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醫別錄

陶弘景編寫藥學著作

《名醫別錄》,藥學著作。簡稱《別錄》,3卷。輯者佚名(一作陶氏)。約成書於漢末。是秦漢醫家在《神農本草經》一書藥物的藥性功用主治等內容有所補充之外,又補記365種新藥物。

由於本書系歷代醫家陸續彙集,故稱為《名醫別錄》。原書早佚。梁·陶弘景撰注《本草經集注》時,在收載《神農本草經》365種藥物的同時,又輯入本書的365種藥物,使本書的基本內容保存下來。其佚文主要見《證類本草》、《本草綱目》等書。

內容簡介


①原書早佚,但其有關內容仍可從後世的《大觀本草》、《政和本草》中窺知。陶弘景《本草經集注》的內容,365種系陶弘景錄自《名醫別錄》。原書的收葯數目,應該在730種以上,因為這一數目是陶弘景在編錄成二部獨立的著作時篩選出來的,當時可能摒棄了一部分主觀上認為不用的藥物。從藥物的分類方法來看,仍然是《本草經》那種三品分類法,即按藥物的治療作用粗分上、中、下三品,同時在每一品之下,又粗略地將植物、礦物、動物等類葯大致做了歸類。
②清·黃鈺編。一卷。是選要編集常用藥物主治的一種小冊子。被收入《陳修園醫書七十二種》中。此卷原系黃氏《本經便讀》之附錄。輯葯143種,上自《名醫別錄》,下至《本草綱目》。每葯編四言歌括一首,以便記誦,別無發明。今有清末刻本及石印本。
③近人尚志鈞輯校有《名醫別錄》3卷,得葯745種,按三品分類,依《本草經集注》中七情表藥物目次為序排列,細加校正。雖然原書早佚,但其有關內容仍可從後世的《大觀本草》、《政和本草》中窺知。陶弘景《本草經集注》的內容,365種系陶弘景錄自《名醫別錄》。《名醫別錄》原書的收葯數目,應該在730種以上,因為這一數目是陶弘景在編錄成二部獨立的著作時篩選出來的,當時可能摒棄了一部分主觀上認為不用的藥物。從藥物的分類方法來看,仍然是《本草經》那種三品分類法,即按藥物的治療作用粗分上、中、下三品,同時在每一品之下,又粗略地將植物、礦物、動物等類葯大致做了歸類。對每一種葯,本書都載有其正名、性味、主治、別名(或一名)、用法、用量、藥物形態、產地採集炮製法及七情畏惡等項目。這基本上與《本草經》是相同的。在《名醫別錄》中,個別藥味之後己附有方劑,如說“露蜂房,合亂髮、蛇皮三味合燒灰,酒服方寸匕,日二,治諸惡疽、附骨癰,根在臟腑,歷節腫出,丁腫惡脈諸毒皆差”,這是本草著作中最早附有方劑的體例,為後世本草附方開創一個良好的實用開端。此外,《名醫別錄》中記載的藥物主治功效,有一些已經超過《本草經》,如桂可發汗,百部根可止咳等等,都是《本經》所無,故此書對於研究漢魏六朝的本草學有較重要的實用價值。

