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沐

芮沐

芮沐(ruì mù)(1908年—2011年),男,祖籍浙江吳興,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系首任系主任、北京大學資深教授。是中國共產黨員,上世紀30年代,他以優異成績分別在法國巴黎大學及德國法蘭克福大學獲得法學碩士和博士學位,1935年學成歸國,為在抗戰前後危難中的中華民族培養了一批非常珍貴的法律人才。1947年任北京大學法律系(今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1952年,國家實施高等學校院系調整,出任北京政法學院(今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曾任北京大學法律系副主任、經濟法研究所所長、國際經濟法研究所所長。他是中國經濟法學和國際經濟法學的學科奠基人,北京大學資深教授,曾擔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委員、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國務院經濟法規研究中心常務幹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一屆學科評議組成員等職務。因病醫治無效,2011年3月20日在北京逝世,享年103歲。

人物經歷


青年時期的芮沐
青年時期的芮沐
芮沐,法學泰斗、中國經濟法學和國際經濟法學的學科奠基人、北京大學資深教授。1935年他在德國法蘭克福大學獲得博士學位,畢業后回國工作。1947年歸國參加革命工作,任北京大學法律系(法學院)教授,曾任北京大學法律系副系主任、經濟法研究所所長、國際經濟法研究所所長。
芮沐是中國經濟法學和國際經濟法學學科的創始人、民法大師,為中國培養了大批優秀的法學人才。芮沐曾任北京大學的經濟法研究所和國際經濟法研究所的所長。70歲高齡的他還堅持給本科生們上課,十分辛苦。直到92歲高齡的時候,他還在堅持著帶博士研究生。而令學生們印象深刻的還有芮沐常常騎著一輛“破自行車”,穿梭在校園當中。他一趟趟地到學生宿舍探望學生,一點都沒有老專家的架子。
芮沐的一生,教出了不少位於當今法學界塔尖的人物,陳光中、沈四寶、程信和等都是他的親傳弟子。

燕南園裡大師

芮沐在美國佛羅里達州住所旁的小花園旁
芮沐在美國佛羅里達州住所旁的小花園旁
燕南園這裡住過歷史學家翦伯贊、物理學家周培源、經濟學家馬寅初、哲學家馮友蘭、語言學家王力、美學家朱光潛、經濟法學泰斗芮沐……都是舉世聞名的大師級人物。
芮沐是中國經濟法、國際經濟法的創始人,也是民法大家。他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擔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委員,九十年代還擔任過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他又是北京大學經濟法研究所、國際經濟法研究所的創始人,在中國乃至世界法學界,都享有崇高的地位,同時也是一代傑出的法學教育家。

