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柏銓
南京大學新聞傳播學系主任
現為“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教育部重點教材《新聞採訪與寫作》課題組首席專家,中國社會科學雜誌社外評審專家,南京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學術委員會主任,南京大學學位委員會新聞傳播學院分會主席,南京大學新聞研究所所長。
學術兼職
兼任復旦大學新聞傳播與媒介化社會研究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基地學術委員會委員,清華大學國際傳播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中國科技大學、華中科技大學、天津師範大學、河南大學、安徽師範大學兼職教授,南京財經大學、南京傳媒學院客座教授。
學術活動
主編的《新聞採訪與寫作》為“十五”國家級規劃教材,被評為江蘇省高等學校精品教材;專著《中國當代理論新聞學》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召集人會議審定,入選教育部推薦的“研究生教學用書”;專著《新聞理論新探》獲江蘇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二等獎;主編的《加入WTO與中國新聞傳播業》被遴選為江蘇省哲學社會科學重點學術著作,並獲江蘇省和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獎項。發表新聞傳播學術論文近300篇。主持過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加入WTO以後我國新聞傳播業所受影響及對策研究》《黨的執政能力建設與大眾傳媒關係研究》,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中國新聞理論體系研究》,江蘇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新聞思想研究》。
現正在主持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新媒體語境中重大公共危機事件與輿論關係研究》(2011)。
出版專著
(一)著作:
1、《新聞理論新探》(獨著),新華出版社,1999年版。
2、《新聞輿論引導論》,丁柏銓等,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1年版。
3、《中國新聞理論體系研究》,丁柏銓等,新華出版社,2002年版。
4、《中國當代理論新聞學》(獨著),復旦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5、《加入WTO與中國新聞傳播業》,丁柏銓等,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4年版。
6、《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新聞思想研究》,丁柏銓等,新華出版社,2006年版。
7、《新聞探索集》(獨著),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年版。
8、《執政黨與大眾傳媒——基於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研究》,丁柏銓等,江蘇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9、《新聞理論探索——對現實問題的研究》(獨著),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二)教材:
1、《現代廣告理論》,丁柏銓等,黃山書社,1995年出版。
2、《當代新聞文體寫作》,丁柏銓等,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社,1998年出版。
3、《當代廣告文案寫作》,丁柏銓等,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社,1998年出版。
4、《廣告文案寫作教程》,丁柏銓等,復旦大學出版社,2002年出版,2005年再版。
5、《新聞採訪與寫作》,丁柏銓等,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出版,2009年再版。
發表論文
