水環境保護、水資源管理六大水利基礎保障體系。
一是初步形成了以堤防、水庫為主要框架的城鄉防洪保安體系。全市境內共建成各類水庫156座,其中大型4座總庫容153.07億立方米,中型10座,總庫容2.16億立方米,小型142座,總庫容1.95億立方米;修築河道堤防900多公里,其中重點堤防537公里。2008年以來,對39座重點病險水庫進行除險加固,至2009年底已完成24座。通過這些工程的合理運用和科學防控,可以基本保證常遇洪水下不發生大的災情。
二是初步形成了以渠灌、井灌、提灌為基礎的農業灌溉體系。全市境內現有萬畝以上自流灌區37處,機電井1.7萬眼,提灌站1300多座,有效灌溉面積穩定在200萬畝以上,節水灌溉面積達到100多萬畝,水澆地糧食產量接近全市糧食總產量的2/3,正常年景實現了糧食自給有餘。尤其是2010年初小浪底南岸節水型生態農業灌區批複,為農業灌溉提供了更加有效保證。該項目設計灌溉面積61.77萬畝,其中新增有效灌溉面積42.92萬畝,恢復灌溉面積9.91萬畝,改善灌溉面積8.94萬畝。
三是初步形成了以骨幹工程和小型工程相結合的農村供水體系。特別是1990年以來,進一步加大飲水困難和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力度。1990年至2005年以飲水解困為重點,共建成井、站、引水等吃水骨幹工程4800項,興修微積水、集雨水窖等小型吃水工程1.5萬多項,累計解決吃水困難100多萬人,全市大面積的農村飲水困難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即使在嚴重乾旱年份也不會再發生大的水荒。2006年開始,以解決飲水安全為重點,四年共建設村鎮供水工程670多項,解決飲水安全80萬人,農村群眾的飲水質量進一步得到提高。
四是初步形成了以治理保護、預防監督、自然修復為主要手段的水土流失防治體系。經過50多年來的治理,目前全市累計治理水土流失近6000平方公里,其中興建基本農田241萬畝,水保造林241萬畝,營造經濟林156萬畝,種草13萬畝。近年來,繼續加大水土保持治理力度,重點實施了黃河水土保持生態工程、中央專項資金水保工程、農業生態縣建設工程、黃河重點支流治理和小流域壩系工程等,每年治理面積在200平方公里以上,全市水土流失嚴重現象得到有效遏制。
五是初步形成了河渠相連、清水長流、人水和諧的城市水環境保護體系。洛河市區段、伊河龍門段、中州渠市區段、澗河市區段綜合治理等重點項目相繼完成,新區景觀水系建設初具規模。尤其是近年來投資2億多元,對洛河、伊河、廛河、澗河和中州渠等城市河渠進一步綜合治理,達到了提高防汛能力、美化市容市貌、改善生態環境,提高城市品位的良好效果,目前在城市規劃區內已形成景觀水面1.1萬畝。
六是初步形成了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水資源統一有效管理體系。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基本理順了城鄉水資源管理體制,市水政監察支隊於2009年成立,並及時進行了執法培訓、制度完善等工作,有效保證了水政執法工作順利有效開展,為強化水資源管理,促進水資源節約保護,維護健康良好的水事秩序提供了體制、機制保障。

獲得榮譽


2021年8月,榮獲2020年度洛陽市文明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