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

土默特

他們都是來自西伯利亞的鮮卑拓跋。他們的民族成分也是一變再變。最初是鮮卑族,唐代又稱其為木馬突厥,到了元朝他們已經是蒙古族了。但萬變不離其宗,鮮卑拓跋,人稱索虜,就是梳辮子的人,講的是蒙古語,風俗習慣、生產生活皆與蒙古人相同。

部族演變


土默特自從登上了祖國的政治舞台,長期扮演著革命角色,在統治者的隊伍里,她並沒有高爵顯位,一直處於被統治者的地位,但又在政治舞台上,經常嶄露頭角。由於土默特人的堅強性格和卓越的素質,使她的民族至今不衰。內蒙古有土默特旗,貝加爾湖圖瓦共和國。元朝有禿馬敦,唐朝有都波,遼金有阻卜。大鮮卑山是他們的祖居之地,今日的嘎仙洞就是拓跋祖宗之窟。

學者觀點


學者們以為匈奴冒頓東滅東胡,鮮卑東遷,烏桓南下,其實拓跋北上西伯利亞要比匈奴東來早得多。所謂東胡,是指慕容瑰的祖先。《十六國春秋·前燕錄》云:“慕容瑰,字奕洛瑰,昔高辛氏游於海濱,留少子厭越以君北夷,世居遼左,號曰東胡。秦漢之際,為匈奴所敗。分保鮮卑山,因以為號。”至少,東胡聯盟是以慕容之祖先部落為主的。東胡與鮮卑拓跋似無關係,拓跋南下匈奴故地以前,已傳六十七代,匈奴滅東胡,拓跋早已北上西伯利亞了。《魏書·序紀》云:“統幽都之北,廣漠之野”,幽都是大興安嶺;《山海經》云:“有幽都之山,黑水出焉”,概因森林密茂陰鬱有似幽冥之都。
大興安嶺之北的廣漠之野,就是西伯利亞了。再證以“逐女?於弱水之北”,弱水是嫩江,嫩江之北,也就是西伯利亞。“南遷大澤”有二說,皆能成立。一曰呼倫湖,確有一支遷回鮮卑山,在呼倫湖一帶繁衍生息,遼金時代,已發展成一個部眾人多民性強悍的部落了。《遼史》稱之曰阻卜,金稱阻?。《遼史·文學上·蕭韓家奴傳》云:“阻卜諸部,自來有之”。據《遼史》所說,阻卜在遼金邊外,幾乎是根生土長的了。阻卜是拓跋的異書,卜音讀跋,今日之土默特人仍讀卜為跋。阻?的?字是史官之誤,卜亦讀普音,金史寫卜為?。為什麼又稱塔塔兒呢?突厥文闕特勤碑文中有“塔塔兒吾之仇敵也”。阻卜為拓跋之裔,與突厥有什麼仇呢?正如方壯猷所著的《室韋考》中說的:“柔然滅后,東方有很大一部分遺族”,與當地土著錯居,阻卜與柔然都是蒙古語族,外貌一樣,外界無法分辨。柔然自稱檀檀(即大檀),訛為塔塔兒。南北朝的南朝有稱柔然為“檀檀”者。闕特勤碑文和《蒙古秘史》所記之“塔塔兒”,正是“檀檀”之音變。遼金以為皆拓跋之阻?,蒙古以為皆柔然之檀檀。
二者相混,族外人無法分辨。最終皆為成吉思汗所滅。柔然被突厥所滅,故稱仇敵。一曰貝加爾湖。拓跋南遷大澤,應以貝加爾湖為標準,一因相距不遠,二因貝加爾湖比呼倫湖大得多。到達貝加爾湖的是拓跋主力。貝加爾湖依然是丁零人的天下。拓跋無立足之地,所以再度南遷。這次南遷就困難多了,九難八阻,一是沮洳難行,一是丁零人的襲擊,走了一年多,才到達五原的匈奴故地,拓跋力微就位后慨嘆當年的“西部內侵,國民離散”。拓跋南下時,很大一部分被阻,沒有走出貝加爾湖的森林。這一部分人發展壯大以後,由於環境條件的影響,接受了突厥、蒙古的文化,到唐代分為兩個部分。一個是黠戛斯所屬的木馬三突厥之一的都波,後來演化為禿巴思,是為今日的圖瓦;一個是蒙古的林木中百姓,獨立存在的都波,《蒙古秘史》稱其為禿馬敦,與成吉思汗的十二世祖朵奔蔑兒乾結親。這裡先說一說南下匈奴故地的主力,下面再交待圖瓦與禿馬敦的歷史。

歷史事件


曹魏黃初元年,歲次庚子,公元220年,拓跋力微在國民離散、部落衰微的形勢下即位。昔日之屬國三十六,大姓九十九,已不存在。離卒離散,潰不成伍,只得寄人籬下,投高車沒鹿回大人紇豆陵竇憲。力微機智,以臨危贈馬,獻納親女,取得了竇憲的歡心和信任,准許率所部北居長川(延水,今東洋河上游,在興和附近)一席之地。經過二十年的慘淡經營,離散的部眾稍稍歸隊。公元248年竇憲死,力微借故殺了竇憲的兩個兒子,兼并了竇憲的部眾,這才控弦上馬二十餘萬。又過了十年,在定襄之盛樂建立了第一個國都,其址在今天的內蒙古和林格爾縣土城子。第二個都城是今日之大同。元魏孝文帝再次遷都洛陽,自動放棄了民族語言和習俗,融於漢民族的文化之中,這在民族融合上,開創了先例。後來到隋、唐、宋、元,拓跋這支龐大的隊伍已經蹤跡全無了。魏孝文帝的這一著,著實擴充了漢民族的隊伍。儘管拓跋民族在中國已不復存在,但他的影響深遠,在遙遠的西方以至於波斯、阿拉伯等地還稱中原為拓跋。八世紀的古突厥碑銘仍稱唐朝為拓跋。在西域的某些地方還把漢人叫做“桃花石”,甚至在《長春真人西遊記》中還能見到“桃花石”這種稱謂。拓跋力微的末年,“掠騎”搶來一個幼童,系來自狼圖騰的蒙古勒部,故稱之為“木骨閭”。這樣,拓跋力微就培養了本民族的掘墓人。木骨閭子孫的柔然汗國,幾乎與拓跋魏相始終。柔然衰微,元魏也壽終正寢。公元554年柔然滅。

