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疫苗

預防肺炎球菌引起的肺炎

肺炎疫苗為“23價肺炎球菌多糖疫苗”,主要預防肺炎球菌引起的肺炎。肺炎球菌感染是在世界範圍內引起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且是肺炎、腦膜炎、中耳炎的主要病因。

美國有觀察資料顯示,估計每年有40-50萬人患肺炎球菌性肺炎,病死率為5%-10%;儘管使用有效的抗生素治療,肺炎球菌感染仍可引起很高的發病率和病死率。採用疫苗接種可望降低肺炎雙球菌感染的發病率和病死率。和流感疫苗聯合使用可增加免疫效果。

疫苗簡介


肺炎球菌是世界範圍內引起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且是肺炎、腦膜炎、中耳炎、菌血症等侵襲性和非侵襲性感染的重要病原體。肺炎球菌常寄生在健康人生的鼻咽部,約有40%-70%的人帶菌,當機體免疫功能降低時,病菌就會乘虛而入侵入肺部,造成肺炎。肺炎球菌感染,一是來自自身帶菌,當抵抗力降低時,肺炎球菌向下呼吸道侵犯引起肺炎;二是被來自帶菌的別人或患者所傳染,引起肺炎。近年來,由於肺炎球菌對抗生素產生不同程度的耐藥性,有的地區竟達到50%,給治療肺炎帶來了困難。
肺炎疫苗
肺炎疫苗
接種疫苗是有效的特異性預防措施,具有極佳的衛生經濟學價值。目前普遍應用的預防肺炎鏈球菌疾病的疫苗主要有兩類,多糖疫苗(23價多糖疫苗,適用於2歲以上適合人群)和蛋白結合疫苗(7價或13價,可用於2歲以下嬰幼兒)。

特點


肺炎多糖疫苗

肺炎多糖疫苗為“23價肺炎球菌多糖疫苗”,能覆蓋23種經常引起肺炎球菌感染的血清型,約90%的肺炎是由這23種血清型引起的。絕大多數健康的成年人,在接種后2-3周內,均能產生抵抗所有或大部分肺炎球菌的保護性抗體。23價肺炎疫苗可以有效地預防肺炎,已經在美國、英國、加拿大等30多個國家及地區應用14年以上,接種后保護率可達92%,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免疫功效可維持5年。2歲以上體弱或反覆患肺炎的幼兒及高危人群(如無脾兒童)可以使用。
PPV23所含的莢膜多糖抗原為T細胞非依賴性抗原,可以刺激成熟的B淋巴細胞,但不會刺激T淋巴細胞,此抗原介導的免疫反應持續時間較短,不能產生免疫記憶。2歲以下嬰幼兒免疫功能發育尚不完善,對T細胞非依賴性抗原的反應很差,所以多糖疫苗不能誘導嬰幼兒產生保護性免疫應答。PPV23不能用於2歲以下兒童的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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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炎結合疫苗

接種PCV7可以預防疫苗所覆蓋7種血清型肺炎鏈球菌所引起的IPD,國外研究顯示,其所包含的7種血清型所導致的IPD約佔所有IPD的80%左右。2006-2007年在我國四所有代表性的兒童醫院(北京兒童醫院、上海復旦大學附屬兒科醫院、廣州兒童醫院和深圳兒童醫院)5歲以下住院肺炎兒童中臨床分離到279株肺炎球菌。分析發現主要的致病肺炎球菌血清型與PCV7所覆蓋血清型一致,而這7種血清型佔到所有致病肺炎球菌的81%。這說明PVC7在中國同樣具有較高的血清型覆蓋率。但PCV7不能預防疫苗覆蓋血清型之外的其他血清型肺炎鏈球菌的感染。
0-5歲兒童是PCV7的適用人群。PCV7採用了蛋白結合技術。在此疫苗中,每種多糖都通過共價鍵的方式與白喉類毒素CRM197蛋白結合到一起,這種蛋白的作用相當於一種免疫載體。莢膜多糖抗原和蛋白的結合改變了免疫反應的性質,從T細胞非依賴性抗原轉換為T細胞依賴性抗原,此抗原複合物可以刺激輔助性T細胞免疫反應。嬰兒出生后不久就可對T細胞依賴性抗原產生有效的免疫應答,並且蛋白結合抗原能夠誘導產生免疫記憶,當受到與疫苗組分相同的肺炎鏈球菌多糖再次刺激時可以產生增強的免疫反應。
肺炎疫苗
肺炎疫苗
目前7價肺炎鏈球菌結合疫苗已在全球100多個國家上市,超過10年的安全使用經驗,已被列入了56個國家和地區的計劃免疫規劃(如美國、英國、新加坡、香港和澳門)。

