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物價局
東莞市物價局
物價局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的價格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擬訂和實施地方性價格管理規章、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編製和執行價格改革中長期計劃、年度計劃等。《價格法》賦予物價部門許多職能,包括價格調控職能、規範市場價格秩序職能、價格管理職能、價格行政執法職能等。根據這些職能,物價局的主要職責是:
目錄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的價格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擬訂和實施地方性價格管理規章、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編製和執行價格改革中長期計劃、年度計劃。
(六)組織指導價格、收費社會監督;受理和處理價格投訴舉報。
(七)組織開展價格、收費成本調查和價格聽證工作;管理、指導價格鑒證、價格評估等價格事務工作。
(九)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