(1995——2012):
4、“論黨報發行”,《現代傳播》,2005年第3期。
5、“〈傳媒觀察〉:站在潮頭看傳媒——寫在該刊改版三周年之際”(第一作者),《傳媒觀察》,2005年第8期。
6、“論新聞報道題材與表現方式”,《新聞大學》2005年第8期。
7、“新聞傳媒:如何面對社會不和諧因素——從一個側面考察其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作用”,《現代傳播》2005年第5期。
8、“對‘入世’后中國新聞傳播業的考察”(第一作者),《杭州師範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5期。
9、“抓好實踐教學環節,培養高素質新聞人才”,《新聞戰線》,2005年第11期。
10、“新聞傳媒公信力芻議”,《新聞愛好者》,2005年第12期。
11、“新聞理論研究有著廣闊的天地”,《采·寫·編》,2005年第6期。
12、“主流報紙流行語漫談”,《新聞知識》,2005年第12期。
14、“論黨報發行”,《城市黨報研究》,2005年第6期。
15、“新時期黨報改革的智慧結晶——評〈新時期黨報定位與功能拓展〉”(第一作者),《新聞戰線》2006年第1期。
16、“論災難性事件中政府、新聞傳媒、公眾的關係”,《新聞界》,2006年第1期。
17、“論新聞報道題材與表現方式”,《新聞導刊》,2006年第1期。
18、“新聞傳媒應當積極面對社會不和諧因素”,《新聞與寫作》,2006年第4期。
19、“聯盟:報業跨地域合作的新形式”(第一作者),《青年記者》,2006年第9期。
20、“論輿論監督在和諧社會構建中的作用”,《現代傳播》,2006年第3期。
21、“‘和諧媒體’析”,《新聞記者》,2006年第6期。
23、“論新聞宣傳”,《新聞知識》,2006年第9期。
24、“論現實條件下新聞業管理觀念和方法的創新”,《湖南大眾傳媒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6年第5期。
25、“論時政新聞的改革創新(二)”(第二作者),《采·寫·編》,2006年第5期。
26、“再論黨報改革”,《新聞界》,2006年第5期。
27、“新聞理論與業務交融研究餓成果——序鍋光華教授新著<新聞選擇論>”,《新聞愛好者》,2006年第11期。
28、“重提‘富士康’案——2006年記者節感言”,《青年記者》,2006年第21期。
29、“黨的執政能力建設與新聞傳媒關係論略”,《揚州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6年第6期。
30、“新聞價值三論——中國新聞獎部分獲獎作品閱讀札記”,《新聞記者》,2006年第12期。
31、“作為執政資源:媒體有很大潛能可發揮”,《新聞與寫作》,2006年第12期。
32、“略論新聞採訪寫作教學”,《青年記者》,2006年第23期。
33、“論媒體‘軟實力’——以另一種視角考察媒體競爭力”(第一作者),《新聞傳播》,2006年第12期。
34、“新聞傳媒:特殊的執政資源”,《江海學刊》,2007年第1期。
35、“論新聞傳媒表達人民群眾心聲”,《新聞與寫作》,2007年第3期。
36、“黨報‘邊緣化’不是事實”,《新聞愛好者》,2007年第3期。
38、“論輿論引導與輿論監督之關係——從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角度進行考察”,《杭州師範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3期。
39、“新聞傳媒應從‘楊麗娟事件’中反思什麼?”(第一作者),《新聞實踐》,2007年第5期。
40、“略論輿情——兼及它與輿論、新聞的關係”,《新聞記者》,2007年第6期。
41、“中國新聞獎獲獎作品的價值取向分析”(第一作者),《新聞傳播》,2007年第6期。
43、“黨報的權威性和影響力猶在”,《今傳媒》,2007年第7期。
44、 “新面孔新理念接地氣顯生氣——論近年來典型報道的變化(上)”(第一作者),《新聞與寫作》,2007年第8期。
45、 “新面孔新理念接地氣顯生氣——論近年來典型報道的變化(下)”(第一作者),《新聞與寫作》,2007年第9期。
46、“報紙典型人物報道的演進”(第一作者),《青年記者》,2007年第17期。
48、“社會公平正義與新聞傳媒的責任”,《新聞大學》,2007年第3期。
49、“關於虛假新聞、‘隱蔽性失實’及其他——兼與吳強先生商榷”,《新聞記者》,2007年第12期。
50、“新聞傳媒:社會公平正義的推動力量”(第一作者),《南京郵電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4期。