疫苗組成


肺炎疫苗
肺炎疫苗
採用23種最廣泛流行、最具侵襲性的血清型肺炎球菌,包括血清型1、2、3、4、5、6B、7F、8、9N、9V、10A、11A、12F、14、15B、17F、18C、19A、19F、20、22F、23F和33F,經培養,提純製成的多糖疫苗。成品為無色、透明的液體注射劑。含0.25%苯酚作防腐劑。

製劑規格


肺炎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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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疫苗是無菌、用於肌內或皮下注射的透明液體疫苗。它含有混合的經高度提純的23種最廣泛流行、最具侵襲性的肺炎球菌莢膜多糖。每0.5 mL疫苗中含每種分型的多糖25 µg,溶解於生理鹽水中並含有0.25%苯酚作為防腐劑。6B型肺炎球菌的多糖經提純后比6A型更具穩定性。因此,本藥用6B型代替14價疫苗中應用的6A型。

疫苗用途


肺炎疫苗
肺炎疫苗
23價肺炎球菌多糖疫苗由23種血清型肺炎球菌多糖抗原組成,能誘導機
體產生體液免疫。對由23種最常見血清型引起的肺炎球菌感染性疾病產生保護,其免疫覆蓋率占引起肺炎球菌感染血清型的90%。用於預防在疫苗中含有的肺炎雙球菌型引起的肺炎、腦炎、中耳炎和菌血症等疾病。不對疫苗中所含莢膜型以外的肺炎雙球菌型產生免疫作用。

藥理毒理


肺炎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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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所含的經過提純的肺炎球菌莢膜多糖可引起抗體的產生,而此抗體可有效地預防肺炎球菌的感染。多價疫苗用於人體的研究表明,對23種莢膜型的每一種都可產生免疫力。任何年齡的成人都可以對疫苗產生免疫應答。在接種后的第三周,保護性莢膜型特異抗體的水平將升高。保護性功效的持續時間目前還不能確定,但在早期的研究中已表明用其它的肺炎球菌疫苗刺激產生的抗體可持續5年之久。刺激產生的特異型抗體水平在觀察42個月後下降,但在所有的有早期應答徵象的受試者中,仍明顯高於接種前水平。

適應證


肺炎疫苗
肺炎疫苗
本疫苗推薦用於2歲以上高危人群以預防肺炎球菌性肺炎和本疫苗包含的各種血清型引起的系統性肺炎球菌感染。高危人群包括:65歲以上的老人,免疫功能正常,但患有慢性疾病(如心血管病、肺病、糖尿病、酒精中毒、肝硬化)者,免疫功能減弱者:脾切除或脾功能不全、鐮狀細胞病、何傑金病、淋巴瘤、多發性骨髓瘤、慢性腎衰、腎病綜合症和器官移植者,無癥狀和癥狀性艾滋病毒感染者,腦脊液漏患者,特殊人群:在感染肺炎球菌或出現其併發症的高危環境中群居者或工作人員(如長期住院的老年人、福利機構人員等)。注意,周期性上呼吸道感染,尤其是中耳炎和竇炎不是本疫苗的適應症。

不良反應


肺炎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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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注射區局部的疼痛、紅腫及硬結。偶見低熱(38.9ºC)、身體不適感及虛弱無力、腺炎、過敏樣性反應、血清病、關節痛、肌痛、關節炎、皮疹、蕁麻疹。已穩定的特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的患者,會極偶然地在接種后的2-14日內血小板減小症複發且可持續2周。罕見神經病學方面的紊亂如感覺異常、急性的神經根神經病,包括格林-巴利氏綜合征,其因果關係尚未被證實。

