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岩春秋之友社

紅岩春秋之友社

紅岩春秋》之友社於1991年9月由重慶師範大學歷史系91級65名同學與《紅岩》雜誌社合作創辦,一直肩負著傳承“紅岩精神”,弘揚紅岩魂的歷史重任;在發展中不斷成長。

社團發展歷程


《紅岩春秋》之友社於1991年9月由歷史系91級65名同學與《紅岩》雜誌社合作創辦,一直肩負著傳承“紅岩精神”,弘揚紅岩魂的歷史重任;在發展中不斷成長。2014年它已發展成為跨16個系科的學生大社團。到今天,25年的風雨兼程,我們一路走來;有著十分輝煌的歷史,光榮的傳統和優良的作風;曾多次被評為我校精品社團,並多次榮獲五星級、四星級和三星級社團的榮譽稱號;並成為學院重要的思想教育陣地。
25年來,《紅岩春秋》之友社始終堅持以思想教育為核心,引導廣大青年自覺繼承和發展“紅岩精神”的光榮傳統和優良作風,先後開創了義務導遊隊、“紅岩精神”宣傳、與西南大學聯誼以及一系列大型紀念活動等模式,並獲得了巨大成功。

社團口號


“紅岩精神,傳承有我”

“紅岩精神”:

“紅岩精神”是在抗日戰爭解放戰爭時期以周恩來同志為首的中共中央南方局和八路軍辦事處在歌樂山麓、嘉陵江畔與反動勢力作鬥爭,爭取民族獨立和人民解放的鬥爭實踐中,用熱血與生命錘鍊、培育、形成的崇高革命精神。正如江澤民同志所說,“紅岩精神”的基本內涵包括崇高思想境界、堅定理想信念、巨大人格力量和浩然革命正氣四個方面,重慶市委將其概括為“愛國、奮鬥、團結、奉獻”。
“紅岩精神”是革命烈士對共產主義信念執著追求的高度概括;是革命先烈堅持真理,改造社會的人生偉大實踐;:是革命先輩為國家為人民無私奉獻的真實寫照;同時也是改革開放發展建設過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種精神支柱。“紅岩精神”永存!

解讀“紅岩精神”:

組成民族精神
“紅岩精神”是我們中華民族民族精神的重要組成部分儘管現在我們所處的時代和面臨的任務與產生“紅岩精神”的時代背景不同,但它仍然是激勵我們開拓進取的強大精神動力,仍然是中學生進行自我教育的尤為寶貴的資源。
“紅岩精神”是樹立共產主義理想的堅實可靠的根基德育工作在歷史與未來的焊接點上發揮承前啟後的作用,只有把過去的光榮傳統變成未來的營養和堅實基礎,才有利於理想的實現。“紅岩精神”正是當代青少年樹立共產主義理想的堅實可靠的根基。
愛國主義教育
弘揚“紅岩精神”是接受國情教育的重要環節,革命傳統教育的整個內容取材於“五四”運動之後,中國共產黨誕生並領導中國各族人民經歷的土地革命、抗日戰爭、解放戰爭和中國現代史階段。所以,弘揚“紅岩精神”包含於接受國情教育之中,是青少年接受國情教育的一個必不可缺的重要環節。
抵禦腐朽思想
“紅岩精神”是抵禦腐朽思想侵蝕的有力武器,“紅岩精神”正是我們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抵禦腐朽思想侵蝕的有力武器。

社團會徽


《紅岩春秋》之友社
《紅岩春秋》之友社
創作人:何雨倩
紅色H代表“紅岩精神”
綠色Y代表不斷成長的紅岩人
H、Y是紅岩二字開頭字母的大寫
以H、Y為主幹的會徽寓意著《紅岩春秋》之友社在“紅岩精神”的氛圍中不斷成長。

協會組織架構


社團實行會長負責制,副會長協助工作,社團下設編輯委員會、外聯部、秘書部、策劃部、宣傳部、網路部、義務導遊部,由各部長進行管理,編輯委員會由編輯委員會主任管理。會長主持協會的日常事務,把握社團的前進方向,制定社團的短期計劃與長期遠景規劃,審核財務報表,召開各級會議,培養良好的協會文化,對外代表社團。副會長協助會長進行具體事務,提供建議,分工指導一些部門,並在會長需要幫助時代行會長職能。

