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錠
熔鑄成錠的白銀
銀錠是熔鑄成錠的白銀。目前出土銀錠中年代最早的,是漢景帝中元二年 (公元前148年) 所鑄。漢武帝元狩四年 (公元前119年) 作白金 (即白銀) 三品。王莽鑄有銀貨二品。其後歷代皆有鑄造,惟流通不廣。隋唐以前稱銀錠為“銀餅”、“銀鋌”,稱扁平形銀幣為“鈑”、“笏”、“版”,棒形的稱“鋌”、“挺”,宋以後改稱“銀錠”。元代於銀錠之外總稱“元寶”,形式變為馬蹄形,故亦稱“馬蹄銀”。明清兩代均沿用“元寶”一詞。
銀錠
明太祖朱元璋即位前後,民間交易多用金銀。洪武八年(1375)發行寶鈔(即鈔)后,朝廷多次下令禁止民間以金銀為貨幣進行交易,違者治罪。但政府發鈔鑄錢(見制錢)仍以銀價為標準。銀鈔之間、銀錢之間都有一定比價,同年定價,銀一兩當錢一千文,當鈔一貫。明英宗即位后,放鬆用銀的禁令,收賦有米麥折銀之令,並減少各種納鈔項目,以米銀錢當鈔。
自明初開銀禁后,物價多以銀兩計算。從以銀表示的金價、米價、絹價看,明代白銀的購買力大大高於宋、元時期。宋、元時,金一兩約合銀十兩三錢左右,明時為六兩四錢七分;宋、元時江南米一石約值銀一兩八錢四分,明時僅九錢四分多,宋、元時,絹一匹約值銀一兩五錢七分,明時僅六錢。按此價綜合計算,明代白銀的購買力約比宋、元時期提高一倍左右。但明代仍無銀幣。作為通貨用的白銀,主要是鑄成兩端翹起的船形銀錠(銀元寶),銀條和碼形的銀錠都少見,小額交易則使用碎銀。元寶銀錠大小不等,大元寶一錠有重至五十兩者,也有重二十兩的。其上有鑄造地點、重量和銀匠姓名等文字。小錠上的文字多少不一。銀錠和碎銀的重量不劃一,成色也各有差異,每次支付時都需秤稱分量和鑒定成色,多有不便。
《明史》記載,此時“朝野率皆用銀,其小者乃用錢,惟折官俸用鈔”。成化以後,田賦、商稅、鹽鈔、匠役以及言俸等項收支中,折銀的範圍日趨廣泛。銀兩逐漸成為主要的支付手段。此時,形式上銀兩與銅錢並用,但銅錢的價值太小,發行量又不大,不能適應大宗交易的需要,在交易中銀兩使用的比重逐漸增大。有人估計,隆慶四年(1570)的市場交易中,十分之九以上用銀支付,用錢不過十分之一,銀在政府的財政收支中所佔的比例更大,萬曆九年(1581),太倉銀庫歲入銀三百七十萬四千二百八十一兩,錢二千一百七十六萬五千四百文,按錢一千文折銀一兩換算,此項錢僅合銀二萬一千七百六十五兩,不及銀數百分之一。
清代實行銀錢平行本位制度,規定製錢一千文准銀一兩。銀兩是法定通貨,不僅民間交易收藏使用,官府收納地丁捐稅也使用。由此形成銀兩制度。
合併圖冊
銀兩有實銀和虛銀之分。虛銀是指它作為價值符號或計帳單位。清初法定的紋銀、咸豐年間出現的上海規元銀、漢口的洋例銀以及天津的行化銀,都是作為通行的計算單位的虛銀,但它們可以隨時摺合兌取實在的銀兩。此外,還有作為特定用途從而具有特定衡量標準的虛銀,主要有用作官庫收捐納稅標準的庫平銀(一兩為37.31克)、用作徵收進出口貨物關稅標準的關平銀(一兩約合37.68克)和用作徵收漕糧折色的漕平銀(一兩約為36.66克)。
鴉片戰爭后,外國洋銀(見銀元)大量流入和自鑄銀元流行,並沒有根本改變或取代銀兩制度的地位。混雜的貨幣制度,在對外貿易的金融調度上和在與英鎊比價的變化上,都符合外國資本的需要。1934年宣布廢兩改元后,銀兩不再使用。
