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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殺
日軍侵華歷史事件
南京大屠殺(Nanjing Massacre)指1931至1945年中國抗日戰爭期間,中華民國在南京保衛戰中失利、首都南京於1937年12月13日(學術界認為開始於12月5日)淪陷后,在華中派遣軍司令松井石根和第6師團長谷壽夫指揮下,侵華日軍於南京及附近地區進行長達6周的有組織、有計劃、有預謀的大屠殺和姦淫、放火、搶劫等血腥暴行。在南京大屠殺中,大量平民及戰俘被日軍殺害,無倖存者
數家庭支離破碎,南京大屠殺的遇難人數超過30萬。
南京大屠殺是侵華日軍公然違反國際條約和人類基本道德準則,是日軍在侵華戰爭期間無數暴行中最突出、最有代表性的一例之一。南京大屠殺期間,《紐約時報》、《中央日報》、《新華日報》等中外媒體,均對南京大屠殺進行了大量的揭露。
戰後,中國國民政府對南京大屠殺進行了廣泛的調查。其中,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經調查判定,日軍集體屠殺有28案,屠殺人數19萬餘人;零散屠殺有858案,死亡人數15萬餘人,總計死亡人數達30多萬,製造了慘絕人寰的特大慘案。 2014年12月13日是首個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在南京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舉行首次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儀式,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出席儀式。 2015年10月9日,《南京大屠殺史檔案》正式列入《世界記憶名錄》。
截止2021年8月,登記在冊的南京大屠殺在世倖存者數量定格在“65”。
淞滬會戰失利
1937年11月8日蔣中正下令全線撤退,四天後上海失守,淞滬會戰結束。上海被日本佔領后,日軍趁勢分三路急向南京進犯。中國方面就此開始準備在上海以西僅300餘公里的首都南京的保衛作戰,由於下達撤退命令過於倉促,後方國防工事交接發生失誤,隨著日軍轟炸機的大範圍轟炸,撤退演變為大潰敗,使北路日軍主力一路順利到達南京。中華民國首都南京處於日軍的直接威脅之下。由於從上海的撤退組織的極其混亂,中國軍隊在上海至南京沿途未能組織起有效抵抗。
中國統帥部此時深感事態嚴重,在17日和18日三次開會討論南京防禦的問題。會議上多數將領認為部隊亟需休整,而南京在軍事上無法防禦,建議僅僅作象徵性的抵抗,只有唐生智以南京是國家首都、孫中山陵寢所在,以及國際觀瞻和掩護部隊後撤等理由,主張固守南京。蔣介石期望保衛首都的作戰對納粹德國的外交調停有利,並且以為能夠等到蘇聯的軍事介入採納了唐生智的建議,決定“短期固守”南京1至2個月,於11月26日任命唐(階級上將)為南京衛戍軍司令長官,負責南京保衛戰。副司令長則為羅卓英及劉興。
根據堅守南京的決策,中國統帥部在12月初日軍接近南京城之前共調集了約13個師又15個團共10萬餘人(一說約15萬人)的部隊保衛南京。這些部隊中有很多單位剛剛經歷了在上海的苦戰和之後的大潰退,人員嚴重缺編且士氣相當低落,而新補充的數萬士兵大多沒有完成訓練。唐生智多次公開表示誓與南京城共存亡,對蔣介石則承諾沒有命令決不撤退。為了防止部隊私自過江撤退,唐生智採取了背水死戰的態度。他下令各部隊把控制的船隻交給司令部,又將下關至浦口的兩艘渡輪撤往武漢,還命令第36師封鎖從南京城退往下關碼頭的唯一通道挹江門,這一“破釜沉舟”的命令給後來的悲劇性撤退埋下了隱患。
南京保衛戰
1937年12月1日,日軍攻佔江陰要塞,同日,日軍下達進攻南京的作戰命令,南京保衛戰開始。
1937年12月10日日軍發起總攻,12月12日唐生智下達突圍、撤退命令,中國軍隊的抵抗就此瓦解。
日軍羽田部隊在黃浦江口殘殺中國軍俘虜
進攻南京的作戰開始后不久,瘋狂前進的作戰部隊就把輜重部隊拋在身後,由於日軍原本沒有深入內陸作戰的後勤準備,部隊立即面臨著糧食供給中斷的嚴重問題,日本軍司令部於是下達了實際是要部隊搶劫的“就地徵收”命令。日軍在搶劫中通常伴隨著姦淫婦女的暴行,為了掩蓋自己搶劫和強姦的罪惡,日軍除了殺死受害人,經常放火燒毀整個村莊。
• 南京淪陷
日軍攻入南京城
