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刻石
泰山刻石
泰山刻石立於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是泰山最早的刻石。前半部系公元前219年秦始皇東巡泰山時所刻;後半部為秦二世胡亥即位第一年(公元前209年)刻制。刻石四面廣狹不等。兩刻辭均為李斯所書。書法嚴謹渾厚,平穩端寧;字形公正勻稱,修長宛轉;線條圓健似鐵,愈圓愈方;結構左右對稱,橫平豎直,外拙內巧,疏密適宜。具有極高的藝術價值。
泰山刻石 秦始皇巡狩時,刻石泰山頂,石殘。斷石明代出土,殘存篆書二十九字,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毀於火,嘉慶二十年(公元1815年),在山頂玉女池得殘石2塊,僅存10字。相傳為李斯手筆,書法流動婉通,是秦篆正宗,所見拓本較乏古厚峻拔的風致,疑為重刻本。----《古代碑帖鑒賞》 費聲騫
泰山刻石
泰山刻石
釋文:臣斯臣去疾御史大臣昧死言臣請具刻詔書金石刻因明白。
【泰山刻石】《史記·秦始皇本紀》載:二十八年,始皇東行郡縣,上鄒嶧山。立石,與魯諸儒生議,刻石頌秦德,議封禪望祭山川之事。乃遂上泰山,立石,封,祠祀。下,風雨暴至,休於樹下,因封其樹為五大夫。禪梁父。刻所立石,其辭曰:皇帝臨位,作制明法,臣下修飭。二十有六年,初並天下,罔不賓服。親巡遠方黎民,登茲泰山,周覽東極。從臣思跡,本原事業,祗誦功德。治道運行,諸產得宜,皆有法式。大義休明,垂於後世,順承勿革。皇帝躬聖,既平天下,不懈於治。夙興夜寐,建設長利,專隆教誨。訓經宣達,遠近畢理,咸承聖志。貴賤分明,男女禮 順,慎遵職事。昭隔內外,靡不清凈,施於後嗣。化及無窮,遵奉遺詔,永承重戒。
“始皇刻辭” | ||
西面 | 第二行 第三行 第四行 第五行 第六行 | 皇帝臨立,作制明〔法〕,〔臣下修飭〕。 廿〔有〕六年,初並〔天下〕,〔罔〕不〔賓服〕。 寴𨊩遠黎,登茲〔泰〕山,周〔覽東極〕。 從臣思跡,本原〔事業〕,〔祗誦功〕德。 治道運行,者產得宜,〔皆有法式〕。 |
北面 | 第一行 第二行 第三行 | 大義箸明,陲於後嗣,〔順承勿〕革。 皇帝躬聽,既平天下,不〔懈於治〕。 夙興夜寐,建設長利,〔專隆教誨〕。 |
東面 | 第一行 第二行 第三行 第四行 | 訓經宣達,遠近畢理,咸〔承聖志〕。 貴賤分明,男女體順,慎〔遵職事〕。 昭隔內外,靡不清凈,〔施於〕昆〔嗣〕。 化及無窮,遵奉遺詔,〔永承垂戒〕。 |
“二世詔書” | ||
東面 | 第五行 第六行 | 皇帝曰:“金石刻,盡 始皇帝〔所為也〕。〔今襲號〕,〔而〕金石 |
南面 | 第一行 第二行 第三行 第四行 第五行 第六行 第七行 | 刻辭不稱 始皇帝,其於久遠也,如後嗣為 之者,不稱成功〔盛德〕。” 丞相臣斯、臣去疾、御史夫=臣〔德〕 昧死言: “臣請具刻詔書金石刻,因明白 矣。臣昧死請。” |
西面 | 第一行 | 制曰:“可。” |
(說明:朝向、分行據《金石索·石索一》;文字據明代安國所藏一百六十五字拓本;〔〕表示據歷代著錄所補的缺字;加粗表示現存文字;=表示合文。 )
《泰山刻石》分為兩部分,前半部分是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年)所刻,後半部分是秦二世元年(前209年)所刻。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年),秦始皇登臨泰山,丞相李斯等為歌頌始皇統一中國的功績而刊刻《泰山刻石》(前半部分)。秦二世元年(前209年)春季,秦二世為威服海內而效法秦始皇巡視郡縣,東巡碣石、會稽等地。李斯同行,奏請秦二世在秦始皇所立刻石旁上刻詔書以彰顯先帝成功盛德,於是在《泰山刻石》等刻石上補刻詔書並著隨從大臣的姓名(後半部分)。
