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竹市發展和改革局
綿竹市發展和改革局
綿竹市發展和改革局內設三個職能科室:即,辦公室、國民經濟與社會事業發展規劃科、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科(掛綿竹市重點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市委、市府安排,綿竹市生態環境建設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綿竹市第二期農網建設與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綿竹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辦公室均設在發展計劃局,並負責管理綿竹市信息中心(副科級事業機構)。
綿竹市發展計劃局經綿竹市編製委員會竹編辦(2001)37號文下達我局行政編製11人,領導職能1正2副,現有在崗人員8人,離崗休息1人,離退休人員7人,專職駕駛員1人,其中:正、副局長各一人,副主任科員2人。
(三)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和重大方針政策,如強對全市經濟運行態勢的預測、監測和分析,組織對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熱點、難點問題的調查研究,及時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政策建議。
(五)提出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研究提出有關重大投資政策。規劃重大項目布局;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資金的使用方向;申報限額以上和審批許可權以內的基本建設項目;按照基本建設程序,負責全市基本建設項目(含限額以上的技改)立項、可研和國家出資的工業(含內貿)、水利、交通、城建環保、信息產業等行業和產業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開工報告審批、申報工作。
(六)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指定發布招投標公告的媒介;對重大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八)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動員工作政策、措施;編製全市國民經濟動員預案、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轉報、安排全市國民經濟動員重大項目。
(九)編製全市以工代賑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規劃;研究制定以工代賑工作的方針和政策:組織、協調和研究全市以工代賑工作的重大問題;負責以工代賑項目實施情況的檢查。
(十二)組織擬訂全市農村經濟發展規劃、農林水利基本建設和資源開發與綜合利用、環境保妒、生態建設規劃,參與組織協調規劃實施;參與國土開發、整治、、保護總體規劃的組織協調,做好土地利用計劃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銜接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高技術產業戰略和發展規劃,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的產業化;轉報和安排全市高技術產業化的重大項目。
(十四)研究擬訂並協調全市社會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匯總編製人力資源開發總體發展規劃,研究提出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政策措施,協調社會發展和經濟發展的相互關係。
(十五)監控全市物價總水平,指導管理物價局工作。
(十六)負責市投資信息系統規劃、建議,搜集、整理併發布有關投資信息,管理市信息中心。
(十七)負責開發區規劃、布局等管理工作。
1、辦公室
(1)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的協調,文電處理和外事工作;(2)起草局的重要文稿;(3)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政務信息和目標管理工作;(4)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5)負責管理文書檔案;(6)負責行政事務、處理來信來訪;(7)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機要和保密工作;(8)負責有關行政法規和規章執行的調研和監督;(9)指導建設系統的法制建設;(10)負負責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動態的監測,對綜合信息進行收集、分析、報送和發布;(11)負責局系統對外宣傳報導工作,負責發展和改革有關刊物、簡報的編髮;(12)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各單位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的宣傳教育管理工作;(13)負責局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理論學習、思想政治工作、雙擁工作和統戰僑務工作;(14)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各單位的幹部管理工作;(15)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製和人事勞資工作;(16)負責局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2、國民經濟綜合科
(1)研究提出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及生產力布局的建議;(2)提出全市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3)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4)編製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5)組織編製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區域規劃;(6)研究分析全市產業發展的情況,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組織協調專項產業政策的制定,監督產業政策的落實;(7)研究提出全市服務業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服務業發展。(8)負責擬定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關情況報告。(9)分析研究市外經濟形勢,做好對全市宏觀經濟的預測、預警;(10)組織研究並提出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及年度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11)提出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等宏觀調控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12)組織擬訂全市區域經濟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研究擬定全市開發區發展規劃;(13)對社會事業及農林水機牧等項目的審批;(14)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措施;(15)協調編製全市環境保護、資源開發與平衡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16)協調區域經濟發展和可持續發展戰略中的重大問題。(17)研究提出全市社會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18)匯總編製全市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19)協調人口、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旅遊、民政等發展政策、研究全市就業、居民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情況,提出就業規劃和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20)履行綿竹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相關工作職責。
3、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科
(1)研究分析全市全社會資金平衡狀況和財政、金融、保險等運行形勢並提出政策建議;(2)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的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調控政策、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3)研究制訂地方投融資及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政策措施;(4)審核、轉報和安排國家省、市財政性資金的建設項目。(5)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工業發展戰略、政策措施及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6)研究提出優化能源結構、能源節約和發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7)統籌規劃、綜合平衡能源建設,協調能源工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審核和轉報大中型能源建設項目。(8)研究提出全市交通運輸發展戰略、政策措施及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審核和轉報全市交通重點建設項目,協調全市交通運輸建設的綜合平衡及重大問題。(9)轉報、安排國家、省、市財政性資金的社會事業項目。(10)負責依法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招投標活動;(11)協調擬定招投標有關規範性文件; (12)核准招標項目的招標方式、組織形式、招標範圍和方案,對有關文書備案;(13)負責管理四川省專家庫抽取終端和招投標依公告的網上發布;(14)依法對招投標活動全過程實施協調、監督、認定、檢查,受理招投標活動的投訴、舉報。並依法進行查處、仲裁。(15)履行綿竹市招投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相關工作職責。
4、項目管理協調科
(1)負責全市重點建設項目和國家投資項目的綜合管理;(2)編製重點建設項目和年度投資計劃,監督計劃執行情況;(3)提出加強重點建設項目全過程管理的政策措施;(4)參與重點建設和國家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工程概算調整、重大建設項目稽查。(5)研究提出全市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銜接平衡農業、水利、林業、畜牧等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審核、轉報和安排財政性資金的農業、林業、畜牧、水利、農機、氣象等基本建設重點項目編製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建設規劃與年度計劃;(6)綜合協調工業及其相關產業的發展戰略、發展規劃;(7)組織擬定與之配套的優化資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和改革建議;(8)審核和轉報重大工業建設項目;(9)協調相關產業發展建設和生產力布局;(10)審核和轉報區域環境整治項目。(11)研究提出全市高技術發展戰略和相關政策。組織編製高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協調高技術重大項目布局;(12)轉報、安排財政性資金高技術發展建設項目;(13) 負責全市財政性基本建設貼息資金的安排和管理;(14)負責全市地方企業債券的申報和審批,監管企業債券的發行和投向;(15)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16)審核和轉報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重大項目,協同擬訂、申報投資產業指導目錄、貸款項目;(17) 監測分析市內外市場狀況,負責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18)編製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監督計劃執行;(19)擬訂並協調重要物資儲備計劃和重大政策;(20)管理糧食等市級儲備,指導、監督市級儲備的輪換和投放;(21)審核和轉報重點流通、倉儲設施建設項目;(22)研究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其重大問題;(23) 履行綿竹市重點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24)履行綿竹市天然氣汽車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5、經濟體制改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