日軍早在攻入南京之前就開始對南京周邊地區的狂轟濫炸。1937年11月,日本陸軍航空本部通過了《航空部隊使用法》,其中第103條規定:“戰略攻擊的實施,屬於破壞要地內包括政治、經濟、產業等中樞機關,並且重要的是直接空襲市民,給國民造成極大恐怖,挫敗其意志。”這是人類戰爭史上第一次明文規定可以在戰爭中直接以平民和居民街道為目標實施空襲,突破了戰爭倫理的底線。
1937年9月19日,日軍第三艦隊司令官長谷川清下令對南京等實行“無差別級”轟炸。一部分歷史學家認為,這是更廣義的南京大屠殺的起始日期。這一天,日本第三艦隊司令長官長谷川清下令所屬第2聯合航空隊(1937年9月10日剛剛從大連轉場到新落成的上海公大機場)對南京市區進行“無差別級”轟炸。上午8時15分,警報聲大作,江陰要塞瞭望台報告:大批敵機正自下游向江陰飛來!海軍各艦炮手均各就各位。幾分鐘后,只見一個由33架敵機組成的龐大機群在3000米高度向西南飛去。
這天正是著名的“9·19空戰”日,敵機被我空軍第四大隊擊落4架,擊傷1架。中國空軍後來的傳奇人物劉粹剛自此一戰成名。 9時20分左右,警報聲又起,海軍見1小時前西飛的敵機群正雜亂無章錯落地返航,料定必是被我空軍擊敗,便以排炮“歡送”。敵機驚魂未定,無心戀戰,未發一槍,未擲一彈,均高速向東逃竄。下午2時30分,又傳來警報聲,見敵機28架,又在南京被中國空軍擊潰。這次,該機群未敢沿江飛行,繞開中國高射炮火有效射程返航。
• 大規模集體屠殺
南京大屠殺主要場所圖
12月15日(日軍佔領第3天):已放下武器的中國軍警人員3000餘人被集體解赴漢中門外用機槍密集掃射,多人當場遇難。負傷未死者亦與死者屍體同樣遭受焚化。夜,解往魚雷營的中國平民及已解除武裝的中國軍人9000餘人被日軍屠殺。又在寶塔橋一帶屠殺3萬餘人。在中山北路防空壕附近槍殺200人。
12月16日(日軍佔領第4天):位於南京安全區內的華僑招待所中躲避的中國男女難民5000餘人被日軍集體押往中山碼頭,雙手反綁,排列成行。日軍用機槍射殺后,棄屍於長江以毀屍滅跡。5000多人中僅白增榮、梁廷芳二人於中彈負傷后泅至對岸,得免於死。日軍在四條巷屠殺400餘人,在陰陽營屠殺100多人。
12月17日(日軍佔領第5天):中國平民3000餘人被日軍押至煤炭港下游江邊集體射殺。在放生寺、慈幼院避難的400餘中國難民被集體射殺。
南京大屠殺
• 殺人競賽
南京大屠殺“百人斬”鐵證
據1946年2月中國南京軍事法庭查證:日軍集體大屠殺28案,19萬人,零散屠殺858案,15萬人。日軍在南京進行了長達6個星期的大屠殺,中國軍民被槍殺和活埋者達30多萬人。
南京大屠殺歷史照片
中華民族在經歷這場血淚劫難的同時,中國文化珍品也遭到了大掠奪。據查,日本侵略者佔領南京以後,派出特工人員330人、士兵367人、苦工830人,從1938年3月起,花費一個月的時間,每天搬走圖書文獻十幾卡車,共搶去圖書文獻88萬冊,超過當時日本最大的圖書館東京上野帝國圖書館85萬冊的藏書量。
搶劫和縱火造成嚴重財產損失。南京國際救濟委員會的報告稱:“南京31%的建築被燒毀;店鋪被毀比例更高;日軍損毀及搶劫造成高達1億法幣的直接損失;南京周邊公路沿線的農村地區被洗劫幾盡,並陷入缺少種子、牲畜、勞力和工具的困境中,播種的糧食作物僅為平常年份的10%。
對於日軍在全城縱火造成的嚴重後果,據國際委員會委員斯邁思所作調查統計:全市房屋,有24%毀於縱火焚燒;城外有62%的房屋被燒毀,通濟門外被燒房屋高達78%;在江寧、句容、溧水、江浦和六合(半縣)四個半縣中,共有30.08萬間房屋被毀,占這些地區房屋總數的40%,其中多數是被燒毀的。
1946年2月,南京調查敵人罪行委員會共獲得500餘份資料,其內容涉及日軍在南京的屠殺、傷害、姦淫、劫奪、破壞、強制服役等及中島、長谷川等29支日軍部隊罪行總數達295882種。
南京大屠殺案敵人罪行調查委員會從1946年6月起,至9月底全部完成,計有確實人證案件2784件,根據調查結果製成被害人傷亡統計表、侵華日軍罪行各類統計表、可出庭作證被害人住址姓名表,撰寫了南京大屠殺慘案述要,分別供遠東法庭和南京國防部軍事法庭,作為審訊日本戰犯之證據。從調查罪行種類來看,其中槍殺1159件,用刺刀刺殺667件,集體屠殺315件,拉夫285件,燒殺136件,打死69件,先刑后殺33件,先奸后殺19件,炸死19件,強姦16件等。從受害者性別來看,男性死傷及生死不明者計2292件,女性死傷及生死不明者計478件,性別不明者計14件。在個案調查方面,該委員會提供了較為典型的10名受害者的案例,除庄少德案同南京大屠殺沒有關聯外,其他9人如柏鴻恩、李秀英、殷有餘等均為大屠殺受害者。
