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保險
為低收入人群提供保障的保險
小額保險
小額保險是為農村和城市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一種簡易保險,是一種市場化的金融扶貧手段,被越來越多的發展中國家廣泛採用。
按服務對象分農村小額保險及城市小額保險。考慮到城市中的低收入人群目前擁有最低生活保障,保監會暫無向城市低收入者開展小額保險試點的計劃。當然,推廣小額人身保險是一項長期任務,積極為低收入人群提供服務,是保險業義不容辭的社會責任和歷史使命。保監會鼓勵具備條件的商業保險公司針對城市低收入群體的保險需求,開發適銷對路的產品,開展多種形式的創新活動,在低收入群體中樹立良好的保險行業形象和保險公司品牌。
目前,我國在小額農業和財產保險、小額壽險、小額意外保險、小額健康保險等方面都有了不同程度的發展。涉及“三農”的小額保險發展尤為引人關注,具有小額保險特徵的“三農”保險業務已逐漸發展起來。
——小額農業和財產保險。主要是為農民提供農業生產安全保障,目前市場上產品達160多個,涵蓋了包括種植業、養殖業、農房、農民家庭財產、農機等多個領域。據統計,僅2007年1-9月份,全國種養兩業和涉農財產保險保費收入43億元,提供風險保障4300億元,比2006年全年增長4.8倍,承保農作物面積超過3.5億畝。 ——小額壽險。針對我國城鄉差距較大,農村社會保障不足,抗風險能力較弱的特點,為農民專門開發的一種只在縣域地區銷售的生死兩全保險,其繳費起點低、投保手續簡便、保障相對較高。2007年中國人壽新簡易人身險保費收入11億多元,覆蓋了120萬農民的意外風險保障。 ——小額意外和小額健康保險。主要是為農民因疾病和生育而造成的經濟損失提供保險。目前大致有三種形式:保險公司受政府委託承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外出務工農民的小額保險,為外出務工農民提供旅途安全、意外傷害、重大疾病、傷殘等小額保險服務;農村計劃生育保險,針對農村計劃生育家庭提供的包括養老、意外、母嬰健康、獨生子女保險等一攬子保險服務。 ——小額信貸保險。該險種是以農村信用社等農村金融機構發放小額貸款為切入點,轉移農民因疾病、殘疾或意外死亡導致的沒有經濟能力如期還貸的風險。產品針對性強,費率較低,解決了貸款農戶和農村信用社兩方面的風險保障問題。此外,保險專業中介公司與保險公司合作嘗試開發了一些適合城鄉低收入家庭的小額保險產品。如江泰保險經紀與中國人保財險合作開發的“果樹保險”“奶牛保險”,廈門建科保險經紀與中國人壽合作開發的“建築施工企業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青島中興保險代理與太平洋財險合作開發的“小麥火災保險”和“蔬菜大棚保險”等。
在中國保險界,之前從未有一個產品的推出像小額保險這樣受到如此關注。
2008年8月12日,中國保監會高層及相關部門負責人、9家地方保監局局長、中國人壽高管、國內主流媒體在山西太原共同見證了中國人壽真正意義上的9款小額保險新品面世。
從2006年,初識國際經驗下的小額保險;到2007年4月,中國保監會積極申請並加入國際IAIS-CGAP小額保險聯合工作組;並著手推動國內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發展;再到2008年6月17日保監會《農村小額人身保險試點方案》出台;兩年的時間,中國保險業對小額保險認識日益加深、漸趨與國際接軌。中國人壽9省區小額保險試點的啟動,作為里程碑,標誌著小額保險在中國正式上路。
目前世界上100多個國家在進行小額保險的試點。
