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源市商務局
濟源市商務局
濟源市商務局是濟源市人民政府下屬的一個職能部門。
(一)
(二)負責推進全市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擬訂全市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全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參與組織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商業欺詐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五)承擔組織實施全市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八)執行國家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九)負責全市商務系統涉及世界貿易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依法實施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研究擬定我市反壟斷相關政策,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承擔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技術合作領域中的相關反壟斷調查和取證工作,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對外開放、招商引資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外商投資工作,參與擬訂全市利用外資的中長期規劃,依法審核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合同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指導市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執行國家有關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依法核准市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
(十二)執行國家經貿政策,貫徹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承擔聯合國等國際組織對我市經濟技術合作的有關管理事務,管理外方對我市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我市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執行國家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的經貿政策,組織全市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開展經貿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三)研究對外開放相關政策和推進開放帶動主戰略實施的長效機制,完善外商投資企業投資及需求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和運行情況預警機制,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資企業及投資各方的投訴和建議,依法處理投訴案件。
(十五)負責全市駐境外商務機構的隊伍建設、人員選派和管理;指導全市商貿流通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市商務局設10個內設機構。
擬訂機關工作制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新聞發布、安全保衛、宣傳、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全市經貿團組出國(境)任務批件管理工作;擬訂全市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進出口預警、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檢測體系建設;完善外商投資企業投資及需求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和運行情況預警機制,規劃並實施外商投資企業信息網站管理;負責機關電子政務及網站管理工作。
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市場體系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並提出對策建議;研究全市內外貿易流通體制改革並就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利用境內外資金的相關政策和課題研究工作;研究分析市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形勢,提出健全現代市場體系的綜合政策建議;貫徹落實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外商投資方面的法律、法規、條約;承辦全市重大經貿協議、合同、章程和重大爭議案的研究與協調工作;參與起草全市有關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方面的地方性規章草案;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編報全市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商務運行和結構調整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申報管理和爭取國家和省有關各項業務資金、專項資金、外事經費、行政經費、援外經費、基建投資等;負責機關財務工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監督;負責全市出口退稅的稽核工作;負責監管局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
(濟源市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指導、協調全市商品進出口工作;指導境內外對口的交易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執行省有關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擬訂促進服務出口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技術進出口管理、服務貿易促進和貿易統計工作;負責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等涉及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和產業損害預警機制;協調國外對全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及市內案件涉及產業損害的調查起訴工作;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承擔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技術合作領域中的相關反壟斷調查和取證工作;指導市內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實施進出口許可證的上報和審核工作;負責進出口經營權的備案登記工作,擬訂相關管理辦法;負責全市出口企業參加境內外大型經貿合作洽談與產品展銷、展示;負責管理技術、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和技術引導工作;組織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執行國家高技術產品出口目錄和禁止、限制進出口目錄;負責國家有關扶持高技術出口資金和項目的爭取。
規範市場體系建設;推進流通標準化;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承擔全市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貫徹國家深化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工作;監測分析全市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消費品儲備(肉類、食糖、邊銷茶、小包裝食品等)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承擔酒類流通的相關工作和蠶絲綢協調工作。
負責全市對外開放的宏觀指導和組織協調,制定全市對外開放長遠規劃、相關政策和措施;研究推進開放帶動主戰略實施的長效機制;做好對外開放相關政策和課題研究工作;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資情況並上報動態和建議,參與擬訂利用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工作;負責組織篩選、發布吸引外商投資項目,建立招商項目庫;指導全市招商網路的建設;組織全市重大對外招商活動,指導全市行業招商、專業招商和委託代理招商活動;負責全市投資環境考評、招商引資目標制定、檢查、考核及對外開放的日常管理工作。
督促檢查對外開放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會同有關部門抓好外商投資環境治理工作,解決對外開放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資企業及投資各方的投訴和建議,依法處理投訴案件;管理全市外商、外來投資工作;負責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和限額以下國家規定由市級商務部門審批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合同、章程及變更;負責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限制外商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核上報工作;督促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合同、章程情況並協調解決發生的問題;指導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鼓勵類項目的確認工作;負責外商、外來投資統計和統計分析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資格初審和監督監察;初審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類除外)、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經營資格;承擔對外直接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統計工作;協調負責組織對外援助項目和援外資金的申報工作;組織協調經濟技術協作洽談活動;指導商品展覽展銷市場建設;組織、指導全市性重要展覽展銷活動;指導企業跨區域投資活動;指導全市企業經濟技術協作工作;協調市外駐濟經貿機構的管理工作。
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承擔牽頭協調全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受理擾亂市場秩序行為以及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舉報投訴,參與組織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承擔畜禽屠宰管理的相關工作。
一、黨組成員
趙會生:負責黨政全面工作。
楊志成:負責依法行政、外來投資協調服務、外商投資促進管理、對外貿易、行政審批管理和散裝水泥推廣工作。分管政策法規科、市政府外來投資服務中心、外商投資促進管理科、對外貿易科、行政審批科、散裝水泥管理辦公室。主動參與招商引資工作,做好所分包招商項目的謀划、對接和推進工作。完成黨組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馮國旗:負責對內貿易、組織人事、信訪穩定、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工作。分管對內貿易科、人事科、離退休幹部科、綜治辦、群眾工作室。聯繫商貿集團、中億石油公司。主動參與招商引資工作,做好所分包招商項目的謀划、對接和推進工作。完成黨組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賀春萍:負責機關行政、規劃財務統計、市場秩序整頓、宣傳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產、食品安全和生豬屠宰執法管理工作。分管辦公室、規劃財務科、市場秩序科、市場秩序整頓規範辦公室(商務稽查支隊)和生豬屠宰管理辦公室(生豬屠宰稽查支隊)。主動參與招商引資工作,做好所分包招商項目的謀划、對接和推進工作。完成黨組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董 浩:負責對外開放和招商引資的綜合協調、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貿易促進工作。分管開放辦、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科(招商引資科)、貿促會。協助盧向陽抓好投資促進、產業招商、項目謀划和推進工作。完成黨組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張軍平:負責貿易促進、招商引資工作。主持貿促會工作,協助董浩抓好招商引資工作。完成黨組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原小偉:負責市場秩序整頓、商務稽查工作。主持市場秩序整頓規範辦公室(商務稽查支隊)工作,協助賀春萍抓好生豬屠宰管理辦公室(生豬屠宰稽查支隊)、安全生產和食品安全工作。完成黨組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陳 艷:負責外來投資服務、新聞宣傳和信息工作。主持市政府外來投資服務中心工作。協助賀春萍抓好機關行政、新聞宣傳、信息報送和文秘工作。完成黨組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二、機關黨委副書記
張國安:協助抓好辦公室、離退休幹部科、群眾工作室和信訪穩定、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