參與南京大屠殺的日本軍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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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隊名稱 | 最高指揮官 |
華中方面軍 | 司令官:陸軍大將松井石根 |
上海派遣軍 | 司令官:陸軍中將朝香宮鳩彥王 |
第3師團先遣隊 | 連隊長:陸軍大佐鷹森孝 |
第9師團 | 師團長:陸軍中將 吉住良輔 |
第16師團 | 師團長:陸軍中將中島今朝吾 |
山田支隊(第13師團的一部分) | 歩兵第103旅團長:陸軍少將山田栴二 |
第10軍 - | 司令官:陸軍中將柳川平助 |
第6師團 | 師團長:陸軍中將谷壽夫 |
第18師團 | 師團長:陸軍中將牛島貞雄 |
第114師團 | 師團長:陸軍中將 末松茂治 |
國崎支隊(第5師團歩兵第9旅團) | 支隊長:陸軍少將 國崎登 |
1.1938年3月,漢口的美國刊物提到:“到目前為止,南京的日軍至少殺害了8萬中國人。” 1938年4月魏特琳的記錄為:南京的慈善組織紅十字會從1月中旬到4月14日,在城區掩埋1793具屍體,其中80%是平民;在城外,掩埋39589具屍體,約2.5%是平民。“
2.日本外相廣田弘毅1938年1月17日在向日本駐美使館發出訓令時,轉引英國記者田伯烈的電訊稿。“30萬”首次出現在歷史文獻中。
3.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書認定:“被佔領后的第一個月中,南京城裡發生了將近 2萬起強姦案。”“在日軍佔領后的最初六個星期內,南京城內和附近地區被屠殺的平民和俘虜的總數超過20萬人以上。”
4.南京國防部軍事法庭認定:在南京大屠殺中,被害總數共30餘萬人。
5.1946年2月15日成立的南京審判戰犯的軍事法庭認定:日軍在南京集體屠殺有28案,屠殺人數為19萬餘人;零散屠殺有858案,屍體經慈善機構掩埋有15萬餘具。根據該判決,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的人數不低於34萬。
6.1946年2月17日,上海《大公報》第二版,標題是《南京大屠殺案首期調查工作結束慘死同胞約三十萬》,調查委員會並分函各社團擴大宣傳,再鼓勵人民趕快舉發。
7.據統計,國際紅十字會在南京城內外掩埋屍體總計43121具,南京紅十字會收埋22371具,慈善機構崇善堂收埋112267具,慈善機構同善堂共埋屍7000餘具,雞鵝巷清真寺王壽仁以“南京回教公會掩埋隊”名義掩埋回族屍體400餘具。僅此5個慈善團體收埋屍體就達18.5萬餘具。
8.據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收藏的《戰犯谷壽夫判決書》,谷壽夫案共記錄集體屠殺28案,零散屠殺858案,無辜軍民被日軍殘殺有案可查者達886起。其中,僅發生在中華門區域的就有378案,佔零散屠殺案的43%。向井敏明、野田毅一案的判決書也提及屠殺遇害者有30餘萬人:被俘軍民遭集體殺戮及毀屍滅跡者達19萬人以上,被零星殘殺屍骸經慈善團體掩埋者達15萬人以上。
1938年2月中旬,南京國際救濟委員會委託原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秘書、金陵大學美籍社會學教授史邁士對南京市區、郊縣民眾在日軍暴行中人口傷亡與財產損失情況進行調查統計。調查工作從1938年3月上旬起至6月中旬止。根據家庭抽樣調查,留寧市民財產損失約合法幣4000萬元,其中房屋損失約1300萬,占損失總值的32.5%;動產損失約2700萬,占損失總值的67.5%。南京市民私人財產損失約合法幣2.46餘億元,其中房屋損失約1.03億元,占損失總值4.9%;動產損失1.43餘億元,占損失總值58.1%。
1938年9月偽督辦南京市政公署根據市民呈報,上報偽維新政府內政部一份有關南京災民狀況的統計報告。該報告統計災前南京戶口數為164476戶,災后戶口數為76369戶,留寧戶數僅為戰前南京總戶數的46%,被炸房屋及財產損失已達5730萬元,平均每戶損失750元。
截至1944年6月,根據國民政府主計處統計局所編製的損失統計資料顯示,抗戰以來南京公私財產直接損失僅62951521元,其中南京市住戶(市民)損失不過47080元,只佔財產直接損失的0.1%。
1945年12月23日,南京市抗戰損失調查委員會分別在《中央日報》、《和平日報 》登載公告,呼籲民眾踴躍申報。至1946年4月10日止,各部門填報送會者計9378份,其中人口傷亡表1192份,財產損失單8186份;死亡1585人,受傷30人,房屋32509間(未註明間數261幢),其中鄉區房屋佔40%,城區佔60%。