51、“黨的執政能力建設與大眾傳媒關係的歷史考察”,《現代傳播》,2007年第6期。
出版圖書
時間 | 作品 |
2006年8月 |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新聞思想研究 |
2005年9月 | 廣告文案寫作教程 |
2005年3月1日 | 加入WTO與中國新聞傳播業 |
2009年06月01日 | 新聞採訪與寫作 |
2012年1月 | 新聞理論探索 |
2007年7月 | 新聞探索集 |
2001年7月 | 新聞輿論引導論 |
2010年10月1日 | 執政黨與大眾傳媒 |
2002年7月 | 中國新聞理論體系研究 |
2002年12月 | 中國當代理論新聞學 |
2張
丁柏銓作品
丁柏銓目前正在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十五”規劃重點項目《加入WTO后我國新聞傳播業對策研究》,江蘇省社會科學“十五”規劃重點項目《中國共產黨第三代領導集體新聞思想研究》。並先後主持過“市場經濟條件下新聞基本理論研究”研討會、“第二屆兩岸傳播媒體邁向21世紀”研討會等學術會議、全國第七次傳播學研討會。
丁柏銓
丁柏銓曾應邀兩次赴馬來西亞考察華文報業和新聞教育;應邀參加香港浸會大學傳理學院新聞系召開的“亞洲變遷與新聞傳播”學術研討會,宣讀題為《論新世紀新聞傳媒的競爭》的論文;應邀赴台灣朝陽科技大學參加第一屆“兩岸傳播媒體邁向21世紀”學術研討會,宣讀題為《新聞傳媒:尋求市場規律與新聞規律的契合點》的論文;應邀赴台灣中央大學參加“傳媒?社會?歷史?文化”學術研討會,宣讀題為《論新聞傳媒與社會的互動關係》的論文;應邀參加香港浸會大學傳理學院召開的“傳媒操守”學術研討會,宣讀題為《新聞競爭與傳媒操守》的論文;應邀參加在香港舉行的“中華傳播學研討會”,宣讀題為《有效傳播:新聞傳播的出發點和歸宿》的論文。1998年11月,丁柏銓曾應新加坡《聯合早報》之邀,赴新講學半個月。
被評為江蘇省優秀社會科學工作者。為本科生講授的“新聞寫作”被評為省級精品課程,為碩士生講授的“新聞傳播理論研究”被評為省級優秀課程。主持的教學成果《抓好實踐教學環節,培養高素質新聞人才》,獲校級特等獎、省級一等獎、國家級二等獎。
2021年12月4日,獲得第九屆范敬宜新聞教育獎良師獎。
訪丁柏銓教授
在丁柏銓教授看來,公平正義既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條件,也是社會和諧的本質屬性。和諧社會必然是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而大眾傳媒在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建設和諧社會方面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
丁柏銓教授認為,大眾傳媒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包括三個層面:觀念、制度和實踐。
首先,作為公平正義觀念的“鼓動者”。丁柏銓說,新聞傳媒在報道中肯定和倡導正確觀念,能形成強大的輿論氛圍,使得公平正義理念得到推行;而與此相違背的言行受到批評甚至抵制。在這裡,新聞傳媒在推廣公平正義觀念方面發揮了積極的正向作用。
在制度層面,丁柏銓認為,在立法過程中,大眾傳媒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法律法規、政策方針的出台和完善做了相應的工作,發揮了“推動者”的功能。大眾傳媒通過及時報道和評論,有利於保證公民的四種基本權利———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得到充分的尊重和切實的保證,有效擴大了社會民主。
在實踐層面,丁柏銓認為大眾媒介利用媒介話語權開展輿論監督,在推動公平正義實現上又扮演了“行動者”的角色。通過輿論監督使不公平不正義的現象暴露在陽光之下,使之無所遁形,這種輿論壓力會對監督者形成巨大的威懾,使之不得不約束或收斂言行,從而有助於消除或緩解一些社會不公現象。
不過,丁柏銓也提醒媒體要注意防止輿論監督不當對當事人造成的傷害。他認為,傳媒不應把目標受眾簡單鎖定為所謂有效人群,而把更廣大的受眾撇在一邊,違背了公平正義的原則。傳媒對不同階層的社會成員應盡量給予平等的意見表達機會。媒體在提供信息時必須堅持對富有人群以及對相對貧困的人群,對強勢人群和弱勢人群都應堅持大致公平的原則,在維護公民的基本權利方面應該堅持一視同仁、公平對待。
此外,有些媒體對某些本應揭露、批評的社會不公現象三緘其口,監督失語,客觀上對推動社會公平正義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