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財政局

張掖市財政局

張掖市財政局是行署綜合管理全區財政收支,主管財稅政策,實施財政監督,參與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職能部門。內設12個行政職能科室,下轄地區監督檢查辦公室、收費管理局、政府採購辦、財政行政管理研究室、中華會計函授學校、金苑賓館等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及其他有關政策,協調財稅關係,指導各縣市財稅工作;草擬或制定全區財政預算、財務、會計、國有資產管理、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等方面的規定和制度,並按規定程序報請上級批准執行。
(二)根據全區國民經濟和發展戰略,指定全區財政發展規劃和中長期財政計劃,制定年度全區預算草案,監督各縣市預算的執行,審編全區年度決算,對社會財力進行綜合平衡。
(三)參與全區宏觀經濟的決策和管理,參與基建投資、勞動工資、物價、經濟貿易、外匯、科技、教育、衛生、住房、社會保障等改革;運用財政、稅收、補貼等經濟桿杠,以及財政直接掌握的資金,對國民經濟運行和國民收入分配進行有效的調控。
(四)管理和監督全區各項財政收入,組織和監督全區預算的執行,組織執行中央和地方、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組織執行分行業的財務制度。
(五)負責管理基本建設撥款,輸和監督由財政承擔的全區經濟貿易、農業支出、行政和公共支出、社會保障支出;監督和執行有關相應的財務制度;制定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增加指斥的規定;統一管理全我基本建設財務制度。
(六)執行國家債務證券政策,負責外國政府和世界銀行對我區的貸款業務及財務管理。
(七)管理和指導全區會計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區註冊會計師和會計事務所的業務,以職稱主觀部門指導下一步,開展會計系列職稱改革工作。
(八)監督各縣市財政收支和地直部門的財務活動,檢查財政稅收政策、法令和各項內務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對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當年系檢查和處理。
(九)制定全區財政教育規劃,組織全區財政幹革命部的培訓,負責財政政策的宣傳和研究,發布全區財政信息。
(十)負責地委和行署授權和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陳明彪

所屬單位


(一)人秘科: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後勤保障;研究起草有關重要報告和文件;管理財政信息、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調查研究全區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和精神文明建設善,制定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的教育規劃;負責文電、保密、保衛、信訪、檔案管理等事務。
(二)預算科:編製年度預算,匯總年度寺方預決算;貫徹落實中央與地方的分配政策,加強財政管理,貫徹落實中央制定的財政體制和預算管理制度、金庫制度、總預算會計制度,依法起草本處有關預算管理方面的文件。
(三)稅政科:協調有關法律法規的起草擬定,審議上報財政稅政及其他法律法規草案中有關財政稅收和條款;承擔上級機關的有關稅收下策的調查研究,依法起草以稅政科名義產生的文件函件等。
(四)行財科:擬定公共財政支出政策,提出優化支出結構的下一步策建議;管理文化、教育計劃生育,科學、體育、通訊廣播、行政和政法部門的經費,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制定相應的開支標準;審定有關部門的年度預算;擬定並執行政府公共財產管理的規章,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五)社保科:審核社會保障基金預算草案及審核匯總基金決算;管理屬全區財政預算的社會救災救濟、勞動就業、醫療保險、、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社會保障等方面的財務和資金;管理衛生民政、勞動與社會保障等部門的經費;監督執行職工行業保險和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制度,監督執行衛生、民政、勞動事業等方面的財務、會計制度。
(六)會計科:管理和指導全區會計工作,保障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研究提出會計改革的啟發政策建議;擬定和貫徹實施會計法令、規章和準則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管理,管理註冊會計師考試、執業等。
(七)企財科:研究國家與企業分配關係改革,擬定國有有關政策相配套的實施意見及辦法;監督執行《企業財務準則》,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貫徹執行國有企業和國家糧食儲備,物資儲備的財務管理制度;輸財政有關專項資金業務並對資金的使用民政部進行監督;負責監繳國有資本金收益。
(八)農財科:研究擬定和執行財政支農政策;執和國家財務會計制度;管理農林水牧、農機等部門事業經費和財政支農專項資金;依法履行對財政支農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職能。
(九)基建科:加強國家對基建投資項目財政撥款管理;擬定並執行基本建設和建設實施工行業的財務管理制度,對國家投資基礎上的財政撥款使用效益進行重點分析、檢查和監督職能。
(十)綜合科:研究財政發展戰略和財政分配政策;編製中長期財政規劃,擬定財力綜合平衡方案,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的建議;擬定並執行預算外資金管理規章制度,監督全區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工作。
(十一)外經科:負責我我外國政府貸款業務,審查利用外國政府貸款項目效益、配套資金和還貸能力等情況;負責世界銀行貸款財務管理;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及涉外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
(十二)財經監督檢查辦公室、監察科:擬定並執行財政監督的政策制度;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查處重點違反財經紀律和打擊報復案件;依法起草和擬定與本科研成果室相關的文件、函件等。
(十三)政府採購辦:負責執行政府採購法規和政策;負責確定全區政府採購規模,編製全我政府採購目錄;負責組織、協調、承辦全區政府採購業務;負責管理全區政府採購資金;負責收集、發布全區政府採購信息;負責全區政府採購工作的監督檢查。
(十四)收費局管理:貫徹執行有關行政性收綱和罰設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規;負責對執收執罰單位收費、罰沒項目和標準的審核管理、票據管理,負責實施對收費、罰沒收入的征管結算監督稽查。
(十五)財政研究室:圍繞財政各個時期的中心工作,以調查研究為主要手段,抓方向性、全局性、傾向性、關鍵性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及時向領導提供有決策以考價值的調查分析、意見和建議,並做好跟蹤檢查、信息反饋,理論研討等。