協會管理


協會建立了一系列的管理條列:協會成員管理制度、協會成員換屆制度財政管理制度、設備及檔案管理制度

協會成員管理

對於協會內部人員,我們主要採取激勵獎懲制度,主要依據考勤(參與協會常規會議次數以及活動參與度)對成員進行評定,以決定期末“優秀幹事”獎狀的頒發。
每次會議及活動開始前,由秘書部負責協會所有成員的簽到。根據其對協會活動的參與度來判斷該成員的活躍程度。在每學期末對每個部活躍程度高,出勤率高的成員授予“優秀幹事”稱號,並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註:無故缺席兩次取消評優資格,缺席三次作自動退出社團處理;請假三次取消評優資格,五次作自動退出社團處理。)

協會成員換屆制度

即將卸任的領導層根據相關章程規定並結合實際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具體選舉方案,並在全體大會上公布且徵集意見,修改後公布最終方案。欲參與競選的會員按照換屆的最終方案準備,提交相應材料,並執行相應選舉程序,在民主選舉的條件下產生新一屆領導層。社內選舉完畢后,新舊領導之間儘快做好交接工作,新社團負責人應及時向社聯上交相關材料。

財務管理制度

活動開始時,制定財務預算→由義務導遊部分配人員進行物資採購,先有採購人員墊付資金→提交收據和證明給副社長報銷→記賬人員收繳收據及證明,記賬,並將收據貼在賬本后→副社長與記賬人員每月核查賬目,向社聯遞交財務報表→每學期末初、末向所有會員公布財務報表。

設備及檔案管理制度

協會物品的管理,每個部門有明確的分工,具體分工如下:
編輯委員會:負責社團《紅岩春秋》報的編排和出版。
秘書部:社團活動物資使用及發放前的安置,通訊稿的電子檔收
藏,社團幹事考勤記錄。
策劃部:保管社團活動策劃及總結的各項材料和表格。
外聯部:保管通過贊助得來的物品以及社聯發放的物品。
宣傳部:保管海報紙、筆等宣傳用品。以及回收的優秀海報和
傳單樣品。
網路部:保管、記錄社團在比賽過程中所產生的技術、思維。
義務導遊部:保管各個景點的導遊詞。
(註:每個部門的電子檔材料都必須發送一份給會長保管,除此之外副會長還需保管其他所有與社團有關的文本或電子材料(如會員檔案,其他社團的邀請函等),以及社團用品(如會旗等)

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社團名稱:《紅岩春秋》之友社
第一條 社團性質
以傳承“紅岩精神”,弘揚紅岩魂的歷史重任為己任的由學生自願組成的非盈利性質的社會組織
第二條 社團宗旨
社團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校團委的規定,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的前提下宣傳並弘揚“紅岩精神”“愛國、團結、奮鬥、奉獻”源於新時期的“紅岩精神”,並結合了新時代的特徵和社會對當代大學生的需求;因此,我社立足弘揚“紅岩精神”,加強革命傳統精神宣傳,堅持以科學的理論武裝人、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開展一系列活動;讓會員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社會觀並以“紅岩精神”來武裝自己的頭腦,堅決抵制社會上的多種不良放棄,不斷學習,創新,增強社會實踐能力,努力將自己塑造成為適應社會發展,肩負國家歷史重任的新時代的大學生。
第三條 社團監督
本社團是重慶師範大學學生社團的成員,接受重慶師範大學黨委宣傳部的領導,接受重慶師範大學團委和校學生會的監督管理,接受重慶師範大學歷史與社會學院團總支學生會的指導。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四條 社團的活動範圍
面向社員以及全校學生

