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懷化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批轉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湖南省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湘政發[1999]20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民編製規定的通知》(湘政發[2000]53號),湖南省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湖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於全省市州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機構與人員編製有關事項的通知》(湘編辦[2000]11號)等文件精神,設置懷化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和懷化市各縣(市、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
(一)劃出的職能
將產品質量糾紛的仲裁交給人民法院或社會中介組織。
(二)划入的職能
2、原由市經委化工辦承擔的化學危險品質量監督管理職能。
3、原由市建設、建材、紡織、機械、冶金、煤炭、輕工、二輕、電子等工業企業的行業管理部門承擔的行業質量監督職能;各相關部門原承擔的生產許可證管理職能及原市建委承擔的燃氣用具的生產管理職能。
5、原由市農業局承擔的農藥質量工作的宏觀指導和農藥質量監督職能。
7、承擔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下放的職能。
1、除強制性標準、重要的基礎性標準和管理標準之外的其他標準的宣傳貫徹、諮詢、服務及地方標準的技術性審查。
2、質量技術監督工作中的技術性評價。
3、用於貿易結算的有關計量器具強制檢定的技術性工作。
(四)交由企業依法自主管理的事項
1、工業企業內部的標準化、計量、質量管理。
2、非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的檢定的檢定周期和檢定方式。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懷化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監督本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行政執法工作。
(二)管理質量監督工作;對產品質量實施監督檢查;管理產品質量仲裁的檢驗、鑒定;組織協調依法查處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活動中的質量違法行為。負責市打擊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宏觀管理和指導全市質量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有關質量振興的政策措施和市質量振興實施計劃;研究制訂提高市產品質量水平的發展戰略和計劃;推廣先進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根據分級管理分工,組織產品質量重大事故和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並提出整改處理意見;依法管理工業產品生立許可證工作。
(四)負責管理標準化工作;按省局授權組織制訂地方農業標準規範;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時標準,開展和指導農業、工業及其他領域標準化工作;受省局委託管理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五)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組織執行國家計量法律法規;建立市級計量標準;組織量值傳遞;推行工業計量現代化;對企業計量檢測保證能力進行考核;規範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的行為。
(六)統一管理和監督認證認可工作;協調與監督實行強制性管理的安全認證;依法對質量檢驗機構進行監督管理;協助省局對與質量技術監督相關的社會中介組織實行資格認可和監督管理。
(七)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客運索道、遊藝機、遊樂設施和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和質量監督工作。依法行使國家監察職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安全規章、技術標準和管理辦法,組織實施監督監察。
(八)組織擬定和實施市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管理和指導質技術監督科技工作;管理防偽技術產品工作;管理局直屬單位;和派出單位指導掛靠的學會、協會工作。
(九)組織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的宣傳、教育、培訓和信息等有關工作;受省局委託組織開展質量技術監督的對外交流。
(十)受省局委託對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機構編製、人員調配、財務經費、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國有資產、社會保險、基本建設、技術改造等實行垂直管理。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各縣(市、分局)局領導班子配備、考核、任免、獎懲等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
(十一)承辦省局和地方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管理等日常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文件;承擔政策研究、信息、安全保衛、保密、信訪、督查、政務公開、後勤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資產管理、重要活動的組織協調等工作;協調應急管理的有關事務性工作。
(二)法規宣傳科(案審辦)。
負責本系統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協調和法律適用方面的指導,監督管理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監督和協調管理全市系統行政許可工作;協助省局管理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審查和培訓、考核發證工作;承擔行政複議、應訴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有關備案工作;負責質量技術監督相關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承擔宣傳和新聞發布、報道工作;負責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對行政案件的初審把關工作;組織行政處罰案件的複核及聽證工作;組織對下級質監部門報批案件的審查;承擔案審辦的其他日常事務。
(三)質量管理科。
組織推進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和發布相關信息;負責產品質量宏觀管理工作,貫徹實施國家質量振興綱要和湖南省質量振興規劃,起草本市貫徹國家質量發展戰略的規劃和相關政策,推進質量興市戰略和名牌發展戰略;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工作,協助省局組織的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工作。
(四)標準化科
組織實施標準化法律法規;負責統一管理全市農業、工業、服務業及其他領域的標準化工作;組織地方標準的制(修)定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本市標準化發展戰略、規劃、計劃和政策;組織實施標準,並對標準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企業(不含食品企業)標準備案、工業產品標準登記的管理工作;管理企業標準化良好行為的創建工作;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指導和協調行業、部門的標準化工作;負責本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的管理工作,推動組織機構代碼的應用。
(五)計量與認證科。
組織實施國家計量法律法規,負責統一管理全市計量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監督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開展量值傳遞;監督管理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負責產品能源效率標識監管,依法推行用能單位能源計量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全市計量檢定人員的培訓及資格核准工作。
依授權負責計量認證、強制性認證、自願性認證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認證諮詢、檢測機構、實驗室和檢查機構,推動開展自願性認證活動。
(六)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辦公室)。
負責本市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安全監察工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按規定許可權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檢驗檢測人員和作業人員資格;按規定許可權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及統計分析工作;負責管理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工作;監督管理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工作;組織推廣特種設備重大安全和節能技術成果。
(七)產品質量監督科。
負責本市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煙花爆竹產品和纖維產品的質量監督工作。組織開展質量監督檢查、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和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組織查處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特種設備等法律法規的行為;承擔組織協調本市系統大案要案的協查協辦和督察督辦工作。擬訂本市重點監督的工業產品目錄;管理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和風險監控工作;組織管理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及后處理工作;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負責管理和指導本市系統的行政執法工作及市局稽查支隊的業務工作。監督管理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及仲裁檢驗、鑒定工作,監督管理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監督管理全市產品防偽工作。
(八)食品生產監管科。
負責全市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全市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工作制度;組織實施對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的質量監督抽查及后處理工作;管理食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和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生產企業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相關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承辦本市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許可的受理及初審和管理工作;承辦化妝品的生產許可管理工作;
(九)計劃財務與科技科。
組織編製本系統財務預算、決算;管理本系統的各類獎金、專用基金和國有資產、基本建設、政府採購、技術裝備設置、信息和統計工作;管理本系統國庫集中支付和非稅收入收繳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工作;承擔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擬訂本市質量技術監督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開展本系統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學術交流和知識產權等工作;制定全系統科研經費年度計劃並監督執行。
(十)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及本系統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社會保險、教育培訓、隊伍建設及系統工資統發等工作;承擔管理許可權內的幹部任免、考核和下一級領導班子管理工作;承擔有關外事工作。
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辦公室。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及本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指導本系統基層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市局稽查機構名稱由“湖南省懷化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隊”更名為“湖南省懷化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支隊(12365投訴舉報中心)”,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機構級別仍為正科級。負責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稽查工作;指導全市系統質量技術監督稽查業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