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蜀
屠蜀
屠蜀又稱入川屠蜀、屠川、蜀禍,是指中國明末清初之際的四川人口由於受戰亂和災害驟減現象。古諺有云:“天下未亂蜀先亂,天下已定蜀未定”。
關於屠蜀的兇手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當時的農民軍領袖張獻忠所為,另一種認為和入關之後的清軍在四川的連年屠殺有關。現在有人認為這主要是入關后的清軍所為,而栽贓給張獻忠,清朝統治階級把張獻忠誣衊為“殺人狂”流毒既廣且深。
數十年之間,四川戰亂頻仍。農民軍攻城掠地,失而復得,與李自成余部、明軍、清軍、鄉勇反覆拉鋸,茶毒全川。
民眾由於飽罹兵火,同時大旱、飢荒、瘟疫、虎豹之害造成人口大量死亡。最終導致“蜀人受禍慘甚,死傷殆盡,千百不存一二”。清初時以“湖廣填四川”來解決四川人口的缺口。
17世紀中葉張獻忠和清軍先後攻入四川。崇禎十七年(1644年),張獻忠西進四川,建立大西政權,年號大順。在大西政權前期,雖手段強硬,但軍紀尚可。后因四川各地明朝勢力反抗強烈,張獻忠於是決定殺戮報復。其死後,清軍勢力開始介入。康熙三年(1664年)清朝集合十萬大軍圍剿農民軍余部夔東十三家,在川地多殺戮。等待清軍平定四川大部時,鎮守雲南的吳三桂於康熙十二年(1673年)起兵反清,四川再次成為戰場,八年之後,清軍徹底平定四川。經過數十年的動亂和戰役,使得四川人口大減。
註:關於張獻忠屠蜀過程,詳見詞條張獻忠“人物爭議·屠蜀”段內容,本段不再大篇幅介紹。
南明時期的四川
順治三年(1646年)年正月,大殺大西軍中的川籍士兵,除十四歲以下者全部盡殺。該年上半年,派兵分剿成都府屬三十二州縣,定例每殺一人,剁兩手掌、割兩耳及一鼻解驗,准一功,婦女四雙手准一功,小孩六雙准一功。直至五月各地剿殺部隊才全部回成都。
順治三年(1646年)春,張獻忠在彭山江口大敗於明軍楊展,敗退成都。
順治三年(1646年)五月,明總兵曾英進軍成都,張獻忠遂棄成都,向川北轉移。由於受到進剿追擊,張獻忠於是將成都劫掠一空,另有一說說張獻忠在撤軍時,嫌士兵太多於是大戮士兵,並殺盡軍中隨軍婦女,但此說和其他文獻想矛盾,較不可信。
《聖教入川記》說張獻忠“性情暴虐,每日均殺人。大西的官員本有九百人。張獻忠離開成都時還有700人。到他臨死時只有25人”。
對於張獻忠“屠川”之說,清朝時的書籍中,其可信度有些值得懷疑,有一些歷史學家持懷疑態度。他們認為,這些史料多半出自清朝的官方正史和御用文人,有嚴重的污衊、栽贓的傾向。
• 其一,攻佔四川意圖。
從張獻忠的主觀意圖來看,張獻忠入川的本意是要奪取四川作為根據地,既可出漢中定西北,又可下長江定江南,重演隆中對的策劃,退則可割據一方,天下有事則坐山觀虎鬥,天下無事則舉蜀而降,也可以封王封侯。1644年張獻忠好不容易攻進成都,建立了自己的國家。建國之後就拚命招徠四川人才,併發布“三年不征錢糧”的政治號召。很難想象他一邊建國,一邊又大肆屠殺民眾而自毀長城。
• 其二,安撫當地百姓。
1644年張獻忠建立的大西政權範圍
他在攻打瀘州的檄文中說:“凡我軍士,如有借故滋擾,株連良民,及其他淫掠不法情事者務須從嚴查辦,賠償損失。”
保存至今的大順二年(1645)《大西駁騎營都督府劉(進忠)禁約碑》鄭重聲明:“本府秉公奉法,號令森嚴,務期兵民守分相安,斷不虛假不許擅自招兵,擾害地方;不許往來差舍擅動鋪遞馬匹兵夫;不許地方武職擅受民詞;不許假借天兵名色擾害地方;不許無賴棍徒具詞詐告,妄害良民;不許文武官員擅娶本土婦女為妻妾。”違者按碑律斬殺。這是張獻忠起義軍注意紀律的鐵證。