因為各朝代銀兩的貨幣價值都有所不同,那麼一般推算古幣值都採用一般等價物交換的方式來計算,對中國人來說千年不變的民生商品就是大米。以下採用太平年間的大米物價記錄為標準,進行一個粗略的推算,大致可以得出銀兩的貨幣價值答案。
銀錠
唐玄宗開元年間通貨膨脹,米價漲到10文一斗,也是一兩銀子=2065元人民幣。最大的問題出在宋朝,主要原因是宋朝的錢幣制度極其混亂,而其記載也矛盾重重。
宋朝是以“錢”為流通貨幣的,因為宋朝的社會經濟高速發展,工商業也前所未有地發達,因此貨幣需求量也前所未有的龐大,而且白銀的產量和進口量都不高並且當時沒有類似銀行這樣的政府宏觀調控管理機構,造成了極為混亂的情況。一般朝代100 銀錠底面0個錢為一貫,等於一兩銀子,但是宋朝卻不是這樣的。《宋史食貨志》及《續資治通鑒》均提到自真宗朝開始因白銀存量偏少不足以趕上經濟的發展,銀價不斷上漲,基本上是2000個以上的銅錢當銀一兩。
而且宋朝“錢法”很亂,有銅錢、鐵錢還有鉛錫錢同時流通,各州都有權自行鑄錢,還存在私人鑄錢的情況,錢的大小不一、成分不宜、價值多變,“隨時立制”,非常混亂。川陝地區通行鐵錢,十個換一個銅錢,江南和江北流通的錢還不一樣。一貫實際有多少個錢也是不確定的,有800或850個為一貫的,也有480個為一貫,還要下詔以770個為一貫,並且各州“私用則各隨其俗”,完全是筆糊塗賬。
根據《宋史食貨志》提到“熙、豐以前,米石不過六七百”和《宋史職官志》“每斗(米)折錢三十文”的記載,姑且以2000個銅錢折銀一兩計算,太平時期米價是1石600—300錢。1兩基本上可以買到4——8石大米,以宋石66公斤計算,1兩銀子相當於人民幣近924——1848元;(一說宋石為96斤,就相當於1兩銀子672——1344元)。
銀錠
綜上所述,基本上能夠得出的結論是:清朝中晚期一兩銀子價值人民幣150—220元左右;明朝中期價值人民幣600—800元;北宋朝中期600元—1300元(或1000—1800元);盛唐時期2000—4000元。需要補充說明的是宋朝以前白銀總量太少,價值過高,還沒有成為流通貨幣,只存在於朝廷賞賜與會計結算當中。銀兩成為流通貨幣只是明清兩代對外貿易活躍,外國白銀大量湧入以後的事。中國用銀作貨幣的歷史由來已久,清代是中國銀錠鑄造和發展的鼎盛時期,由於地域不同,鑄造工藝流程不同,各地銀錠的器型各異、形式多樣、名稱繁多,現介紹一枚江西五十兩方形銀錠,與同好共賞。
一種是寶銀,呈馬蹄形,重50兩;
第二種是中錠,多為錘形,重約10兩,又稱小元寶;
第三種是小錁或錁子,形為饅頭狀,重一二兩,也叫小錠;
第四種是不足一兩的散碎銀子,有滴珠、福珠等稱謂。
銀錠
銀錠銘文是指鑄造銀錠時鏨刻或鑄造在銀錠上的文字,內容歷代不盡相同,大體包括銀錠鑄造的時間、地點、用途、成色、官員或工匠姓名等。鏨刻銘文是當時為了保證銀錠的質量,用簽字畫押的方法,表示對經手的銀錠負責。正因為這樣,卻成了我們鑒別真假銀錠的重要依據。一是歷代銘文有其特點,各個歷史時代銀錠上的銘文都與當時的貨幣經濟緊密相聯,與當時政府用銀為貨幣的歷史相一致,如漢代銀錠銘文字少;唐代的銀錠字開始多起來了;宋金銀錠銘文較以前有了顯著變化,用途也較廣泛,很多銀錠開始註明用途、地點、成色、匠人等銘文;元代用途進一步擴大,有了稅課銀徭役折銀稅等銘文。明代的銘文多涉及稅銀內容一般包括地點、時間、用途、重量、工匠、監鑄押運官員等;清代和民國時期銀錠銘文變化最大。
銀錠
銀錠
