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縣誌》是記述龍泉縣自然、政治、經濟、軍事、人文各方面的歷史與現狀的一本書。
大事記
唐
乾元二年 (759)
貞明五年(919)
龍泉金村、劉田(今屬
小梅鎮)等地制瓷作坊已具規模。
天禧二年(1018) 建縣學(儒學)於縣東隅,學額二十。
治平四年(1067) 吳深、
鮑康堯、季裒、吳克、鮑強五人同登進士,縣民建五桂亭(紹聖中更名
籍桂堂)於縣東崇因寺左、大溪之涯,題名於亭。
元豐四年(1081) 縣令黃髮,興學校,給諸生講課,入學者眾。
元祐七年 (1092) 七至十二月,疏浚
龍泉溪。
處州各縣均仿效。於是晝夜行舟,不再有沉覆之危。
宣和三年 (1121) 龍泉縣改名
劍川縣。
紹興元年(1131)複名龍泉縣。
靖康元年(1126) 知縣姚珏以鄭公垟堰為基礎,修築蔣溪堰;新鑿雲水渠。冬,
興工,次年仲秋竣工。可灌溉畈田三十頃。
建炎四年(1130) 五月下旬,潰兵楊勃擾
龍泉,毀縣學,僅存大成殿。紹興二年(1132)秋,重建。紹興二年(1132) 十一月,福建農民起義領袖
范汝為余部范忠率起義軍攻克龍泉。
慶元三年(1197) 分龍泉縣南松源鄉及延慶鄉部分地置
慶元縣。
開禧三年(1207) 歲旱,修蔣溪堰和雲水渠。次年雖續旱,但李山畈受益於渠堰灌溉,
水稻獲豐收。嘉定二年(1209) 縣人
何澹修纂《龍泉縣誌》。
……
【牛門崗遺址】新石器時代遺址,距縣城1.5公里。
【大窯青瓷古窯址】在縣城南35公里大窯村,有五代至宋元明古窯址50多處。1961年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為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988年1月,
國務院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源口青瓷古窯址】在縣東源口村,為宋、元時瓷場,1989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為省級
文物保護單位。
【劍池湖】在縣南1.5公里,相傳為
春秋戰國時
歐冶子鑄劍處。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
永和橋】在縣東安仁鎮。明成化間募建為懸臂式廊屋橋,長125.7米,寬6.4米,廊屋42間,1989年公布為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龍泉縣誌》第十九編)
【拆塔事件】1956年1~2月間,為修縣城街道,縣政府部分領導決定拆除縣城南金沙寺內建於北宋太平興國二年(977)的華嚴塔,取磚鋪路。並以"消滅迷信品"為由將塔內所藏繪畫、經卷佛像等毀壞。同時又拆除縣城崇因寺內建於北宋
熙寧雙塔。1956年12月,《
浙江日報》、《
人民日報》相繼披露事件真相,1957年2月13日國務院發出通報,1957年6月1日,
縣人民代表大會罷免了拆塔事件的主要責任者。(《龍泉縣誌》第十九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