《泰山刻石》原立在山東泰安市泰山山頂上,大概在《明去封號碑》左右。北宋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宋真宗東封泰山,兗州太守獻上《泰山刻石》拓本,計有四十餘字。慶曆八年(1048年)以前,宋庠出鎮東平郡時曾派人到泰山模拓《泰山刻石》,得四十八字。在此前後,歐陽修好友江鄰幾曾在泰山頂上親見《泰山刻石》,並說:“石頑不可鐫鑿,不知當時何以刻之也。”大觀二年(1108年)春季和政和三年(1113年)秋季,劉跂兩次親至泰山,見到的《泰山刻石》已經埋植土中,高不過四五尺,形制似方而非方,已有七十六字毀缺及漫滅不可見。政和四年(1114年),董逌曾親至泰山考察,發現《泰山刻石》的南面為“二世詔書”,認為《泰山刻石》在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前應曾仆倒過,後人於原址重立時因三面文字有摩滅而錯誤地調整了刻石的朝向。蒙古憲宗五年(1255年)九月,郝經登臨泰山,並撰《太平頂讀秦碑》,稱:“面陽數字仍可辨”。元代至元二年(1265年),杜仁傑在《東平府路宣慰張公登泰山記》中記錄了自己登泰山時所見《泰山刻石》的狀況:“僅得數字,其餘漫不可識。”明代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王世貞游泰山時,發現《泰山刻石》已經被遷移到碧霞祠西牆外的西公署后。此後,吳同春分別於萬曆十一年(1583年)、萬曆十七年(1589年)兩次登上泰山對《泰山刻石》進行考察,為了徹底弄清刻石的狀況而曾專門請人將秦刻石從壁間取出,重新遷移時為方便安置而“各加鑿削”,刻石遭到嚴重破壞。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謝肇淛登泰山時所見《泰山刻石》的狀況為:“通四行,首二字已刷毀,僅得‘臣斯’以下二十九字耳。”
之後,《泰山刻石》被移至碧霞祠東廡。清代乾隆五年(1740年)六月,碧霞祠毀於火,《泰山刻石》殘石失蹤。對《泰山刻石》遷移至碧霞祠東廡的時間及遷移人,有以下幾種不同說法:①刊行於清代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的《〔乾隆〕泰山圖志》載:石舊在岱頂玉女池上,雍正八年(1730年)郎中丁皂保移至碧霞祠東廡。②《〔道光〕泰安縣誌》等清代後期的志書及碑刻均記載為明代嘉靖年間由北平(今北京)許某於榛莽中得《泰山刻石》殘石,存二十九字,恐致湮沒而移於碧霞祠東廡的。但吳同春和謝肇淛於萬曆年間登泰山時看到的《泰山刻石》尚在玉女池,故嘉靖年間《泰山刻石》移入碧霞祠的記載有誤。 ③清代嚴可均則稱明代弘治年間按察使僉事灤河許庄將《泰山刻石》移置玉女池上公所,否定了“萬曆中,從玉女池移置碧霞元君廟。乾隆五年廟災,石毀於火”之說。
