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市審計局
政府部門
荊州市審計局的主要職責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荊州市審計局是荊州市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的審計機關,在市政府和省審計廳的領導下,負責荊州市的審計工作。
1、起草荊州市審計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訂荊州市審計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情況。
2、向市政府報告和向市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訂和完善荊州市有關政策法規、措施的建議。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2)市政府各部門、市屬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
(3)縣、市、區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
(6)國家投資建設項目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
(9)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市審計局進行的審計。
4、向市政府提出荊州市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荊州市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5、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荊州市財經政策和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7、依法受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機關審計決定的複議申請。
8、組織領導、協調監督縣、市、區審計機關的業務;與縣、市、區政府共同領導縣、市、區審計機關,協同辦理縣、市、區審計機關正、副職負責人的任免事項。
9、組織實施對內部審計的指導和監督;組織實施對社會審計組織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
11、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派出綜合審計科
負責市直黨委工作部門、政法系統、市政府派出機構、部門歸口管理機構、議事協調機構、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及其所屬單位的審計;派出系統財政預算執行的延伸審計;實行部門預算單位的決算審計;市委、市政府臨時交辦的屬於本派出系統的審計任務。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荊州市審計局
2、派出計劃城建及投資審計科
負責市直發展計劃、城建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審計;派出系統財政預算執行的延伸審計;實行部門預算單位的決算審計;市委、市政府臨時交辦的屬於本派出系統的審計任務。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3、派出經貿審計科
負責市直經貿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審計;派出系統財政預算執行的延伸審計;實行部門預算單位的決算審計;市委、市政府臨時交辦的屬於本派出系統的審計任務。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4、派出科教文衛審計科
負責市直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審計;派出系統財政預算執行的延伸審計;實行部門預算單位的決算審計;市委、市政府臨時交辦的屬於本派出系統的審計任務。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5、派出農林水審計科
負責市農業、林業、水利、水產、農墾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審計;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6、經濟責任審計辦公室
負責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市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組織、綜合、協調,以及規範化建設,負責市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結果報告及有關業務文書的審核把關;綜合、指導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促進平衡發展;承擔市直部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任務。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7、紀檢監察室
負責局機關的黨風廉政建設及幹部的反腐倡廉教育;負責審計現場紀律的監督檢查和涉及本機關幹部來信來訪的調查,承辦省、市紀檢監察部門交辦的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8、外資運用審計科
9、社會保障審計科
負責審計市政府有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由市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市政府委託的社會團體管理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收支以及各項社會福利、救災救濟、扶貧開發、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負責審計縣、市、區人民政府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全市社會保障審計業務。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10、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科
負責審計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由市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委託社會團體管理的農林水利、資源環保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負責審計縣、市、區人民政府管理的農林水利、資源環保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全市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業務。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11、經貿審計科
負責審計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財務收支,組織對市直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的審計監督;根據審計署和省審計廳的統一組織和授權,對中央和省在荊國有企業進行審計監督;開展專題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全市經貿審計業務。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12、行政事業審計科
負責審計與市級財政有撥繳款關係的市人大機關、市政協機關、市法院機關、市檢察院機關和政黨組織、社會團體的財政財務收支;負責審計市政府有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和部門管理機構的財務收支;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審計業務。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13、財政金融審計科
擬定全市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總體方案,匯總審計結果;負責審計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市地方稅務局系統稅收征管情況、縣(市區)級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負責審計市財政局、市地方稅務局等部門及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狀況;根據審計署和省審計廳組織、授權,審計在荊國家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期貨公司的財務收支、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負責審計地方銀行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財務收支、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全市財政、金融審計業務。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14、法制科
負責地方性審計法規、規章的草擬以及修改和報批,辦理有關的協調工作;研究財政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提出有關建議;辦理下級地方性審計法規、規章的備案審查,審核審計業務文書格式;組織承辦局機關有關審計業務會議,負責審核與複核局機關和派出審計機構的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組織對下級審計機關和社會審計(會計)機構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受理審計行政複議和應訴,負責舉辦審計聽證會;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指導全市各級審計機關法制工作;負責市經濟責任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15、綜合科
負責全市審計調研工作,對全市審計工作指導思想、重點項目、方法措施及有關新情況、新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負責全市審計工作計劃協調管理,研究編製全市審計工作規劃,根據市政府和省審計廳要求協調安排年度審計工作計劃,並進行檢查;負責起草各類審計綜合報告、文件、材料,編髮審計內部信息;組織指導全市審計情況綜合分析、對外宣傳、信息反饋工作,為領導決策提供分析資料;負責指導全市審計統計和信息工作,並進行統計資料分析。負責局機關區域網,全市審計機關網路建設及維護管理;負責全市計算機審計技術的開發、應用和推廣;負責組織全市審計幹部的計算機業務培訓、和審計系統計算機等級考試。
16、人事科
承辦局機關、派出審計機構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出國出境考察培訓的政審工作;協助地方黨委、政府管理縣、市、區審計機關負責人,並協調辦理其任免手續;負責機關老幹部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審計系統的教育培訓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組織全市審計幹部的業務培訓、崗位資格考試。
17、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有關文件起草,管理機關文書、機要、檔案、保衛、信訪等事務工作;管理局機關行政、事業經費和機關財務工作;承辦市人大、政協提案,接受來信來訪,負責編寫《大事記》、《年鑒》等工作。負責機關物業管理。
2019年12月,獲得“全國審計機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2020年11月,被授予“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稱號。
2021年11月17日,荊州市審計局入選“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和依法治理創建活動先進單位擬表彰名單”普法工作先進單位。
荊州市政府召開專題辦公會落實審計建議
2013年4至5月,荊州市審計局在開展市民政系統審計過程中,對荊州市烈士陵園建設發展現狀進行了延伸審計調查。審計在全面了解烈士陵園發展愛國主義事業取得社會效益的同時,重點調查了解了該園當前發展中所面臨的經費保障、園區以及人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針對調查發現陵園經費保障弱、機構運轉難的現狀,審計人員在深入分析原因的同時,積極提出落實經費保障政策,加大維護管理投入等建設性建議,並將審計情況及時以專報形式上報市政府,引起市領導高度重視。市長李建明專門批示,要求市財政、民政、編辦等部門對照審計建議,認真研究解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