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
形象
形象,在文學理論中指語言形象,即以語言為手段而形成的藝術形象,亦稱文學形象。它是作家的美學觀念在文學作品中的創造性體現。也是文學反映現實生活的一種特殊形態。如同高爾基所說:“文學把真理化為形象──人物的性格和典型”,便是指狹義的文學形象。形象作為一個有確定內容的美學術語始於黑格爾的《美學》:“藝術是用感性形象化的方式把真實呈現於意識”;“詩的觀念功能可以稱為製造形象的功能”。文學形象是作家頭腦的創造性產物,它既具有模擬、描繪對象的客觀徠性方面,也具有表達作者思想感情的主觀性方面,它是造型性(或稱“描繪性”、“描塑性”)和表情性的統一,客觀性和主觀性的統一。
形象
【拼音】xíng xiàng
【英譯】[image;form;figure]
【反義詞】抽象
【近義詞】生動/外貌
【基本解釋】
用有效和生動的語言刻畫和描寫的有形或可見的表現創造英雄形象。也可表示一個人或事物的外部特徵,比如:劉德華的形象很不錯。
1. 亦作“形像”,指具體事物。
《呂氏春秋·順說》:“善說者若巧士,因人之力以自為力,因其來而與來,因其往而與往。不設形象,與生與長,而言之與響;與盛與衰,以之所歸。”
2. 指肖像。
《東觀漢記·高彪傳》:“畫彪形象,以勸學者。”宋陸遊《駕禮部曾侍郎啟》:“紀話言於竹帛,肖形像于丹青,垂之無窮。”
4. 象徵。
5. 形狀;樣子。
清蒲松齡《聊齋志異·公孫夏》:“帝君視之,怒曰:‘字訛誤不成形象!此市儈耳,何足以任民社!’”《紅樓夢》第五三回:“這會子花得這個形象,你還敢領東西來!”1983年《袁家山簡介》: “忽然眼前出現呂洞賓形象,於是(袁可立)急忙禱告,懇求保佑。”
6. 指文學藝術區別於科學的一種反咉現實的特殊方式。即作家從審美理想的立場出發,根據現實生活各種現象加以藝術概括所創造出來的具有一定思想內容和藝術感染力的生活圖畫。通常亦特指文藝作品中的人物形象。
文學理論中指語言形象,即以語言為手段而形成的藝術形象,亦稱文學形象。它是文學反映現實生活的一種特殊形態。也是作家的美學觀念在文學作品中的創造性體現。
文學形象是文學理論中具有普遍意義的重要範疇。別林斯基曾說過:“詩的本質就在於給不具形的思想以生動的、感性的、美麗的形象。”(《別林斯基論文學》第11頁)對於文學形象,象對於整個文學一樣,應當在同現實生活的關係中加以把握。現實生活是豐富多採的,其中包括社會環境、自然景物、人物以及生活細節等等,因此,作為反映結果的文學形象也具有層次不一的豐富內涵,從而產生了這一概念的多義性。大致說來,形象有廣義和狹義兩種:廣義的文學形象泛指文學作品中整個的形象性表現、形象體系、生活圖景。作品的具體因素如環境、人物、場面、情節等可理解為它的具體表現。恩格斯所說作品的思想傾向“應當從場面和情節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來”(《致敏·考茨基》),其中的“場面”、“情節”便是指廣義文學形象。別林斯基所說文學家“用形象和圖畫說話”(《別林斯基選集》第 2卷第429頁),也可以這樣理解。狹義的文學形象是指人物形象,與人物、性格、角色、典型人物、主人公、抒情主人公等的含義相同或相近。高爾基所說文學“把真理化為形象──人物的性格和典型”(《文學論文選》第409頁),便是指狹義文學形象。
