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馬斯·阿奎那自然法思想研究
托馬斯·阿奎那自然法思想研究
作為一種深入人心的價值信念與理性準則,自然法見證著人類在求證“斯芬克斯之謎”的歷程中對永恆、不朽、神聖、和諧的嚮往和對秩序、規則、制度及其客觀依據的沉思。托馬斯·阿奎那的自然法思想是理性與信仰相結合的產物,在西方耕思想史上發揮了承上啟下的重要作用。
作者認為,托馬斯·阿奎那從基督宗教神學立場出發,藉助於希臘哲人的觀點,運用“分有”理論與“類比”方法,建立起以自然法為紐帶、上通永恆法、下貫人定法的形而上學架構,使超越和內在密切合而為一、上下雙向相通。同時,作為“本性之律”的自然法又蘊含著人性的成全與自足。阿奎那在神聖與世俗間所架起的自然法通橋詮釋了人的世俗道德生活的價值與意義,“神恩成全自然”為價值旨歸的前定和諧視域中信爺與理性的重構,揭示出深遠的歷史作用與現代意義。
劉素民,1967年6月生,哲學博士,研究員,畢業於武漢大學哲學學院宗教學系,之後在北京大學哲學系從事博士后研究。曾訪學台灣輔仁大學“士林哲學研究中心”及歐美相關研究機構;也曾任教於國立華僑大學,在此成立“托馬斯·阿奎那與中世紀思想研究中心”並擔任倫理學碩士點負責人。講授過西方哲學、中世紀哲學、倫理學、宗教學等多門課程,培養碩士研究生多名。現任職於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西方哲學史研究室,研究方向:中世紀哲學、西方哲學和宗教學相關問題。主要社會兼職:武漢大學基督宗教與西方宗教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宗教學會理事。
劉素民博士的《托馬斯·阿奎那自然法思想研究》,作為本叢書推出的第一部著作,是比較充分地體現了我們的上述意圖的,是一部具有相當理論深度的多有創見的高水平的研究托馬斯·阿奎那的學術專著。當前教育界和學術界有一種聲音,希望人們在學術評價時要慎用“創造”、“創新”這樣一類的詞語。我非常贊同這樣一種主張,因為目前我國學術界確實存在著一種粗製濫造、學術炒作和學術造假的現象。而伴隨著這樣一種現象產生出來的種種“作品”還屢屢得手,招搖過市。馮友蘭先生很早就批評過這樣一類東西及其作者,罵他們不是在搞“文化建設”,而是在搞“文化破壞”。但是,“慎用”不是“不用”。毛澤東有一句話,叫“唯物主義者是無所畏懼的”。劉素民博士雖然曾經做過我的學生,在評價她的這部著作時,我還是要“冒天下之大不諱”,我對她的這部著作的總體評價是:她的《托馬斯·阿奎那自然法思想研究》,在我國的這一領域的研究中是有創造之功、創新之業的。
說她的這部著作有創造之功,乃是因為,此前在我國學界尚沒有出版過一部專門討論阿奎那的自然法思想的專著。她的這部書首開記錄,自然有首創之功。創造不同於創新,創新是“推陳出新”,既然在我國學界這樣的研究成果“無陳可推”,則我稱她有開創之功,並不為過。
說她的這部著作有創新之業,乃是因為在我國學界儘管此前尚無人出版一部這樣的專著,但是,卻並非沒有人思考、考察和研究過托馬斯·阿奎那的自然法思想,不過前人的思考、考察、和研究相形之下不夠全面、不夠系統、不夠深入而已。劉素民在這部專著中一方面大量借鑒了前人的有關成果,另一方面又積極“推陳出新”,故而有創新之業。
《研究》一書的創新之處最集中、最典型地體現在作者對阿奎那自然法思想的形而上學思考;在於作者從本體論的理論高度多方位地審視了阿奎那的自然法思想,對自然法在阿奎那的整個律法體系乃至整個神哲學體系中的特殊地位作了比較科學、比較精確的理論定位;在於作者在認真閱讀原著的基礎上,領悟和闡釋了潛存於阿奎那的林林總總的自然法思想的“形而上學架構”。她在本書第二章中開門見山地指出:“如果說奧古斯丁完成了自然法的神學解釋,托馬斯·阿奎那則在此基礎上又重新恢復了古典自然法觀念,並將之與神聖自然法融為一體,在西方中世紀的全盛之時,創造性地完成了自然法理論的系統化,其基本標誌是他對自然法的形而上學架構。”不僅如此,她在具體刻畫和闡釋阿奎那自然法思想的形而上學架構時,還處處強調了自然法在阿奎那整個律法體系和整個神哲學體系中的“聯貫”作用和“中介”地位。例如,她在上段引文後緊接著指出:“在托馬斯·阿奎那這裡,自然法可以說是‘實有境界’和‘應然境界’之間的聯接橋樑。一方面,自然法是神烙在人性上的‘永恆法’的一部分,是神之理性、神之睿智在人性上的烙印;另一方面,自然法又是‘人法’的基礎和正義的來源。”不僅如此,她在討論過作為阿奎那自然法思想的兩個重要理論支撐點即“分有”理論和“類比”方法之後,又進一步明確指出:“托馬斯藉助‘類比’及‘分有’兩個重要概念,使得超越和內在密切合二而一,有了上下雙向相通之道,從而為其自然法學說夠築了堅固的形上基礎。”