服務承諾


張掖市財政局社會服務承諾
一、嚴格執行《預演演算法》,合理安排財政支出,保證黨政機關正常運轉所需經費。各單位正常的包干經費,由本處各業務科室按進度每月上旬集中撥付,直接送達國庫。
二、合理調度資金,及時將工資性支出撥入"工資專戶"管理,確保職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確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費及時撥付到位。
三、按規定及時撥付各類專項資金及其它補助資金。符合資金使用要求,經本處核准后,七天內撥付到位。加強資金使用全過程的監督管理,確保資金的使用效益。
四、認真落實西部大開發中中央出台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符合國家稅收優惠政策文件規定,我處接受到申請文件后,七天內按規定程序辦理完畢。
五、按照國家和省上關於農業災欠減免政策規定,對省上下達我區的農業稅收災欠減免及社會減免指標,報經行署核准后,七天內下達縣市。
六、全區會計及要求從事財會工作的人員,符合辦證、註冊登記、年檢、吊銷要求,經個人申請、單位審核后,在一個月內辦理完畢。
七、符合《甘肅省罰款沒收財務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的單位,辦理罰沒許可證,資料報齊后,五天內上報省財政廳核發。
八、縣市和地直部門爭取各種資金的報告,報我處后,經審核,符合上報要求,在五天內上報省財政廳。
九、取消無效重複檢查活動,嚴格按照政策規定及市委、行署的要求進行檢查,在檢查中做到亮證執法,提高財政監督管理水平。
十、加快財政審批制度改革進程,減少審批環節,簡化和規範審批程序,規定審批時限,切實提高辦事效率。
十一、在處機關創造優良秩序、提供優質服務、建設優美環境,樹立勤政高效、熱情周到、辦事公正的行業形象。
十二、實行標示服務。在各辦公室門前設置標示牌,全體幹部職工辦公桌上放置標明姓名、職務、職責等內容的標示牌,在辦公大廳設置審批事項、收費項目標準及服務承諾公示欄,方便群眾辦事,接受群眾監督
十三、實行首問接待負責制。
1、對來辦事的群眾,按照"一問候、二讓座、三辦事"的接待程序,對辦事人員提出的問題和要求給予認真負責的答覆。
2、凡辦事者所詢問的問題,屬於首問責任人所在科室(單位)職責範圍的,應積極主動地答覆並按照政策規定及時予以辦理,不能及時辦理的應說明情況;不屬於所在科室(單位)職責範圍的,應將其介紹到有關科室(單位),或告知有關科室(單位)負責人辦公地點、電話號碼,請他們接待處理。
3、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要按照職責範圍,及時進行認真的疏導,積極協調解決,努力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不能隨意將矛盾問題上交。
4、首問責任人在接待辦事人員的過程中,不能使用"不知道"、"沒有時間"、"你問別人去"等推委扯皮的話語。
5、在首問接待中,要善於捕捉工作動態,注意發現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和措施,並及時向相關科室(單位)或領導反饋,為領導和上級正確決策當好參謀和助手。
6、各科室(單位)的負責人要加強管理,嚴肅紀律,要對本科室(單位)的首問接待責任制負全部責任。如果出現違反首問責任制的情況,要追究當事人和科室(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十四、實行過錯責任追究制。對違犯上述服務承諾的工作人員,及時依據有關規定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