抗戰期間南京市民財產損失概況單位:法幣(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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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失項目 | 損失數量 | 購置時價值合計 | 損失時價值合計 |
房屋 | 789幢又31343間 | 231785358222元 | 20000億元 |
衣服 | 5920箱又5914725件 | ||
器具 | 2406套又309223件 | ||
金銀首飾 | 14222兩又6345件 | ||
書籍 | 1815箱又2859套又148619冊 | ||
字畫 | 6482件 | ||
古玩 | 7321件 | ||
糧食 | 12087975石 | ||
現款 | 447958元 | ||
車輛 | 956輛 | ||
牲畜 | 12087975石 |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
• 1930年代英國《曼徹斯特導報》駐華記者田伯烈1938年初撰寫了《外人目睹中之日軍暴行》一書,第一次向世人完整公布了日軍南京大屠殺的真相,痛斥日軍製造了“現代史上破天荒的殘暴記錄”。
• 1937年12月13日,《東京日日新聞》報道了日軍“片桐部隊”的向井敏明、野田岩兩名軍官在南京紫金山一帶進行殺人比賽的消息。
• 1937年12月18日,《紐約時報》記者蒂·德丁發自南京的首篇報道《屠戮意味著佔領南京-俘虜全部被殺》,指責日軍“大規模的搶劫,對婦女施暴,殺戮平民,把中國老百姓從家中趕出來,大批處死戰俘與強迫徵集壯丁,把南京變成恐怖城市。”公開揭露了日軍的暴行。
• 1937年12月28日,上海英文報紙報導侵華日軍在南京集體大屠殺中說:“城內無辜居民的屍體鋪滿了街道。靠江邊的城門口,屍體堆成山,高及一米。汽車和載重汽車來來往往在屍體上面走過”。
• 1938年1月至5月間,《新華日報》刊發了十多篇關於南京大屠殺的報道,其中3月9日的報道以“日寇在南京獸行”為題,系統揭露了日軍在南京殺、燒、淫、掠的野蠻行徑。
• 1943年10月1日出版芙蓉《畫刊周報》記載了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暴行。
日軍在安全區將青壯年當“殘敗兵”強行拉出
李秀英,懷著7個月身孕,與3個日本兵搏鬥身中37刀,在鼓樓醫院收治並留下了影像資料。她並赴日本進行對日索賠訴訟,在審訊期間逝世。
夏淑琴,全家9口人被殺7口,她被刺傷后從死人堆里爬出。
姜根福,(1929年12月20日-),弟弟被日本兵摔死,母親因為反抗強姦而被開槍打死,父親被抓走,二姐因反抗強姦被刀劈死。
崔金貴,親眼見慈善團體崇善堂的收屍埋屍過程,並確定崇善堂在埋屍時有計數。
尚德義,1937年12月6日上午11時被日軍抓獲,同時與1000名以上的中國男子一起被機槍掃射,絕大多數當場死亡。他由於被屍體壓住暈倒而倖免於難。
伍正禧,在南京新華巷62號避難時,其二哥伍正保、大表哥雲館、三表哥三雲、表叔老王被抓走並槍殺。祖父被刀捅死,30歲的表娘被強姦。邵翰珍,父親邵錦晴、祖父邵才潮和舅舅任發和被日軍槍殺。
皇甫澤生,保衛南京的一個士兵。被日軍俘獲后與幾百人一起,在板橋鎮一個山溝里集體被日軍用機槍射殺。日軍在射殺后再用刺刀捅死倖存者。他和另一個重傷難友為僅存者。
孟憲梅,在淌水溝接水時,親眼看到日軍用多輛卡車把老百姓押到漢中門新橋橋口下面用機槍射死。
陳光秀,在南京湯山鎮許巷村,父親被槍殺,包括弟弟在內的村裡100多個年輕人被刺刀刺死。艾家四兄弟被扔到天空摔死。多名女性被強姦。母親因為父親和弟弟被殺導致憂鬱而死。
劉文靜,大方巷廣場集體屠殺(一百多人)見證人。
天津工商銀行退休職工、南京大屠殺倖存者劉鍾銘當年在南京一家商鋪當學徒,說道:“日本鬼子進城后見人就殺,城裡到處都是屍體,載著日本兵的汽車就從屍體上開過去。那個慘景,我一輩子也忘不了。
南京大屠殺
南京大屠殺
34萬中國無辜的男女老少死於日軍的屠刀之下,幾十億美元的財產遭到日軍的破壞和掠奪,這樣滔天罪行和暴行當然每個直接犯罪者都負有法律和道德的責任。
• 肆意殺人強姦
拉貝和南京安全區
“南京大屠殺”不是孤立現象,日軍在華暴行,屠殺和姦淫並未因“南京大屠殺”使舉世震驚抗議而終止,或真正收斂。
• 軍事訓練殘暴
《畫刊周報》記載日軍南京大屠殺暴行
日軍暴行