與張獻忠接觸頻繁的西方傳教士曾統計過,張獻忠在成都建立政權之初,“在朝之官統計千人”,而其中大部分是在四川吸收的。至於那些未及入仕的知識分子,在張獻忠攻克成都后,或“入學”,或“習舉業”,以至於當大順二年“開科取士”時,“應詔者不下數千”。
如果張獻忠入川后發動大規模屠蜀或鎮壓官僚士子事件是真的話,上述原明官吏轉到大西政權尋求保護,或是知識分子在新朝積極考取功名的現象是不可能出現的。而當時的真實情況就是大西軍佔領四川的初期,各地社會秩序比較穩定,地主豪紳既有攀龍附鳳之心,又懾於大西政權的兵威,階級衝突並不十分尖銳。因此,大西政權採用暴力鎮壓的措施相當有限,殺人並不多。
• 其三,“七殺碑”的傳說。
例如滿清的“七殺碑”傳說。清政府說張獻忠不僅殺人如麻,還在他殺人的地方立了個碑,碑上寫有:
“天生萬物以養人,人無一善以報天,殺、殺、殺、殺、殺、殺、殺’”。 |
但是,1934年一位英國傳教士在四川廣漢的一個公共墓地里,找到了一塊張獻忠立下的“聖諭碑”。碑文上卻是:
“天生萬物與人,人無一物與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 |
說的是慈悲的上天賜萬物於人類,而人卻沒有一物可用來報答上天,所以人需要反省,是勸人畏天行善的,根本就沒有一點殺氣。而某些御用文人,把前兩句留下,後面加上七個“殺”字,來凸顯張獻忠的殘暴,其污衊、潑糞之意,不言自明。
• 其四,當地人自發祭拜張獻忠。
在梓潼七曲山大廟,是中國第一座文昌帝君廟。奉祀主神自然是文昌帝君張亞子,但在大廟的風洞樓上還塑了一尊張獻忠的綠袍像,附近還有有一座張獻忠家廟。每年二、八月時,梓潼居民都要到塑像前參拜一番。當地傳說是明朝崇禎年間,官逼民反,張獻忠領兵對抗朝廷,到了梓潼后,殺貪官、開米倉,解決百姓長期的缺糧之苦,因此雖然朝廷大舉圍殺張獻忠,四川百姓對於張獻忠卻有擁戴之心。
張獻忠死後,當地人為寄託懷念之情,於七曲山風洞樓上,為他塑像,綠袍金臉,甚為威武,香火不絕三百餘年。乾隆初年,此廟曾經遭地方官砸毀,其後,又有人重塑,但又被官方搗毀,幾經反覆。張獻忠如果屠蜀,當地百姓為何對他如此崇拜。
• 其五,清朝“文字獄”的下被毀的真實史書,
自康熙五十年(1711)戴名世的《南山集》案起,歷時一百多年,士大夫和老百姓懾於法令的殘酷,都不敢私自藏匿張獻忠的真實史料,因而那些能證實張獻忠生平的翔實材料均被統治者收繳殆盡。《明史·張獻忠傳》,是根據《綏寇紀略》、《蜀碧》等野史炮製而成。《綏寇紀略》的作者吳偉業,是投誠張獻忠后又因罪被張所殺的吳繼善的本家;《蜀碧》的作者彭遵泗,是乾隆二年(1737)進士,官居御林院編修。他們的書有多大可信度值得懷疑。
而官方編纂的《明史》這部正史都漏洞百出,先是記載蜀地有三百餘萬口,后又記載張獻忠殺了“六萬萬”蜀人。
• 其六,張獻忠死了十三年後,清廷才平定四川。
1646年,即清人入關后第三年,張獻忠在西充縣鳳凰山多寶寺前中箭身亡后,滿人即宣布四川平定。然而事實並非如此。