在這裡,我想強調指出的一點就是:如果說在古希臘羅馬時代,“辯證法”還是一家之言、一家之法,那麼至中世紀中期之後,它便逐漸成了治學與著述的一種普遍方法。阿奎那的著作,特別是他的《神學大全》和《真理論》等,都是採取“論題”和“論辯”兩種形式,採取“正題”、“反題”和“合題”的方式撰寫出來的。所謂“系統神學”,即是謂此。這種寫作方式固然有許多優點,但是也有一個重要弊端,這就是作為構成作者思想體系的整體性的東西總是以這樣那樣的方式潛存於作者的許多著述之中,粗心的讀者往往只能夠跟著走,雖然從中也能獲悉許多支離的信息,但是卻很難對作者的思想體系有一種真如的整體的把捉。作者在閱讀阿奎那的著作時,能夠由此及彼、由表及裡,體悟出阿奎那自然法思想的形上構架,並予以系統的闡明,這實在需要下一番苦工夫並具有相當程度的慧根的。劉素民博士的這樣一本著作,既然以闡釋阿奎那的自然法思想為主體內容,就有望對我們全面理解和把握阿奎那神哲學體系,對我們審視、開釋現當代人類的生存困惑及道德倫理難題,提供許多可資借鑒的精神食糧。
我這樣突出地強調作者在重建阿奎那自然法思想的形而上學框架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和貢獻,並不是想抹煞作者在其他方面所作的努力和貢獻。應該說,作者在其他許多方面也是下了功夫的。例如,她對“自然法作為‘本性之律’的倫理意涵”的挖掘和闡釋,她對馬利坦自然法思想的梳理和闡釋等,也都具有一定的新意並顯示了她的學養。但是,無論如何,她對阿奎那自然法思想形而上學架構的理解和闡釋,才是她這部著作中最為難得最為重要的。舍此,整部著作就失去了理論中心和理論支撐,就失去了統一性和有機性,就勢必缺乏整體感。故而,我建議讀者在閱讀這部著作時最好多下些功夫認真體悟一下她在這本著作中努力闡述的這一核心思想。
中國大陸學界對於天主教思想家的深入研究有雨後春筍之勢卻無汗牛充棟之功,在劉素民《托馬斯阿奎那自然法思想研究》問世之前,尚未有關於該主題之全面、系統和深入研究的專著。該書在關於天主教思想家托馬斯阿奎那的思想研究方面,開創了大陸學界的許多第一:第一次深入細緻地討論其自然法思想;第一次正本清源,恢復其思想的本來面目;第一次釐清了其自然法思想與西方哲學、宗教的淵源關係;第一次討論了其思想的內在關聯;第一次將其自然法思想與中國傳統哲學思想作了系統比較研究。可以說,該書體現了中國大陸學界托馬斯阿奎那研究的特色和深度。
中世紀時,基督教將希臘理性精神、羅馬法治精神和希伯來宗教精神加以整合,形成了具有統一性和連續性的自然法思想。神的睿智與人的理性通過自然法思想的結合,導引了西方近代基於自由與平等的偉大思想革新運動,成為西方法律與道德哲學之光彩奪目的思想瑰寶,其所引發的討論涉及人權、正義、自由與道德等諸多方面。自然法思想從而成為西方政治哲學、道德哲學中一個具有本體意義的概念,成為西方政治設計、倫理道德建設的哲學基礎。
作為一本討論托馬斯阿奎那自然法思想的專著,該書涵蓋該問題涉及的法哲學、政治哲學、倫理學、歷史學和本體論等維度。該書首先仔細梳理了自然法思想淵源:古希臘早期的自然法意識、人文主義的自然法觀念、斯多噶派的倫理自然法、聖經與自然法等問題。其次,從“分有”與“類比”、實有與應然、潛能與實現等多角度詳細論證阿奎那自然法的形而上學架構。再次,論證阿奎那自然法作為“本性之律”的倫理旨趣,從人性、道德、良知、善等多方面討論自然法的道德意蘊。在此基礎上,該書進而討論了阿奎那自然法的特徵與歷史影響,認為神恩成全自然與上帝意志的理性化是阿奎那自然法思想的實質,而人定法派生於自然法,不可能是無條件的、絕對正確的和完美無缺的,而自然法代表了正義,是超越時空的絕對真理,是人間“正義”的本源。西方的人權意識與觀念深刻地植根於自然法傳統之中,認為生而為人即有天賦的自然權利。阿奎那的自然法思想奠定了托馬斯主義的思想框架,啟發了文藝復興的人文主義思潮,影響了新托馬斯主義。該書最後討論了阿奎那自然法思想對神聖與世俗之有機共構意義上的道德生活及其神聖意義,並與馬克思主義的歷史人觀、當代和諧觀念作了比較研究。
該書以自然法為中心論題,涵攝了西方哲學、宗教、法律等諸問題,可謂漢語哲學界關於宗教與哲學思想研究的重要著作。中國當代的政治哲學、倫理學、法學理論的研究等領域,都需要加強對作為西方宗教哲學思想之中心議題的自然法思想的理解,在這個意義上,該書是中西比較宗教學與比較哲學領域繞不過去的重要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