中外學者對於“南京大屠殺”的命令來源多追溯至1932年上海事變禍首之一,後任日本陸軍部軍務局長田中隆吉少將,在其1948年東京新風社出版之《被割斷的歷史:戰敗秘話》中所作的回憶。於1938年4月曾在朝香宮指揮下的“上海派遣軍”任情報主任參謀的長勇中佐(后調任第七十四聯隊長晉陞大佐),對田中誇口說,是他擅用軍司令官的名義下令屠殺俘虜:“由於在杭州灣登陸的柳川兵團推進神速,大約有三十萬中國兵被切斷了退路,他們丟下武器,向我投降。要處理這麼多俘虜,糧食方面是個最大的問題。我立即擅自向所屬各部隊發出命令:應全部殺掉這些俘虜。我利用軍司令官的名義,通過無線電訊傳達了這項命令。命令的全文,當即燒毀。由於這一命令,大屠殺開始了。”我們對田中和長勇的話實在難以相信。以區區中校竟敢擅自代上海派遣軍司令官發令,而且是口頭命令,恐在任何有組織有紀律的軍隊都不可能,何況可謂當時世界上最講階級服從的日軍。
另據第十六師團一位炮兵觀察班長澤田正久的證言:“俘虜數目一萬左右,遂報告軍司令官,司令部命令立刻予以槍決。”這個命令顯然來自上海派遣軍參謀長飯沼守,因為澤田還批評他說:在五個月前在東京聽飯沼演講時,他還講應該善待俘虜,今卻說:“應立即予以槍決”。參謀長是幕僚,為主官出謀劃策,處理日常工作,如此關係成千上萬的俘虜的生命問 題,他既無權也不敢擅自處理。參謀長當然可以代主官下達命令,可是處理這樣重 大問題絕不能作主。
軍司令官朝香宮鳩彥王為日皇裕仁的叔父,於1937年12月2日始被日皇任命繼松井(晉陞為華中方面軍總司令官)為上海派遣軍司令官,而於12月5日趕至前線就職,他勢必與各師團長經常以電話電報聯絡,就近指揮。另據第十六師團第三十八聯隊副官兒玉義雄的回憶:“當聯隊的第一線接近南京城一、二公里,彼此正在混戰時,師團副官以電話說是師團命令:‘不能接受支那兵的投降,並予以處置。’……師團長中島今朝吾這個命令我實在無法接受,我曾對參謀長及其他參謀建議過幾次,但未能獲得其同意,所以我也有責任。”
第三十八聯隊長助川靜二大佐在證言中說,屠殺俘虜的命令是師團長所下的。中島師團長在其1937年12月13日的日記說:“因採取大體不留俘虜的方針,故決定全部處理(屠殺)之,據知僅佐佐木部隊就處理掉約15000人,守備太平門的一中隊長處理掉1300人,現集中在仙鶴門附近的,約有七千到八千人,而且俘虜還在不斷來降。”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
“南京大屠殺”中殺我軍民最多的是第十六師團。其次是第六師團。第六師團是屬於自杭州登陸的第十軍。其軍司令官是日軍皇道派,支持1936年“二二六”政變的三將領之一的柳川平助中將(1879年——1945年)。他在杭州灣登陸的演說中曾說:“山川草木都是敵人。”該軍“軍參謀長的注意”有“對支那老百姓的注意”一項:“在華北尤其是上海方面的戰場,一般支那老百姓,縱令是老人、女人或者小孩,很多干敵人的間諜,或告知敵人以日軍的位置,或加害於日軍的單獨兵等等,有這樣的實例,故不能粗心膽大,需要特別注意,尤以後方部隊為然。如果發現這些行為,不得寬恕,應採取斷然處置。”
柳川第十軍的隨軍記者乃說:柳川兵團的進攻之所以如此迅速,是因為在官兵之間有“可以任意掠奪、強姦的暗默諒解。”柳川麾下的第六師團,其師團長谷壽夫中將為中國軍事法庭因“南京大屠殺”而判處死刑的最高將領。他本人就是罪魁。
如同第十六師團長中島,谷也親自用軍刀殺人,他本人強姦中國婦女十餘人。第六師團的隨軍攝影記者河野公輝曾在該師團司令部看到一份上級傳達的命令:“不容許共產主義的暴虐,為粉碎‘共匪’的猖獗活動,農民、工人自不待言,直至婦女兒童皆應殺戮之。”難怪該師團進入南京后,立即屠城。“南京大屠殺”時期的侵華日軍最高統帥松井石根大將,於戰後經東京審判以“南京大屠殺”罪行責任,與東條英機等七人被處絞刑。
松井於1937年12月7日發出“南京城攻略要領”之作戰命令:即使守軍和平開城,日軍入城后也要分別“掃蕩”。對戰俘問題未提隻字。在“掃蕩”的名義下,不僅可屠殺戰俘和散兵(日軍稱之為“敗殘兵”或“便衣兵”),亦可屠殺平民。南京淪陷第三日(12月15日),松井再發出作戰命令:“兩軍(上海派遣軍和第十軍)在各自警備地區內,應掃蕩敗殘兵,收集隱匿之武器與軍需器材,掃除戰場。”所謂“掃蕩敗殘兵”,意即屠殺戰俘與散兵。松井和各師團長的“不要接受俘虜”,“槍斃俘虜”,甚至“難民”的命令已昭然若揭。
日本上海總領事館獲悉日軍在南京的暴行,並報告東京外交部。該部東亞局長石射豬太郎在其1938年1月6日的日記中寫著:“上海來信,它詳報日軍在南京的暴行、掠奪、強姦,慘不忍睹。嗚呼!這就是皇軍?”“這就是‘聖戰’和‘皇軍’的真面目!”