嘉慶十九年(1815年),汪汝弼被任命為泰安知縣,從司理徐石生口中得知有一趙老人於數十年前在泰山山頂玉女池中見到依稀有字跡的殘石。嘉慶二十年(1815年),汪汝弼即委任蔣因培和柴蘭皋到泰山山頂玉女池搜尋《泰山刻石》,搜得殘石二塊,存十字。汪汝弼於是將所得殘石嵌于山頂東嶽廟西的寶斯亭內。道光十二年(1832年),東嶽廟牆坍塌,寶斯亭被亂石覆蓋,泰安知縣徐宗干於瓦礫中尋得《泰山刻石》殘石,囑咐道人劉傳業將殘石移到山下,嵌置在岱廟道院壁間,並作跋記事情的經過。光緒十六年(1890年),《泰山刻石》殘石被盜,縣令毛蜀雲大力搜索十日,得石於城北關橋下,后仍置於岱廟院內。宣統二年(1910年)五月,泰安知縣俞慶瀾在岱廟環詠亭建造石屋一所,將《泰山刻石》殘石及徐宗干跋語和自己所寫的《序》共三塊刻石嵌入石屋內,周圍加鐵柵欄保護。民國十九年(1928年),閻錫山帶領的軍隊進入泰安,與軍閥馬鴻逵帶領的軍隊混戰,岱廟遭炮擊,環詠亭被毀壞。於是,《泰山刻石》殘石被栘至東御座院內,並建起了磚石碑亭加以保護。1979年,泰安市人民政府重新修建了碑亭並加上了玻璃框。1987年,泰安市博物館複製秦刻石全文立於岱廟后寢宮。
《泰山刻石》以29字拓本,10字拓本較為常見,傳世拓本當以明人無錫安國所藏宋拓本為最早,計存165字,此藏本於昭和十五年(1940)七月一日,由中村不折氏(1866-1943)購自晚翠軒。另一本存53字,亦流至日本,上海藝苑真賞社,日本《書苑》,二玄社《書跡名品叢刊》等均有影印,秦刻石中,僅此與《琅琊台刻石》為真,余皆後人摹刻。
摹刻本中,現存清聶劍光摹刻的明拓本29字和徐宗干摹刻的舊拓本29字兩塊刻石,均陳列於岱廟碑廊。1987年泰安市博物館複製秦刻石全文立於岱廟后寢宮。
秦泰山刻石立於始皇28年(公元前219年),是泰山最早的刻石。
此刻石原分為兩部分:前半部系公元前219年秦始皇東巡泰山時所刻,共144字;後半部為秦二世胡亥即位第一年(公元前209年)刻制,共78字。刻石四面廣狹不等,刻字22行,每行12字,共222字。兩刻辭均為李斯所書。現僅存秦二世詔書10個殘 字,即“斯臣去疾昧死臣請矣臣”,又稱“泰山十字”。據清道光8年(1828年)《 泰安縣誌》載,宋政和四年(1114年)刻石在岱頂玉女池上,可認讀的有146字,漫滅剝蝕了76字。明嘉 靖年間,北京許某將此石移置碧霞元君宮東廡,當時僅存二世詔書4行29字,即“臣斯臣去疾御史夫臣昧死言臣請具刻詔書金石刻因明白矣臣昧死請”。清乾隆五年(1740年)碧霞祠毀於火,刻石遂失。
北京故宮博物院藏明拓本
李斯與《泰山刻石》
李斯所留下的書法遺存,當是隨同始皇出巡,所至之處的紀功刻石作品。這些紀功刻石作品雖然均無署名,但歷來史料都確信必出李斯之手,這裡權從舊說。見於史料的刻石一共有七處,它們分別是:泰山、琅玡台、嶧山、碣石、會稽、芝罘、東觀刻石。七處刻石中,碣石一刻早已沒入海中,歷代都無著錄。芝罘、東觀二刻石也早已散佚。嶧山刻石原石早已毀於兵火。宋元兩代都也曾作過翻刻,至今尚存。琅玡台刻石,為琅琅玡山的摩崖,是李斯小篆的傑作之一。惜其磨泐太甚,幾無完字,作為範本,會給臨習者帶來較大困難。會稽山刻石,為始皇最後一刻。此石在南宋時尚在會稽山頂,但其字跡幾乎全部損泐,后經輾轉翻刻,書法已板滯無神,失去原刻風貌。要之,能全面反映李斯小篆風貌者,惟《泰山刻石》而無他選了。儘管有學者考證出《泰山刻石》非原石拓本,但與《嶧山刻石》、《會稽山刻石》相較,要近於秦篆原貌多多。
《泰山刻石》,又名《封泰山碑》。秦始皇二十八年,始皇巡狩泰山時所立。石四面環刻,三面為始皇詔,一面為二世詔及從臣名字。《史記·秦始皇本紀》詳載其事及辭。原刻石立於泰山玉皇頂南沿碑亭處,明嘉靖以後,此石流落在碧霞元君祠西牆外的玉女池旁,時僅存二世詔書四行29字。至清雍正年間,此石又被移置至碧霞元君祠之東廡。清乾隆五年,碧霞祠遭火災,石佚。至清嘉慶二十年春,由蔣因培等人在玉女池中覓得殘石兩塊,尚存“斯臣去疾昧死臣請矣臣”十殘字。後幾經磨難,到宣統時尚存9字。殘石現存山東泰安岱廟內,或有疑為非原石者。