分裂


公元534年拓跋就分裂成東西魏了。公元550年東魏易姓。公元557年西魏改朝。蒙古勒就這樣葬送了拓跋魏。《隋書·鐵勒傳》云:“種類最多,自西海之東依山據谷,往往不絕。獨洛河北有僕骨、同羅、韋紇、拔也古、覆羅、蒙陳、吐如紇、斯結、渾、斛薛等諸姓。伊吾以西,焉耆之北,傍白山則有……金山西南有……康國北傍阿得水則有……得嶷海東西有……拂懍東則有……北海南則有都波等。雖姓氏各別,總謂為鐵勒。自突厥有國,東西征討,皆資其用。”文中的韋紇是唐之回紇,今之維吾爾。白山是天山山脈東部之支脈,阿得水是伏爾加河,得嶷海是巴爾喀什湖,拂懍指東羅馬,北海是貝加爾湖。隋代都波已不再是鮮卑拓跋 了,被納入了鐵勒。《新唐書(回紇傳》云:“回紇,元魏時亦號高車部或曰敕勒、鐵勒;其部落曰韋紇、薛延陀、契?羽、都播……凡十有五種,皆散處磧北。”
唐代的都播(波)是鐵勒民族中回紇聯盟的主要成員。《唐書》在回紇之下,為都波立傳曰:“亦曰都播,其他北瀕小海,西堅昆,南回紇,分三部,結草為廬,無畜牧,捕魚鳥獸食之,衣貂鹿皮,……。”小海是貝加爾湖。所謂小海,是對北冰洋而說。堅昆即唐之黠戛斯,今之吉爾吉斯。都波是以狩豬為生。《新唐書·黠戛斯傳》曰:“古堅昆國也,或曰居勿,曰結骨,亦曰紇嘎斯。其君阿勢,阿勢衙至回鶻衙所,橐駝四十日行。回鶻衙北六百里得仙娥河,河燕北曰雪山,地多水泉,青山之東,有水曰劍河,水悉東北流,經其國,合而北入於海,東至木馬突厥三部落,曰都播、彌列哥、餓支。樺皮覆室,多善馬。俗乘木馬馳冰上,以板藉足,屈木支腋,蹴輒百步,勢迅猛。”仙娥河是色楞格河,雪山是唐努烏拉山,劍河是葉尼塞河上游。劍河在金元時代是禿馬惕部的棲居地區。《多桑蒙古史》說:“禿馬敦,好戰之民族也。”所謂“好戰”是對統治者的不屈服。屠寄《蒙兀兒史記》云:“禿馬敦人好歌舞被服繒繪。”禿馬敦的婦女貌美,善歌舞,長於刺繡。成吉思汗派豁兒赤為林木中百姓之長,征美女三十於禿馬敦,是時禿馬敦部長歹都忽勒莎豁兒已故,夫人治事,執豁兒赤以叛。該書又云:“二年丁卯,拙赤帥右手軍征林木中百姓,入失黑失惕之地招降禿綿斡亦刺之不里牙惕、巴爾忽、禿巴思。”“豁里禿馬敦者,林木中百姓之一種,分兩翼,左翼瀕於貝加爾湖之南,右翼在西,與乞兒吉思種地相錯”。巴爾忽即《唐書》之拔也古,乞兒吉思即唐之黠戛斯,失黑失惕即今日之希什希德河,是葉尼塞河上游華克穆河源頭南邊的支流。拙赤率大軍就是沿希什希德河進入華克穆河、烏魯克穆河、克穆克穆河流域,降服了這一地區的禿巴思人。禿巴思人居住在葉尼塞河上游,乞兒吉思人居住在葉尼塞河下游,由葉尼塞河東至安加拉河都是乞兒吉思人活動的區域,也是禿巴思人居處游牧之地。兩族雜居錯處、休戚相關。故有公元1218年禿馬惕叛亂,乞兒吉思人配合禿馬惕人抗擊成吉思汗大軍之舉。拉施特丁《史集》上說禿馬惕人居住之八河,注入安加拉河。經考證:在蘇聯地圖上布里亞特共和國的西北角,排列著許多往北流向安加拉河的支流,較大的並不少於八條。拉施特丁《史集》上明確地寫著:“禿馬惕人住在乞兒吉思地區內”。是知禿巴思即禿馬惕。《蒙古秘史》第九節云:“豁里剌兒台蔑兒幹起來的緣故:因為豁里禿馬敦地面貂鼠、青鼠野物被自火里禁約,不得打捕的上頭煩惱了,聽得不兒罕山野物廣有,全家起來,投奔不兒罕山的主人。”它和《唐書·都波傳》:“無畜牧,捕魚鳥獸食之”的狩獵經濟是一致的。以唐之都波當之蒙古的禿巴思、禿馬敦,未致有誤!以禿馬敦、都波為拓跋後裔演化為鐵勒蒙古者,亦頗有根據。
禿馬敦即後世之土默特者,有《蒙古源流》(新譯校注《蒙古源流》第97頁註釋②。)可證。並據此推定《蒙古秘史》的土綿禿別干,《親征錄》的土滿土伯夷,《元史》的土伯燕、禿滿、吐麻,都是禿馬惕的異稱。但另有學者認為:“歸化城的土默特並非元代的禿滿。”這一提法,值得學者們考慮。禿馬敦演化為後世的土默特,在唐代則是都波。岑仲勉著《突厥集史》卷14引《中亞之突厥族》說:“西伯利亞多數韃靼及北部烏梁海人往往自稱都波,有單用者,有與宗名連用者。中國人常以為葉尼塞河南部人民之總稱。又阿爾泰韃靼,現時亦自稱都波。”這個都波,就是禿巴思,他們是狩獵民族,與黠戛斯人唇齒相依,有冶鐵技術。由於薩彥嶺全是原始森林,具備充分的狩獵條件,正是《蒙古秘史》所說的林木中人,即《唐書》之都波,阿爾泰的韃靼。

史實


在蒙古民族的根源里,應當敘述的史實很多,如:西部之衛喇特,東部之拔也古、布里亞特,極北之骨利干,以及乃蠻克烈等,他們的祖源都與蒙古民族的根源有密切的關係。譬如:西藏史籍稱蒙古為霍爾(回紇),一因蒙古曾屬於回紇聯盟,是其成員之一;二因維吾爾的發祥地與蒙古的祖宗之地為緊鄰。再如:克烈與蒙古唇齒相連,塔塔兒與蒙古同族相仇,蔑兒乞惕與蒙古同宗相殘……等等。這些都沒有寫,只突出地把土默特的來歷敘述了一些,概因中外學者,尚有不承認今日的土默特與禿馬惕的關係者。另外,鑒於土默特的民族成分多變化,
故據筆者所知,略述如上