日本重大問題之最後決策均操於天皇之手。裕仁對進攻南京極為重視,支持軍部及內閣之主戰派,擴大對華侵略戰爭,密切注意南京戰事之進展,何況十天前他才派他的叔父朝香宮接任上海派遣軍司令官。翌年2月26日,裕仁親自召見松井石根、朝香宮及柳川平助,對於他們之攻克南京,予以嘉勉,並各贈一對鑲皇家菊花的銀瓶為獎。毋庸置疑的,裕仁對南京大屠殺的責任遠超過這三位受獎的現行戰犯。
朝香宮鳩彥王是日本天皇裕仁的“皇叔”,是南京大屠殺真正的罪魁禍首。早在1926年12月裕仁登基前,朝香宮兄弟三人就成為裕仁組織的好戰小集團的骨幹分子。長兄東久邇宮常駐倫敦,二兄北白川與朝香宮常駐巴黎,定期向裕仁報告英、法對日本軍國主義擴張的反應。后朝香宮與北白川駕車時發生車禍,北白川當場撞死,朝香宮一條腿粉碎性骨折。1936年2月26日,日本少壯派軍人發動兵變,因朝香宮籲請天皇裕仁赦免政變軍官,被裕仁認為危急時刻態度不當,將他從皇室成員名單中剔除,好戰的朝香宮從此失寵。
1937年12月1日,日軍開始進攻南京。此時上海派遣軍司令官松井石根結核病發作,卧床而不能主持軍務。次日,日本大本營任命朝香宮以陸軍中將銜接替松井職務。5日,朝香宮抵達南京前線司令部,立即聽取第10軍司令官柳川平助、16師團長中島今朝吾等人的戰況報告,尤其聽中島今朝吾談到中國軍隊經過最初接觸談判后沒有投降意願時,責令部下儘快攻陷南京。在12日南京淪陷前,朝香宮即發出一連串由他本人親自蓋章簽署的命令,上面均標有“機密·閱后銷毀”字樣,但命令的內容卻簡單而明了:“殺掉全部俘虜!”由於有朝香宮十分明確的命令,日軍在南京大開殺戒。
中島今朝吾所部在烏龍山、幕府山炮台附近俘虜中國士兵14777名,全部被慘無人道地“處理”,這個數字是日本記者的統計,但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定為57400餘人,這個數字除了教導總隊等戰俘18000餘人,還包括了從南京城裡逃出聚於幕府山西南的平民四萬餘人。隨後柳川平助及其日本9個師團也開始在各地屠殺。朝香宮又委任中島為南京市區警備司令,在城內大肆屠殺。
1946年2月,中國國防部戰犯審判軍事法庭(南京軍事法庭)根據證據,判定被屠殺人數為30萬人,故此對直接當事人谷壽夫等四人判處死刑。1948年,遠東軍事法庭以當時能夠確認的證據判定被屠殺人數不少於20萬,其中裁定:“日方佔領南京市的兩三天里,至少導致12000名中國非武裝青少年死亡”、“在實施佔領的最初六周內,在南京及其周邊遭到殺害的老百姓和俘虜總人數,據認為在20萬人以上”。因而不僅判處松井死刑,時任日本外相廣田弘毅也被認定承擔責任而被判處死刑。
日本著名學者藤原彰、小野賢二等經過研究認定被屠殺人數為15萬至20萬,南京大屠殺在朝香宮的命令下,自1937年12月集體屠殺一直延續到1938年2月的小股屠殺,時間長達三個月!據中國南京軍事法庭調查表明:共有19萬人死於日軍28宗集體屠殺,15萬人死於858小股和零星屠殺!這歷史上最殘忍的血腥屠殺,完全出於朝香宮的一道命令,他是南京大屠殺真正的元兇和首犯。而且,後來的檔案證實,朝香宮不僅下令屠殺戰俘,“有444宗謀殺、集體屠殺、強姦、縱火和搶劫案被證明與朝香宮有關。
事實證明,裕仁對南京大屠殺是不反對的,相反,還對日軍中參與屠殺的高級將領予以嘉勉
20世紀80年代後期,日本國內右翼和一些官方人士掀起一股否認南京大屠殺存在和篡改日本侵華罪行的逆流。2007年12月8日,日本《產經新聞》頭版頭條文章居然胡說《大屠殺是蔣介石的虛構》。國際上對南京大屠殺慘情一直不斷補充證據,追查責任。但卻往往忽略了日本天皇裕仁及其皇室成員發動二戰的罪責,特別是發動侵華戰爭和南京大屠殺的罪行。中國對於南京大屠殺從來沒有停止過史料的搜集,2005年江蘇人民出版社出版28卷《南京大屠殺史料集》,2007年12月又出版29至55卷近3千萬字的史料。
裕仁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和侵華戰爭中所扮演的角色並非如日本右翼為其開脫時所說的那樣是“被動”,他是日本三軍的最高統帥。在整個戰爭期間,他出席所有重要的軍事會議,發布一系列命令,這已被無數鐵一般的史料所證明。他於1937年8月15日,親自在皇宮召見松井石根,任命他為上海派遣軍總司令。在松井石根率部西進南京時,“裕仁在皇宮裡建立了他的帝國最高指揮部來監視所有重要戰場。這個指揮部,政治家們,甚至首相也都是被排斥在外的”。為了更加緊控制軍隊的動作,裕仁又速派朝香宮接替松井為上海派遣軍司令。裕仁對南京大屠殺非常了解,1938年1月,裕仁的表弟、駐德國代表賀陽宮邦憲訪問南京,歸來向裕仁報告南京慘狀,裕仁無動於衷。他的胞弟三笠宮崇仁親自向他報告南京日軍暴行,他亦並未予以干預和制止。
