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新洲區發展和改革局
政府機關
武漢市新洲區發展和改革局是武漢市新洲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區級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
(二)提出加快建設全區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三)統籌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全國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調控管理政策建議。綜合協調區級經濟政策,牽頭研究經濟應對措施。調節全區經濟運行,協調相關部門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按許可權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組織制定和調整由區級管理的商品、服務價格和收費標準。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全區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全區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全區基本經濟制度和現代化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牽頭推進全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協調推進國家級和省級開發區發展工作。
(五)提出並組織實施全區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和結構優化政策。牽頭推進落實區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工作。承擔統籌協調“走出去”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
(六)負責全區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擬訂全區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許可權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組織擬訂全區重點項目計劃草案並推動實施。安排區級財政性建設資金。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管理協調區重大項目建設。擬訂並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
(七)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區級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實施國家、省、市和區級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實施革命老區、貧困地區及其他特殊困難地區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擬訂鄉村振興規劃。統籌協調區域合作和相關對口支援工作。組織編製並推動實施區級新型城鎮化規劃。
(八)組織擬訂全區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推進全區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全區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綜合研判全區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會同相關部門推進落實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十)跟蹤研判涉及經濟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科技安全、社會安全等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承擔經濟、生態、資源等重點領域國家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的相關工作。協調落實國家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以及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劃調控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區級儲備物資品種目錄、總體發展規劃。
(十一)負責全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區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區級人口發展和應對老齡化戰略、規劃及政策。牽頭開展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十二)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全區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全區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區級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編製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協調和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五)貫徹執行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按許可權審核上報全區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和石油、天然氣儲備設施項目。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推廣應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負責全區能源行業科研創新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規範能源市場秩序,監管能源市場運行。依法管理全區油氣長輸管道保護工作,負責油氣長輸管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貫徹實行糧食流通和糧油儲備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組織協調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承擔全區糧食調控職責,組織實施糧食流通市場監管。負責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管理。推進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統籌儲備糧管理和軍糧供應管理。
(十八)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檔案管理、重要事項督辦、新聞宣傳、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綜合規劃科
研究提出全區重大發展戰略、經濟結構調整政策和重大生產力布局建議;研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綜合性、前瞻性、戰略性的重大問題;組織研究編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統籌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和政策措施;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區域規劃和政策;落實上級關於中部崛起、長江中游城市群、武漢城市圈等區域戰略及相關規劃;負責我區對口支援和幫扶貧困地區的規劃編製、計劃制定和綜合協調;協調推進全區對口援疆、扶蘇扶貧等工作。
(三)綜合改革科
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研究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綜合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及有關專項工作方案;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全面創新改革的工作部署等工作。
(四)固定資產投資科
(五)社會發展和資源環境科
負責全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社會事業重大問題;協調落實國家、省、市、區關於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戰略部署;擬訂和組織實施綠色發展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落實上級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相關政策,提出全區能源體制改革建議等工作。
(六)產業發展科(區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體制改革有關政策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統籌銜接工業發展規劃;參與擬訂支持製造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並協調工業重大項目布局和重大工程實施;研究擬訂並協調實施全區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指導全區服務業發展,參與協調重大問題;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高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研究分析財政、金融、商貿、利用外資、境外投資、外貿發展等形勢和問題,提出政策建議等工作。
(七)價格管理科
(八)糧食管理科
(九)人事教育科
承擔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製、教育培訓、人才發展、勞動工資和績效管理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等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級單位:
(一)新洲區節能監察中心
根據節能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委託,組織實施有關節能監察工作;負責做好有關節能監測工作;開展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的服務工作。
(二)新洲區項目落地促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