土默特左旗


歷史上,土默特地區是多民族活動的地方,在歷史上各有其名,魏晉時稱敕勒川,隋唐時稱白道川,遼金元時稱豐州灘,明代(即北元時期)因蒙古土默特部的入居而得名稱土默川。歷史上的土默特地區,自秦漢,特別是明清以來,由於戰亂、災害、屯墾、駐防、互市、商貿等原因,人口遷徙比較頻繁。清時沿襲北元時稱謂,設土默特旗,分左、右兩翼。民國年間成為總管旗。1965年土默特分為左右兩旗。1971年土默特左旗劃歸呼和浩特市管轄。
1997年,面積2 712平方千米,人口33.5萬,其中蒙古族3萬,佔9%,漢族居多數。轄3鎮16鄉。旗政府駐察素齊鎮
2000年,土默特左旗轄3個鎮、16個鄉:察素齊鎮、畢克齊鎮善岱鎮、兵州亥鄉、陶思浩鄉、把什鄉、此老鄉、沙爾沁鄉、沙爾營鄉、白廟子鄉、塔布賽鄉、三兩鄉、北什軸鄉、枳芨梁鄉、台閣牧鄉、鐵帽鄉、哈素鄉、大岱鄉、青山鄉。根據第五次人口普查數據:總人口 340606人,其中:察素齊鎮 52904、畢克齊鎮 23016、善岱鎮 18458、把什鄉 21011、此老鄉 9930、兵州亥鄉 13481、台閣牧鄉 22726、白廟子鄉 18994、沙爾營鄉 18823、沙爾沁鄉 17011、北什軸鄉 15752、鐵帽鄉 11736、三兩鄉 13449、塔布賽鄉 12769、大岱鄉 16188、哈素鄉 17298、陶思浩鄉 15075、只幾粱鄉 18744、青山鄉 3255。

土默特右旗


土默特右旗位於內蒙古自治區中南部,黃河北岸。總面積2368平方千米。總人口35萬人(2004年)。旗人民政府駐薩拉齊鎮,郵編:014100。代碼:150221。區號:0472。位於呼和浩特市、包頭市之間,東與土默特左旗、托克托縣毗鄰,隸屬包頭市管轄。南隔黃河與准格爾旗達拉特旗相望,西和包頭市郊區相連,北與固陽縣、武川縣接壤。土地面積2379平方公里。總人口34.6萬,其中農業人口佔84.1%,全旗16個民族,少數民族佔總人口3.3%,蒙古族為主體少數民族。蒙古族0.81萬人,其他少數民族0.29萬人。轄18個鄉、3個鎮。旗人民政府駐薩拉齊鎮。 2000年,土默特右旗轄3個鎮、18個鄉。根據第五次人口普查數據:全旗總人口314290人,其中各鄉鎮人口(人):薩拉齊鎮 65087 ,雙龍鎮 14713 ,美岱召鎮 20646,吳壩鄉 15653 ,大城西鄉 12847 ,明沙淖鄉 16252,海子鄉 10824 ,發彥申鄉 7437 ,二十四頃地鄉 12344,黨三堯鄉 13355 ,將軍堯鄉 16214 ,小召子鄉 11001,程奎海鄉 5730 ,三道河鄉 11793,沙海子鄉 9081,毛岱鄉 12092 ,三間房鄉 8554 ,蘇波蓋鄉 18518,溝門鄉 25123 ,耳沁堯鄉 4397 ,公山灣鄉 2629。土默特右旗源豐富,地下水資源達869.7億立方米。氣候適宜。年平均氣溫6℃-8℃,年降水量400毫米,無霜期140天。經濟以農業為主,主要作物有小麥、莜麥、糜黍、玉米、高粱、穀子、養麥、馬鈴薯,經濟作物有葵花籽、甜菜、胡麻、煙草以及青山黨參、正北黃芪、桔梗、枸杞等名貴藥材。沿山盛產水果。1990年農業總產值24779.94萬元。北部山區礦產資源豐富,以煤著稱,儲量約達1.68億噸。還有鐵、黃銅、銀、鋁等金屬礦。解放后農業經濟發展較快,1989年全旗糧食產量11.9萬噸,是1947年的5倍,農業生產條件明顯改善。工、交、財貿、文化科技都得到相應發展。境內有古迹美岱召和旅遊度假地清水溝