1938年2月12日,朝香宮回國復命,裕仁就在皇宮接見並對他的屠城“戰績”大加讚賞,特賜雕有日本皇室菊花紋徽的銀質花瓶一對,以示褒獎且因“戰績”恢復朝香宮的皇室身份。他的軍銜也因屠殺“有功”而被晉陞為大將。在此之前,裕仁聞聽朝香宮率軍攻陷南京,曾向日本大本營參謀總長、也是他叔父的閑院宮親王談到,對朝香宮在南京的行動異常滿意。閑院宮據此向朝香宮發出賀電:“戰績卓著,史無前例”。此後,朝香宮與裕仁的關係更加密切,經常會晤,也一同打高爾夫球。2月26日,裕仁同時接見了南京屠城的兩個元兇松井石根、柳川平助,對他們攻克南京,予以嘉勉,也各贈一對皇家菊花紋徽銀瓶以示褒獎。
日本投降后,為逃避審判,裕仁首先將原來委以重要軍職的皇室成員調離軍職,並與麥克阿瑟會晤后,最終獲得美國政府“不得審判天皇及皇室成員”的承諾。南京大屠殺的首犯朝香宮最終得以逃脫極刑,逍遙法外,終日以高爾夫球自娛,以94歲高齡於1981年4月12日死去。
背後推手
12·13--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史實展
武藤章是“擴大派”主要成員,堅決主張立即擴大侵華戰爭,不僅向華北,同時向青島和上海出兵。最後,武藤章等人的意見佔了上風,日本的侵略戰火很快在中國大地蔓延。武藤章也因提出擴大侵華戰爭計劃,得到參謀本部的賞識,破例讓其赴皇宮晉謁天皇。
武藤章不僅提出擴大侵華戰爭的主張,而且身體力行,成為擴大侵華戰爭的先鋒。“八·一三”事變後日軍進攻上海,但遭到了中國軍隊的頑強抵抗,並未達到速戰速決的目標。於是,武藤章又提出派兵在杭州灣登陸的建議。他的建議得到採納后,日軍攻佔上海的計劃得逞。因獻策有功,他被任命為華中方面軍副參謀長。武藤章就任新職后,又提出立即進攻南京的建議。1937年12月1日,日本大本營採納了他的建議後下達進攻南京的命令。
中國軍隊將領視察前線
國際宣傳處派遣到上海等地的秘密工作人員,在1938年年初,“轉輾覓得”了日軍自行拍攝的記錄其南京大屠殺等暴行的照片多套,送往武漢總部。
1938年3月,秘密組織、派遣四位國際友人赴日本東京等地,用各種宣傳形式,向在東京的各國有關人士與日本有關人士揭露日軍南京大屠殺暴行的真相。按照國際宣傳處的策劃與安排,三名日籍基督徒分別攜帶由英、美等外籍僑民與記者所撰寫的關於日軍南京大屠殺暴行的新聞報道、文章、信件、日記等材料,以及多套日軍自行拍攝的記錄其南京大屠殺暴行的照片;莫瑞爾·萊斯特小姐則攜帶從美國傳教士費奇那兒借得的、由馬吉牧師秘密拍攝的記錄日軍南京大屠殺暴行的電影紀錄片《南京暴行紀實》的一套拷貝。國際友人從上海出發,到日本東京后,分別在各國駐日使領館人員與外國記者中,在日本的一些政黨、社團、工商、宗教等各界人士中,散發上述的日、英文字宣傳品與照片,放映上述的記錄電影,並進行口頭宣講。根據戰後日本一家半官方的電視台的搜尋,當時曾經看過由馬吉拍攝的電影紀錄片的日本人只有七個人。不久,莫瑞爾·萊斯特被勸告立即停止放映這部紀錄片。
國際宣傳處將這些日軍官兵自拍的恐怖殺人的多幅照片,作為日軍南京大屠殺暴行的鐵證,翻拍傳播,與文字記錄相互印證,刊載到於1938年7月出版的田伯烈英文著作《戰爭意味什麼:日軍在華暴行》的中譯本《外人目睹中之日軍暴行》一書中。
1938年6月中旬,國際宣傳處的翻譯工作完成,中文譯本定名為《外人目睹中之日軍暴行》。國際宣傳處特地邀請擔任軍委會政治部第三廳廳長的著名文化人士郭沫若為中譯本作序。為了向全世界有效地揭露日軍侵華暴行,包括南京大屠殺暴行,“國際問題研究委員會”組織著名的專家徐淑希先後編寫出三本揭露日軍侵華暴行的英文論著:《日本人的戰爭行為》、《日本人戰爭行為要論》與《南京安全區檔案》。
1938年7月,中國國民政府軍委會政治部編輯出版的《日寇暴行實錄》畫冊,就有多張由日軍自拍的照片,作為南京大屠殺的罪證公布。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1
183卷檔案分為大屠殺暴行、掩埋屍體、市民呈文、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設立慰安所等方面,都是民國南京市政府留下來的。大部分為原始件,為“孤本”、“珍本”,不僅具有獨特性,而且具有稀有性。
南京市民悼念大屠殺同胞遇難73周年
2015年10月4號到6號,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記憶工程諮詢委員會在阿布扎比召開會議,審議南京大屠殺申遺。此次申遺提交的南京大屠殺檔案資料還包括,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珍藏的“南京審判日本戰犯軍事法庭京字第一號證據”的16幅日軍暴行的照片;“金陵女子文理學院舍監程瑞芳女士記載南京大屠殺事件的日記”,以及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珍藏的南京國際安全區委員、美國牧師約翰·馬吉拍攝的有關南京大屠殺實景的原始膠片及攝影機。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官方網站上公布了2015年最新入選“世界記憶名錄”的項目名單。在總共47個入選項目中,中國申報的南京大屠殺檔案榜上有名,但另一份慰安婦檔案遺憾落選。
