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重憙
吳重憙
吳重憙(1838-1918),字仲飴,吳式芬次子,海豐縣(今無棣縣)城裡村人。清同治元年(1862年)科舉人,授工部郎中。
他竭誠秉公,政簡而事治,擢升河南陳州知府。任內以振興文化教育為先務,修繕聖廟,建崇經義塾。為官清正,慎於理案判獄。清光緒十三年(1887年)鄭州一帶黃河決口,大水漫溢至陳州府數里,吳重憙調集民工備砂石木料,親臨現場督修堤壩捍禦,設粥廠救活災民無數。滎澤保和寨民等處大堤出現險情,他站立泥淖中,冒雨指揮搶護,經兩晝夜加固了堤壩。當地百姓,傳為佳話。因政績顯民聲佳,遷開封知府。到任后,他審結全省重案,斷獄無枉無縱,聲名鵲起。因功升江南江安糧道。
袁世凱1901年11月署理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1902年6月實授。袁世凱上任甫始,急欲在各方面有所建樹。他在使用人才方面,也沒忘記自己的老師吳重憙。是年9月-11月,袁世凱因事回籍,委吳重憙護理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
清光緒二十八年(1902)12月,清廷委袁世凱為督辦電政大臣。袁世凱自然又想到了老師。他把吳重憙叫到自己的官邸,面授機宜。
儘管二人誼屬師生,但職位上卻大有高低。吳重憙時任直隸布政使,是三品京堂,而袁世凱是一品大員,更是朝廷的紅人。因“庚子之變”時,與榮祿合力為慈禧太后賣命,成為太後面前寵臣,旨授“太子少保”,滿朝文武皆尊稱“宮保”。所以吳重憙應邀到袁府,是穿了公服來的。袁世凱請老師換了便衣,在內客廳見面。
不在籤押房或花廳,而在內客廳以便衣相見,便表示不敘官階。儘管袁世凱口口聲聲叫“老師”,但吳重熹仍稱他“宮保”。寒暄幾句后,袁世凱說老師辛苦大半輩子,也應該有個比較舒服的差缺,眼前有這麼個機會,朝廷已命將電報局收回官辦,但歸屬北洋,朝廷委我為電政督辦大臣,主持接收,但必須找個副手。我打算奏請以老師為會辦大臣,常駐上海去,不知老師肯不肯屈就?
袁世凱主動提出讓吳重憙為駐滬電辦大臣,一則是為報答老師當年的教誨,二則是對吳重憙知根知底,辦事比較放心。
於是,吳重憙出職駐滬會辦大臣,飭將電局收回。清光緒二十九年(1903)3月1日,吳重憙在滬主持接辦各省電報商局,釐訂章程八條,嚴申律令,命各地分局遵辦。
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吳重憙出職倉場侍郎。
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2月,法國天主教南昌主教王安之(Jean.Marie.Lacruche)宴請江西南昌知縣江召棠時,強求推翻前年就已經了結的新昌棠舊案,以擴大傳教特權。江召棠堅拒不允。王安之竟以餐刀、利剪將江召棠刺死。消息傳出,全城頓時群情鼎沸,工人罷工,學生罷課,商人罷市。民眾數萬人集會於百花洲畔,連毀法英教堂、學堂四處,擊斃王安之等法教士6人、英教士3人。清政府一味屈膝,下令處死民眾10人,判刑27人。江西巡撫胡廷干被罷職。
3月,吳重憙出職江西巡撫。他到任后,立即清理這起教案帶來的諸多病垢,肅整衙門,安撫百姓,一連十幾日不得安寢。