名稱變化


2016年3月出版的張繼龍著《阿勒坦汗與土默特》一書,對《土默特史》(2008年9月)的研究結論提出異議,涉及了多個方面,因此必須給予正面回應。在張繼龍書中,對其他學者對“土默特”名稱的研究發生了誤解,偷換了概念;毫無根據地說:“禿馬惕人因當年叛亂而受到鎮壓,所以把他們稱為‘茂人’,即壞人,分到茂明安部”;認為“‘土默特’一稱出現較晚”、“‘土默特’並沒有實質所指”、“土默特也就是萬戶、國家、領地很多的意思”等等,邏輯混亂,前後結論自相矛盾。本文通過辨析指出:他對“土默特”名稱及相關問題的“研究”是缺乏史實依據的,其結論也是錯誤荒謬的。
[關鍵詞]“土默特”名稱“茂人”“茂明安”“兀魯思”“土綿”
2006年,我在《內蒙古社會科學》第5期發表《 “土默特”名稱溯源》一文,對“土默特”這一名稱進行了一些探討。文中回顧了此前學界對“土默特”的多種解釋及其相關的系列問題,利用張雙福先生不久前發表的論文《論蒙古語母音的陽性向陰性演化》(《蒙古學信息》2001第2期)對中古蒙古語語音變化規律的論述,以及《蒙兀兒史記》等史籍有關記載和巴爾虎、布里亞特人的“天鵝始祖”傳說,對“土默特”作為部落、部落集團、萬戶的名稱進行了溯源研究,得出結論認為:“出現於北元時期的‘土默特’一名來源於更早時期的‘禿馬惕’這個部落名稱。”此後,在撰寫《土默特史》相關部分時,將這一研究及其結果運用於其中,2008年9月,《土默特史》出版。
2016年3月,內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張繼龍的《阿勒坦汗與土默特》。其“後記”說:這部“全面系統……關於阿勒坦汗和土默特部的書”要改變以前“研究工作不系統”、“還有很多爭議,沒有定論”的局面。該書出版后,在《內蒙古日報》、《北方新報》和“內蒙古新聞網”等報刊、網路上,掀起了一陣對該書的宣傳熱潮,主要發表和轉載了署名“及隆”的宣傳文章。文章說:“《阿勒坦汗與土默特》是國內外開展相關領域研究以來,最為全面系統研究阿拉坦汗和土默特的專著”,“本書作者本著對歷史負責的態度,訂正了一些著作中存在的謬誤,還原了北元時期土默特蒙古部真實的社會政治生活,對北元時期的土默特蒙古史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同時也為土默特蒙古史的深入研究提供了詳實的資料和可鑒的經驗。”其研究是否“全面系統”,是否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是否有什麼“詳實的資料和可鑒的經驗”?這些都會自有公論,不必急於吹噓。至於所說“訂正了一些著作中存在的謬誤”,則深有含義。到目前為止,學界專題研究阿勒坦汗、土默特的學術著作寥寥無幾,屈指可數,先後有榮祥先生的《呼和浩特沿革紀要》(內蒙古土默特左旗文化局,1981年)、楊紹猷先生的《俺答汗評傳》(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年)、黃麗生女士的《由軍事征掠到城市貿易:內蒙古綏遠地區的社會經濟變遷(14世紀中至20世紀初)》(台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1995年)和本人與於永發、王奎元先生共同主編的《土默特史》(內蒙古教育出版社,2008年)。根據《阿勒坦汗與土默特》所附“主要參考書目”並未將榮祥先生、楊紹猷先生及黃麗生女士的著作列入其中的情況來看,這些宣傳文章所說“訂正了一些著作中存在的謬誤”一語中的“著作”,就只能是指被該書列入“主要參考書目”中的《土默特史》了,而所謂被“訂正了的謬誤”,也只能是存在於《土默特史》中的觀點或結論,加之該書對我的上述研究結果提出異議,涉及了多個方面,因此必須給予正面回應。
《阿勒坦汗與土默特》一書,作為一部學術著作極不規範,全書竟然沒有一個註釋,無論論述什麼問題,所需論據,全部信手拈來,統統沒有出處,一般讀者根本無法查閱、核檢資料的出處與正誤。該書在引用文獻記載、他人論著方面同樣極不嚴謹,不辯是否可靠,有許多甚至是根據作者需要編造出來的。所以該書論述非常混亂,許多結論十分荒謬,從學術發展史的角度看,是一部學人不屑理會的“著作”。然而,其中的許多內容和觀點,使人讀來如鯁在喉,不吐不快。比如,該書對“土默特”一名的論述就十分隨意、混亂,得出的結論也充滿錯誤,對一般讀者來說,必定會造成嚴重誤導。為了儘可能阻止謬誤流傳,還必須作些辯駁、商榷。有鑒於此,本文先就“土默特”名稱問題與之進行一些必要的商榷,目的在於在本專題研究方面對張繼龍的“正本清源”來一次正本清源,以正視聽。
一、關於“土默特”一名溯源
《阿勒坦汗與土默特》第2~3頁:
分給孛羅忽勒家屬的一百戶禿馬惕人,被一些研究者認為就是日後住於陰山南北的土默特人。他們的依據是《蒙兀兒史記》記載:“孛羅忽勒的次子塔察爾移營官山,此百戶從之”。
首先說明一下,上述引文中的“孛羅忽勒的次子塔察爾移營官山”一句,原文為:“孛羅忽勒次子塔察兒移營官山”。只此一句,該書作者張繼龍就抄錯一字,把“兒”誤作“爾”;衍出一字,在“孛羅忽勒”與“次子”之間,衍出一個“的”字。
張繼龍說,“一些研究者”“依據《蒙兀兒史記》”認為,“分給孛羅忽勒家屬的一百戶禿馬惕人”就是(著重號為筆者所加,下同)“日後住於陰山南北的土默特人”。在此,張繼龍發生了理解上的錯誤,同時,又偷換了概念。
包括《土默特史》在內的幾乎所用論著,在涉及“土默特”名稱時,主要是追溯它與“禿馬惕”兩個名稱之間在語音方面的聯繫,而在人員構成、歷史傳說等方面所追尋的聯繫,只是被置於很次要的參考地位。1988年,薄音湖先生在探討“土默特”一名時說道:北元時期蒙古各個部落“在血緣、地域諸方面的變化竟然如此之大,以至到了明代,連汗統的血緣關係也處於晦暗之中,更不要說不斷處於分裂組合的其他大小部落的情況了。可以說,除了東蒙古、衛拉特蒙古和兀良哈蒙古這蒙古族的三大分枝之外,我們對於其他名目繁多的部落的演變過程,幾乎一無所知。”這早已成為學界的共識。所以,《土默特史》也指出:“在考察‘土默特’名稱的由來時,必須考慮北元時期蒙古各部落的變化情況。當時,在經歷了從元廷北遷到達延汗重新統一蒙古近一個半世紀的動蕩和分化組合后,蒙古的各個部落已經發生了巨大變化,他們早已不再是以血緣為紐帶的社會組織,而是由不同血緣、來歷各不相同的人群組成的地域組織。這一時期的蒙古部落有的冠以古老的部落名稱,有的則以新的名稱命名。其中即使是那些冠以古老部落名稱的部落,與成吉思汗統一蒙古之前的古老部落以及大蒙古國、元朝時期的蒙古部落之間的聯繫,也主要地只是名稱的繼承,而在部落人員構成上與此前的同名部落並沒有明顯、肯定的聯繫。”就是說,在考察包括“禿馬惕”在內的蒙古古老部落與明清之際蒙古部落如“土默特”之間的聯繫,主要的是從歷史語言學角度出發,考察它們作為同一名稱在語音方面的聯繫與變遷。一言以蔽之,就是考察不同歷史時代兩個部落名稱之間的關係,而不是去確定不同歷史時期兩個同名部落之間屬民實體的傳承關係,即某部落就是某部落的後人。可見,張繼龍在此將兩個本質上十分不同的問題混淆了,偷換了概念。