法律救國

年輕的芮沐,濃眉大眼,鼻直口方,飽滿的額頭下略微瘦削的臉龐,眉宇間蘊藏著一股逼人的英氣。
芮沐1908年7月14日出生於上海南翔鎮,祖籍浙江吳興。父親是紙商,兄妹八人,芮沐的童年是在上海租界度過的。在法租界的浦東小學上小學,又到英租界的馬克密林中學念書,後來又轉學到法國的聖房記教會學校。在教會學校,每個禮拜天都要去參加教會活動,念讚美詩,芮沐也因此掌握了英語和法語。1927年中學畢業后,芮沐選擇到震旦大學學法律。
促使芮沐立志學法律,有兩件事。一是他的二哥小時踢足球的時候,被菲律賓人拿著棍棒打殘了,下頜被打掉。後來他在上海街頭給人勸架,又被莫名其妙地打死,而他的死沒有任何人負責,更不要說懲辦兇手。當時上海租界極為混亂,黑道猖獗,天天都有無辜者慘遭殺害而無處申冤,這促使芮沐決心學好法律保護像二哥一樣的中國人。
芮先生和夫人在英國
芮先生和夫人在英國
二是他對當時租界的“會審公廨”深惡痛絕。會審公廨是英美兩國在租界內成立的一個法庭,審理除享有領事裁判權國家僑民為被告人以外的一切案件,實質上是一個列強的聯合法庭,最後的審判不是憑是非曲直,而是憑各國的實力。而中國人到了這樣的法庭,沒有任何公平可言,只有受屈辱受迫害的份兒。眼前的現實,使芮沐萌發了“法律救國”的思想,他要學好法律,幫苦難的中國人打贏官司。
震旦大學的法律課程設置完全按照法國的法律系統,四年學下來,芮沐熟悉了法國的法律體系,外語水平也有很大提高。1931年,芮沐到法國留學,獲得碩士學位,1935年又去了德國。那時的芮沐思想活躍,曾想在德國的馬克思學院就讀,後來希特勒上台,馬克思學院被關閉,他只好去法蘭克福讀博士。
博士畢業后,1939年芮沐回到中國,先後在重慶的中央大學和雲南昆明的西南聯大教書。
當時的西南聯大由學貫中西的三代知識分子共同組成。第一代是以陳寅恪、傅斯年、劉文典、聞一多、朱自清等人為代表的五十多歲的老學者;第二代是以王力、唐蘭、浦江清錢端升葉公超等為代表的四十上下的中年精英;第三代則是以錢鍾書、費孝通、吳晗等為代表的三十多歲的“少壯派”。芮沐是屬於費孝通、錢鍾書這一代,都是剛剛留學歸來的精英人物,個個滿腹經綸,人人滿腔抱負。而芮沐與費孝通幾十年的深厚友誼,也是這時候開始的。
當時在法律系,芮沐因為課餘還兼任律師,因此收入頗豐,令人羨慕。他年輕時喜歡運動,踢足球、游泳、騎馬、擊劍,樣樣精通,再加上身材高大,外表英俊,是女孩子心中的標準“騎士”。也就是在西南聯大,他與芮夫人結為伉儷,從此不離不棄,長相廝守,直到今天。

出訪東歐

芮先生在美國紐約宿舍附近的公園裡
芮先生在美國紐約宿舍附近的公園裡
在西南聯大,芮沐才華橫溢,本該鴻鵠展翅,飛向學術高峰。但抗戰勝利之後,國民黨的統治日趨反動腐朽,並將屠刀揮向了當時正直敢言的知識分子。1945 年“一二一”慘案在西南聯大發生,李公朴聞一多慘遭殺害。血氣方剛的芮沐義憤填膺,在課堂上公開抨擊國民黨的黑暗殘暴,引起了特務的注意。當時許多人勸他在課堂上不要講,他不予理會。一位在校的美籍教師與他交好,對他說,中國這麼黑暗,你又身處險境,不如去美國,我幫你介紹。
帶著對國事的深深失望,芮沐偕妻子來到美國,在哥倫比亞大學做起了訪問學者,他們的大女兒也在美國出生了。