此時,各地興辦實業,風頭正勁。一向對人才十分看重的吳重憙,把一位真心報效國家而又四處碰壁的有志之才招之麾下,欲在江西干出一番事業。
此人名叫宋育仁,四川富順縣人。少年雙親俱喪,伯叔養育成人。他性情沉靜,博學強記,終日手不釋卷。然而,卻不諳世故人情,故很多人稱之為書獃子。
后宋科舉籍得翰林,文名鵲起,清相李鴻章見之曰:“後生可畏。”宋又自請於李鴻章,願為副使,得充駐英參贊,藉機外邦考察、習學以實業興國之道。宋歸國后,著《採風記》及《時務論》,凡數萬言上之光緒帝,力言變法自強,光緒帝甚激賞之。后命宋赴四川辦理商礦事宜,時日不長,頗顯實績。湖北總督張之洞素器之,調往督辦宜昌土稅局。宋力除時弊,改良稅法,令同僚和後繼者不得從中舞弊。湖北的貪官污吏都譏其是愚頑之人,又在張之洞面前極進讒言詆毀之。因此,宋棄官而去,潛心編著國外科學論著。
在吳重憙懇切徵用下,宋來到江西。吳重憙對他很是器重。委任其為銅元局總辦。宋深得吳重憙禮遇,且能放手幹事,故十分賣命。他清滌弊竇,重飭規章,僅僅數月,銅元局就贏利百餘萬。比之歷屆虧累的境況,宋為江西撫署、兩江督衙上下稱道。吳重憙亦深感欣慰,愈加厚重於宋,欲在採礦、興辦學堂等方面一展宏圖。正在宋躊躇滿志時,原來那些在銅元局中飽私囊的舊僚,忌宋尤甚,左右掣肘,誹言洶洶,令宋不得盡展宏志。宋十分憂憤,遂辭吳重憙。任吳重憙百般強留,皆不應。吳重憙只有作罷。
1906年,是個多事之秋。夏,江西部分地區大雨成災,而另一種部分地區卻遇到少見的旱災。吳重憙帶隨員到被水、被旱的新建、進賢、新淦、峽江、蓮花、永豐、泰和、安福、永新、德化、德安、彭澤、南昌、武寧、清江、廬陵、吉水、萬安、鄱陽、余干、德興、萬年、建昌、安義、瑞昌、湖口二十六廳州縣及南、九二衛了解災情,及時據實上奏朝廷:“江西本年自春徂夏,淫雨為災。……入秋以後,上游各處大雨時行,贛河之水建瓴而下,長江之水倒灌而上,以致南昌各府屬濱臨河湖一帶圩堤田舍,多被衝決淹浸。……”奏請減免災區賦稅,緩徵糧租,並組織各府州縣進行賑災抗災。
這次起義的力量主要是當地的舊式會黨(哥老會、洪江會),但一些同盟會會員在裡面起了領導作用。起義發生后不多天,官方就誘捕了洪江會在安源的領袖人物肖克昌,把其殺害。各地礦工、手工業者、農民群情激憤,起義烽火驟旺,勢頭十足。
在初步掌握了一些情況后,吳重憙和湖南巡撫岑春蓂立即出動兵力,分別進攻萍鄉、瀏陽各處的起義隊伍。起義部隊時聚時散,伺機反擊,清軍不能取得全勝,反而屢受挫折。
這時,湖廣總督張之洞從湖北,兩江總督端方從江蘇,又派出一部分兵力,會同作戰。在官方優勢兵力的圍剿之下,這次起義在10月底被鎮壓了下去。死於清軍屠刀下的群眾至少千人。
起義初發時,吳重憙根據萍鄉的情況奏報:“逆匪所過地方只索軍械,令供糧食白布,所搶劫焚殺者皆向辦警察保甲紳士人家為多。到處出有偽示安民,收買人心。”他把起義者稱為“逆匪”,但沒有刻意渲染這些起義者如何為非作歹,濫殺無辜,塗炭生靈,十惡不赦。但他也意識到,這次起義不是單純的“會匪”行動。
在起義地區以外,江西官衙又拿獲了不少同盟會會員,吳重憙知道這次起義與孫中山領導的同盟會有關,更感到事情的嚴重。他在總結事變經過的奏摺中說:“此次匪亂……雖尚無深固巢穴,快利槍械,惟軍以革命為名,意圖煽惑響應”,“系由逆匪孫汶(指孫中山)暗中勾結,倘或日久未平,潛濟精械,後患何堪設想”!
