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居士傳
宋代歐陽修所著的散文
六一居士傳
客有問曰:“六一,何謂也?”居士曰:“吾家藏書一萬卷,集錄三代以來金石遺文一千卷,有琴一張,有棋一局,而常置酒一壺。”客曰:“是為五一爾,奈何?”居士曰:“以吾一翁,老於此五物之間,是豈不為六一乎?”客笑曰:“子欲逃名者乎?而屢易其號。此庄生所誚畏影而走乎日中者也;余將見子疾走大喘渴死,而名不得逃也。”居士曰:“吾因知名之不可逃,然亦知夫不必逃也;吾為此名,聊以志吾之樂爾。”客曰:“其樂如何?”居士曰:“吾之樂可勝道哉!方其得意於五物也,泰山在前而不見,疾雷破柱而不驚;雖響九奏於洞庭之野,閱大戰於涿鹿之原,未足喻其樂且適也。然常患不得極吾樂於其間者,世事之為吾累者眾也。其大者有二焉,軒裳珪組勞吾形於外,憂患思慮勞吾心於內,使吾形不病而已悴,心未老而先衰,尚何暇於五物哉?雖然,吾自乞其身於朝者三年矣,一日天子惻然哀之,賜其骸骨,使得與此五物偕返於田廬,庶幾償其夙願焉。此吾之所以志也。”客復笑曰:“子知軒裳珪組之累其形,而不知五物之累其心乎?”居士曰:“不然。累於彼者已勞矣,又多憂;累於此者既佚矣,幸無患。吾其何擇哉?”於是與客俱起,握手大笑曰:“置之,區區不足較也。”
已而嘆曰:“夫士少而仕,老而休,蓋有不待七十者矣。吾素慕之,宜去一也。吾嘗用於時矣,而訖無稱焉,宜去二也。壯猶如此,今既老且病矣,乃以難強之筋骸,貪過分之榮祿,是將違其素志而自食其言,宜去三也。吾負三宜去,雖無五物,其去宜矣,復何道哉!”
熙寧三年九月七日,六一居士自傳。
2.將退休於潁水之上:熙寧元年(1068),歐陽修在潁州(今安徽阜陽市)修建房屋,準備退休於此。
3.三代:指夏商周。
4.金石遺文:指歐陽修所收集的鐘鼎和石刻文字的拓本。歐陽修撰有《集石錄》,為在國現存最早的著錄金石的專著。
5.逃名:避名聲而不居。
6.此庄生所誚畏影而走乎日中者:《莊子·漁父》:“人有畏影惡跡而去之走者,舉足愈數而跡愈多,走愈疾而影不離身。自以為尚遲,疾走不休。絕力而死。不知處陰以休影,處靜以息跡,愚亦甚矣。”庄生,指莊子。誚,譏笑。
7.志:記,標記。
8.“泰山”二句:以為心有專註,不聞外物。語本《鶡冠子·天則》:“一葉蔽目,不見泰山;兩耳塞豆,不聞雷霆。”
10.閱大戰於涿鹿之原:《史記·五帝本紀》記黃帝與蚩尤戰於涿鹿之野,隧擒殺蚩尤事。
11.軒裳珪組:分指古代大臣所乘車駕,所著服飾,所執玉板,所佩印綬,總指官場事物。
12.勞:形容詞使動用法,使······勞累。
13.乞其身:要求退休。
14.一日:一旦,終有一天。
15.賜其骸骨:比喻皇帝同意其告老退休。
16.庶幾:大概,差不多;或許可以。
17.佚:安逸,安樂。
18.置之:放在一邊。
19.區區:形容事小。
20.不待七十:古代規定官員七十歲退休(“致仕”“致政”),歐陽修寫本文時為六十四歲,所以用他人也有不到七十就告退的作為自解。
21.用於時:指出仕。
22.無稱:沒有值得稱道的政績。
24.負:具有。
六一居士最初被貶謫到滁州山鄉時,自己以醉翁為號。年老體弱,又多病,將要辭別官場,到潁水之濱頤養天年,便又改變名號叫六一居士。