文學形象的概念直接來源於近代歐洲的文學理論,如上述別林斯基、高爾基的言論。這以前可上溯到歐洲古代摹仿說中的類似概念,如柏拉圖所說的“摹本”,亞里士多德所說的“圖象”、“形象”、“性格”等。形象作為一個有確定內容的美學術語始於黑格爾的《美學》:“藝術是用感性形象化的方式把真實呈現於意識”;“詩的觀念功能可以稱為製造形象的功能”。但在黑格爾包羅萬象的美學體系中,形象具有多義性。別林斯基等後來一些美學家的形象理論接受了黑格爾觀點的影響。在中國歷史上,“形象”一詞開始時僅指人的面貌形狀,後來“象”、“形”、“形象”(又作“形相”、“形像”)具有了文學、繪畫上的含義,如陸機《文賦》所說的“期窮形而盡相”,劉勰《文心雕龍·神思》所說的“神用象通”,謝赫《古畫品錄》所說的“取之象外”等,開始接近了現代的廣義文學形象的概念。接近於現代的狹義文學形象(人物形象)的術語,則有“人”、“人物”、“角色”、“性格”等。
在文學形象問題上,存在著唯物主義與唯心主義的不同認識。按照客觀唯心主義觀點,文學形象被看作是客觀精神的表現,例如柏拉圖所說“摹本的摹本”;黑格爾所說“感性的顯現”的底子乃是“理念”;劉勰所說“麗天之象”、“理地之形”都是“道之文”(“道”也是一種客觀精神)等。按照主觀唯心主義觀點,文學形象被看作單純主觀的產物,例如康德所說“一個客體的表象的美學性質是純粹主觀方面的東西”;而文學藝術形象是先驗的主觀想象的“觀念的遊戲”的產物(《判斷力批判》)。中國明代公安派把主觀的“性靈”、“心靈”誇大為一種“搜之愈出”的源泉,足以使作品有“呈奇”的形象表現(袁宏道《珂雪齋文集》卷三),也屬這一類。按照唯物主義觀點,文學形象被看作是與事物相一致的,是“肖乎物”、“肖其自然”(葉燮《原詩》)的。馬克思主義者以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為指導,則認為作為社會意識形態的文學作品是“一定的社會生活在人類頭腦中的反映的產物”(毛澤東《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文學形象就是這種反映的特殊形態。
文學形象作為用語言塑造的藝術形象,既有一般藝術形象的共同特徵,又有它自己的特徵。這些特徵是:
①可感性。文學形象同一般藝術形象一樣,具有知覺、表象和想象所能把握的生動可感的屬性。它不同於科學上標示抽象一般的種類、性質的圖示和模型,而是表現為具體、生動、獨特和個別的形態,或是一片景象,或是某個人物。由於語言是抽象概括的符號,很難用於直接再現事物的可感屬性(只是在使用擬聲詞和模擬人物語言聲調時才接近於這種屬性),因此一般說來,文學形象不可能象造型藝術形象和音樂藝術形象那樣為視覺和聽覺的感官直接把握。然而“語言是一切事實和思想的外衣”(高爾基《和青年作家談話》),它具有概括一切的功能,這又使它不受直接感知的局限而能自由靈活地引起人們各種具體生動的想象。因此文學形象能夠比較全面地反映現實。它能夠訴諸人們的多種知覺感受,除了視覺和聽覺,還有嗅覺、觸覺、味覺等,能夠引起讀者根據自己的生活經驗進行“再創造”的想象活動,使讀者恍如身歷其境。
②完整性。文學形象不是支離破碎的描繪和抒情,儘管有時只寫了一草一木、一言一笑,但卻能構成一個整體(一片風景或一個人物)。如果個別的片斷描寫互相脫節或矛盾,就不可能形成完整的形象;而必須互相呼應,構成某種合適的聯繫。如魯迅評論陀思妥耶夫斯基對人物形象的描寫時說:“他寫人物,幾乎無須描寫外貌,只要以語氣、聲音,就不獨將他們的思想和感情,便是面目和身體也表示著。”(《集外集·〈窮人〉小引》)可見合適聯繫的片斷描寫足以烘托出完整的人物形象。作品中各個形象的互相結合還構成形象體系的完整性,例如單個景物與大片風景的統一,人物性格與環境、情節的統一等等,形象的完整性表明形象具有一定的概括性,是對生活形象加以去粗取精、由表及裡的概括性產物;因而形象的完整性是構成典型人物形象的重要條件。能否寫出完整的形象是判別作品的藝術性的標誌之一。