2002年,包括世界銀行和國際勞工組織在內的33個發展援助組織和機構,共同設立了為貧困人口服務的諮詢工作組(CGAP—Consultative Group to Assistthe Poor)。2006年2月,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IAIS)與CCAP決定成立聯合工作組,共同推進小額保險的相關工作。幾乎在同時,保監會正在積極推動國內農村保險業務的發展,保監會主席吳定富在當年全國保險工作會議上,首次提到小額保險。
在以後談到中國小額保險的發展時,有人把當時推動的一些諸如農村財產保險、小額壽險、小額意外保險、小額健康保險等開始向小額保險的概念上靠。
不能單純就某一個產品名稱判斷它是否屬於小額保險範疇。“此次試點的小額保險與以往推動的農村保險有聯繫,但也有很大區別。”談及小額保險的定位,兼任保監會小額保險試點領導小組組長的中國保監會主席助理陳文輝強調:“過去農村保險業務,無論是產險還是壽險,主要面向農村市場的較富裕人群,而小額保險針對的是低收入農民最迫切的疾病、死亡和殘疾等特定風險的保險保障服務。”
小額保險中國之路,要走模式創新+國際接軌。陳文輝認為,小額保險在中國實踐不能是“自彈自唱”,需要建立能與國際對話的共同語言;且在這個過程中,不是簡單地遵守規則、達到國際保險監督管理協會小額保險推廣的相關標準,更是希望通過小額保險在中國的創新實踐,使中國保險業在國際規則的制定上佔有更多的話語權。
如何做好小額保險?蘇黎世金融服務集團具有5年多小額保險國際推廣經驗,其小額保險業務負責人布蘭登·馬修斯曾接受記者採訪,他提出4個關鍵因素:政府支持、有需求的市場、創新產品、低成本銷售渠道。
“照搬照抄城市經營模式,註定要失敗。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儘可能降低成本,探索適合農村低收入市場的保險發展新模式。”陳文輝說,為了更好地推動小額保險發展,中國保監會組織保監局和中國人壽在8個省區對上萬個農村家庭進行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去年,中西部農村81%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不到4000元,不足3000元的佔到了69%。45%的人最擔心家庭成員遭受意外事故。55.2%的農民沒有購買保險是因為價格高,12.4%是因為沒有合適的產品。
“小額保險試點推動工作中面臨最大的難題就是農民的購買力低。”一位來自小額保險試點省的保監局局長對記者說。
此次在保監會試點方案中,將試點產品定位在農民急需的普通型意外險和定期壽險,並把保額限定在1萬到5萬元之間,年保費大約在50—100元之間,並放開費率,允許試點公司在準備金評估利率不高於年複利3.5%的前提下,根據市場狀況自行設定預定利率。同時要求“讓農民購買小額保險就像買油鹽柴米一樣簡單最好。”
儘管在介紹公司小額保險實施、運營方案中,中國人壽沒有談及具體的產品條款,但中國人壽縣域保險部總經理王同朝對記者介紹,7款小額保險產品費率因產品而不同,大約在1‰至3‰之間。私下公司相關人士給記者舉例,比如,中國人壽一年期小額意外傷害,總公司制定的費率上線為2.50‰,省公司可下浮至1.5‰至2‰,也就是說,1萬元保額,可能只需交保費15元。而有的險種,同樣保額,如果是團體投保可能只交10元。
小額保險要能成功,基礎是產品,核心是機制,是模式。在此次小額保險試點中,保監會對銷售渠道的創新給予特彆強調,並放開對銷售渠道、銷售人員的資格限制,希望小額保險的銷售附加在已經存在的一些交易上,或者通過小額信貸機構或農產品零售商銷售小額人身保險,或者以團體承保方式實現規模效益。
陳文輝說,小額保險不單單是產品,更是產品、目標和機制的結合體。他認為,之前有些保險產品並不貴,之所以沒有做成小額保險,就是因為業務模式成本太高,不可能滲透到低收入市場。“小額保險試點一定要注重創新,尋找貼近低收入農民的低成本運營模式。”