我們再來看看其他研究者對土默特的研究。榮祥先生對這一問題的研究比較早。1981年,他的《土默特沿革》一書印行,書中說道:“現今的土默特就是‘多桑蒙古史’以及各種蒙古書中所說的‘禿馬惕’。”其中,對土默特一名未加引號,而對禿馬惕卻加上了引號,表明他對“禿馬惕”主要是從名稱方面理解的。
1982年,黃靜濤先生髮表《土默特歷史問題叢說》一文,單設一節探討此問題。其中說道:“客列亦惕中有幾個分部,其中的禿馬兀惕或土馬兀惕很可以注意。在《多桑蒙古史》內禿馬兀惕被寫作toumaoute;禿馬亦惕被寫作toumaite,這兩種寫法很容易讀若土謀特或土麥特,聲近土默特。如果說族源的話,那麼,即使從這個讀若看,也容易使人發生禿馬兀惕或禿馬亦惕也許就是土默特部的原型的聯想。禿馬兀惕或禿馬亦惕在《蒙古秘史》寫作土別干或土綿土別干。看起來,土綿正是禿馬亦惕充任萬戶的音譯。說它們是二而一,不為無據。”無論結論如何,所探討的也只是土默特的名稱問題。
此後,薄音湖先生也參加到該問題的討論中來,他說:“以往論者曾指出,將二者視為同一,濫觴於清乾隆漢譯本《蒙古源流》的誤譯。……但是如果查閱《蒙古源流》的原文,可以發現將禿馬惕譯作土默特並非誤譯,因為無論是庫倫本還是殿本,以及其他各種抄本,這個詞都寫作Tümed(土默特),而不是Tumad(禿馬惕)。所以,認定禿馬惕就是土默特的作法,《源流》的作者薩囊徹辰已肇其端。”顯然,探討的依然是土默特的名稱問題。
當然,在我的上述論文及《土默特史》中,除了主要追溯“土默特”與“禿馬惕”兩個名稱語音方面的聯繫與演化關係之外,也依據文獻記載、他人研究論著以及古老的民間傳說,對北元時期土默特部落與蒙古汗國時期禿馬惕部落在人員構成方面“依稀可見的承續關係”進行了探討。特別是我在研究中引用的巴爾虎、布里亞特二部落古老的“天鵝始祖傳說”、“巴勒金夫人傳說”以及保留在巴爾虎、布里亞特歷史文獻中關於禿馬惕人南遷的記憶,對於印證這個“依稀可見的承續關係”,有著較強的說服力。張繼龍如若要否定我的觀點,標新立異,就必須從上述幾個方面推翻我的論據,拿出更加令人信服的史料依據,而不是靠他對別人研究的誤解、偷換概念和缺乏根據的無稽之談來解決問題。
二、關於“茂人”、“茂明安”問題
《阿勒坦汗與土默特》第1~2頁:
根據拉施特的《史集》記載,由於孛羅忽勒在戰爭中被殺,禿馬惕人被認為是一個奸詐、不懷好意的部落,於是屠殺了他們的許多人。征服禿馬惕部后,由於孛羅忽勒犧牲之故,成吉思汗把一百戶禿馬惕人賜給了他的家屬為奴,又讓豁爾赤選了三十個女子,禿馬惕部的女首領孛脫灰塔兒渾被賜給了斡亦剌首領忽都合別乞。《蒙古秘史》沒有提到禿馬惕剩餘部眾下落。其後,在成吉思汗分封部眾時,斡亦剌各部人被分為四個明安(千戶),忽都合別乞成為首領。這四個明安分別是:郭勒明安(意為中心明安,土爾扈特部)、伊克明安(意為大明安,輝特、巴圖特部)、扎合明安(意為邊陲明安,巴爾虎、布里亞特部)、茂明安(意為壞明安,其他氏族部落)。禿馬惕人因當年叛亂而受到鎮壓,所以把他們稱為“茂人”,即壞人,分到茂明安部,在歷史發展演變中,科爾沁和蒙郭勒津部中各有一部分茂明安人。
這段文字多處敘述與史實嚴重背離,對於問題的了解和研究會造成極大誤導。
上揭引文說:“《史集》記載,……征服禿馬惕部后,由於孛羅忽勒犧牲之故,成吉思汗把一百戶禿馬惕人賜給了他的家屬為奴,又讓豁爾赤選了三十個女子,禿馬惕部的女首領孛脫灰塔兒渾被賜給了斡亦剌首領忽都合別乞。”張繼龍用自己的語言轉述了文獻中的有關記載,但是,他把這段記載的出處搞錯了,這段記載出自《蒙古秘史》第241節,在《史集》中,是找不到這樣記載的。
上揭引文說:“其後,在成吉思汗分封部眾時,斡亦剌各部人被分為四個明安(千戶),忽都合別乞成為首領。這四個明安分別是:郭勒明安(意為中心明安,土爾扈特部)、伊克明安(意為大明安,輝特、巴圖特部)、扎合明安(意為邊陲明安,巴爾虎、布里亞特部)、茂明安(意為壞明安,其他氏族部落)。”文中的“其後”不知是指什麼時間節點或事件之後?分析上下文關係,似應指孛羅忽勒被殺,禿馬惕人被征服之後。孛羅忽勒奉命鎮壓禿馬惕人叛亂並被禿馬惕人殺死事在1217年,那麼,“其後”就只能是1217年之後。這樣,張繼龍的敘述又出現了嚴重混亂:他認為,成吉思汗“分封部眾”和斡亦剌被分為四個千戶,是在1217年禿馬惕人被征服之後才進行的。史實卻並非如此。他所謂“成吉思汗分封部眾時”,應該是指成吉思汗建立千戶制度時,最晚也不能晚過斡亦剌部被劃分為四千戶之際。早在1204年,成吉思汗即已“整頓軍馬、建立千戶制”。1206年春,成吉思汗登大汗位,建立大蒙古國之際,在過去的基礎上,“將全蒙古百姓劃分為九十五千戶,分別授與共同建國的貴戚、功臣,任命他們為千戶那顏,使世襲管領”,最終確立了千戶制度。可見,所謂“分封部眾”之事,發生在對禿馬惕征服的十多年前。禿馬惕人不可能在“成吉思汗分封部眾時”被分到什麼千戶或部落。而斡亦剌部被劃分為四個千戶,是在該部歸順成吉思汗時進行的,時間在“兔兒年”,即1207年。此時比孛羅忽勒鎮壓禿馬惕人早了整整十年,禿馬惕人同樣不可能被划入斡亦剌的哪個千戶中去。