有位客人問道:“六一,講的是什麼?”居士說:“我家裡藏了書一萬卷,收集收錄夏商周三代以來金石文字一千卷,有一張琴,有一盤棋,又經常備好酒一壺。”客人說:“這只是五個一,怎麼說‘六一’呢?”居士說:“加上我這一個老頭,在這五種物品中間老去,這難道不是‘六一’了嗎?”客人笑著說:“您大概是想逃避名聲的人吧,因而屢次改換名號。這正像莊子所譏諷的那個害怕影子而跑到陽光中去的人;我將會看見您(像那個人一樣),迅速奔跑,大口喘氣,乾渴而死,名聲卻不能逃脫。”居士說:“我本就知道名聲不可以逃脫,也知道我沒有必要逃避;我取這個名號,姑且用來記下我的樂趣罷了。”客人說:“你的樂趣怎麼樣呢?”居士說:“我的樂趣可以說得盡嗎!當自己在這五種物品中得到意趣時,泰山在面前也看不見,迅雷劈破柱子也不驚慌;即使在洞庭湖原野上奏響九韶音樂,在涿鹿大地觀看大戰役,也不足以形容自己的快樂和舒適。然而常常憂慮不能在這五種物品中盡情享樂,原因是世事給我的拖累太多了。其中大的方面有兩件,官車、官服、符信、印綬從外面使我的身體感到勞累,憂患思慮從裡面使我的內心感到疲憊,使我沒有生病卻已經顯得憔悴,人沒有老,精神卻已衰竭,還有什麼空閑花在這五種物品上呢?雖然如此,我向朝廷請求告老還鄉已有三年了,(如果)某一天天子發出惻隱之心哀憐我,賜還我這把老骨頭,讓我能夠和這五種物品一起回歸田園,差不多就有希望實現自己素來的願望了。這便是我記述我的樂趣的原因。”客人又笑著說:“您知道官車、官服、符信、印綬勞累自己的身體,卻不知道這五種物品也會勞累心力嗎?”居士說: “不是這樣。我被官場拖累,已經勞苦了,又有很多憂愁;被這些物品所吸引,既很安逸,又慶幸沒有禍患。我將選擇哪方面呢?”於是和客人一同站起來,握著手大笑說:“停止辯論吧,區區小事是不值得比較的。”
辯論之後,居士嘆息說:“讀書人從年輕時開始做官,到年老時退休,往往是有等不到七十歲就退休的人。我素來羨慕他們,這是我應當離職的第一點理由。我曾經被當朝任用,但最終沒有值得稱道的政績,這是應當離職的第二點理由。強壯時尚且如此,現在既老又多病,憑著難以支撐的身體去貪戀過多的職位俸祿,這將會違背自己平素的志願,自食其言,這是應當離職的第三點理由。我有這三點應當離職的理由,即使沒有這五種物品,(我)離職也是應當的,還要再說什麼呢!”
熙寧三年九月七日,六一居士自傳。
這篇文章作於熙寧三年(1070年)。當年七月,作者由青州知州改任蔡州知州,九月到蔡州(今河南汝南縣)。自號“六一居士”。此時的作者在政治上想擺脫憂勞煩擾,早就有急流勇退的思想,又加上與王安石的政見不合,於是他一直接連上表請求退休,至蔡州后,過起了清淡的生活,不久創作了這篇文章。
第一小節,作者先介紹了自己的二個別號“醉翁”、“六一居士”。“醉翁”是慶曆六年他被貶滁州時的自號。熙寧元年,歐陽修又在穎州修建房屋,準備退居,他“既老而衰且病,將退休於頤水之上,則又更號六一居士。”滁州有滁山,穎州有穎水,合起來就表示出作者晚年想擺脫世間煩擾、寄悄山水的思想。