直到張獻忠死後十三年的1659年,清軍才攻陷重慶。也就是說,在這十三年中,張獻忠余部以及四川人民和清軍展開了殊死戰鬥。對四川人民的這種頑強不屈的抵抗,清軍必然採用了殘酷的屠殺來征服。“揚州十日”、“嘉定三屠”就是再確鑿不過的證據。據《四川通史》,1647年清將張德勝攻入成都被殺后,相繼進攻四川的清軍有高民瞻、吳三桂、李化龍等部。直到1660年,巡撫佟鳳彩始在成都建立官署;直到1663年,清軍才真正拿下重慶;直到1665年,川境戰事結束,全蜀才完全歸於清廷統治。如果張獻忠在1646年11月前,就已將四川人幾乎殺光,何需清軍花費十多年時間去平定,千里已無人煙的四川,又何能抵抗清軍十多年。
• 其七,被殺人數的肆意誇大。
《續編綏寇紀略》和《明史》說張獻忠在四川殺了六萬萬(六億)人,這數字明顯誇大,當時的中國總人口還不到一億,這些事實說明清政府的宣傳存在明顯誇大的成分。然而也有人指出“六萬萬”的意思,其實就是六十萬。
儘管歷史上農民起義有亂殺的現象,但張獻忠屠殺到四川只剩下6萬人是不可想象的。
對此,《中國斷代史系列·明史》有如下論述:
“《續編綏寇紀略》所記的張獻忠起義軍在川殺人數,絕不可靠。由此推想,舊史書上述幾起張獻忠起義軍殺戮事件的記載,誇大渲染之處肯定存在。但是,關於上述殺戮事件,有多種 史書加以記載,而且除了細節的差異外,基本情況大體相同,這說明這些事件應是確有其事。狹隘的地域觀念,使他對四川人產生偏見,從而不僅殺了明朝殘餘勢力,也殺了許多一般紳士,更殺了不少勞苦群眾,這便使這類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帶有了反人民 性。由於張獻忠之在四川大殺戮,具有反人民性的一面,這便使之嚴重脫離群眾。脫離群眾的人是不可能成功的,張獻忠之大殺四川人,成為其後來遭到喪命慘敗的一個 重要原因。” |
在各種各樣記載張獻忠屠蜀的史料中,最離奇的莫過於毛奇齡《后鑒錄》中所謂的“四路屠蜀”:
“自成都起由城北威鳳山至南北桐子園綿亘七十餘里,屍積若丘山。其婦不勝殺,則引絙而批於水。歲丙戍元日,命四將軍分路草殺。五月,回成都,上功疏:平東一路,殺男五千九百八十八萬,女九千五百萬;撫南一路,殺男九千九百六十餘萬,女八千八百餘萬;安西一路,殺男九千九百餘萬,殺女八千八百餘萬;定北七千六百餘萬,女九千四百餘萬。獻忠自領者為御府老營,其數自計之,人不得而不知也。” |
把毛奇齡所記錄的四路屠蜀的數字相加被屠殺的人口竟接近7億。
此外,將屠川責任全推給張獻忠一人也是不合理的,造成清初四川人口銳減的推手,清初張烺的《燼餘錄》說了一大半實話。《燼餘錄》記載:
“今統以十分而論之,其死於獻賊(張獻忠)之屠戮者三,其死於搖黃之擄掠者二,因亂而相殘殺者又二,飢而死者及二,其一則死於病也。” |
“獻賊”即張獻忠,“姚黃”是另一支農民武裝勢力姚天動、黃龍的部隊,“因亂而自相殘殺者”,則是指四川地方土豪之間的攻伐。當然,由於這本書是獻給康熙皇帝看的,作者不敢指認清軍殘害川民的狀況。
《聖教入川記》卻率直地寫道:
“張獻忠滅后,旗(清)兵在川,一時未能設官治理。彼時川人不甘服旗人權下者,逃往他處,聚集人馬,抵抗旗兵。如此約有十年。迨至1660年(順治十七年),川省稍定,始行設官。所有官長,皆無一定地點居住,亦無衙署,東來西往,如委員然。此時四川已有復生之景象,不幸又值雲南吳三桂之亂,連年刀兵不息。自1667年(康熙六年),至1681年(康熙二十年),一連十五載,川民各處被摟,不遭兵人之劫,即遇寇盜之害。哀哉川民,無處不被劫掠,殊雲慘矣!幸至1681年,匪黨盜寇,悉為殄滅。然四川際此兵燹之後,地廣人稀,除少數人避跡山寨者,余皆無人跡。所有地土,無人耕種,不啻荒郊曠野,一望無際。” |
由上述可見,造成清初四川人口銳減之“人禍”,實是張獻忠、姚黃農民武裝、殘明軍隊、清軍、地方土豪、吳三桂叛軍等戰亂共同肆虐之結果。此外,還有大旱、大飢、大疫、虎害。