王同朝介紹,為了實現小額保險的低成本運營,中國人壽在銷售上,以農村營銷服務部為支撐的駐村服務員模式為主,小額保險激活卡與傳統卡折並重,以“以村統保”為主,組合銷售為輔,擴大承保面,集中銷售小額保險。
在保監會小額試點方案出台後,有8家壽險公司表達了試點願望,並積極籌備申請。但陳文輝認為,這些公司並非都符合試點條件。
記者注意到,中國人壽此次小額保險服務模式也有多項創新舉措:總公司針對小額保險設計了語言通俗、簡易明晰的專門投保單證。同時,本著既方便低收入人群辦理手續、又保證資金安全的原則,允許駐村服務員等具有小額保險代理資格的人員可採取“領卡繳費”方式。在核保上,力求盡量簡化,及時賠償或給付,同時通過下放理賠許可權,在醫療機構的認定、理賠資料的提交、委託調查工作、死亡證明提供、無戶籍人員身故理賠方面均採取了相應措施以簡化理賠程序,加快理賠速度。公司還更新了電話自動語音服務(IVR)內容,增加針對小額保險的服務。
在我國,農村保險市場還相當於一張白紙,很多農民不知道什麼是保險。中國人壽保險股份公司副總裁蘇恆軒對記者說:我們是小額保險的先行者、開拓者,公司要通過低收入農民量身定做的產品,貼近農民的渠道,讓低收入農民買得起、買得到小額保險,並由此來認知什麼是保險、什麼是保險服務。“中國人壽對小額保險不是短期性投入,最終要形成良性可持續發展。”
保證小額保險的商業可持續性,對於監管、保險公司是新課題。“保監局把保護低收入農民的利益、防止銷售誤導、擴大保險的社會宣傳力度作為對小額保險監管的主要任務,因為小額保險大多是短期險,這樣農民在切實得到保障的同時,才可能有再次購買願望。”唐亞山介紹,為了保證公司試點的效果和積極性,在選擇試點縣、鄉鎮時,避免不同公司在同一個縣、鄉鎮同時試點,保證適度競爭。
“第一個目標,要看看保險公司在試點地區覆蓋的人口占當地總人口的比重;二是要看看試點總結出來的經驗模式能不能提高小額保險的覆蓋面,可不可以被成功複製。”考核目標從保費規模變成小額保險覆蓋人口,陳文輝強調,任何一家參與試點的保險公司都要嚴格按照這兩個試點目標來要求和考核,試點意在推廣。
我國的小額信貸保險從誕生之日起就與“三農”緊密相連。小額信貸保險由於能夠大大降低銀行和農戶的風險,為農戶疏通融資渠道,在農村具有較大發展潛力。農戶的小額信貸保險自2003年試點推出以來,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由於農村經濟基礎較差、人才匱乏與 保險產品創新不足等因素,小額信貸保險在發展中仍然難以推廣。為了保障農戶的利益,積極響應國家支持“三農”的號召,銀行、保險公司以及政府監管機構等多方面需要共同努力,積極推廣小額信貸保險,助力農村金融發展。具體來說,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政府應加大對小額信貸保險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農村金融機構的人緣、地緣和資源優勢,大力培育農民的風險防範意識。借鑒我國“生豬保險”推廣的經驗,利用平面媒體、電視、網路等多種渠道,小額信貸保險的優點及作用宣傳,提高農民購買的積極性。同時,村委會、婦聯等機構也應積極配合保險公司,通過產品說明會等方式,利用面對面溝通的機會,提高農民對小額信貸保險的認知度,樹立保險公司良好的形象。通過對小額信貸保險的接觸和了解,打消農民購買的疑慮,加強農民風險管控意識,為小額信貸保險的廣泛展開打下堅實的基礎。
保險的基本功能是提供保險保障,而市場上存在的小額信貸產品保障範圍小、產品單一,對農作物遭受自然災害沒有提供相應的保障,這也是小額信貸保險難推廣的癥結之一。這與我國仍沒有建立健全的農業保險體制的歷史因素有關。除了進一步推進農業保險機制的建立,也可借小額信貸保險的推廣之機,將農業保險的試點工作與之結合起來。從小額保險出發,漸漸過渡到大而全的農業保險產品,提高對“三農”的支持力度,提升對農業及農民的保障程度。因此,保險公司應設計適當的小額信貸保險產品,為農戶提供多層次的金融產品,促進小額信貸保險業務的發展。