張繼龍所說:“斡亦剌各部人被分為四個明安(千戶),忽都合別乞成為首領。這四個明安分別是:郭勒明安(意為中心明安,土爾扈特部)、伊克明安(意為大明安,輝特、巴圖特部)、扎合明安(意為邊陲明安,巴爾虎、布里亞特部)、茂明安(意為壞明安,其他氏族部落)。”這些說法於史無征,純屬杜撰。對於斡亦剌部歸降成吉思汗后,該部劃分為四千戶的詳細情況,在《蒙古秘史》等蒙漢文史籍中沒有任何記載,只在波斯人拉施特《史集》中略有記載:“由斡亦剌惕部人組成的千戶。共四個千戶,但[關於他們的] 詳細情況不明。他們的異密與統治者(padiSah)是忽禿合別乞。”可見,即使在14世紀初,拉施特編撰《史集》時,對於當年斡亦剌四千戶組成的詳細情況已經不清楚了。那麼,張繼龍言之鑿鑿的、以斡亦剌忽都合別乞成為首領的斡亦剌四個千戶,亦即“四個明安”的組成情況,是從何而來的呢?難道他比當年《蒙古秘史》的作者以及拉施特還更加了解情況嗎?從他所說斡亦剌的四個明安(千戶)分別是郭勒明安、伊克明安、扎合明安、茂明安來看,顯然是把後世的情況與忽都合別乞的斡亦剌四千戶搞混了。14世紀末,原來游牧於察合台汗國及欽察草原的輝特部的一部分部眾越過阿爾泰山來到漠北地區。“輝特”是對察合台、窩闊台後裔及其所屬部落的泛稱。他們來到漠北草原,成為蒙古大汗堅強的支持力量。在此輝特部中有扎哈明安。對此,巴岱、金峰等先生論述道:“1394年蒙古脫古思帖木兒汗子額勒伯克汗繼位。他繼位后,曾想依靠外來的輝特部扎哈明安之浩海達裕。……浩海達裕是一種侮辱性綽號,看來他可能是海都子沙的後裔。他所屬的扎哈明安部,也叫郭勒明安或依克明安。”由此可見,“扎哈明安”是本名,“郭勒明安”、“依克明安”都是其別稱,所指實為同一個明安(千戶)。況且,這是14世紀末的情況,與13世紀初成吉思汗劃分斡亦剌四千戶相距一百八十餘年,怎麼可以執意將二者混為一談呢?!
對於這些明安名稱的解意,更是大有歪曲之嫌。先看巴岱、金峰等先生的解釋:“蒙古語衣領為jaqa—扎哈,核心為gool—郭勒,大為yehe—依克,千為mingGan。意思是說輝特部中居於領導、核心作用的大千戶。”可見,張繼龍為了給後面編造所謂“茂人”組成“茂明安”的說法作鋪墊,通過對這些明安名稱的解意,將扎哈明安肢解為三個明安,還給他們各自捏造了所屬部落。這就又產生了一個錯誤:張繼龍所說斡亦剌四個明安(千戶)各自部落構成情況,大致與15世紀三四十年代早期衛拉特聯盟的情況類似。試看早期衛拉特聯盟的情況:“據托忒蒙古文獻記載,早期四衛拉特聯盟的構成是:第一、綽羅斯、土爾扈特、和碩特合為一個衛拉特;第二、輝特、巴圖特、土默特合為一個衛拉特;第三、巴兒渾、不里雅惕合為一個衛拉特;四、全體蒙古合為一個衛拉特。此外……額爾古納河斡難河和呼倫貝爾湖附近的科爾沁部阿岱汗統轄下的烏拉特、扎賚特等部也一度歸屬第三衛拉特。”顯然,他把15世紀衛拉特聯盟的部落構成情況與二百多年前忽都合別乞時代斡亦剌四千戶的部落構成情況混淆了。出現這樣的錯誤,與其說是誤解,不如說是為了下面更加離譜的捏造所作的鋪墊性編造。
再來辨析“茂人”、“茂明安”問題。張繼龍說:“茂明安(意為壞明安,其他氏族部落)。禿馬惕人因當年叛亂而受到鎮壓,所以把他們稱為‘茂人’,即壞人,分到茂明安部”。這是一個無主語句,究竟是什麼人把禿馬惕人稱為“茂人”?張繼龍沒有說明。所謂“茂人”、“壞人”,用詞十分欠妥,很有輕蔑、侮辱之嫌。然而,該“茂人”的說法卻不見於任何文獻記載,又是於史無征的編造。至於說茂明安“意為壞明安”,也只是毫無歷史依據的望文生義。截至目前為止,學者們研究“茂明安”名稱,大約有如下幾種觀點:斯慶畢力格《茂明安部落的起源和由來》一文認為:“關於‘茂明安’稱謂的由來,至今未找到可考的資料。胡日查先生認為:“茂明安,漢譯為‘低賤之千戶’。”薄音湖先生則認為:“茂明安意為‘歹的千戶’,古代蒙古的千戶(亦稱部)以能提供一千名軍士為標準(實際上並不絕對如此),可能是這個部能提供的軍士過少,所以取了這樣的名稱。”可見,無論史籍記載,還是今人研究,都沒有“由‘茂人’(壞人)構成茂明安”的說法。即使是胡日查先生所言之“低賤之千戶”,也只是說它的社會地位低下,而絕非說它構成人員是壞人。大概薄音湖先生的解釋最為貼近歷史真實:由於這個千戶提供不到一千名軍士,故而稱之為“歹的千戶”,只是從提供軍士多少的角度所作的優劣評價,毫無從社會道德方面評價好壞的意思。此外,也有相反的解釋,有學者認為,儘管“茂”、“毛”漢意為“惡劣”、“不善”,但在以其命名千戶、部落時,是取相反的意思:“‘毛明安’在此取其反義,用於親昵稱呼。”其實,對於人或群體這樣命名的習俗,在蒙古族等許多民族中是司空見慣的。所以,這種反其意而用之的說法,也不失為一種可信的解釋。總而言之,“茂明安”、“毛明安”絕不是什麼由“茂人”、壞人組成的明安(千戶)或部落。回到本段開頭談到的“無主語句”問題上,儘管張繼龍沒有說明是什麼人把禿馬惕人稱為“茂人”,而把他們編入由壞人組成的茂明安部中,但從上述分析可見,正是張繼龍,也只有張繼龍自己把禿馬惕人稱作“茂人”、壞人,把茂明安說成是由壞人組成的壞明安。張繼龍編造這樣的解釋,除了對英勇善戰的禿馬惕人、歷史上分佈在土默特和科爾沁萬戶中的毛明安人以及今天的茂明安人表示出極大的輕蔑,造成不應有的侮辱外,對於推進問題的研究解決沒有絲毫積極作用。
《阿勒坦汗與土默特》第3~4頁:
在明代各種漢籍中,沒有見到有土默特部落的記載。……而明代漢籍史料之所以沒有“土默特”的記載,一是因為“土默特”一稱出現較晚,二是因為“土默特”並沒有實質所指。
這又是一段充滿邏輯、史實、語法混亂的敘述。其中的幾處語法錯誤,讀者可自行辨析,此不贅言。先來分析所謂“在明代各種漢籍中,沒有見到有土默特部落的記載”。其實,這個現象並不是張繼龍首先發現的,他只是錯誤地拾人牙慧而已。1986年,我在《明代蒙古土默特萬戶出現的歷史過程》一文中指出:“在明人的記載中,土默特部落集團往往被稱作‘滿官嗔’。”就是說,一般情況下,在明人著述中,對土默特部落集團的名稱會被記作“滿官嗔”,而不是記作“土默特”。但這並不表明在明代漢籍中,沒有對土默特部落的記載。且看明嘉靖年間成書的鄭曉《皇明北虜考》的記載:“滿官嗔部營八,故屬火篩,今從俺答,合為六營,曰多羅田土悶畏吾兒、曰兀甚、曰叭要、曰兀魯、曰土吉剌。”其中,“多羅田土悶”中的“田”字,是本該出現在後面的“曰”字的倒誤,第一個營名為“多羅土悶”。這段記載被晚於《皇明北虜考》成書的其它許多明人著述所轉載,其中均做“多羅土悶”或“多羅土蠻”。無論是“多羅土悶”或是“多羅土蠻”,都是蒙古語“DoluGan tUmed”的漢語音譯,漢意就是“七土默特”。它不僅是一個部落的名稱,而且,當時的土默特部落集團的名稱,也是緣它而來。作為一個部落名稱,它以“多羅土蠻”的形式,出現在眾多明人著述中。這就是說,在明代漢籍中,是能夠見到關於土默特部落情況記載的。