1980年3月3日至3月6日,四川省社會科學院《社會科學研究》編輯部邀集有關的史學工作者和專家,舉行了“張獻忠在四川”的學術討論會。會上討論了張獻忠在四川“殺人”問題的真相,張獻忠在明末清初農民戰爭中的地位和作用,張獻忠失敗的原因等三個問題。到會同志貫徹“雙百”方針的精神,各抒己見,發表了不少有價值的見解,為正確評價張獻忠,還其歷史的本來面目。到會同志一致指出,過去清廷統治階級把張獻忠誣衊為“殺人狂”、“殺人魔王”等等,流毒既廣且深,特別在四川留下的惡劣影響更不容忽視。至今無論城市、鄉村,舉凡四十歲以上的四川人,大多都程度不同地受到過所謂八大王“剿四川”的傳說影響。
清軍在四川也是亂殺。清軍平定四川2年後,清軍因鎮壓陝西、山西起義,無暇全力顧及四川,1648年四川復反,清軍又出兵圍剿。刑科給事中陳調元揭,給清廷奏章說入川的清軍將領亂殺無辜,要不屠城,要不就把男的殺光。
張獻忠死後,主要余部由李定國、劉文秀、孫可望等率領南撤,經重慶、遵義,再到雲南,於是四川本地各地軍閥割據。入川的清軍,先後在豪格、鰲拜、吳三桂、墨爾根、李國英、高民瞻的統領下,一方面鎮壓農民軍,一方面與明朝軍隊交鋒。
各軍閥名義上效忠南明永曆政權,互相之間卻征戰不休,連年征戰更加加劇了四川的慘況,后孫可望又回兵平四川征討各軍閥使四川安定下來,川地生產逐漸恢復。1652年,陝西、山西起義已定,清廷派吳三桂重征四川,吳三桂平四川忠於明朝各軍閥,擊敗南明蜀藩劉文秀,直到順治十六年(1659),清軍攻陷渝城(重慶)后,才算徹底平復四川,此間多方勢力反覆爭奪使四川人口再次大規模流失。
清軍對人民的鎮壓非常殘酷。在清軍與殘明軍隊爭奪攻伐的過程中,廣大人民也頗受其害。
總的說來清軍在四川大規模的屠殺破壞共有三次。第一次是順治三年(1646年)肅親王豪格領兵進入四川,鎮壓張獻忠的大西軍及南明各地方武裝;第二次是康熙時期為了鎮壓夔東十三家農民軍;第三次是平定三藩之亂。
(1)清軍首次屠蜀(順治三年1646年—順治十六年)。
豪格率領清軍入川后第一仗就是在大西叛將劉進忠的引 導下,於西充襲殺張獻忠。有關張獻忠被襲殺后清軍的行動,王先謙在《東華錄》如是記載“復分兵四齣,破賊營一百三十餘處,斬首數萬級”,依據這則史料多數治史者認為清軍殺的“數萬級”都是大西將士。然而在《清史稿》中卻有不同的記載:“抵西充,大破之,豪格親射獻忠,殪,平其壘百三十餘所,斬首數萬級。”
表面上看兩則史料並無太大不同,區別只是《東華錄》中說清軍“破賊營一百三十餘處”而《清史稿》中則是“平其壘百三十餘所”。但仔細分析其中卻有爭議:張獻忠是在完全沒有防備的情況下被清軍偷襲,而且張獻忠率軍北上目的地是陝西,在這種情況下他不可能固守西充,更不可能有意識的針對清軍修築大量的堡壘和清軍打陣地戰。
按照《清史稿》的記載,清軍平的“壘百三十餘”並不是大西軍隊所修築的,而是那些在川北與張獻忠對抗的鄉紳地主所領導的堡壘。清軍為了糧食而進攻這些堡壘,張獻忠放棄成都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川西因戰亂災荒而缺糧,入川的清軍同樣面臨這一問題,那些堡壘里恰恰囤積著大量的糧食。這一點從清軍在簡陽地區的擄掠可以得到印證“將地方不分晝夜搜尋要糧,將人吊燒,有糧即放,無糧燒死。”“韃子將彭玉峰燒得叫喚,竟燒死。”