與陶弘景


李時珍將陶氏作陶弘景,故將《別錄》與《本草經集注》內容相混。現一般認為此書原始內容非陶弘景所撰,但現存此書條文經過陶弘景整理編纂。原書最初以“附經(《本經》)為說”的形式出現,不僅就《本經》藥物增補內容,還新增藥物條文,即所謂“名醫副品”,成為《本經》早期重要集注增補本。陶弘景將此增補本“研括煩省”,編校釐正,確定“名醫副品”365種,合《本經》共有藥物730種。唐宋類書、本草又拾陶弘景研括之遺余,故今實存《別錄》新增品369味。各葯內容書寫次序同《本經》。先述性味良毒、主治功用、異名生境,又補記大量產地名稱,採集時月及加工方式等《本經》所缺內容。所增藥效多切實際(如甘草止咳、半夏止吐等),較少涉及神仙不老之說。新增品中近百味至今仍屬常用藥。首載百部、枇杷葉止咳,檳榔、榧子除蟲等藥效。內容豐富,故後世亦視其為僅次於《本經》之經典本草。奈年代久遠,亦有相當一部分《別錄》葯不明其品種。《新唐書·于志寧傳》謂此書“言華、葉形色,佐使相須”,然今存此書佚文恰少此類內容。陶弘景將此書編入《本草經集注》中,用墨字書寫,以與朱字《本經》內容相區別。隋唐間此書尚且流傳,宋代書志雖已著錄,卻未有人摘引。下此以往,未見此書存世。其內容則通過轉錄,存於《證類本草》中。
名醫別錄
名醫別錄
陶弘景(456年~536年),字通明,號華陽隱居,人稱“山中宰相”,南朝梁時丹陽秣陵(今江蘇南京)人。中國南朝齊、梁時期的道教思想家、醫藥家、煉丹家、文學家,晚號華陽隱居,卒謚貞白先生。南朝南齊南梁時期的道教茅山派代表人物之一。自幼聰明異常,十歲讀葛洪《神仙傳》,便立志養生十五歲著《尋山志》。二十歲被引為諸王侍讀,後拜左衛殿中將軍。三十六歲梁代齊而立,隱居句曲山(茅山)華陽洞。梁武帝早年便與陶弘景認識,稱帝之後,想讓其出山為官,輔佐朝政。陶於是畫了一張畫,兩頭牛,一個自在地吃草,一個帶著金籠頭,被拿著鞭子的人牽著鼻子。梁武帝一見,便知其意,雖不為官,但書信不斷,常以朝廷大事與他商討,人稱“山中宰相”。他的思想脫胎於老莊哲學和葛洪的神仙道教,雜有儒家和佛教觀點。工草隸行書尤妙。對歷算、地理、醫藥等都有一定研究。曾整理古代的《神農百草經》,並增收魏晉間名醫所用新葯,成《本草經集注》七卷,共載藥物730種,並首創沿用至今的藥物分類方法,以玉石、草木、蟲、獸、果、菜、米實分類,對本草學的發展有一定的影響(原書已佚,現在敦煌發現殘本)其內容為歷代本草書籍收載,得以流傳。另著有《真誥》、《真靈位業圖》、《陶氏效驗方》、《補闕肘後百一方》、《陶隱居本草》、《葯總訣》等等。他的文章《答謝中書書》已被收入初中課本。
陶弘景一生著書很多,約二百二十三篇。其中關於醫藥學的有《本草經集注》七卷,《補闕肘後百一方》三卷,《夢書》一卷,《效驗施用藥方》五卷,《服食草木雜葯法》一卷,《斷谷秘方》一卷,《消除三尺要法》一卷,《服氣導引》一卷,《養性延命錄》二卷,《人間卻災患法》一卷,《集葯訣》一卷等。其中絕大多數均已散失。

藥品分類


《別錄》葯按三品分類,每類又按自然屬性編排。《集注》葯按自然屬性分類,每類再分三品。勘比從葯目和葯文兩方面進行。
1葯目勘比將兩書葯目勘比后,得知《別錄》上品的玉石、草木等各類葯,與《集注》相應各上品葯雷同,其中、下品各類葯亦然。如《別錄》上品的丹砂(P.2)、豬苓(P.16)等與《集注》相應各類的丹砂(P.129)、豬苓(P.187)雷同。
《集注》有一類有名無實葯,這類葯均可在《別錄》各品葯中找到。如《集注》青玉(P.516)、萃草(P.532)可在《別錄》上品(P.12)及下品(P.274)中找到。
由於兩輯本對少數藥物合併與分條的不同,其葯目略有差異。如《別錄》茯神(P.16)、牡桂(P.36)等,《集注》分別將其合於茯苓(P.188)及菌桂(P.215)中。《集注》白冬瓜(P.477)、麻子(P.500),《別錄》分別將其合於白瓜子(P.92)及麻廾賁(P.97)中。
不同的是《別錄》水蛭(P.301)附有魚支魚皮及珂,蒜(P.312)附芸台,而《集注》各同條(P.459,497)不附。《集注》丹雄雞(P.402)附肪等,羚羊角(P.411)附羊髓,而《別錄》各同條(P.79,172)不附。
又《別錄》有灌草(P.293),《集注》有五色石脂(P.143)及鐵(P.164),此為各書獨載。
此外兩書使用的藥名也有些差異。如《別錄》萎蕤(P.22)、醋(P.314),《集注》作文萎(P.197)和酢酒(P.514)。
2葯文勘比將兩書葯文勘比,發現內容基本雷同。不同的是《別錄》有48條“又”字葯文,如石龍(P.30)藥物正文後有“又,石龍,一名方寶,主治蟲尤蟲及不消食爾”。這些內容在《集注》中未見。而《集注》中有陶氏注文,如酸漿(P.301)藥物正文後有“處處人家多有……亦治黃病,多效”。這些內容《別錄》中均無。