張繼龍把“‘土默特’一稱出現較晚”,當作他沒有在明代漢籍中見到對土默特部有所記載的一個原因。既然他對在明代漢籍中見不到有關土默特部記載的判斷是錯誤的,那麼,解釋這個現象的理由也就必定是牽強附會的了。事實上,“土默特”(TUmed)作為部落名稱,出現於15世紀中期。16世紀初,它已經成為蒙古本部六大部落集團之一的名稱,與鄂爾多斯、永謝布並稱蒙古右翼三大部落集團。也是在15世紀中期,“察哈爾”、“永謝布”等部落名稱相繼出現,而“鄂爾多斯”部名出現的比“土默特”還要晚些。由此看來,“土默特”名稱的出現無所謂早晚。另外,如果說“土默特”不見於明人記載,是因為它“出現較晚”,那麼,當時其他許多蒙古部落也不見於明人記載,比如“察哈爾”、“喀爾喀”等,難道也是因為它們“出現較晚”所致嗎?不知張繼龍所說“出現較晚”的時間坐標是何年何月?是以什麼為標準而言?對此,他一點說明都沒有。而按照張繼龍的邏輯,某個蒙古部落出現的早晚,與是否見於明人記載應該有必然的因果關係,或者說,是否見於明代漢文文獻記載,是衡量某個蒙古部落出現早晚的標準,難道這不夠荒唐嗎?
張繼龍為了證明他所說“‘土默特’一稱出現較晚”不誤,拼湊了幾條論據,《阿勒坦汗與土默特》第3頁說道:
在鄂爾多斯達爾扈特人的口口相傳中,說“土默特”是較晚成立的,在成吉思汗大祭的祭詞中,在提到蒙古六萬戶時也是把“土默特”放到最後。這可以證明“土默特”這一名稱形成較晚。
短短一段話中,概念極度混亂,不辨正,不足以說明事理。其中三次提到“土默特”,表達的是三個不同的概念。第一次提到的“土默特”語義含糊,概念不清,不知是指部落、萬戶而言,還是僅僅指名稱而言;第二次提到“土默特”,是指蒙古六萬戶之一的土默特萬戶;第三次提到“土默特”,是指“名稱”而言。在漫長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土默特”作為名稱,無論是氏族名稱或部落名稱,都會最先出現,而後才是被稱為“土默特”的部落集團、萬戶出現,它們是不可能同時出現的。張繼龍所說“出現”、“成立”、“形成”較晚的“土默特”,究竟是指“土默特”名稱,還是指“土默特”部落、“土默特”部落集團,亦或是指“土默特”萬戶而言?如果是指部落而言,如上所述,它出現於15世紀中期,與“永謝布”、“察哈爾”部的出現屬於同期,不可謂之晚;如果是指萬戶而言,那麼,在達延汗重新組編六大萬戶之際,土默特萬戶不折不扣地是其中之一,更無所謂晚。張繼龍罔顧這些史實,卻跑到“鄂爾多斯達爾扈特人的口口相傳中”去尋找“‘土默特’較晚成立”的依據,實實在在地是捨本逐末,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當今的鄂爾多斯達爾扈特人是否有這樣的傳說?這些傳說的真實可信程度如何?這些都不能不令人生疑。更重要的是,張繼龍並沒有在他的書中,把他作為論據的這些口述史資料羅列出來,展示於人,而是空口無憑,信口開河。如果大家都這樣利用口述史資料研究數百年前的歷史,那麼,在土默特人或其他什麼人中間,是否也能找到既可不必昭示於人,又能夠證明土默特部落有著久遠歷史的“口口相傳”呢?!至於說“在成吉思汗大祭的祭詞中,在提到蒙古六萬戶時也是把‘土默特’放到最後”,應該是指在《伊克芒賴圖格勒》或《伊克烏其克》內,對蒙古六萬戶的頌詞。這兩段頌詞都是文學作品,在歷史研究中可以起到參考作用,但不能作為可靠的歷史文獻記載來徵引,這是人所共知的常識。即使如此,我們也不妨分析一下這兩段頌詞中反應的情況。根據兩段頌詞的敘述情況看,二者對蒙古六萬戶的記敘順序都是:1.鄂爾多斯、2.兀良海、3.察哈爾、4.永謝布、5.喀爾喀、6.土默特。但是,這樣的前後排列,並沒有表示哪個萬戶出現先後的意義。排在第一位的鄂爾多斯,論其“形成”時間,是在15世紀末,遠比排在第二位的兀良海晚,甚至比在15世紀中期先後出現的察哈爾、永謝布和土默特都晚。鑒於以上史實,如果按照張繼龍的邏輯推論,在“成吉思汗大祭的祭詞”中,豈不是應該把鄂爾多斯排在六萬戶的最後嗎?!通過上述可見,張繼龍研究歷史的隨意性誇張到了何種程度,這難道就是他所謂的“本著對歷史負責的態度”?!
張繼龍認為:“‘土默特’並沒有實質所指”,這句話近乎夢囈。不過,還是讓我們對其稍加辨析,看看是怎麼回事吧。在《阿勒坦汗與土默特》第4頁,張繼龍說道:
“土默”為“萬”之意,也指代“萬戶”。萬戶是金朝開始設置的官名,為世襲軍職,統領千戶、百戶,元代相沿,明代時,北元蒙古一般把兀魯思稱為萬戶,即“土默”,“特”為其複數詞,土默特也就是萬戶、國家、領地很多的意思。所以“土默特”應是阿勒坦汗的“十二土默特”形成后出現的,而不是單一的部落名稱。
這又是一段史實、邏輯、語法都十分混亂的表述,由於缺乏最基本的共識,所以,辯駁起來是要費些力氣的。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在此,張繼龍已經忘記了前面他所說的“‘土默特’並沒有實質所指”一語,而賦予了“土默特”“萬戶、國家、領地很多”這樣的“實質所指”。如此前後抵牾、自相矛盾,讓人如何理解?又該相信哪個解釋?
引文中說:“萬戶是金朝開始設置的官名,為世襲軍職,統領千戶、百戶,元代相沿”。“萬戶,官名。金初設置,為軍職。統領()、百戶(謀克),隸屬於都統。元代相沿”。這裡說的是中原王朝軍制中的職官“萬戶”。相對於此,北元時期的萬戶制與濫觴於匈奴時期的北方草原游牧民族政權的萬戶制,無論在歷史傳承方面,還是在組織形式、社會功能方面,都會比與中原王朝的萬戶制更加貼近一些。
上揭引文說:“北元蒙古一般把兀魯思稱為萬戶,即‘土默’,‘特’為其複數詞,土默特也就是萬戶、國家、領地很多的意思。”這裡需要特別注意,因為,張繼龍在這裡利用似是而非、故意混淆的手法,偷換了概念,使問題複雜化了。首先來辨析一下“兀魯思”與張繼龍所言之“土默”其實是“土綿”的關係。至於“土默”、“土綿”二者的關係,下面再行辨析。