順治三年(1646年),張獻忠戰死,清軍“斬首數萬計”。清軍打敗大西軍之後,即將主力調到川東與“搖黃”武裝和南明殘軍作戰,“四年八月,遵義、夔州、茂州、榮昌、隆昌、富順、內江、寶陽諸郡縣悉定。”,如前所述川東並沒有受到所謂張獻忠“屠蜀”的影響,社會經濟狀況遠較川西為優,然而在這次清軍與“搖黃”武裝和南明殘軍作戰之後,這裡卻發生了巨變。
順治四年(1647年)春,李國英率清軍入成都,后留其將張德勝守之,發生內訌。明降將齊聯芳殺張德勝,張的部下“多遁回川北”,而齊聯芳及其部下一千多人,亦遭清軍邀擊被殺。於是,“成都空,殘民無主,強者為盜,聚眾掠男女屠為脯。繼以大疫,人又死,是后虎出為害,渡水登樓,州縣皆虎,凡五、六年乃定。”不僅如此,清軍還因糧食缺乏,用殘酷刑罰,強迫人民納糧,如順治四年清兵為南明軍隊打敗,敗退過簡州時,清軍“將地方不分晝夜搜尋要糧,將人吊燒,有糧即放,無糧燒死。”“韃子將彭玉峰燒得叫喚,竟燒死。”
順治四年(1647年)十一月,清軍因孤軍深入,不得不撤出成都,“清將梁 一訓驅殘民數千北走,至綿州,又盡殺之。成都人殆盡。”由於四川軍民的反抗及糧荒,同年年底,清軍不得不放棄四川的大部分控制區,向保寧集結,在撤退過程中清軍竟大開殺戒,大肆屠殺平民百姓,“十一月,(南明軍)遂復成都。清將梁一訓驅殘民數千,北走至綿州,又盡殺之。成都人殆盡。”,而後,清軍在與南明軍的長期相持拉鋸中也常常使用類似的屠城手段。
清軍甚至還大量地以人為糧,順治四年(1647年)十二月,清總兵馬化豹的《塘報》中說,他帶領的清兵攻打樊一蘅、楊展等部明軍,“戰守敘府(宜賓)已八個月,敘屬府縣止傕(催)稻穀四十八石、粗米九石,何以聊生?嗷嗷待哺。所部官兵俱將騾馬宰吃,日逐稟泣,難堪度日。凡捉獲賊徒,未奉職令正法,三軍即爭剮相食。本職若敢妄言,難泯官兵之口。”這是清軍將領的軍情報告。地主階級誣說農民起義軍以人為糧,原來,以人為糧的正是他們自己。
順治六年(1649年),清軍進攻中江、潼川(三台)、射洪,“斬獲無算”。
順治七年(1650年),清軍在川北進攻民寨打糧時還是如此殘酷“上寨斬殺逆賊百十餘人,跳崖跌死者無數,……所獲婦女,小子,牛隻,器械,分賞有功。”
順治九年(1652年),清軍在保寧“擒斬(王)復臣及偽將等二百餘員、賊兵四萬餘級”。
順治十五年(1658年),清軍攻開州(開縣),“陣斬賊二千有餘”。
順治十六年(1659年)八月,高民瞻攻成都,起義軍南撤,清軍“追至新津河,陣斬及溺死無算”。吳三桂軍駐川南時,也是“驕橫日甚,而部下尤淫殺不法”。至此清軍才佔領四川大部分地區。
從順治四年至此的十多年裡,滿、漢地主在四川大量殘害人民,使社會生產遭到極大的破壞。清將李國英入四川后,接納閬州生員劉達為其幕僚,並派他到西北去辦買戰馬,這時,他離開了閬中。順治十五年,劉達返川交差、回到閬中故里后,給李國英的一封信中,對比了離川和回川前後目睹的情況。他寫道:“返乎三巴,見乎屍骸遍野,荊棘塞塗。昔之亭台樓閣,今之狐兔蓬篙也;昔之衣冠文物,今之瓦礫鳥鼠也;昔之桑麻禾黍,今之荒煙蔓草也。山河如故,景物頓非,里黨故舊,百存一二,握手驚疑,宛如再世。”這些變化,都是在張獻忠犧牲之後,都是滿、漢地主在四川的殘暴罪行不能算在農民起義軍頭。
十年後,當吳三桂率軍從保寧向重慶進軍是看到的是這樣一幅景象:“枳棘叢生,箐林密布,雖鄉導莫知所從。惟描蹤伐木,伐一程木,進一程兵”。
• 康熙時期
(2)清軍二次屠蜀(康熙三年)。
1658年清軍佔據四川大部
