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別史

國別史

國別史是分國記載史事的史書,中國第一部國別史為《國語》。

內容簡介


國別史是國別體史書的簡稱,是分國記載史事的史書,以國家為單位,分別記敘歷史事件,也稱國別體,是史書的一種體裁。中國第一部國別史為《國語》,此外,《戰國策》、《三國志》都是比較著名的國別史。
國別體:以國家為單位分別記敘的歷史。如《戰國策》。另外,還有記載各種專門學科歷史的史書稱專史,如經濟史、思想史、文學史、史學史等。

代表作品


分國記載史事的史書叫國別體史書,中國第一部國別體史書是《國語》。
《國語》
《國語》
《國語》
《 國語》共二十一篇,即:《周語》三篇、《魯語》二篇、《齊語》一篇、《晉語》九篇、《鄭語》一篇、《楚語》二篇、《吳語》一篇、《越語》二篇,共七萬餘字。它記載了八個國家的史事,時間上起西周的周穆王,下迄戰國初期的魯悼公(約公元前967年至公元前453年),共五百多年。過去人們認為,《國語》的作者是春秋末期的魯國人左丘明,實際上它不是出自一人之手,而是後人根據當時各國史官的記載整理加工而成的,它大概成書於戰國初期。
《國語》的一個顯著特點是以記言為主,它往往通過一些人物的言論(如對話和辯論等)來反映歷史事件。像周厲王的暴虐無道和越王勾踐發憤雪恥、最後打敗吳國等史實,都是通過談話方式表達出來的,說理充分,人物性格也很鮮明。《國語》和以《春秋》為綱而記載春秋時期歷史的編年體史書《左傳》,在內容上可以互相補充,故後人將《國語》和《左傳》看作姐妹篇,稱《左傳》為《春秋內傳》,《國語》為《春秋外傳》。
《國語》首創了國別史的體例,保存了比較豐富的資料,是研究春秋時期歷史和上古史的重要書籍。
《戰國策》
《戰國策》
《戰國策》
戰國時 遊說之士的策謀和言論的彙編。初有《國策》、《國事》、《事語》、《短長》、《長書》、《修書》等名稱和本子,西漢末劉向編定為三十三篇。宋時已有缺佚,由曾鞏作了訂補。有東漢高誘注,今殘缺。宋鮑彪改變原書次序,作新注。吳原師道作《校注》,近人金正煒有《補釋》,今人繆文遠有《戰國策新注》。湖南長沙馬王堆出土西漢帛書,記述戰國時事,定名《戰國縱橫家書》,與本書內容相似。
戰國策是中國古代的一部史學名著。它是一部國別體史書。全書按東周、西周、秦國、齊國、楚國、趙國、魏國、韓國、燕國、宋國、衛國、中山國依次分國編寫,共33卷,約12萬字。
《戰國策》主要記述了戰國時期的縱橫家的政治主張和策略,展示了戰國時代的歷史特點和社會風貌,是研究戰國歷史的重要典籍。
《戰國策》是中國古代記載戰國時期政治鬥爭的一部最完整的著作。它實際上是當時縱橫家遊說之辭的彙編,而當時七國的風雲變幻,合縱連橫,戰爭綿延,政權更迭,都與謀士獻策、智士論辯有關,因而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該書文辭優美,語言生動,富於雄辯與運籌的機智,描寫人物繪聲繪色,在在國古典文學史上亦佔有重要地位。
《三國志》
《三國志》
《三國志》
《三國志》是 晉代陳壽編寫的一部主要記載魏、蜀、吳三國鼎立時期的紀傳體國別史,詳細記載了從魏文帝黃初元年(220)到晉武帝太康元年(280)六十年的歷史。《三國志》全書六十五卷,《魏書》三十卷,《蜀書》十五卷,《吳書》二十卷,共六十五卷。陳壽是晉朝朝臣,晉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國志》尊魏為正統。《三國志》為曹操寫了本紀,而《蜀書》和《吳書》則記劉備為《先主傳》,記孫權稱《吳主傳》,均只有傳,沒有紀。
《三國志》位列中國古代二十四史,與《史記》(司馬遷)、《漢書》(班固)、《後漢書》(范曄、司馬彪)並稱前四史。《三國志》不僅是一部史學巨著,更是一部文學巨著。陳壽在尊重史實的基礎上,以簡練、優美的語言為我們繪製了一幅幅三國人物肖像圖。人物塑造得非常生動。
《三國志》善於敘事,文筆簡潔,剪裁得當,當時就受到讚許。與陳壽同時的夏侯湛寫作《魏書》,看到《三國志》,認為沒有另寫新史的必要,就毀棄了自己的著作。後人更是推崇備至,認為在記載三國歷史的史書中,獨有陳書可以同《史記》、《漢書》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國史相繼泯滅無聞,只有《三國志》一直流傳到現在。南朝人劉勰在《文心雕龍·史傳》篇中講:“魏代三雄,記傳互出,《陽秋》、《魏略》之屬,《江表》、《吳錄》之類,或激抗難征,或疏闊寡要。唯陳壽《三志》,文質辨洽,荀(勖)、張(華)比之(司馬)遷、(班)固,非妄譽也。”這就是說,那些同類史書不是立論偏激,根據不足;就是文筆疏闊,不得要領。只有陳壽的作品達到了內容與文字表述的統一。

背景知識


史書
史書
中國 的史書卷帙浩繁,種類很多,大致可以分為下列幾種。正史:以紀傳體、編年體的體例,記載帝王政績、王朝歷史,人物傳紀和經濟、軍事、文化、地理等諸方面情況的史書叫正史。如,通常所說的二十四史。除少數是個人著述(如史記的《史記》、范曄的《後漢書》、陳壽的《三國志》、歐陽修的《新五代史》)外,大部正史是由官修的。別史:主要指編年體、紀傳體之外,雜記歷代或一代史實的史書;由著名學者創作的,有時與雜史難以區分。比如《漢晉春秋》雜史:只記載一事之始末,一時之見聞或一家之私記,是帶有掌故性的史書。野史:有別於官撰正史的民間編寫的史書。稗史:通常指記載閭巷風俗,民間瑣事及舊聞之類的史籍,如清代人潘永因的《宋稗類鈔》,近代人徐珂的《清稗類鈔》。有時也用來泛指“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