是年11月,朝廷調吳重憙京中供職。吳重憙接詔后,立即啟程。船過鄱陽湖,大風突起,船帆傾覆,吳重憙和隨從悉數落水。數人殞命,吳重憙則倖免於難。京中好友聞訊,不明就裡,竟在道口拜祭,以超度亡靈。后吳重憙抵京,才知實情,皆啼笑感嘆不已。
朝廷擢吳重憙刑部右侍郎,次年轉左侍郎。
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吳重憙出職河南巡撫。剛到任,他就接手一件棘手的涉外公案。其實這件案子,吳重憙在京就已有耳聞。
清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義大利人康門斗多·恩其羅·羅沙第以代理牧師的身份,以“調查中日戰後情形”為名,來中國遊覽,覬覦勘測河南、山西、陝西三省蘊藏著豐富的煤炭資源。羅沙第通過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李鴻章的親信馬建忠,聘用劉鶚為英國福公司買辦,以拓展福公司在華業務。1897年劉鶚指示他的兒女親家、皖人分省補用道程恩培和滇人翰林院討吳士釗在河南辦起了既無資金又無礦址的豫豐公司,勾結河南巡撫劉樹堂,向福公司借款開礦,議定河南開礦合同草案。
在河南礦務章程中的第十三條規定:“福公司於各礦開辦之始,即於礦山就近開設礦務鐵路學堂,由地方官紳選取青年穎悟學生二三十名,延請洋師教授,培養專門人才,以備路礦因材選用,此項經費由福公司籌備。”這就是經清政府批准的英國福公司在中國創辦焦作路礦學堂的最早法律依據。但是,英國福公司從來沒有打算認真履行這一條款。
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正月,英國福公司第四號井開始出煤。此時,適逢清政府廢除科舉考試製度,興辦新學堂,但英國福公司仍不履行“於各礦開辦之始,即於礦山就近開設礦務鐵路學堂”的承諾。於是,河南交涉洋務局根據河南礦務章程第十三條“開設礦務鐵路學堂”之規定,委派交涉局路礦股文案、候補知縣嚴良炳馳赴澤煤盛廠,會同交涉局駐該廠照料員候補知縣鄧伯龍,與英國福公司正式交涉開設路礦學堂事宜。福公司哲美森廠總礦師堪銳克先是借口“公司投資甚巨,收效甚遲,對於開辦路礦學堂未便承認”;繼而又推諉,提出“公司事有專責,必須總董白萊喜來到礦廠方可開議”。這次會談無果而終。
哲美森廠出煤后,所產煤炭一部分銷往外地,但相當一部分在本地銷售,這就直接威脅著民間煤業土窯的發展甚至生存。因而,從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2月起,引發了河南人民收回福公司在豫北售煤的鬥爭。
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8月,剛剛抵豫的巡撫吳重熹了解情況后,立即委派河南交涉洋務局議員、候補知府楊敬宸,修武縣知縣嚴良炳專赴天津與英國福公司總董事長白萊喜談判售煤方案和開辦路礦學堂事宜。並叮囑談判人員一定要根據條款,據理力爭,不可曲意退讓。
一行人到天津后,白萊喜卻傲慢的聲稱,福公司只與簽訂原章程的豫豐公司接洽,不與河南地方官員談判。
消息傳回河南,吳重熹只好加派有名無實的豫豐公司幫董、候補知府方鏡前往天津協助楊敬宸、嚴良炳與白萊喜談判。經過一年的艱苦談判與鬥爭,於宣統元年(1909年)2月6河南代表和福公司代表在哲美森廠簽訂了《河南交涉洋務局與福公司見煤后辦事專條》。《專條》在規定福公司售煤的同時,其中第八條對福公司開辦路礦學堂又作了如下規定:“路礦學堂,議定本年春季開辦,除飯食由學生自備外,所有堂中宿息、舍宇、遊戲場以及教習員司、夫役薪工、書籍、文具、儀器、標本、燈火、煤水,統歸福公司籌給。”至此,英福公司再次被確認創建焦作路礦學堂。
宣統二年(1910年),吳重憙奉詔北京供職。
辛亥革命發生后,吳重憙解任歸寓津門,民國紀年閉門謝客,專事編輯《吳氏文存》、《吳氏詩存》、《吳氏世德錄》,為國家館藏名典。著有《石蓮詩文集》、《石蓮暗詞集》及奏議若干卷。卒年81歲。
出身於書畫名家,父吳式芬,岳父陳介祺,均為藏書名家,他亦對藏書、版本、金石的鑒別極為精審。收藏多名人題跋和珍本,辛亥以後,在天津與章鈺等遺老以古籍、金石、目錄之學相質疑,還與繆荃孫多書信來往,家有“石蓮闇”,所藏藏圖籍多有來歷,曾有吳騫、唐翰題等家的舊藏,宋元刊本亦有數種,藏書處有“石蓮闇”,編撰有《海豐吳氏藏書目》抄本1冊,光緒二十五年(1899)編成,收錄圖書1 500種;手抄本《石蓮闇藏書目》12冊,現存於陝西師範大學圖書館。藏書印有“海豐吳氏藏書”、“曾為吳仲懌所得”、“海豐吳氏石蓮闇”、“石蓮闇藏書印”、“重憙鑒賞”、“石蓮經眼”、“吳仲懌秘籍印”、“曾為吳仲懌所得”等。刊刻圖書有《吳氏世德錄》、《大清釋例通考》、《九金人集》、《吳氏文存》等10餘種。著述有《石蓮闇詩》、《金石匯目》、《晦明軒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