藝術品擔保交易平台鑒別真偽,需要掌握各個歷史時期銀錠銘文的格式特徵,包括哪些內容。比如說,唐代的銀錠中,沒有出現過檢驗成色的“行人”之類的職位,直到宋金時期的銘文才出現。就是宋金時期,也各有特點,如往往具有“京銷鋌銀”和“出門稅”等字樣的銀錠,肯定是南宋時期的;而出現“鹽判”、“店戶”、“使司”等字樣的銀錠,大體上是屬於金代的。唐代的銀錠銘文與時代的金銀器上的文字一樣,儘管是鏨刻的,但好象是手書上去的。宋代銀錠有鏨刻和戳記兩種。金代則以鏨刻為主。元代早期為戳記,排列無規,背面常鑄陰文;晚期則以鏨刻為主。明代的銀錠銘文較少發現戳記的。除“金花銀”之外,一般都是鏨刻。文字排列間隔不規範,儘管有序,但依然給人的感覺是雜亂。清代以前的銀錠銘文,除了一件上海博物所藏嘉靖三十一年圓錠外,基本上都是陰文。清代及民國的銀錠都是陽文,或許是在銀錠成型、還未完全冷凝時砸刻上去的,文字一般沒有變化,內容豐富,因地而異。
中國歷代對銀錠的鑄造及發行都沒有統一的嚴格規定,允許自由鑄造。只要適應當時的流通環境和民間習俗,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銀錠造形無規定,特別是從清代開始,銀錠的器形更加多樣,各省各地各有千秋,異曲同工。中國銀錠的種類繁多,器型各異,漢代銀錠的器形為餅狀,唐代一般是長方形條狀,同時有餅狀和船形,宋代銀錠的器形以鋌為主,與唐銀相比形態變寬、變厚,正面四角微翹,呈砝碼形,兩頭兩個圓弧成束腰形,遼、西夏、金的銀錠器形與宋差不多;元代銀錠的器形與宋出入不大,無銘文錠的區分是周緣翹起,中間內凹,多數元錠沒有銘文;明代銀錠的器形長度較元代變短,而厚度卻增加,束腰已較小,兩端的弧形消失,周緣增高,特別是兩端更加突出,形成一個雙翅;清代到民國22年銀錠退出貨幣領域始,銀錠器形之雜,難以統計。但大體可分為元寶形、圓型、長方形、正方形、砝碼形、牌坊形等幾大類。
銀錠
銀錠
隨著銀錠近年來價格逐漸走高,造假現象也愈演愈烈,投資者需要巧妙鑒別,尤其提防“真材假貨”。
■“真材假貨”防不勝防
市面上銀錠造假的方式五花八門,主要歸類就是減低銀的成色和重量兩種。細分后,一是用鉛錫,其表面呈青黑色,收藏者還比較容易辨認;二是澆鑄時將銅塊凝固在銀錠內部,外表鎏銀,體大而輕,手感顯然不同;三是灌鉛法,在真銀錠底部挖出一個小洞,取出銀后灌入鉛,再封焊洞口,仔細觀察可以發現洞口留有封焊痕迹,后兩種方式需要投資熟手根據手感來辨識,否則則要藉助精密儀器來鑒別。
銀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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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標準 GB/T4135-2002
牌 號 Ag-1 Ag-2 Ag-3
主要用途 用來製造感光材料和電工器材。在電鍍、醫療器械、鑲牙等方面也使用大量的銀。銀及其合金用於製造裝飾品及貨幣。
銀錠
產品規格 錠重15-16 kg
國內專業研究銀錠的書籍不多:
《塵封千年的國家寶藏》、《金銀流霞》、《元寶的鑒別與收藏》、《中國近代金銀幣圖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