第三章 會員的加入和退會章程

第五條 入會條件
申請加入本社團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重慶師範大學正式學籍;
(二)承認本社團章程
(三)熱愛紀念並弘揚“紅岩精神”、喜愛社團活動、積極參與社團活動
第六條會員入會程序
(一)提出申請入會
(二)填寫入會申請表和社員信息統計表
(三)繳納會費和照片
(四)召開會員入會大會
(五)由社團執行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七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社團的決議;
(二)維護本社團的合法權益
(三)參與社團每次活動;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社團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積極本社團提出建議與意見
第八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社團,並交回會員證。
(一)會員退會辦法
1、會員退會需提出書面申請
2、書面申請必須包含退會緣由(需詳細列舉:社團有無重大違紀行為、社團活動不符合法律等等)
3、社團大會經過審核
4、如果符合,則准許通過
(二)清退會費辦法
1、去除兩元的社員證費用
2、剩餘八元
3、算出總共的會費,除去所辦活動(在社員提出退社的日期之前)的經費,並算出此會員所參與的活動,所辦活動的經費除以參與這些活動的社員得到的平均費用。
4、再用八元減去平均費用,剩餘的費用退與提出退會的會員
第九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社團執行機構會議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條本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社團執行機構;
(三)審議社團執行機構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
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負責。
第十二條
會員大會每屆一年
第十三條
會員大會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社團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四條社團執行機構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籌備召開會員;
(三)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五)決定社團下屬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六)領導本社團各機構開展工作;
(七)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八)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社團組織結構(見協會組織架構)
第十六條本社團的社長、副社長、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熱心學生社團工作;
(三)學習成績中等以上;
(四)大學期間未受過學校的處分;
(五)熱愛社團工作、積極參與社團組織策劃、有責任心
第十七條
本社團社長、副社長、各部門負責人任期一年。
本社團社長不兼任其他學生社團的主要負責人。
第十八條本社團社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執行機構會議;
(二)檢查會員大會、社團執行機構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社團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四)總領社團的一切事物
第十九條副社長行使以下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枝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協助會長(社長)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二十條其它機構職權
(一)秘書部
1、協調會長、副會和其他部門的聯繫
2、會議記錄
3、申請活動場地以及活動資料的整理
4、負責活動經費的管理
5、社團每次活動的財務明細狀況
(二)義務導遊部
1、服從會長的領導
2、負責協會帶隊出去的活動(紅岩村之行、參觀革命紀念地)
3、負責義務講解隊的組織以及講解員的選拔與培訓
4、積極協助其它部門工作
(三)策劃部
1、協會組織活動的策劃及總結、通訊稿
2、配合各部門的工作
3、積極收集社員的建議與意見
4、活動形式的策劃
(四)宣傳部
1、活動的宣傳海報的製作
2、活動的宣傳
3、聯繫與其他學校的聯誼活動
4、活動照片記錄
5、配合其它部門的工作
(五)社長助理
1、協助社長處理社團日常工作
2、協助社長助理社團資料
3、協助各個部門的工作
4、整理活動的所有資料
(六)外聯部
1、社團活動贊助
2、定期聯繫合作社團一促進聯誼活動的順利開展
3、協會對外聯繫的紐帶
(七)編輯委員會
1、編輯及出版社團《紅岩春秋》報
2、協助其他部門的工作
第二十一條 《紅岩春秋》之友社幹事考核制度
為了加強社團內部的管理,進一步提高各幹事的工作效率,更大程度的調動各幹事工作的積極性,特製訂《紅岩春秋》之友社幹事考核制度。
(一)社長總負責制,左右秘書協助完成
該考核以各部門為單位,鑒於個別幹事時間的有限性,每次考核於每學期結束前一個月進行匯總,作為年度社團內部優秀人員評選的參照內容。
(二)年度評優制
按照學院和學校關於社團管理的相關章程,每學年都會評選出各個社團的優秀幹事、優秀會員等,年終社團內部各部門選出一人進行評優並上報,對表現突出的幹事可以優先考慮。
(三)各部門負責制
具體的考核內容依據各個部門的情況而定。
1、工作態度:
⑴會議考勤:召開各次會議時,不得無故不到、遲到、早退。有特殊情
況必須提前向有關負責人請假,否則一律視為缺席。
⑵各部門幹事工作態度必須嚴謹、認真
⑶杜絕故意欺騙行為(如替他人簽到、胡亂編造作為請假理由等)
2、工作能力:
⑴對部門布置任務的完成情況及時間觀念:
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及時完成,有較強的組織、策劃行為能力,發揮
個人優勢,在工作中有所創新並取得一定成績。
