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進區衛生局

武進區衛生局

2012年末,全區共有醫療衛生機構340所。全區鎮級以上醫療機構全年診療490.65萬人次,其中門急診479.2萬人次、住院11.45萬人次。

概況


其中,區級衛生機構4所、區級醫院3所、鎮(街道)衛生院(醫院)24所、鎮(街道)衛生院門診部6所、康復保健院3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3所、社區衛生服務站34所、村衛生室172所、民營醫院3所、企事業單位醫務室(衛生所)51所、個體診所37所。有編製(實有、標準)床位4890張,全區常住人口平均每千人擁有床位3張。衛生從業人員6376名,其中衛技人員5798名、執業(助理)醫師2692名,全區常住人口平均每千人擁有衛技人員3.6名、執業醫師1.67名。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編製年度工作計劃和階段性工作計劃;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督促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機關政務公開、機要保密、信息、信訪、文書檔案管理及後勤服務;組織開展衛生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總結交流和推廣衛生行業和精神文明建設的經驗與成果;負責修志編史工作;牽頭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衛生議案、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衛生統計、信息化建設;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指導、檢查、督促所屬黨組織的思想、作風和組織建設;負責對基層領導班子的考察、幹部培訓、黨員管理和發展工作;負責全系統宣傳、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系統政研會工作;制訂黨委中心組學習計劃並參與實施;負責黨內各項統計,協助黨委抓好群團工作。
指導和加強衛生系統的民兵預備役建設管理工作,開展國防教育,組織民兵軍事訓練和搶險救災,完成上級軍事機關下達的其他任務。

人事科

負責機構和人員編製,擬訂衛生人才隊伍發展規劃及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幹部人事調配錄用工作;負責全系統高層次人才的引進和新錄用畢業生的公開招聘工作;負責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認定和職稱考評工作;負責衛生系統工人技術等級崗位升級考核工作;指導各醫療衛生單位人員聘用、崗位設置管理、績效工資改革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全系統工作人員的考核、獎懲、工資福利、退休退職和事業單位登記、編製年報、人事統計等工作;負責衛生系統人才的選拔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婦女工作和計劃生育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管理。

計劃財務科

編製全區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衛生事業經費預、決算管理和本機關的經費管理;擬訂衛生財務管理規章並監督實施;負責機關預算內、外經費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指導衛生服務收費和藥品價格管理;負責基層單位的經營管理、財務收支和經濟責任的內部審計;負責直屬醫療衛生單位固定資產投資管理。審批、指導和監督基層單位的投資建設;負責對醫療機構大型醫療設備的購置組織論證並負責審核報批;審批所轄單位的設備購置並協調政府採購;負責本系統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系統內財務統計。

醫政科


按管理許可權負責醫療衛生機構的設置、審批、監管;指導醫藥葯事、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緊急醫療救援體系建設和醫療集團建設等有關工作;負責擬訂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有關方案,制訂基本藥物使用和管理流程,協助督查基本藥物制度各項規定的落實;承擔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監管工作,建立醫療質量安全控制評價體系;負責醫務人員的執業資格准入和服務規範;負責醫療機構的服務質量管理和特色專科建設;負責醫療機構執業審核和執法監督,醫療廣告的審核;負責衛生系統的藥品、耗材及醫療設備採購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協調處理各種醫療糾紛;協助做好重大突發事件、自然災害的醫療救護;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殘疾人康復、老年人醫療康復、勞動能力鑒定等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中醫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擬訂和實施全區中醫事業發展規劃、計劃,管理和指導中醫和中西醫結合工作;組織實施中醫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醫療機構中醫服務的質量監督和業務指導;負責中醫師承教育和中醫臨床人才研修項目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負責省中醫藥局科研招標課題的申報。
擬訂全區衛生應急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技術指南;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衛生監督和疾病控制科
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預警工作,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信息。
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環境衛生、放射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飲用水等的衛生監督管理;負責全區傳染病防治及其監督管理;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
擬訂重大疾病的防治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實施疾病預防控制績效考核,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
擬訂婦幼衛生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婦幼保健機構建設標準、技術服務規範和專項技術標準;牽頭組織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與先天殘疾工作;監督指導婦幼衛生政策的落實;組織實施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負責牽頭促進重大及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均等化的實施。
負責區行政審批衛生窗口管理。
承擔區政府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和區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科教科
擬訂學科建設、科技發展、衛生教育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負責醫學科學研究和重大技術攻關項目的政策措施和項目計劃管理;組織協調重點醫學科研攻關;指導醫療衛生單位的技術推廣應用和科學普及工作;組織實施和指導醫學重點學科、實驗室的建設;組織醫學科技成果的鑒定;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醫學科研機構的建立和調整;指導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培訓工作;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工作;參與指導高等醫學院校附屬醫院臨床教學工作。
愛衛科
擬訂全區愛國衛生工作的長遠計劃、年度計劃和階段實施計劃,統籌協調各委員部門分擔任務的落實;組織開展城鎮環境長效綜合管理工作、農村地區環境長效綜合管理考評工作;組織開展創建衛生城市、衛生鎮(村)工作;組織並督促開展除四害、健康教育、農村改廁等工作;負責下級愛衛業務指導和培訓;組織開展群眾性愛國衛生運動及經常性的檢查、評比活動。
宣傳貫徹國家和各級政府的法律、法規、規章、紀律,加強對幹部職工的法制教育和勤政廉潔教育;參與衛生系統普法教育;負責衛生綜合治理及考核工作;監督和指導衛生行政執法;負責重大行政執法案件的審核及衛生行政聽證複議工作;協調有關科室對衛生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受理群眾舉報,接待群眾來訪;查處違紀違規案件和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監督檢查衛生系統幹部、職工遵紀守法的情況;負責辦案文書的收集、整理、歸檔、管理;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衛生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及衛生標準,編製全區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堅持預防為主方針,進行衛生宣傳教育,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制定防病治病規劃,重點做好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疾病的防治工作,組織處理重大疫情暴發事件。
(三)負責環境、勞動、飲用水、食品、學校、放射性防護等衛生管理,按照上級制定的衛生標準,組織衛生監測,實施衛生監督。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打擊假冒偽劣保健品、營養品、化妝品、食品及一次性衛生材料工作。
(四)擬定全區醫療衛生機構設置布局方案,指導醫療機構的專科建設和區級醫療急救網建設,協調、指揮各種重大突發性、災害性事故的醫療搶救工作。貫徹《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依法對醫療機構實施行政和質量管理,會同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實施對定點醫療機構監督管理、參保病人的轉診管理。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擬訂並組織實施中醫事業發展規劃,管理和指導全區中醫和中西醫結合工作。編製人才培養規劃,並組織實施,不斷提高衛技人員的業務素質。
(五)貫徹《母嬰保健法》,開展婦女、兒童的衛生保健工作,防治危害婦女、兒童健康的疾病。協同有關部門承擔計劃生育的技術工作。
(六)發展醫學教育事業、有計劃地開展在崗人員的繼續教育,加強和規範基礎性業務的訓練。
(七)制定醫學科研規劃,組織開展醫學研究和學術交流,推廣新技術、新知識的應用。
(八)負責衛生系統經濟、財務和資產管理,審計和監督物價執行情況,組織指導所屬單位的基本建設和配套建設。
(九)編製初級衛生保健規劃並參與實施,指導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加強對村級衛生組織和鄉村醫生的管理。
(十)積極穩妥地推進衛生改革。
(十一)負責衛生系統的黨建和紀檢監察工作,加強基層領導班子建設,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