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市教育局
濮陽市教育局
濮陽市教育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大中專畢業生離校后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划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四)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努力提高職業院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五)深化高校管理體制改革,落實和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在堅持中央與省級人民政府兩級管理,以省級人民政府管理為主的基礎上,加大地方統籌力度。
(六)加強全市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完善民辦教育宏觀管理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劃;制定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負責教育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
(二)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制定全市教育改革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並負責指導、協調、督促實施;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四)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實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組織選用基礎教育教學的地方性教材和補充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負責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督促、落實中等和初等教育各類學校(含民辦教育)的設置標準、教學基本要求、教學基本條件。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教學指導文件和教學評估標準;負責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
(六)指導高等教育的改革與發展,落實高等教育學科目錄和教學指導文件;統籌指導各類高等教育和繼續教育。
(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國防教育及安全穩定工作。
(八)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幹部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幹部管理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師工作。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制度實施;負責教育系統的表彰獎勵;歸口管理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繼續教育;協調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制定市屬中專招生計劃,落實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計劃;指導師範院校開展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教育系統的科研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組織有關學校承擔國家和省、市重大科研項目的實施工作;組織指導教育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同國外和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
(十二)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全市語言文字工作規劃;負責普通話推廣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市教育局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行政事務;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督辦查辦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責任目標及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督辦工作;負責文秘、信息、宣傳、檔案、機要、保密、保衛、計劃生育、政務公開及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二)人事科(濮陽市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和機構編製管理工作;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幹部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幹部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教師以外的教育幹部培訓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全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參與擬定普通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配合市政府職稱主管部門,承辦教育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負責市直屬學校人員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市直、油田學校幹部隊伍建設和思想作風建設。
(三)政策法規科
負責全市教育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承擔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的研究和重大問題的政策調研工作;擬訂教育法規的落實方案及規範性文件;負責教育系統綜合法規宣傳教育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機關的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審核工作;組織指導教育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按照有關規定管理教育援外和外援項目;開展同國外和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指導有關學校承擔國家和省、市重大科研項目的實施工作。
(四)財務科(教育審計辦公室)
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和教育基建投資有關政策;統籌管理教育經費;負責直屬單位的財務監管工作;編製市屬學校及直屬單位教育事業費預算、決算,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國內外教育貸款和增援款;指導和推進學校後勤工作改革;負責有關工商稅務、財務檢查方面的協調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管理局會計核算中心日常工作。
(五)發展規劃科
擬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規劃的實施及落實;擬訂普通中小學校和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計劃;負責高等學校管理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負責直屬學校體制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直屬學校的布局、結構調整和設置、撤銷及更名工作;管理市級教育基本建設項目及教育基本建設投資;負責全市教育事業基本信息統計和分析工作。
(六)基礎教育一科(濮陽市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應用管理辦公室)
承擔義務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擬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政策,提出保障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規範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推進教學改革和課程改革;組織選用義務教育階段課程教科書;指導義務教育的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教學實驗設備配備工作;負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學籍管理、課程設置工作;指導、管理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德育、勞動教育和校外教育工作;協調指導全市中小學校少先隊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民辦義務教育機構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的應用管理等工作。
(七)基礎教育二科
承擔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擬訂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發展政策和基本教學文件;組織選用課程教科書,推進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課程改革;負責全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組織管理及協調工作;負責高中、幼兒園(學前班)、特殊教育的招生及學籍管理;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負責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德育、勞動教育和校外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學校共青團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民辦高中、幼兒、特殊教育機構的工作。
(八)職業、成人與高等教育科(濮陽市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
綜合管理全市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工作,擬定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措施;負責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的培訓、培養和骨幹教師管理工作;負責職業中專和成人中專的專業設置、招生、學籍管理、考核與評估、發放學歷證書工作;指導全市國家級、省級重點和示範性職業學校建設;指導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教學改革和德育工作;承擔掃除青壯年文盲的管理與指導工作;負責全市民辦教育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指導民辦高等和中等職業學校工作;管理各類高等繼續教育和遠程教育工作。
(九)師資培養培訓科
指導全市師範教育教學改革;指導中小學教師的培養、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參與全市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中小學教師師德建設工作。
(十)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科
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健康教育和藝術教育工作;貫徹實施有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教學與學校體育競賽的指導性文件;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有關教材和器材設施建設工作;指導學生的軍訓和國防教育工作,協調學校組團參加重大體育競賽和藝術活動。
(十一)學校安全管理辦公室
制訂教育系統安全工作規劃、規章制度;負責全市學校平安建設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檢查、考核和評比;指導學校安全教育工作;指導學校制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協調指導學校食品、衛生、消防、防汛、交通、校舍等安全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科。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市教育局機關行政編製為4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5名(含直屬單位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幹部工作科科長1名、市政府教育督導團辦公室主任1名、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主任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7名。
中共濮陽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濮陽市監察局派駐市教育局紀律檢查組、監察室(紀檢組、監察室合署辦公),行政編製2名,其中:紀檢組長1名,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主任)1名。根據工作需要,可配備兼職紀檢監察工作人員。
核定機關駕駛員事業編製4名,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
(一)根據市委、市政府規定,管理市油田教育中心。
(二)濮陽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團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由市教育局承擔。
(三)濮陽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由市教育局承擔。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辦公地址:振興路1號濮陽市教育行政服務大廳。
辦公時間:8:00—12:00,14:30—15:30
夏季:8:00—12:00,15:00—16:00
通訊地址:濮陽市教育局辦公室
郵政編碼:457000
黨組書記、局長、一級調研員,油田教育中心黨委書記:高尚功
黨組成員、副局長,一級調研員:楊照華
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調研員:喬明福、段宏林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三級調研員:張莉莉
黨組成員、總督學,二級調研員:李彩光
四級調研員:邵中超、劉賞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