第二小節,作者採用主客間答形式,借客人的提間,先說明自己稱六一居士的含義,即晚年在家中陪伴一老翁自己的是一萬卷書,一干卷金石遺文,一張琴,一盤棋,一壺酒。從這個稱號的含義,一方面可以休察出作者晚年只賴於這五種物品的孤寂無聊的生活,另一方面也可看出作者想擺脫煩擾、憑此安度晚年的樂趣。但客人仍就作者多次更改稱號提出疑問:“子欲逃名者乎?而屢易其號。此庄生所誚畏影而走乎日中者也;余將見子疾走大喘渴死,而名不得逃也。”對這個道理。作者不是不知道,所以他說:“吾因知名之不可逃,然亦知夫不必逃也;吾為此名,聊以志吾之樂爾。”由此引發,作者便開始抒寫自己晚年陶醉於五種物品的樂趣,就是當此時,泰山在面前也看不見,炸雷劈破屋柱也不驚慌;即使在洞庭大原野奏起九韶仙樂,在涿鹿山前觀看激烈戰鬥場面,也比不上這樣快樂舒適。但是目前,作者還苦於不能在這些物品裡面盡情亨樂。其原因,是“軒裳珪組勞吾形於外”二是“優患思慮勞吾心於內。”這樣使得作者雖沒生病而外貌已顯得憔悴,雖還沒太老而精神卻已衰竭,沒有什麼空暇陶醉於這五種物品了。可見作者對官場生活已十分厭倦,因此急於退休過安閑的隱居生活。雖然作者目前還沒能退休,但是他堅信,由於他向朝廷告老辭退已三年,朝廷總會能予批准,那時回到田園享受與五種物品交觸之樂的願望一定能實現;所以起下這個六一居士的名號來表達自己嚮往的樂趣。客人又間:“子知軒裳珪組之累其形,而不知五物之累其心乎?”於是作者接著分析,長期被官場拖累已經很覺勞苦了,而且還有很多優患纏身;為這五種物品吸引是精神上得到安逸,而且沒有禍患。兩者相比,當然是選擇後者了。
從第二小節的主容問答之中,作者晚年消極隱退的思想顯露了出來。歐陽修年青時意氣風發、豪情滿懷。他以天下為己任,立志改革時弊,是范仲淹“慶曆新政”運動的積極參與者。在文學上,他團結、提攜一大批優秀文人,反對“西昆體”,倡導“古文”運動,被公認為文壇的領袖。但是,隨著政治上的一次次受挫,一次次被放逐,他心恢意懶了。雖晚年被重新起用,官位也很高,但朝政的腐敗,官場的爾虞我詐,加上志同道合的摯友的相繼去世,使他再展宏圖的幻想破滅了,思想開始消極、苦悶,甚至對王安石的變法也持了消極對立的態度。歐陽修從勇於改革到消極悲觀,在政治生涯中可謂是虎頭蛇尾、有始無終。這固然暴露了他思想上的弱點,但這也是當時社會和歷史的局限。
在主客對話的基礎上,作者最後又進一步總結了自己想退隱的三條理由。一是年青時出去做官,年老了退休,不一定非得等到七十歲,這是人生的規律。二是自己任職期間並沒有值得稱讚的成績。三是自己壯年時就想退職(歐陽修中年以後的詩文就多有辭官歸田的思想),現在年老體弱就不能再貪圖過分的榮耀俸祿了。作者說,具備這三條理由,即使沒有五種物品的吸引,也應該離職了。言外之意是更何況有與這五種物品共處的樂趣。三條理由表面上看正當、充分,但字裡行間卻流著作者對仕宦生活的厭倦。
這篇文章在傳記文中是別具一格的。它沒有具體敘述自己一生的主要經歷,而是由自己晚年更名六一居士的由來說到自己的樂趣,又說到自己渴望退休的心情及對現實生活的厭倦。由於文章採用了漢賦的主客同答方式,所以很便於逐層推進地闡述這種思想和情趣,而且也使行文跌宕多姿、情感深切,本文的語言也是既平易曉楊又形象深刻。如作者寫他陶醉於五種物品之時說“泰山在前而不見,疾雷破柱而不驚,雖響九奏於洞庭之野,閱大戰於涿鹿之原,未足喻其樂且適也。”這比喻極為生動,它既喻為自然界的各種聲響又喻為社會官場的糟雜事物。作者能置之而不顧,深刻說明他對五種物品的樂而不倦和專心致志。
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鈔》卷四十七:“文旨曠達,歐陽公所自解脫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