“兀魯思(ulus)蒙古語意為人眾、國家、領地。蒙古諸部統一前蒙古、克烈、乃蠻、塔塔兒等部,各自均稱兀魯思,成吉思汗建國,稱‘也可·蒙古·兀魯思’(Yeke mongGol ulus,大蒙古國),元代諸王貴族的封地也稱兀魯思,明代蒙古萬戶一般稱兀魯思。”此外,兀魯思還有“分地”的意思。“土綿”是蒙古語“tUmen”一詞的漢語音譯形式。蒙元時期的“土綿”,是能夠提供一萬名左右戰士的部落集團。北元時期,“通常,大部落集團組成土綿,即‘萬戶、萬人軍團’”。質言之,“土綿(tUmen)”就是北方游牧民族社會中久已存在的萬戶制度。“土綿”與“兀魯思”涵義互有異同,相同之處是在北元時期二者都可以用來指稱某個萬戶;不同之處在於,“兀魯思”有多重意思,人眾、國家、領地、分地是它的本義,“土綿”語義單一,只有一萬、萬戶之義,沒有人眾、國家、領地、分地等涵義。二者只是在北元時期才開始在用以指稱“大部落集團”時,可以互相替代,也只有在這個時代,在表述“大部落集團”涵義的語義條件下,才可互用;而在表述“人眾”、“國家”、“領地”、“分地”等涵義時,二者不能通用替代。
現在來辨析“土默”與“土綿”、“土默”與“土默特”的關係。根據張繼龍的行文來看,所謂“土默”,應該是指蒙古語“TUmen”一詞的漢語音譯形式。“TUmen”,本義為一萬,蒙元時期,一般漢語音寫作“土綿”,上面已經說過,它是能夠提供一萬名左右戰士的部落集團。北元時期,大部落集團被稱為“土綿”,即“萬戶”。“土綿”是“TUmen”約定俗成的漢語音譯形式,無論在古代,還是現代學術界,都是如此音寫。張繼龍為了論證需要,別出心裁地把“TUmen”一詞,音寫為“土默”,不僅置古今中外約定俗稱的音譯形式於不顧,而且還改變了該辭彙第二個音節母音的發音,製造出又一個新的混亂。據筆者所知,沒有什麼歷史文獻或現代學術著作中,把表示萬戶意思的“TUmen”一詞,音寫為“土默”的實例。可見,張繼龍稱萬戶作“土默”的說法,又是一個毫無歷史根據的憑空杜撰。張繼龍所說的“複數詞”“特”,也有問題。他說的“特”,應該是蒙古語中綴於名詞后表示複數形式的附加成分“d”,而不是什麼“複數詞”。當“TUmen”一詞後綴了這個附加成分后,就形成了另一個辭彙“TUmed”。“TUmed”連同它的漢語音譯形式“土默特”,無論何時,都是一個專有名詞,既有固定的用法,又有特定的涵義,也就是說它歷來就包含著明確的“實質所指”,那就是用於指稱不同時期的土默特部落、土默特部落集團、土默特萬戶、土默特旗等特定的社會組織,而沒有什麼“萬戶、國家、領地很多”的意思。儘管“TUmen”、“TUmed”詞根相同,原始語義一致,但作為社會歷史名稱,它們蘊含的意義則完全不同,二者涇渭分明,從未混同。另外,歷史上,蒙古人用數字命名自己的部落絕非個例,如元以前的乃蠻、朵兒邊等部及明清以降的奈曼、杜爾伯特、奈曼明安、達拉特等部都是如此。從蒙古社會歷史變遷和部落名稱演化角度看,這些辭彙絕不僅僅是沒有社會歷史和部落名稱“實質所指”的、單純的數字辭彙,而是從來就具有社會歷史方面實質所指的部落名稱辭彙。土默特也同此一理。
上揭引文最後說:“所以‘土默特’應是阿勒坦汗的‘十二土默特’形成后出現的,而不是單一的部落名稱。”這又是一句夢囈。這句話的前提,就是作者所謂的“土默特出現晚”、“土默特沒有實質所指”。上文既已通過辯析,證明其為謬說,那麼,據之導出的結論肯定同樣荒謬。這裡只需再次強調一下遠比張繼龍的推測可靠得多的歷史事實:早在阿勒坦汗出生前近半個世紀的烏珂克圖汗時期,“土默特”部落已經活躍在蒙古社會中了。此外,無論在何種文獻中,都沒有見到過“阿勒坦汗的‘十二土默特’”這樣的記載。所謂“十二土默特”,只是一個習慣說法,與“十二鄂托克喀爾喀”、“十二鄂托克鄂爾多斯”、“八鄂托克察哈爾”相類似,其中的“十二”、“八”等數字,是古代蒙古社會中常用的概數。如果一定要考證清楚用此類概數描述的部落、鄂托克形成於什麼時間節點,往往會徒勞無功。
綜上所述,張繼龍在《阿勒坦汗與土默特》一書中,對“土默特”名稱及相關問題的“研究”是缺乏史實依據的,其結論也是錯誤荒謬的。本文僅就此進行了一些初步辨析。如上揭示那樣,通覽《阿勒坦汗與土默特》,全書不乏於史無征的杜撰、混亂不堪的邏輯、模糊不清的概念以及自相矛盾的敘述。如果說這樣的寫作是“本著對歷史負責的態度”,這樣的作品“對北元時期的土默特蒙古史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那麼,筆者認為,這樣的大言可以休矣,否則,還會貽笑大方;如果企圖藉以改變以往研究“不系統、不全面”的局面,“為土默特蒙古史的深入研究提供詳實的資料和可鑒的經驗”,不僅不可能,反而會玷污學術研究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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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閱薄音湖:《明清時期內蒙古各部的名稱》,《尋根》200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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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音吉日嘎拉等著,郭永明譯:《成吉思汗祭奠》,第66~68、124~126頁。
參閱薄音湖:《明清時期內蒙古各部的名稱》,《尋根》2007年第3期。
司馬遷:《史記》卷110,“匈奴列傳”,中華書局,1959年9月;參見:李春梅:《匈奴政權中“二十四長”和“四角”、“六角”探析》,《內蒙古社會科學》2006年第2期。
薄音湖主編:《蒙古史詞典(古代卷)》,第45頁,內蒙古大學出版社,2010年3月。
Б.Я.符拉基米爾佐夫著,劉榮焌譯:《蒙古社會制度史》,第95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0年3月。
Б.Я.符拉基米爾佐夫著,劉榮焌譯:《蒙古社會制度史》,第165頁。
Б.Я.符拉基米爾佐夫著,劉榮焌譯:《蒙古社會制度史》,第211頁。
額爾登泰、烏雲達賚:《<蒙古秘史>校勘本》,第566頁,內蒙古人民出版社,198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