重回中國

芮沐當張志讓的翻譯
芮沐當張志讓的翻譯
1947年,國民黨軍隊被共產黨軍隊打得節節敗退,全國解放的形勢已經非常明朗,但北平還在傅作義手中,只是已經被重重包圍。在美國過著殷實生活的芮沐,對新中國的誕生充滿希望,熱血沸騰的他決定立即回國,迎接解放。當時妻兒無法與他同行,他卻等不及了,對妻子說,再晚了就迎接不了解放了!硬是撇下妻兒,一個人先回到了北平。
當時北平的學生運動風起雲湧,芮沐一回來,就投入到學潮中。解放前夕,一位叫孟功的同學被國民黨特務逮捕,芮沐決定作為律師替他辯護。當時芮夫人也已經回到他身邊,覺得這樣做太危險,許多同事也勸他不要去。他卻義無返顧,面對國民黨特刑廳的威脅恐嚇,正義凜然地為學生辯護,痛斥國民黨特務。因為在知識界的地位,國民黨特務一時也不敢把他怎樣。直到解放軍終於進城北平和平解放。
芮沐和兒子在32號北大教員宿舍
芮沐和兒子在32號北大教員宿舍
新中國誕生后,芮沐在北京大學法律系當教授。當時中國的法律體系和高校法學教學體系,都是從蘇聯“引進”的,因此芮沐多次去前蘇聯和東歐國家講學訪問,也由此精通(芮先生在此批註為“通曉”)了俄語。1954年在布拉格芮沐陪同新中國第一代大法官、當時的最高法院副院長張志讓會見外國同行。張志讓當時奉命參與籌備制定新中國第一部憲法,到蘇聯和東歐各國考察,與外國法律學者們廣泛交流,徵求意見。當時雖然帶著翻譯,但碰到專業的法律術語,翻譯總是“卡殼”,芮沐就成了張志讓身邊須臾不可少的人。他的翻譯總是那麼及時、準確、精湛,深得張志讓的信任。後來張志讓幾乎每次出國訪問,都提出要芮沐隨行。他說,有了一個芮沐,走遍歐洲都不怕(芮先生在此批註為“有誇大之感”)。
中國的法學教育體系,五六十年代幾乎就是照搬照抄蘇聯,而到了“文革”的特殊時期,則被破壞殆盡。在”文革”中,芮沐也受到了不公平的對待,一度搬出燕南園,搬到一個狹小逼仄的地方。但芮沐在那樣艱苦複雜的環境下,絲毫沒有放棄他的法學研究,屋子裡到處堆的都是書,客人來的時候簡直沒有辦法下腳。
“文革”之後,芮沐和廣大的中國知識分子都迎來了新生。

學術交流

1978年鄧小平訪美,中國開始走向世界。1979年春,中國社會科學院組成了代表團,在副院長宦鄉的率領下,到美國考察訪問,推開了改革開放后中國學術界走向世界的第一扇大門。
1979年4月22曰,代表團在美國紐約哥倫比亞大學訪問時。費孝通與芮沐親密地站在一起,兩人交誼甚深,這次芮沐能夠參加代表團,也是費孝通積極推薦的結果。
芮沐訪問美國哥倫比亞大學
芮沐訪問美國哥倫比亞大學
費孝通與芮沐的友誼,早在西南聯大就開始了,後來的幾十年中,兩人只要在同一個城市.幾乎每周都要走動。芮沐佩服費孝通的博學廣聞,學術目光深邃,而費孝通則對芮沐的外語天賦驚嘆不已。芮沐精通英、法、德、俄、日這幾門外語,也會東歐的一些小語種,尤其是精通(芮先生在此批註為“通曉”)拉丁文,是北大拉丁文的number one(第一)(芮先生在此批註為“不能這麼說”)。拉丁文的基礎是中學時在教會學校打下的,後來他一直勤學不輟,功底非凡。在北大的,外語系的教授來找芮沐請教辭典上沒有的單詞,一度也很盛行。
1986年9月在倫敦大學講學,這次訪問,在美國引起轟動,費孝通錢鍾書經常被單獨請去作各種演講,更加蜚聲中外。特別是錢鍾書,在國內沉寂了幾十年之後,因為這次訪問而再度引起世界關注。而芮沐,因為他嚴謹的“法律”性格,因為他一貫謹慎低調的做人原則,沒有那麼吃香。但回國后,芮沐發現他的學術研究環境開始有了很大改變。這次訪問,無疑對他後來提議建立經濟法和國際經濟法,起了巨大作用。
芮沐訪美
芮沐訪美
回國后,芮沐第一個提出了“經濟法”的概念。新中國成立后,芮沐一直在民法領域下功夫。總結幾十年的經驗,他認為,剛解放的時候,廢除了舊中國的民法全書,引進了蘇聯的法律系統,使得民法的起草沒有基礎,非常艱難。可國家的經濟建設不等人,在鄧小平同志當時極力號召“集中精力把經濟建設搞上去”的情況下,先搞“經濟法”是一條可行之路。雖然當時已經制定了“企業法”和“合同法”,還有“民法通則,但與當時國家經濟發展的需要是遠遠不適應的,應該搞出一部“經濟法”。
當時芮沐擔任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委員,他的這一提議,得到了全國人大的重視,也贏得了許多法律專家學者的響應。在北大,先後成立起了經濟法研究所和國際經濟法研究所,芮沐都擔任第一任所長。沒有教材,他們就自己編,已經70 高齡的他,親自給本科生甚至前來學習的臨時學員們上課,其草創之艱難,今天的學人們實在難以想象。

