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保育
生態保育
生態保育(Ecosystem Conservation) 包含“保護(protection,即針對生物物種與棲地的監測維護)”與“復育(restoration,即針對瀕危生物的育種繁殖與對受破壞生態系統的重建)”這兩個內涵。以生態學的原理,監測人與生態系統間的相互影響,包含對於生態的普查與監測、野生動植物的飼育、自然景觀生態的維護工作等,並協調人與生物圈的相互關係;以達到保護地球上單一生物物種乃至不同生物群落所依存棲地的目的,並維繫自然資源的可持續利用與永續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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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原住民不僅能夠長期居住於荒野中,在長期使用當地野生動植物資源之同時卻能保持自然資源的不余匱乏。例如南美的亞馬孫河流域印地安人所對於森林的非破壞性採集利用,非洲、東南亞、及新幾內亞等熱帶雨林區域原住民部落傳統上非商業破壞性的狩獵活動等。同樣是利用資源,但他們的利用行為常常制約於部落社會組織的規範,運用神話、傳統宗教與禁忌等作為告誡子孫不至於過度開發山林並且尊重大自然的生活方式。這些族群透過數千年的部落經驗與特殊的生活習慣,而使其和生態系統間達到動態平衡。這也是現代工業文明所必須重新借鏡的地方。因此廣義上,現代的生態保育也常涵蓋對於自然生態保護區域境內的原住民文化與傳統生活習慣的保護與維繫工作。
生態保育的概念又可約略區分為物種保育、棲地保育、遷地保育與環境復育等不同的策略和實務工作。由於生態保育牽涉到人與生態系統關係之維護,而在世界各地以較為原始或以較為傳統生產方式棲息于山林中的原住民,由於其生活習慣與文明資產等具備了人類文化遺產上重要的組成分,甚至是人類學、文化學、與生態資源學上重要的研究對象。
物種保育(Species Conservation)
包括早期生態學中所針對特定瀕危物種(Endangered Species)保護及復育的工作,以及維護近代保育生物學(Conservation Biology)中所重視的保護物種多樣性(species diversity)。如瀕危動物的圈養、飼育與野放的過程,以及珍稀植物種子與植株的保護、育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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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物種保育的策略最早初始於十九世紀北美限制森林開發與禁止過度捕獵動物的諸項措施,後來逐步將焦點擺放在瀕危物種的保護事項。物種保育的概念發展至二十世紀中葉曾經作為生態保育的主流策略。其中針對瀕危物種的限制買賣、限制進出口、限制利用與圈養復育等至今仍舊是各國在生態保育中重要的管理方式,其中包括北美地區所對於猛禽類的保育工作,中國所對於熊貓、虎的保育工作,非洲地區所對於非洲象、犀牛的保育工作以及澳洲地區所對於鯨豚的保育工作等都是有名的範例。其中又以國際自然與天然資源保育聯盟(IUCN,現已改名為世界自然保護聯盟,World Conservation Union)所簽訂的華盛頓公約(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簡稱CITES)為物種保育中最重要的國際公約,許多國家以此公約的觀念做為制定其境內動植物保護規定的重要參考。
棲地保育(Habitat Conservation)
非洲特有種生物蘇卡達象龜
漁農自然護理署雀鳥研究小組的生態調查工作
移地保育或遷地保育(Ex Situ Conservation) 將生物種原材料在原棲地以外之地區尋找合適的生存環境以進行繁殖並保存。二十世紀後期由於有越來越多的自然棲地已經遭受破壞,因此在對於這些已破壞棲地的物種收容,乃至於遷移可說是極其重要的。這當中也包括了對於正在嚴重破壞中的棲地物種進行基因庫、種子庫與部分族群的收集或收容工作,以及評估後續可遷移這些物種居住的試驗區、生態區域等。其中針對已不可救援的物種或暫時找不到棲身之所的物種,及早建立其物種數據更是極為重要,以備在迫不得已時展開備份的工作。例如植物諾亞方舟以及各國的種子庫、種子銀行的建設等,這些工作除了是生態保育所進行的工作以外,也同時牽涉到農業技術與生物技術的交互合作。
環境復育(Environmental Restoration)
針對已受破壞或污染的生態環境,進行修復與重建的工作,以維繫生態系統的正常功能。生態學當中關於環境復育有一特殊的學門稱為恢復生態學(Restoration Ecology),而近代環境工程學界則在相關領域中有所謂的生態工法、生態工程等學門,這些都是希望透過跨學門的整合,來拯救已經受損傷或退化的生態系統。環境復育可說是環境科學與生態學的交互學門,也是環境生態學所重視的科研項目。其中環境復育中特別重視對於一切復育工作中所可能帶給生態系統的風險度。這當中包括人類設施干擾的強度,乃至於復育工作進行中所可能衍生對於其它重要生態資源破壞的可能性等。因此環境復育中特別重視這一系列的風險評估工作。這一評估工作需要許多科研領域與工程領域的人員共同參與,包括災害分析、錯誤模式、事件樹型分析等,同時需考慮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族群不適應性、外來族群的干擾、當地生物物種的忍受極限、以及其它關於生物地球化學循環的背景值建立等。而環境復育的過程必須達到可預測或可量測的要求。其最終目標也必須建立在明確的規劃之下。由於晚近以來諸如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污染不斷影響著生態系統的功能,因此人類原先應用於城市環境保護上的技術如環境評估、水質檢驗、空污顆粒收集、水污染整治、土壤污染整治等也逐漸投入對於已受污染破壞生態系統的復育工作,環境科學技術所對於污染的檢測和處理,配合生態學技術所對於物種健康、族群繁衍、族群遷徙情形等監測工作,透過儘可能對於生態系統諸般變異因子的了解和量化,以期重建被破壞的生態系統。
國際上從事生態保育的機構甚多,當中有各國政府相互合作發起的組織,也有由民間公益籌款所發起的團體。其中有的機構以生態系統中特定族群如鳥類、犀牛或昆蟲為主要關注的目標,有的機構則以特定生態環境如濕地或海洋為研究的焦點。例如:華盛頓公約組織(CITES)、世界野生動物基金會(WWF)、世界動物保護協會(WFPA)、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國際鳥類保護委員會(ICBP)、國際昆蟲生理生態中心(ICIPE)、國際濕地組織(又稱為濕地國際,Wetlands International)、國際海洋科學組織(international marine science organizations)、國際兩生類保育委員會(Declining Amphibians Populations Task Force)、國際犀牛基金會(IRF)、國際鳥類聯盟(Bird Conservation International,BCI)、保護國際(Conservation International,CI)、國際鶴類基金會(International Crane Foundation,ICF)、世界森林與可持續發展委員會(WCFSD)、亞洲動物基金(Animal Asia Foundation,AAF)、野生救援協會(Wild Aid)、物種生存委員會(Species Survival Commission,SSC)等。二十一世紀隨著人類日益關注生態系統的變化,這類機構的分工與整合工作也變得日益頻繁。
由生態保育所衍生的重要概念,包括永續生物資源的利用、生態活動與減少干擾生態系統等,其中永續資源利用的概念很快地便擴展到農業與工業方面,包括永續農業、綠色農業、有機農業等,工業上則漸漸重視原料的反覆利用與減少製造過程所對周遭環境的干擾等。而生態活動的推廣則更為多元,其推廣不僅包含教育性質、休閑性質,也同時有助於觀光產業與地方經濟的發展,包括觀鳥活動、生態旅遊與生態導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