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官方網站顯示,中國提交的南京大屠殺檔案共分三部分,分別包括1937年至1938年,日本侵略軍佔領南京期間大肆殺戮中國軍民和平民的檔案;1945年至1947年,對日本戰犯調查和審判的檔案;以及1952年至195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機構提供的文件。
2014年2月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確定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的決定草案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設立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的決定草案。
2014年2月27日,中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將12月13日設立為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中國以立法形式設立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表明中國人民反對侵略戰爭、捍衛人類尊嚴、維護世界和平的堅定立場。
2017年2月2日,加拿大安大略省議會正審議將每年12月13日設為南京大屠殺紀念日的法案。報道稱,雖然當地的日本文化會館發起反對法案的簽名徵集活動。
2017年10月27日,加拿大馬尼托巴省議會通過把每年12月13日設為該省“南京大屠殺紀念日”的議案。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2
2007年12月13日上午10點,凄厲的警報聲響徹南京城上空。中央和國家有關部門、省市的各界代表,駐寧部隊代表,以及專程來寧的外國友好人士,在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集會廣場行“悼念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30萬同胞遇難70周年暨紀念館擴建工程竣工儀式”。
南京大屠殺[日軍侵華歷史事件]
2015年12月13日,7時整。在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儀式舉辦地——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內,進行升國旗和降半旗儀式。紀念館廣場中央巨大黑色“災難牆”牆上,映襯著“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儀式”白字。中國第二次以國之名義祭悼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同胞。
2018年10月18日,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為最近去世的南京大屠殺倖存者張蘭英、沈淑靜舉行熄燈、悼念儀式。
2018年12月9日,由加拿大多倫多當地華僑華人籌資修建的南京大屠殺遇難者紀念碑在加拿大多倫多揭幕。
“南京大屠殺並不存在,一切都是正常的戰爭傷亡。”這是多年來日本右翼分子對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暴行的辯解之詞。
2014年12月,日本政府曾通過外交渠道表示:“這不符合日本的見解。具體的受害者人數難以認定。”
2015年1月14日,針對中方去年12月13日在國家公祭儀式上稱1937年南京大屠殺導致“30萬同胞慘遭殺戮”一事,日本政府當月向中方“提出交涉”,表示這一人數“不妥當”。
已故的美核襲廣島領航員西奧多·范·科克少校評論:“日軍在巴丹死亡行軍、南京大屠殺和偷襲珍珠港時何曾考慮過道德?”
事實上,有關南京大屠殺歷史,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曾多次重申,南京大屠殺是日本軍國主義在侵華戰爭中犯下的殘暴罪行,鐵證如山,國際社會對此早有定論。
日本國內極少數人試圖抹殺、掩蓋、歪曲這段歷史,是對國際正義和人類良知的公然挑戰,與日本領導人開歷史倒車的錯誤行徑一脈相承,應引起國際社會高度警惕。中方嚴肅敦促日方正視和深刻反省侵略歷史,以負責任態度妥善處理有關歷史遺留問題,以實際行動取信於亞洲鄰國和國際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