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農業農村局

政府機關

吉安市農業農村局,是吉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工作職責


吉安市農業農村局,是將市委農村工作部的職責,市農業局、市糧食局的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農業投資項目、市國土資源局的農田整治項目、市水利局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職責,以及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的行政職能等整合組建的,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市糧食局牌子。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機要、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綜合性會議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牽頭開展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牽頭監督指導全市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二)人事科。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與檔案管理、機構編製、勞動工資、社會保障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市農業智庫建設。指導全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
(三)政策法規與改革科。承擔起草農業農村、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的流通和儲備有關地方性法規和相關規範性文件及市政府規章草案。承擔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案件法制審查工作。承擔農業行政複議、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和農業農村行政審批有關工作。監督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的流通和儲備檢查制度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和政策執行情況。組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全市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政策建議。提出鞏固完善全市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宅基地改革工作。承擔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農村改革試驗區建設管理工作。監督指導轄區內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四)投資規劃科。提出全市鄉村振興戰略、現代農業發展等相關政策建議。提出扶持農業農村和糧食發展的財政和投資政策與項目建議。起草全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組織和協調農業農村項目建設審批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承擔全市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承擔推動農業產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組織編製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流通和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提出政府投資和財政性資金投資方向、規模以及安排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組織有關糧食等重要農產品項目的資金申請、項目審核並指導實施,承擔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儲備信息化建設工作。
(五)財務審計科。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負責農業農村項目檢查、驗收和績效考核。指導監督局系統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及工程招投標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指導全市國有糧食系統財務及內部審計工作。參與糧食風險基金的監管。調查了解國有糧食企業的管理和經營狀況並進行指導和監督。承擔國外援貸款項目的引進、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全市農業投融資體系建設,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信貸擔保的政策制定。
(六)鄉村產業發展科。組織協調全市鄉村產業發展,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起草促進全市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和農業機械化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市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監測和評定工作。指導開展全市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指導全市系統開放型農業及農業招商引資工作。起草全市農墾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指導全市農墾體制改革、農墾經濟結構調整和農業資源開發利用。指導農墾系統開展現代農業示範建設。督促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農墾政策。負責農墾日常工作。
(七)農村社會事業促進科。開展農村社會事業重大問題研究,參與編製相關規劃。負責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組織實施新農村建設。協調推動全市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推動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參與相關基礎設施建設規範與標準的制定與實施。協調推動農村文化發展,指導全市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八)鄉村治理科。協調推進全市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監督減輕全市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負責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監督、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監督檢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落實財務會計制度的監督檢查。指導全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財務會計管理以及審計監督工作。指導扶持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家庭農場,組織開展農民合作社示範社創建和監測。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村經營管理體系建設。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工作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指導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利用。
(九)市場合作科。編製全市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全市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承擔全市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全市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發布全市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承擔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農業貿易促進和談判、產業損害調查、農業援外項目實施、有關國際公約涉及吉安市的履約和協定執行相關工作。承擔協調管理與國際農業組織合作交流事務,承擔對台農業事務。
(十)科技教育科。擬定農業科技教育、資源環境等方面的發展規劃。承擔農業科技體制改革與創新工作,指導全市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推動農科教結合和產學研協作。監督管理全市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指導全市農村可再生能源體系建設,負責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牽頭指導秸稈綜合利用。負責農業野生植物資源保護,承擔全市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指導全市農業教育培訓和農業職業培育。
(十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起草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發展規劃和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有關工作,組織開展風險評估和風險交流,指導建立追溯體系,指導農業質量體系認證管理和綠色食品、有機農業發展。組織開展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的質量安全監測和監督抽查工作。
(十二)行業管理科。指導實施種植業、農藥管理、肥料管理、植物檢疫、畜牧獸醫管理、漁業漁政漁港、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農作物種業、畜禽種業牧草種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行業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指導起草全市農業行業方面政策和發展規劃。指導種植業、畜牧業、漁業及相關種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指導發布農情信息。指導全市節水農業、農藥、肥料、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動植物(含水生)防疫檢疫、病蟲害防控、獸醫體系建設、種業保護、農業機械化以及各相關領域技術推廣等工作。指導農藥檢查、動物衛生監督、農作物種子質量管理工作。依法開展種子生產經營許可和農藥經營許可。擬訂全市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救災類物資儲備和倉儲管理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制訂糧食流通和儲備、糧食質量地方標準。制定有關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指導糧食流通和儲備的科技創新、技術改造。承擔全市糧食流通和倉儲設施管理。指導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市糧食和儲備庫存檢查工作。組織指導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起草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三)糧食調控科。起草全市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儲備總體規劃和品種目錄建議。起草糧食購銷政策並組織實施,按規定啟動糧食最低收購價工作。制定市級儲備糧和政策性糧食收購、銷售、供應計劃,管理儲備糧輪換計劃和政策性糧食供應。指導協調地方儲備糧管理,負責糧食儲備市場監測預警和糧食產銷對接有關工作。承擔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工作。承擔軍糧供應與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的統計工作。研究提出儲備規劃、計劃的建議,組織實施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儲備的收儲、輪換、日常管理和應急有關工作。負責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具體工作。
(十四)農田建設管理科。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張厚楷
曾繁富同志任市農業農村局黨委委員(正處級)。
徐龍同志任市農業農村局黨委委員。
夏為民、左家斌同志任市農業農村局黨委委員。
聶建林同志任市農業農村局黨委委員(副處長級)。
金永峰同志任市農業農村局黨委委員。
羅於劍同志任市農業農村局黨委委員。
劉小毛朱軍平、彭萬安、周建華、曾平章、肖祖梂、戴文吉同志任市農業農村局黨委委員。

獲得榮譽


2019年3月,獲得“江西省第十五屆文明單位”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