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林業局

政府機關

吉安市林業局負責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造林綠化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森林資源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濕地保護工作。

2019年8月,被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表彰為“保護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先進集體”。

基本情況


吉安市位於江西省中部,贛江中游,土地總面積2.53萬平方公里。境內羅宵山脈的井岡山武功山支脈,分別從南部、西南部和西北部延伸,構成東部的靈華山、南部的天湖山、東北部的玉華山、西部的萬洋山、西北部的武功山,三面高山聳翠,一面低丘綿延,中間盆地平原,地形以山地丘陵為主。全市屬中亞熱帶季風性氣候,溫熱多雨,年平均氣溫為18℃,年平均降雨量1487毫米。肥沃的山地,溫暖濕潤的氣候,孕育了豐富的森林資源,是江西省的重要林區,所轄的13個縣(市、區)中有11個重點林業縣。
吉安境內森林自然資源豐富,已發現的高等植物3500餘種,其中木本1415種。保存的珍稀樹種190餘種,天然分佈的珍稀瀕危樹種有87種。已掛牌保護的古樹名木13977株,其中:樹齡兩千年以上的有4株,一千年以上的有84株,五百年以上的有857株。陸生野生動物771種,其中獸類44種,鳥類93種,爬行類30種,兩棲類26種,列入國家保護的珍稀瀕危動物24種,其中:國際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2種,二級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11種。遂川侯鳥通道聞名國內外,侯鳥遷徙期間,成千上萬侯鳥在境內得到安全棲息,使我市成為國際侯鳥研究的重要區域。目前,全市已實施生態公益林460萬畝;自然保護區21個,積達到142萬畝;森林公園10個,面積134萬畝。
全市林業用地面積2600萬畝,占土地總面積的68.6%;活立木蓄積量6800萬m3,毛竹2.1億根,森林覆蓋率65.5%,森林畝平蓄積量3.3M3。經省政府批准,我市“十一五”期間年採伐限額為370.37萬m3(立木),其中商品材採伐量為210.65萬m3(立木),出材量131.13萬m3。吉安樟樹在全省獨佔鰲頭,陳山杉木、龍泉杉木和廬陵杉木素有“黃金條子”嘉譽。於40年代引進,90年代大發展起來的濕地松已達400萬畝,成為吉安森林資源亮點。
全市基本形成了造林營林、木材生產、林產工業的林業產業化新格局。2007年,全市林業總產值達78.56億元,名列全省第二,比2006年70億元增長11.22%,其中:林產工業總產值28.75億元,比2006年產值25.22億元增加3.08億元,增長12.21%。全市共完成植樹造林46.96萬畝,其中:退耕還林造林8.52萬畝,長防林造林0.9萬畝,日元貸款項目造林16.53萬畝。生產木材118.6萬立方米,毛竹706.5萬根。現有林產工業企業456家,其中:木材加工企業350家,竹材加工企業90家,松香及深加工企業16家。全市生產各類人造板(含集成材膠合木)59萬m3,比2006年產量54.11萬增加4.89萬m3,增長9.04%,其中纖維板25萬m3,比2006年產量24.57萬m3增加0.43萬m3,增長1.75%;木竹膠合板11萬m3,比2006年產量9.27萬m3增加1.73萬m3,增長18.66%;細木工板22萬m3,比2006年產量15.6萬m3增加6.4萬m3,增長41.03%;膠合木(含集成材、脂接板)1萬m3。生產各類林化產品7.8萬噸,比2006年產量7.13萬噸增加0.67萬噸,增長9.40%,其中:松香及松節油5萬噸,比2006年產量4.53萬噸增加0.47萬噸,增長10.38%,各類林化產品深度加工產品2.8萬噸,比2006年產量2.6萬噸增加0.2萬噸,增長7.69%。

獲得榮譽


2018年4月,獲全國林業系統先進集體榮譽。
2019年3月,獲得“江西省第十五屆文明單位”榮譽。
2019年8月,被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表彰為“保護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先進集體”。

主要職能


(一)負責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擬訂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方針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擬訂相關地方性規範文件並監督執行,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承擔全市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造林綠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劃,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全市森林培育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監督管理古樹名木保護工作,組織、指導、監督管理林木種苗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指導全市林場、森林苗圃、森林公園以及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三)組織、指導全市森林資源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編製森林採伐限額,監督管理木竹採伐、運輸和木竹經營(含加工)許可的審批,組織、指導全市林地、林權的管理,依法承辦全市林地徵用、佔用許可權內的審核、審批工作。
(四)組織、指導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棲息地恢複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
(五)擬訂全市濕地保護規劃,組織實施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
(六)負責全市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在國家和省自然保護區區劃、規劃原則的指導下,依法指導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全市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
(七)組織指導推進全市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工作。監督指導全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實施,監督指導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地林木流轉,依法負責退耕還林工作。
(八)擬訂全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指導林業產業管理。負責全市林業公路修建、養護和管理,監督檢查各產業對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制定林業資源優化配置政策,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
(九)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編製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指導管理全市林業基本建設工作,組織申報重點林業建設項目,監督管理市級國有林業資產,指導全市林業基金的徵收和管理,指導監督各縣(市、區)林業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編製全市林業及生態建設年度生產計劃。
(十)指導管理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市林業隊伍的建設。
(十一)組織、指導、監督全市林業執法工作。開展林業行政案件的複議、應訴,負責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指導全市林業執法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
(十二)承擔吉安市綠化委員會、吉安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吉安市人民政府調解處理山林權屬爭議機構的具體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公民義務植樹和部門綠化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山林權屬爭議調解處理工作。
(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介紹