作品鑒賞


在研究《別錄》與《集注》的問題時,有幾個疑點不可忽視。
1《別錄》為何無序文傳世《別錄》如是單獨的一部書,必然有序文。陶弘景既然為《集注》作序,為何同一作者不將另一部著作寫序?《本經》、《集注》的原著早佚,但兩書序文均被歷代本草轉載於《證類本草》中而留世。為何偏無《別錄》序文?
2從《新修本草》葯數疑《別錄》歷代本草是在繼承和發展的基礎上前進的。《新修本草》載葯850種,其中730種來源於《集注》,加120種為《新修本草》新增。若在此之前還有一部載葯700多種的《別錄》,而此書是陶弘景在完成《集注》后,將名醫附經為說的,因《集注》限於365種之數而收不盡的資料彙編成書的話,那麼其中的藥物《新修本草》一定要收載,但120種新增葯並未註明源於《別錄》。
3陶弘景為何編內容重複的書通過兩輯本勘比,發現《集注》幾乎包含了《別錄》的全部內容,並且還有較詳細的陶氏注文。不同的是《別錄》有48種藥物附有“又”字葯文,還有幾種藥物不同。筆者認為這些差異非原著本貌,而是輯佚時對資料處理的問題。陶氏既然編了《集注》,為何還要編一部內容與《集注》雷同而不及的《別錄》呢?如是為了48條“又”字葯文及幾種不同的藥物,那麼這44條(龍腦香、魚支魚皮、珂及芸台4種附葯《集注》未收)“又”字葯文可以增錄在《集注》相應的藥物條文內,不同的幾種藥物也可採用附錄及合併處理,不至於另編一部書。
陶弘景在《集注》序中說明:“以《神農本草經》三品,合365為主,又進名醫副品,亦365,合730種”。這裡清楚地說明《集注》是由《本經》葯和“名醫副品”葯合編而成。《嘉祐本草》序言:“然舊經才三卷,葯止365種,至梁陶隱居,又進名醫別錄,亦365種,因而註釋,分為七卷”。這是道明《集注》中的“名醫副品”,即“名醫別錄”。《新唐書》于志寧傳中提到于志寧答皇帝問時說:“別錄者,魏晉以來,吳普、李當之所記,言其花葉形色,佐使相須,附經為說,故弘景合而錄之”。這也表明《集注》中的“名醫副品”即“別錄”。
通過勘比及質疑,可知《別錄》不是單獨的一部葯書。《嘉祐本草》序中明確提出:“凡陶隱居所進者,謂之名醫別錄”。

作品評價


歷代醫家治本草書,將《本經》葯與《別錄》藥用兩種不同的字色表示,是因為《集注》是由《本經》葯和《別錄》葯組成,否則,兩者就難以區別。《開寶本草》序言:“梁·貞白先生陶弘景乃以《別錄》參其《本經》,朱墨雜書,時謂明白”。為使《別錄》葯區別於《本經》葯,“別錄”一詞突出地表現在歷代本草書中,這也是將《別錄》誤為單獨部書的原因之一。
對《別錄》與《集注》的爭鳴,應划句號。廣義講,《別錄》與《集注》是同一部書;狹義而言,《別錄》是指《集注》中的後半部書。而梁代陶弘景作《集注》以前所言的“別錄”,是指魏晉時期多位名醫在《本經》上增錄的資料,即“名醫副品”,或謂“附經為說”。這一結論首先應歸功於尚志鈞先生的苦心輯佚工作。如果沒有《別錄》和《集注》兩輯本面世,這一疑團將難得澄清,爭鳴也難以休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