與老布希會談

老布希是個中國通,1974年曾以美國駐華聯絡處主任的身份偕夫人芭芭拉到中國,在中國長駐多年。在會談中,他講起自己兩次見過毛主席,一次是1974 年陪同基辛格國務卿去見的,一次是1975年陪同前來訪華的美國總統福特。老布希還說,他的兒子小布希,也是美國總統,1975年的夏天也是在北京度過的,他像父親一樣,騎自行車逛遍了整個北京城。
芮沐和老布希交流
芮沐和老布希交流
會談最後的時候,老布希說,他一生最喜歡吃的食品,就是北京烤鴨,一提起來就要流口水呢。當時賓主都哈哈大笑起來。
自創立國際經濟法后,芮沐先生出國訪問和教學的機會很多。創立國際經濟法這門學科,也是為了適應中國改革開放的需要,因為隨著開放的深入,中國的國際貿易曰益增多,貿易爭端也曰趨激烈,極需這方面的法律人才。20世紀進行WTO談判和21世紀在WTO工作的中國專家學者,許多都是芮沐當年的弟子。芮沐先生當年的遠見卓識,對我們今天的國際經濟貿易作出了巨大貢獻。

一個世紀年輪

芮沐和夫人切蛋糕
芮沐和夫人切蛋糕
一個世紀,匆匆走過,芮沐留下的,是精彩而深刻的足印。從歐式教育的重視條文的學養,到立足國情深入實際的實踐精神;從純粹理論的法學研究,到聯繫政治貫通經濟的實幹研究;從西方的各種流派,到辯證唯物主義的世界觀和方法論……
芮沐先生始終在孜孜不倦地追尋著真理,同時也把自己的根,深深扎在了中國的土地上。直到2000年,也就是92歲高齡,他仍然在帶博士研究生。
(註:人物經歷部分資料來源)

工作經歷


學術工作
時間學校職位
1930年上海震旦大學文學士畢業
1930-1933年法國巴黎大學法學碩士
1933-1935年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法學博士
1939-1941年重慶中央大學法律系教授
1941-1945年昆明西南聯合大學法律系教授
1945-1947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訪問學者
1947-1952年北京大學法律系教授
1952-1954年北京政法學院教授(政治經濟學教研室主任)
1954-2011年北京大學法律系教授
1954-1979年法律系民法教研室主任
1961-1966年法律系副系主任
1984-2011年經濟法、國際經濟法研究所所長
(工作經歷資料來源)
工作經歷
時間職位
1949-1953政務院法制委員會專員
1979-1983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系主任
1979-198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委員會委員
1979-2011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董事、監事
1979-1984北京市第五屆、第六屆政協委員
1980-1984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一屆評議組成員
1981-1988國務院經濟法規研究中心常務幹事
1983-2011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顧問
1980中國國際法學會副會長
1982-2011中國法學會理事、顧問
1984中國經濟法研究會副會長
1984-2011對外經濟貿易部條法司特邀顧問
1985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
1985-1987美國紐約大學刑事學院、明尼蘇達大學法學院訪問教授
1985歐中法律協會中國法常設委員會名譽主席
1980全國總工會法律顧問
1990國家煙草專賣局法律顧問