然而康熙三年(1664年),二十萬清軍的大圍剿改變了這一切,清軍在擊敗四川起義軍后,竟採取類似後來日軍三光的方式,派出大批兵丁“四山搜剿”,用他們自己的話來說就是“掃穴無遺類”。事後清朝四川總督李國英上疏說“數萬巨寇,……無一漏網”。
(3)清軍三次屠蜀(康熙十二年到康熙二十年)。
康熙十二年(1673年)到康熙二十年(1681年)的三藩之亂是四川百姓的第三次大劫難。先是吳三桂軍攻入四川大肆破壞,如譚宏部“宏兵絡繹不絕,勒索居民,十室九空,或涉深山窮穀人跡罕到之地,尚不得免,……生靈塗炭,怨聲滿路。”又如何德部“徵調煩苛,怨愁之氣,釀成瘟疫,上南之人,死亡甚眾。”
康熙十七年(1678年)清軍王屏藩部的北路將軍、后被吳三桂封為國公的譚宏就是軍紀甚差。整個四川“農苦於徭役,商苦於暴稅,兵苦於戰陣”。整個四川已是“民不堪命”的局面。
康熙十九年(1680年)清軍的入川,對生活在水深火熱中的川民而言,這並不是解放,而是更大的磨難。清軍入川時即遇到了極大的糧食困難,主將趙良棟,王進寶等人不得不向清廷求援,這時被很多人稱為“仁君”的康熙酋長卻下了一道“就地打糧”的上諭:“惟蜀路運糧,最為重要,宜於所復城池,村落,遍訪賊積米穀,悉行察收。”實際上就是暗示入川的清軍,可以隨便搜掠財物,荼毒百姓。
1659到1664年清軍圍剿奎東十三家
這場浩劫一直持續到康熙二十年(1681年)還未停止,清軍“敗兵奔駐雅州,名山兩地,民間谷豆蕎麥盡掠,雞鴨牛羊盡殺,瓦屋茅舍盡毀。人民無依,悉赴川西謀生。”這對四川很多地方造成的損害都是空前的。
四年之後,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清朝官方統計四川人口降到只“一萬八千零九十丁”這一歷史最低值就是直接的反映。
後來雍正自己在一段話里都承認清軍屠殺平民對整個人口損失的巨大影響,在雍正談到清初人口大量死亡的時候,除了把責任歸咎到流賊頭上,也不得不承認清軍的瘋狂屠殺行為。
其實南明除了楊展是真正為了四川人著想,只可惜楊展因為他管轄的地盤逐漸富裕,在1648年被袁韜和武大定殺害。
早在張獻忠犧牲以前,南明官軍對農民起義進行了拚命的反撲,殘酷屠殺人民。史載明軍“將無紀律,兵無行伍,淫污劫殺,慘不可言。尾賊而往,莫敢奮臂,所報之級,半是良民。”
1846年南明軍和大西軍勢力範圍圖
順治四年(1647年)六月,南明官軍王祥部總兵王命佔領順慶,“其始也,每家給免死牌一張,需銀若干兩。其繼也,每牛給牛票一張,需銀若干兩。未幾,而牽其牛,掠其人,掘其糧,焚其室,胥西南之民而兵之。”
順治六年(1649年),南明官軍曹勛部駐雅州,“其兵亦不易得食,於是糾合焦英等隊外掠西道,內掠雅邊,豆、麥、高粱搜括無一粒。遺黎草根、木皮充腹,迨盡,殭屍滿路,城鄉至顯設賣人肉湯鍋。”故當時亦有“寧遇惡虎,不遇曹部”之諺。
至於殘明官軍之間互相爭奪中,對於人民的擾害,清初楊鴻基的《蜀難紀實》中說得相當具體。它寫道:“(殘明官軍)聞賊北去,相與倡言恢復,牽率而西。凡賊殺戮之餘,恣其拷掠。方至簡(簡陽)、漢(廣漢)間,不虞尚有餘賊,回兵一擊,大潰而奔,不敢復西。而惟盤踞於資、內、富、隆、滬、合之間,日以撻糧為名,四齣搶掠,其難更酷於賊。……每得一人,榜刺炮烙,必得財物而後已,……故民雖免於兵刃而死於拷掠者十常八九也。時蜀土不耕已二年余,糧罄盡,民惟拾穞谷、采野蔌以充腹,已有人相食者。而諸兵搜劫無已,民不能出而求食,故不死於兵則死於餓。”又說:“時蜀疆無寇,向之仗言恢復者皆出而據土自雄。