③主觀性和客觀性的統一。文學形象是作家頭腦的創造性產物,它既具有模擬、描繪對象的客觀性方面,也具有表達作者思想感情的主觀性方面,它是造型性(或稱“描繪性”、“描塑性”)和表情性的統一,客觀性和主觀性的統一。所謂“托物言志”、“情景交融”、“形神兼備”、“意象”、“意境”等都包含這種意思,文學形象的這兩方面的明顯程度並不一律,在敘事性作品中造型性較明顯,在抒情性作品中表情性較明顯,但任何文學形象都必然同時具有這兩方面。絲毫不表達作者思想感情的“純客觀性”的文學形象是不存在的,單純表達作者的心情而不作真切的描繪也談不上形象的塑造。文學形象無論以什麼形態出現,必然包含著作者的感情態度、思想傾向、審美評價,儘管有時很含蓄或出於不自覺。有時,作者遵循正確認識的要求對客觀事物作忠實的描繪,所塑造的形象會與自己的理想和眼界並不一致甚至相矛盾,這就是所謂“形象大于思想”的情況。即使如此,形象也會體現作者世界觀的某些因素,仍然是主觀性和客觀性的統一。
④藝術感染性。文學形象能夠使讀者感受時代、社會的脈搏,在想象中接觸人物的生活,體驗人物的命運,流連於風光景物之中,從而產生情緒的激動和共鳴;使讀者更加集中地欣賞自然美、生活美和藝術美,瞻仰崇高的人物和業績,領會藝術上的悲、喜的感情,判別美好和醜惡,進入詩情畫意的境界,從而獲得美的享受。文學形象的藝術感染力的主要來源,在於它的藝術真實性和激情功能。特別是感情因素濃厚的作品,更是著重以形象的情緒因素髮揮它的藝術感染作用。同時,文學形象還往往藉助於藝術形式及語言的節奏音韻等手段來加強藝術感染性,這在韻文特別是格律體詩歌中更為明顯。此外,文學形象還可以同其他藝術形象相配合,如與繪畫藝術形象相配合(作品插圖、詩配畫、題詩國畫等),與音樂藝術形象配合(譜曲、配樂朗誦等),與戲劇、曲藝和電影等表演藝術形象相配合,以加強藝術感染性。文學形象的藝術感染性是作品藝術力量的重要條件。
文學形象作為文學理論的重要範疇,是學術上繼續探討的對象。
在文學形象問題上,存在著唯物主義與唯心主義的不同認識。按照客觀唯心主義觀點,文學形象被看作是客觀精神的表現,例如柏拉圖所說“摹本的摹本”;黑格爾所說“感性的顯現”的底子乃是“理念”;劉勰所說“麗天之象”、“理地之形”都是“道之文”(“道”也是一種客觀精神)等。按照主觀唯心主義觀點,文學形象被看作單純主觀的產物,例如康德所說“一個客體的表象的美學性質是純粹主觀方面的東西”;而文學藝術形象是先驗的主觀想象的“觀念的遊戲”的產物(《判斷力批判》)。中國明代公安派把主觀的“性靈”、“心靈”誇大為一種“搜之愈出”的源泉,足以使作品有“呈奇”的形象表現(袁宏道《珂雪齋文集》卷三),也屬這一類。按照唯物主義觀點,文學形象被看作是與事物相一致的,是“肖乎物”、“肖其自然”(葉燮《原詩》)的。馬克思主義者以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為指導,則認為作為社會意識形態的文學作品是“一定的社會生活在人類頭腦中的反映的產物”(毛澤東《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文學形象就是這種反映的特殊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