⑵團隊協作能力與同事人際關係:
和睦相處,關係融洽;能及時發現社團在機制上存在的問題並向社團
負責人提出建議,經負責人採納並有效地解決問題的,給以表揚。
3、工作成績
個人職責完成出色,得到社團好評
(四)各部門協作制
各部在本部門無法及時完成工作時,部長有權通過其他部門部長調動其他部門成員協助完成工作。對於積極完成任務者,給予表揚;無正當理由拒絕工作者,給予批評。獎懲情況均作為考核參考內容。在開展具體活動時該項制度尤為重要。
(五)考核方法
按考核內容立項,共三項,每一項以A(優)、B(良)、C(中)、D(差)考核,出現兩個D的為考核不合格。各部門幹事考核表由社長(副
社長)填寫。
(六)幹部監督制
望各位幹事對該考核制度的實施進行監督,如發現不公之處,及時向社團負責人反映。
特別提醒:
⑴由於社團評優涉及到獎學金評定的加分及以後個人畢業簡歷的填寫內容,希望各部門幹事予以高度重視。
⑵希望各部門幹事將平時獲得的獎狀等有效證件妥善保管,以便作為日後獎學金評定的有效加分證據。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二條本社團經費來源。
(一)會費
本社團按照校團委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每年向每位社員收取十元會費,其中抽取百分之二十交社團部為社員辦理社員證明
(二)社會贊助
申請社會贊助需填寫社團贊助經費申請表向社團部以及團委申請
(三)其他
在核准的活動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需向社團部以及團
委申請方有效
第二十三條本社團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四條本社團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十五條本社團具有專門的財務人員。財務人員變動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社團財政制度
(一)本社團經費由秘書部管理
1、所有活動經費都由秘書部管理
2、秘書部制定財務支出登記表以及明細表
3、定期回報財政情況
4、社長定期進行財務批複
(二)財務制度分為會計和出納
會計:負責財務核算
1、登記每次活動的經費支出,需要明細以下內容:
(1)活動名稱
(2)活動支出費用,需一項一項的登記
(3)經費支出理由,需明細經費是作何用途
(4)經費使用人,需明細何人以及所屬部門
(5)經費使用時間
(6)對每次活動財務進行統計
出納:結算財務
(1)經費保管
(2)經費的報銷
(3)對每筆報銷的經費需作詳細的記載
註:參照會計的職責
(三)每筆支出經費須有會計與出納共同核對後記錄在案
(四)每月結算一次財務,在每學期末進行財務匯總
(五)每期末向會員大會進行財政結算
(六)社團若從其他途徑收取活動經費須向社團部以及團委提出書面申
請並記錄在案
(七)管理人員不得私自侵佔、挪用社團經費
第二十七條本社團資產管理必須執行重慶師範大學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校團委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專項資金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校團委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會員公布。
第二十八條本社團換屆或更換社團負責人之前必須接受校團委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二十九條本社團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條對本社團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校團委、校學生會、本社團執行機構或10名以下本社團成員聯名提出,並交經本社團會員大會審議。
第三十一條本社團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上通過後7日內,報校團委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二條本社團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社團執行機構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三條本社團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指導單位審查同意。
第三十四條本社團終止前,須在校團委組織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五條本社團經校團委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后既為終止。
第三十六條本社團終止后的剩餘財產,在校團委的監督下,按照重慶師範大學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經2012年10月25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八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社團會員大會執行機構。
第三十九條本章程自校團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附錄:
1.社團幹部例會每兩周一次,社員大會每月一次。會議地點時間機動處理。
2.社團幹部必須作好工作記錄,以及工作構思情況。每月上交社長或副社長檢閱。以便採集活動思維。
3.社團各部門幹部在舉辦社團活動之前,務必寫好策劃書。策劃內容益詳。
4.社團幹部必須每月上交一篇活動策劃書。社團活動月視情況而定。
5.各部門在活動前將經費預算情況附於策劃書後,活動后憑票據報帳。社團經費由正、副社長分管。經費帳目必須清晰、透明。
6.大學城幹部與老校區幹部加強聯繫。活動規則及經費預決算規則如上所規。
7.社員證得辦理和註銷必須遵守社團部的制度。
8.社團幹部、幹事每年改選一次,並遵守公平、公正原則。
9.社團領導層必須精誠團結,接受院校黨委、團委和學生會的領導。
10.社團活動性質不違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
11.違背者視其情況給予批評、降職及撤職處分並備案處理。
12.以上管理細則自頒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