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君
中國古代女性封號
鄉君是中國古代女性封號。始於晉武帝封羊祜妻為萬歲鄉君。 唐勛官四品有封者之母或妻封鄉君。宋廢。金五品文散官朝列大夫、武散官宣武將軍以上之母或妻封鄉君,章宗承安二年(1197)改封縣君。明郡王玄孫女封鄉君。清入分鎮國公、輔國公及貝勒側室之女稱“鄉君”。
婦女封號,《晉書·羊祜傳》:“今封夫人(羊祜妻)夏侯氏萬歲鄉君,食邑五千戶。”宋王溥《唐會要·命婦朝皇后》:“又外命婦品……﹝文武官﹞五品若勛官四品有封,母妻為縣君;帶職者若勛官四品有封,母妻為鄉君。”
清太祖七女(1604—1685):鄉君品級。其母為努爾哈赤庶妃伊爾根覺羅氏。明萬曆三十二年(1604)三月初十日生。后金天命四年(1619)年16歲嫁給騎都尉納喇氏鄂托伊,崇德六年(1641)鄂托伊陣亡。七女於康熙二十四年(1685)去世,終年82歲。
在晉書中,清楚的記載了在皇後行親蠶禮時,作為侍禮人員之一的鄉君的儀制:“……鄉君助蠶,乘皂交路安車,駕三。”而在親蠶禮當天,皇后在西郊升壇時:“……鄉君以下各采九條(蠶),悉以桑授蠶母,還蠶室。”而在平日,鄉君乘坐的車稱作油鮄車,並規定只能使用兩匹馬。
西晉鄉君冠服規制:金印紫綬,佩山玄玉,皆帶綬,以彩組為緄帶,各如其綬色,金辟邪首為帶玦。
劉宋時,鄉君在陪侍皇後行親蠶禮時,著青衣、頭插步搖,並帶竹框與鐵鉤隨侍。
唐朝的外命婦品秩中,四品官員之母或正室為鄉君。
金朝規定,五品文散朝列大夫、武散宣武將軍以上官位者,母親與妻子封為鄉君,後來金章宗承安二年改封為縣君。但不論改號與否,冠服儀制仍照一~九品分為:
一品:紅羅畫雲氣盤龍錦褾,金龍五色羅十七幅,寶裝玉軸
二品,翔鳳褾,金鳳羅十六幅,犀軸
三品、四品:盤鳳褾,金鳳羅十五幅。
五品,翔鸞錦褾,金鸞羅十四幅。
以上幅皆用五色羅,軸皆用犀。
六品,御仙花錦褾,金花五色綾十二幅。
七品、八品、九品,太平花錦褾,金花五色小綾十幅。
以上軸皆用玳瑁。凡褾皆紅,幅皆五色。
清朝時有資格封鄉君者有:
鎮國公、輔國公嫡女
多羅貝勒庶女
親王玄孫女
按規定,鄉君每年領年俸四十兩、祿米40斛;同時清朝對於鄉君的婚禮有詳細的規制:
聘禮:馬匹二頭,馬鞍二匹,開宴十六席,酒十六瓶,羊十四隻,茶十六桶。
納采:馬匹二頭,羊七隻,無宴席。
陪嫁:侍女二名。
以上與宴所需的茶膳皆由光祿寺籌備,羊與酒則是由鄉君的夫家負責。同時在外嫁時又會再加俸鍛5匹。
乾隆年間增定,親王、郡王之女不論嫡庶,一旦依命出嫁蒙古外藩和親者,一律封為鄉君。
西晉
晉武帝之臣羊祜妻夏侯氏為“萬歲鄉君”。
晉元帝姨母封“廣昌鄉君”。
晉哀帝皇后王穆之生母爰氏為“安國鄉君”。
晉孝武帝女晉陵公主在東晉滅亡后被劉宋降為“東鄉君”。
趙末帝皇后劉氏之叔母為“慈鄉君”。
劉宋
宋廢帝皇后江簡圭生母王氏為“平望鄉君”
金朝
金朝武官魏全之妻因夫而貴封為鄉君(封號不明)。
清朝
愛新覺羅·努爾哈赤第七女為鄉君(封號不明)。
愛新覺羅·皇太極第十二女為鄉君(封號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