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市審計局

政府機關

綿陽市審計局是綿陽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領導


局長:徐強

主要職責


綿陽市審計局(簡稱市審計局)是綿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單位。主要職責是:
(一)主管全市審計工作。負責對市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對國家、省、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組織開展重大項目稽察。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審計工作有關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參與擬訂全市財政經濟及相關規範性文件。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市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向市政府和省審計廳提出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市直有關部門和縣(市、區)黨委、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省、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直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縣(市、區)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市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含直屬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市級政府投資和以市級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市級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市屬國有企業和地方金融機構、國有資本占控股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有關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公積金、社會捐贈資金、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財政資金以及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市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對市出資企業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市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市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與縣(市、區)黨委、政府共同領導縣(市、區)審計機關。依法領導和監督下級審計機關的業務,組織縣(市、區)審計機關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下級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協管縣(市、區)審計機關負責人。
(十)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全市審計領域的應用,組織建設和維護全市審計信息系統。
(十一)承擔經市政府批準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
(十二)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市審計工作統籌,明晰各級審計機關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係,優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優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財務、安全、國有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信訪、綜合性文稿、審計統計等工作。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二、法規與審理科
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及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監督檢查縣(市、區)審計機關的審計業務質量,糾正或責成縣(市、區)審計機關糾正違反國家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負責對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移送協調;組織開展普法宣傳、依法行政等法制工作。指導本系統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三、內部審計監督指導科
推動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對內部審計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內部審計職責履行情況,檢查內部審計業務質量。統籌協調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進行核查。負責對市審計局機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承擔相關業務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工作。
四、財政審計科
組織實施審計市級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縣(市、區)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決算和其財政收支情況;市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負責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財政收支中存在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監督的建議。承擔相關業務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工作。
五、政策跟蹤審計科
組織實施對國家、省、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工作。承擔相關業務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工作。
六、經濟責任審計科
組織實施對市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市出資企業領導幹部和縣(市、區)審計機關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承擔相關業務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工作。
七、行政事業審計科
組織實施對市級部門及直屬單位、市政府或市政府有關部門駐外非經營性機構預算執行、其他財政收支進行審計。承擔相關業務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工作。
八、農業農村審計科
組織實施審計農業農村、鄉村振興、扶貧開發等以及其他相關公共資金和建設項目。承擔相關業務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工作。
九、固定資產投資與外資運用審計科
組織實施市級政府投資、以市級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關係到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工程項目的審計。組織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承擔相關業務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工作。
十、社會保障與金融審計科
組織實施審計市直有關部門、縣(市、區)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住房公積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組織審計市屬國有金融機構和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以及金融管理部門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承擔相關業務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工作。
十一、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科
組織實施市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以及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保護等情況審計。承擔相關業務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工作。
十二、企業審計科
組織實施審計市屬國有及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以及財務收支。負責審計市屬國有企業、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境外國有資產投資、運營和管理情況。監督國有企業資本經營預算的執行和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情況。承擔相關業務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工作。
十三、電子數據審計科
組織審計業務電子數據的採集、驗收、整理和管理;實施大數據審計和綜合分析利用;組織對有關部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信息系統建設進行審計監督。承擔相關業務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工作。
十四、審計執行督查科
負責督查審計結論性事項、審計建議事項和自行糾正事項的執行和被審計單位整改情況;依照法律法規和程序,辦理有關執行事項。
十五、重大項目稽察科
組織實施對全市重大項目全過程的稽察工作。
十六、園區經濟審計科
組織實施審計園區財政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負責審計園區行政及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園區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園區國有及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園區籌集、管理、使用的各項專項資金或基金。承擔相關業務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工作。
十七、人事科
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審計專業技術職稱考評等工作。承辦協管縣(市、區)審計機關負責人的有關事項。
十八、退休人員管理科
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九、機關黨委辦公室
承擔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

獲得榮譽


2020年4月4日,被綿陽市人民政府評為“綿陽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優質服務先進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