小額信貸保險產品的非標準化,是阻礙農民購買保險的又一道門檻。由於缺乏對保險產品的了解,農民要麼聽從營銷人員的推銷,要麼人云亦云,沒有行使自主選擇權的空間。在保險產品推廣的初期,標準化的條款、統一的費率以及相同的保障程度都是不可或缺的因素。小額信貸保險所面臨的消費群體對標準化的產品有更迫切的要求。同質的產品降低了產品購買的難度,農民只需根據保險公司附加的服務進行選擇;同質的產品要求保險公司不斷完善自身的服務品質,競爭重點轉移到服務創新上;同質的產品還降低了產品監管的難度,監管機構只需集中審理、統一批複。此舉可謂“一石三鳥”。
保監會對營運創新特彆強調:小額保險要能成功,基礎是產品,核心是機制、是模式。如何建立多方位、多渠道、多層次的營銷體制,成為小額信貸保險運行需解決的一大難題。小額信貸保險的推廣,應利用自身受眾得天獨厚的優勢,結合我國農村現有的基層組織、農村零售商、新農合服務點等特色,通過靈活創新、大膽嘗試,去尋找保險服務的更好途徑和合作代理的更多對象;把兩種模式有機結合起來,最大限度地提高小額保險在中低收入人群中的覆蓋率。同時,應加強對各種營銷群體的培訓力度,提升營銷人員的素質,建立保險的誠信體制。通過建立多渠道的營銷體制,有效解決人員缺乏的問題,為小額信貸保險的展開建立有利的平台。
小額信貸保險的開展,歸根結底是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運營機制。根據小額信貸保險屬於准公共產品的性質,小額信貸保險產品的推廣必須以政府為主導,保險公司、銀行相互配合協調,才能漸漸鋪開,取得政府、銀行、保險公司以及消費者利益均衡的最終結果,運行機制下:
1.政府積極支持,爭取稅收及財政優惠。小額信貸保險的推廣不能完全依賴於政府補貼,但沒有政府補貼卻是舉步維艱。當前發展小額信貸保險的關鍵是如何加大政府補貼的力度。一是對小額信貸保險業務給予保費補貼。中央財政的補貼應主要體現政策導向,補貼以涉及國家糧食安全戰略的糧食作物和國家農業產業政策扶持的農作物為主;應以地方財政提供保費補貼為前提,具體補貼方式可採取三種渠道,即直接補貼給農戶、補貼給保險公司、補貼給地方財政。二是對經營政策性小額農業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給予費用補貼或稅收優惠。費用補貼或稅收優惠降低了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本,提高保險公司經營小額信貸保險的積極性。這項優惠政策也將反映在產品費率上,低費率的產品將對農民及其他中低收入人群產生更大的吸引力。
2.銀行配合保險公司,讓利農民。銀行一方面配合保險公司進行小額信貸保險產品的營銷合作,另一方面對購買保險的實施優惠的貸款利率。優惠的貸款利率會給銀行帶來更多的業務,增加銀行盈利的機會。這就形成保險公司、銀行和農民之間三方共同承擔風險的機制,形成有效的擔保體制,為小額信貸的運行提供推動力。
3.保險公司提供優質的服務及培訓,促進擔保機制的形成。保險公司要幫助被保險人進行風險管理,充分發揮其防災防損的經驗和優勢,不斷提高被保險人的風險管理能力。同時,也要加強對營銷人員的培訓,提高營銷人員的法律意識以及社會責任感,避免營銷人員對農民的誤導,建立健全誠信體系。
農戶的小額信貸保險自2003年試點推出以來,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由於農村經濟基礎較差、人才匱乏與保險產品創新不足等因素,小額信貸保險在發展中仍然難以推廣。本文就如何完善小額信貸保險機制,提出了五點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