北宋劉跂是歷史上最早對泰山刻石進行詳細考察的人,他兩次登臨泰山,弄清了刻石的石材、形制情況,最大發現是弄清了刻石四面刻字,除了秦始皇刻辭,還有二世刻辭。他親自墨拓,得146字,在《泰山秦篆譜序》中作了詳盡的記載,為研究秦始皇刻石提供了寶貴資料。
《泰山刻石》傳世最早的是宋人摹刻於叢帖之中的殘本。拓本最早、最為著名的是明代錫山安國所藏北宋《泰山刻石》165字和53字本,上世紀三十年代流入日本。再有拓本就是輯入《秦金石刻辭》的29字本了。秦泰山刻石歷代多有摹刻拓本。
《泰山刻石》作為秦篆的代表作之一,歷代都給予了極高的評價。唐張懷瓘《書斷》云:“《泰山》、《嶧山》秦望等碑並其遺跡,亦謂傳國之偉寶,百代之法式”。袁昂《書評》亦云:“李斯書世為冠蓋,不易施平。”李嗣真《書後品》稱其為:“秦相刻銘,爛若舒錦。”宋劉跂《泰山秦篆譜序》云:“李斯小篆,古今所師。”明趙宧光云:“秦斯為古今宗匠,書法至此,無以加矣。”
相傳當時的刻石大都由丞相李斯撰並書,但無據可證。據王昶《金石萃編》記:“石高四尺五寸,廠一尺四寸”。小篆,四面氛。三面為始皇詔,一面為二世詔與從臣姓名。共22行,行12字。此石不知毀於何時。明末斷石出土,殘存29字。清乾隆五年(1740)毀於火。嘉慶二十年(1815)蔣因培在玉女池訪得殘石2塊,存10字。石今仍在山東泰安岱廟。
對此石真偽說法不一,有的認為非始皇之文,系二世補刻。
傳有宋拓本,存字136個。從書藝上看,主要有兩點:
(一)用筆精美,平穩流轉,骨肉勻稱,含蓄委婉,氣魄宏大,簡捷明快。與先秦書法相比,秦小篆行筆粗細大體相同,橫平晝直,轉折處極為流利飄逸,無生硬之筆。藏頭護尾,筆筆精細,一絲不苟.如錐畫沙,委婉含蓄中自有骨力豐沛之氣。橫勢穩健,縱勢豪逸,簡練明快,宏偉壯觀。雖法度嚴謹,但不失威嚴雄奇之神采,山嶽廟堂之氣象。以強勁平穩之骨力,時出飛動流走之生機,恰如張懷蓬《書斷》中稱:“畫如鐵石,字若飛動”,“其勢飛騰,其形端儼”,“作楷書之祖,為不易之法”。
(二)結體整齊劃一,力求平正對稱,橫密縱疏,端莊雄偉,隱隱然又有秀麗之氣。從書體上看,比以前的甲骨金文以至長石鼓文更為簡煉,規範化。其一,它還保留著象形文字的某些特點,著重突出圓筆曲線之美。其二.充分地發揮了漢字的特有的美。具有裝飾美的意味。線條整潔協調,改變了以前繁雜交錯的形式.書寫形式走向規律化。其三,力求嚴格的平王對稱,工整精緻,大小相仿,面目十分突出。其四.橫密縱疏,充分表現了篆書的形體特徵,使其在雄偉之中產生一種秀麗之氣,婀娜飄逸。其五,分佈嚴格,空間層次以相距的對應關係,示人以嚴格的規則,給人以美,又示人以莊嚴。篆書到此,再也沒有天真隨意、古拙任性的風韻,既意味著完全的成熟,同時也意味著由此必將走向衰退。嚴之極必死,必走向它的反面。
泰山刻石具有重要的藝術價值和歷史價值。元赫經贊道:“拳如釵股直如筋,曲鐵碾玉秀且奇。千年瘦勁益飛動,回視諸家肥更痴。”《岱史》稱:“秦雖無道,其所立有絕人者,其文字、書法世莫能及。”魯迅認為秦泰山刻石“質而能壯,實漢晉碑銘所從出也”。此刻為一級文物藏品。
據清道光八年(1828年)《泰安縣誌》載,宋政和四年(1114)刻石在泰山頂玉女池上,可認讀的有一百四十六字,漫滅剝蝕了七十六字。明嘉靖年間,北京許某將此石移置碧霞元君宮東廡,當時僅存二世詔書四行二十九字,清乾隆五年(1740),祠遇火災,刻石不見了。直到嘉慶二十年(1815),蔣因培才從池中搜得,已斷為二,僅存十字。宣統時修了亭子保護它,已經僅存九字了。在山東泰安岱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