局長:羅忠華
黨委書記張愛如同志主持市林業局黨委工作。協助局長負責行政後勤、人事科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市人大、市政協建議提案辦理、老幹部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辦公室(含黨辦)、人事科技科、接待辦。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陳小力同志協助局長負責招商引資,林產工業,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設,林業宣傳,國有林場改革等方面的工作;主持市森工局工作;分管防火辦、信息中心。
調研員楊為政同志協助局長負責營造林及項目管理,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油茶花卉苗木產業,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林木種苗,國有林場,森林公園等方面的工作;負責承辦市綠化委員會的有關工作;分管營林科、綠化辦、退耕辦、林木種苗站、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許先平同志協助局長負責林政資源保護與管理,林業產權制度改革,森林資源監測,木竹採伐、運輸、經營管理,公益林管理,山林權屬爭議調處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林政科、山調辦(含林權管理科)、森林資源監測中心、木材檢查站
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劉水明同志主持市林業局紀委工作。協助局長負責行風管理,效能建設,行政窗口服務,政策法規,來信來訪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監察室、政策法規科、行政服務科、市林科所。
局黨委委員、副調研員廖紅兵同志協助局長負責計劃財務,林地征、佔用管理,野生動植物保護,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和林業投資公司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計財科、林業工作站(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站)、綠廬陵林業投資有限公司。
局黨委委員、市森林公安局局長梁校同志協助局長負責森林執法工作,主持市森林公安局工作;分管市林業行政綜合執法支隊。
副調研員饒文娟同志協助分管領導負責幹部教育,人才管理,職工培訓,科技推廣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林業技術推廣站,協管人事科技科。
吉安市林業局副局長:王仁貴

機構設置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接待、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宣傳、信息、安全、保密、督查、信訪、政務公開、綜治、提案、老幹部、黨務、工青婦、計劃生育等工作;指導全市林業生態文明和生態文化建設相關工作。
(二)營林科(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退耕還林以及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經營;指導全市森林培育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組織指導、監督管理林木種苗生產、流通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指導全市林場、森林苗圃、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實施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措施。
承辦市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公民義務植樹和部門綠化工作;監督管理古樹名木保護工作。
(三)林政科(行政服務科)
組織全市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組織編製全市森林採伐限額;指導、監督木竹的憑證採伐與運輸;負責木竹經營(含加工)許可的審批及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林地征、佔用和林地開發利用工作,依法承辦全市林地徵用、佔用許可權內的審核、審批;指導、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疫源疫病監測;指導全市森林、陸生野生動物和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建設和管理。
(四)計劃財務科
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編製和組織實施部門預算;承辦全市林業基本建設和財政投資項目審查報批工作;指導全市林業基金的徵收管理;指導監督各縣(市、區)林業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監管市級林業國有資產;指導全市林業會計工作;負責林業統計工作,指導林業利用外資工作。
(五)人事科技科
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工作;擬訂林業人才培訓和教育發展規劃,指導林業專業隊伍建設。
指導林業實用技術的應用和科技成果的推廣;組織實施林業科技攻關和成果應用;承擔全市林業標準化、林業技術監督、有關植物新品種保護、管理的有關工作;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承辦對內、對外林業科學技術合作與交流的有關工作,指導全市林業系統的涉外工作。
(六)政策法規科
提出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方針、政策建議;組織擬訂相關地方性規範文件並監督執行;指導、協調全市林業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協調督促重大林業行政案件的查處,承擔林業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聽證相關工作;管理林業行政許可工作。
(七)吉安市人民政府調解處理山林權屬爭議辦公室(林權管理科)
指導全市山林權屬爭議調解處理工作,承辦市內跨縣、(市、區)山林權屬爭議調解處理,協調跨市山林權屬爭議案件處理。
組織指導全市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的工作。指導、監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針政策的落實;指導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政策的實施;組織實施並監督管理全市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工作;指導全市林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
(八)吉安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總指揮部辦公室
承辦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森林防火、滅火工作;承擔森林火險預警監測,發布森林火險預報和森林火災信息;組織、指導、協調武裝森林警察部隊和專業森林撲火隊伍的防撲火工作;協調地方、部門之間有關森林防火的重大問題。
紀委(監察室)。監察室為市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直屬單位

市林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森林公安局、市森林工業局、市林業科學研究所、市木材檢查站、市森林資源監測中心、市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市林業工作站(市野動植物保護站)、市林木種苗站、市退耕還林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