於是,楊展據嘉定,省東州縣、上下川南皆其屬,惟永、瀘不與焉;王祥據遵義,以津、合、彭、黔為邊境,而時擾於境外,侯天錫據永寧(敘永),馬應試據瀘衛,而時往來於瀘、富之間,曾英部將余(於)大海、李占春據涪州之平西壩,上而長墊,下止醴都,川北則以近清,而不敢問,其忠、萬,則忠州世弁譚文、譚宏及譚詣號三譚所有。其他聚一鄉、保一砦,或孤立自守,或臣附於他人者,固難仆數也。使其各保境安民,積糧養士,以待時清,則蜀難從此亦可止矣。無如此曹貪亂樂禍,不肯少悛,日尋干戈,忍相吞噬。當此千里無煙之日,孑遺落落,值其蹂躪,呼天罔應,入地無門。”楊鴻基,是順治、康熙時四川富順縣人,他的這一段概括的描述,正是當時殘明官軍在四川殘害人民的真實縮影。
當地地主武裝也是這樣,如雅州“黎神武等所為,殘忍妄誕,凡有俘獲及挾仇相害者,但云從賊,無不手刃之。”這些地主武裝,在其轄區內大肆掠殺人民,如順治二年十一月,南明監建黎軍範文光“駐節雅州”,“分兵劫掠”,以致“雅民剝床見膚,各星散逃去”,“又縱兵擄掠,雅安民遭害甚慘”,所以當時有“寧逢赤眉,不逢文師,寧遇惡虎,不遇曹部。”之謠。在人民看來,農民起農民軍(“赤眉”)比地主武裝好。
為了爭搶糧食,一切仁義道德都已經不存在了。有個馮氏家族寫了本《馮氏歷亂錄》,在書里對當地搖黃土軍任意肆虐和清軍開道殺人都有描寫。清軍攻周時縫草便殺,據歐陽直的《蜀亂》記載,搖黃土軍殺人,吃人之事也干不少,在一座廟裡,他們抓大頭的小孩,將其四肢綁住,用頭撞鐘,看其被撞得腦漿迸裂以此來取樂,是“更甚於獻忠”。張獻忠的軍隊是支有軍紀的軍隊,所干之事都是有目的的,而搖黃土軍就是毫無紀律的土匪了。由此可以看出,張獻忠所毒害的主要在川西一帶,川南是南明和搖黃的地盤。隨著清軍入川,他們之間互相爭奪,為了地盤和糧食,導致川南“孑遺者百無一二”。
而其他一些農民軍殘餘力量例如搖黃軍也在四川各地屠城。劫掠婦女,殘害老幼,使得滿地屍體。
戰亂的同時還有天災,而實際上四川發生的自然災害無論涉及的區域面積,嚴重程度還是持續時間同樣遠遠低於陝西、河南。
清同治十年的《儀隴縣誌》載:“儀邑自明季之亂,幾至靡有孑遺,其逃在山谷者,又值饑饉頻仍,人相食,繼以虎災,道無行人,晝常扃戶。”
《蜀碧》:“其時,瘟疫流行,有大頭瘟,頭髮腫赤,大幾如斗;有馬眼睛,雙眸黃大,森然挺露;有馬蹄瘟,自膝至脛,青腫如一,狀似馬蹄。三病,中者不救。”,“死者朽卧床榻,無人掩葬”。順治五年(1648年),內江“瘟疫大作,人皆徙散,數百里無人煙”。同年,川北又遭大旱,餓死者日無計。
《銅梁縣誌》載1868年,該地“瘟疫四起,染者嘔吐交作,腰疼如斷,兩腳麻木愈二三時之斃”。
歐陽直的《蜀亂(蜀警錄)》記四川虎患,“蜀中昇平時從無虎患,自獻賊起營后三四年間,遍地皆虎,或一二十成群,或七八隻同路,逾牆上屋,浮水登船爬樓,此皆古所未聞,人所不信者,內江奔潰,余途次草中,月下見四虎過於前。又於敘南舟中見沙際群虎如牧羊,皆大而且多。過瀘州舟中,見岸上虎數十,逍遙江邊,魚貫而行前。一虎渾身純白,頭面長毛,頸上披須,長徑尺。大抵蜀人死於賊者十之八,死於飢者十之二,僅存者又死虎之口,而蜀人幾無噍類矣。嗟乎!死於賊與飢也,猶曰人死於虎也,非天乎!。”
彭遵泗《蜀碧》載:順治初年四川“遭亂既久,城中雜樹蓊鬱成林……多虎豹,形如魑魅饕餮。然穿屋頂逾城樓而下,搜其人必重傷,斃即棄去,不盡食也。白晝入城市,遺民數十家,日報為虎所害,有經數日,而一縣之人俱盡殘者”。
順治七年四川地方官員向朝廷奏稱,順慶府“查報戶口,業已百無二、三矣!方圖培養生聚漸望安康。奈頻年以來,城市鞠為茂草,村疃盡變叢林,虎種滋生,日肆吞 噬。……據順慶府附廓南充縣知縣黃夢卜申稱:原報招徠戶口人丁506名,虎噬228名,病死55名,現存223名。新招人丁74名,虎噬42名,現存32 名。”