用法用量


上臂外側三角肌皮下或肌內注射,每次注射0.5ml。對已接種過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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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雙球菌疫苗者不建議進行系統性再接種。但是,對於肺炎雙球菌感染的高危人群(如脾切除者)中接種肺炎雙球菌疫苗超過5年者,或體內抗體滴度顯著下降者(如腎病綜合症、腎衰或器官移植者),建議進行再次接種。
1、何傑金氏病患者如需接種疫苗可在治療開始前10天給予。如果進行放療或化療至少應在開始前14天給予,以產生最有效的抗體免疫應答。治療開始前不足10天及治療期間不主張免疫接種。
2、免疫缺陷病人,應於術前兩周接種。
3、脾切除者,每5年加強免疫一次,每次注射劑量0.5ml。
4、對10歲以下脾切除或患有鐮狀細胞性貧血的兒童,應每隔3~5年加強免疫一次,每次注射0.5ml。

接種對象


用於2歲以上的以下人群的接種:
1、選擇性接種
(1)50歲及超過50歲以上者。
(2)患有可增加肺炎球菌感染性疾病危險的慢性疾病者,如心血管疾病、肺部疾患、肝及腎臟功能受損者。
(3)免疫缺陷病人,如脾切除者或是由鐮狀細胞性疾病及其它原因引起的脾功能障礙者。
(4)患有其它慢性疾病而可能感染肺炎球菌的高危人群(如酒精濫用)及並存如糖尿病、慢性腦脊髓液滲漏、免疫抑制等因此可引起更嚴重的肺炎球菌病患者,或是反覆發作的上呼吸道疾病,包括中耳炎、副鼻竇炎等。
(5)何傑金氏病患者。
肺炎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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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群體接種
(1)群體接觸密切者,如寄宿學校、養老院及其它相似場所。
(2)具有發生流行性感冒併發症高度危險者,特別是肺炎。
(3)當疫苗中含有的某型肺炎球菌在社區人群中發生爆發流行時,社區人群為高危人群。
3、再接種
(1)一般無需對成年人常規再接種。
(2)脾切除者。
(3)10歲以下脾切除或患有鐮狀細胞性貧血症的兒童。

接種時間


肺炎疫苗
肺炎疫苗
肺炎疫苗可以在全年任何時間接種,也可以與流感疫苗同時接種,使用不同的注射器在不同部位接種。為了方便,可在年度查體時或就診時接種多價肺炎球菌疫苗。兒童應在超過2歲時接種該疫苗。接種疫苗后的保護抗體水平至少可以保持5年,一般而言,肺炎疫苗只需接種一次,但身體虛弱者,在首次接種5年後需要二次補種。
肺炎疫苗可以在各區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指定接種點接種,也可到就近到社區醫院保健科諮詢接種。

注意事項


肺炎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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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疫苗的任何成份過敏者禁用。除了適應症及用法中所列項目外,均禁止肺炎23的再接種。何傑金氏病患者在治療開始前少於10日及治療過程中禁忌免疫接種。已行廣泛的化學治療和/或結節放射治療的何傑金氏病患者禁用。禁用於靜脈注射,皮內注射亦當避免。皮下或肌肉內注射應慎防誤注入血管。正在進行免疫抑制治療的病人,則血清中可能不出現所期望的抗體反應。嚴重心肺功能障礙的病人注射肺炎23時要謹慎,可能會發生相當嚴重的全身性反應。任何發熱性的呼吸系統疾患及一些活動性感染都應推遲使用肺炎23。需要青霉素(或其它抗生素)來預防拮抗肺炎球菌感染的患者,該種預防措施於接種肺炎23后不應該中斷。對妊娠和哺乳的影響 孕婦使用本疫苗是否會傷害胎兒或是影響生育能力及此種疫苗是否會從母乳中分泌,均不能肯定,故孕婦及哺乳婦女慎用。對兒童的影響本疫苗對2歲以下幼兒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肯定。

禁忌症


肺炎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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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疫苗中的任何成份過敏者;正在進行免疫抑制治療的病人;具有嚴重心臟病或肺功能障礙的病人;妊娠期和哺乳期的婦女。

貯藏運輸


肺炎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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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8℃避光保存和運輸,有效期24個月。在盒簽(或瓶簽)標明的有效期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