相關活動


1957年3月參加“民主法協”會議,到比利時、民主德國、捷克和蘇聯訪問;
1979年4月至5月,作為中國社會科學代表團成員到美國探索中美法學界交流途徑、促進雙方友誼和相互了解;
1979年2月,作為國家科委代表團成員去日本考察專利制度
1983年9月,以國際交流協會理事、法學專家身份參加在日本召開的“反以色列侵略黎巴嫩”模擬審判會;
1984年3月,以北大教授身份參加由美、英、西德等國大學及法律協會召開的“國際法和未來世界秩序”的討論會;
1984年5月7月,作為國務院經濟法專家考察團成員,到西德和美國訪問兩國部分學術研究所和有關機構,談判關於這方面的交流計劃;
1986年9月,參加香港中文大學召開的“法律概念的比較”會議。

法學貢獻


芮沐是中國經濟法學和國際經濟法學學科的創始人、民法大師,為中國培養了大批優秀的法學人才。改革開放以來,他率先在中國設立了經濟法和國際經濟法兩個法學專業,成為這兩個新興學科的奠基人。他還曾擔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委員、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國務院經濟法規研究中心常務幹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一屆學科評議組成員等職務,為中國的法學發展和法制建設事業做出了傑出貢獻。

相關著作


《民法法律行為理論之全部》是芮先生撮取法德民法之精粹,以舊中國民法總則編和債編為標的,從事理論構建和闡釋的一部力作。該書起草於抗日戰爭之前,完成於抗戰時期,曾經作為芮先生在西南聯合大學時施教的教材。一些著名的法學者,如大陸地區的湯宗舜郭壽康陳光中、林欣等教授,台灣地區的李模教授,都曾經從中汲取教益。該書於1948年10月由北京典獄出版社正式出版。2003年11月,這部著作作為《二十世紀中華法學文叢》之一種,由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重新出版,以嘉惠學子。
《法學比較方法論及案例》英文著作,北京大學出版,1948年
《中國司法解釋例及其方法論與英美法及歐洲大陸法相應制度的比較》(英文論文),1948年,北京大學法學院刊印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我國民事立法的發展情況》新華月報轉載,1955年
《全行業公私合營及資本家所有權的討論》載《政法研究》,1957年
《新中國十年來婚姻家庭關係的發展》載《政法研究》,1957年
外國民商法》,(教材),北京大學法律系出版,1962年
《經濟法和國際經濟法問題》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法學研究》,1981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立法的新發展》英文著作,載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跨國雜誌》1983年
《關於國際經濟法的幾個問題》載“中國法學論文集”,法律出版社出版,1984,兼載北京大學《國外法學》1983年第一期
國際經濟法概論》“國際經濟合作與現代經營管理參考資料”,石油工業部基建局中國石油工程建設公司出版,1983年
《關於我國經濟法的概念、體系和內容》,載中國法制報,1984年2月
《經濟法講義》法學教材,法律出版社出版,1984年
《國外經濟法發展概況》經濟和經濟立法問題講座,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出版,1984年
《對外開放與涉外經濟立法》載香港“經濟與法律”創刊號,1985年
《中國法的概念與世界其它法律體系中的法的概念的對比》英文著作,載香港“經濟與法律”1985年
《國際法的未來與世界經濟秩序》1984,英文著作,載《國際公法與未來世界秩序》,美國洛特曼出版公司出版,1987年
《國際經濟法》經濟法電視系列講座,1987年6月
《新中國經濟立法和某些政策問題》英文著作,美國喬治亞大學拉斯克中心出版,1988年
《積極開展國際經濟法的研究》載“中國國際法年刊法律出版社,1989年
《為和平和發展服務的中國新時期涉外經濟法》北京世界法律大會上的報告,1990年4月22-27日
《中國涉外經濟法》(主編),英文著作,美國華盛頓國際法研究所出版,1988年
《中國的衝突法和英國法中Forum non conveniens的管轄權問題》,1993年,香港大學刊印
《國際經濟條約公約集成》,1994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
《國際經濟條約公約集成(補編)》,1996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
《國企改革中的幾個法律問題》,載1995.9.15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