沈荀蔚《蜀難敘略》載:順治八年春“川南虎豹大為民害,殆無虛日。乃聞川東下南尤甚。自戊子(順治五年)已然,民數十家聚於高樓,外列大木柵,極其堅厚。而 虎亦入之;或自屋頂穿重樓而下,嚙人以盡為度,亦不食。若取水,則悉眾持兵杖多火鼓而出,然亦終有死者。如某州縣民已食盡之報,往往見之。遺民之得免於刀 兵飢謹疫癘者,又盡於虎矣。雖營陣中亦不能免其一、二。”
乾隆《富順縣誌·卷5》記載,清初“數年斷絕人煙,虎豹生殖轉盛,晝夜群游城郭村圩之內,不見一人馳逐之。其膽亦張,遇人即攖,甚至突牆排戶,人不能御焉。殘黎之多死於虎”。
《明史》記載是六億人被害,而《后鑒錄》記載是七億人。
曹樹基的《中國人口史》里說從崇禎初年開始,四川全省陷入無休止的戰亂當中。在這一過程中,大約有685萬人口死亡,殘存的居民僅50萬左右。
其實除了《后鑒錄》之外,其他的資料很多都並沒有將全部責任推給到張獻忠身上,如《蜀龜鑒》記載:痛乎,明季屠川之慘也。四川南部死於張獻忠部者十分之三四,死於瘟疫、虎災者十分之二三,而所遺之民百不存一矣。川北死於獻者十三四,死於搖黃者十四五,死於瘟、虎者十一二,而遺民千不存一矣。川東死於獻者十二三,死於搖黃者十四五,死於瘟、虎者十二三,而遺民萬不遺一矣。川西死於獻者十七八,死於瘟、虎者十二三,而遺民十萬不存一矣。
明朝軍閥的屠戮平民、清軍的濫殺無辜,特別是清軍(包含吳三桂),比南明,張獻忠,搖黃土軍和各路強盜土匪更加殘暴,再加上災荒,瘟疫,虎患,人吃人,逃離等天災人禍,才是導致川人減少的真正原因。
明末清初在中國各地發生的動亂之中,尤屬四川遭受的損失最為嚴重。蜀這一詞就很清楚的說明了當時四川在人力、物力方面所遭受的慘重損失。
連年兵荒馬亂導致的生產大面積停頓,人民大批量地逃亡,都是導致四川許多地方荒無人煙、人口銳減的原因,按顧誠說法,“直到張獻忠犧牲,大西軍轉入雲貴時,四川遭受的破壞還是比較有限的”。
屠蜀使四川的經濟與文化遭到摧毀,到底有多少人死於戰亂,永遠無法準確統計,長年的戰亂使物力豐饒的天府之國,變為百里人煙俱滅,莽林叢生、狼奔豕突之地。百姓棄田舍逃亡,十來年間,稼穡不生,顆粒無收,川人死於饑饉、瘟疫又倍於刀兵。
屠川事件幾乎從根本上徹底摧毀了四川的文化與生產力。尤其是對四萬貢生——中國文明與文化傳承者的屠殺,給後人留下了可以從多種角度理解的空白——從此再無四川人。
為了恢復四川經濟,清初鼓勵全國各地向四川移民,於是開始了長達100餘年的“湖廣填四川”。不過也有人指出湖廣填川是假的。
雍正帝:借征剿之名,肆行擾害,殺戮良民請功,以充獲賊之數,中國人民死亡過半。即如四川之人,竟致靡有孑遺之嘆。其偶有存者。則肢體不全。耳鼻殘缺。此天下人所共知。
孫祚民:統治階級把這一事件稱做“蜀禍”,以獻忠為首的農民起義詆毀不遺 餘力,直至很久以後,在人民中間還存留著某些影響。
馮廣宏:四川的兵禍之始,追到源頭總與張獻忠脫不了干係。
黃位東:明末清初期間各方勢力在四川進行瘋狂屠殺,將天府之國變為人間地獄,給時人帶來了難以抹去的傷痛。
胡昭曦:所謂張獻忠“屠蜀”對四川造成的破壞是有限的,清軍才是四川人口降到“一萬八千零九十丁”的罪魁禍首,也正是為了掩蓋這一罪惡,請政府才指使御用文人編造種種謊言,將責任全部推給張獻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