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光葵
重光葵
重光葵(英文名:Shigemitsu Mamoru,1887年7月29日—1957年1月26日),日本大正、昭和時期外交官,甲級戰犯之一。1911年從東京帝國大學畢業後任職於日本外務省,1929年起歷任日本駐上海總領事、日本駐中國大使。
1932年在上海虹口公園爆炸案被炸斷右腿,導致終身跛行,其後,歷任偽滿洲國副總理、駐蘇聯、英國大使、外務大臣,1945年9月2日代表日本政府與梅津美治郎一起簽署日本投降書。戰後被定為甲級戰犯,但很快於1950年假釋,且再次任職為外務大臣(1954年-1956年),是28個甲級戰犯中唯一一個戰後重新當上大臣的。任內完成和蘇聯恢復邦交的工作。重光葵活躍於一、二次世界大戰及戰後,幕後參與甚至主導了諸多日本侵略各國、統治及外交政策制訂。戰後寫出的《‘昭和の動亂’(上・下巻)》廣為學界讚賞。
1887年,出生於日本大分縣。
重光葵
1912年,作為外交使團的一員被派往德國,任日本駐德國大使館外交官補。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后被派往倫敦,任駐英國大使館書記官,在那裡,他對英國制度的讚賞,與許多英國著名人士的友誼和對軍國主義的厭惡就紮下了根。
1915年,任駐華公使館頭等參贊。
1918年,任日本駐美國俄勒岡波特蘭市領事。
1919年,隨日本代表團參加巴黎和會。
1929年初,在青島登陸的日軍,準備向濟南進犯有了一定的駐外經驗和資歷后,重光葵被任命為日本駐上海總領事。
1931年-1932年,任日本駐中華民國大使。
1932年,“一·二八事變”中,他迫使當地不合作的中國軍隊接受停戰協議,但第二天在上海出席“天長節”慶典時,被朝鮮抗日誌士投彈炸傷致殘。儘管如此,他還是在一星期後在停戰協議上簽字確認。
1933年5月,一條腿被截肢后的他返回日本,任日本外務省次官。在這期間,由於他對中國和英國的親善態度,他遭到軍部強硬分子反對,沒能出任駐中國大使。
1933年-1936年,任外務副大臣“偽滿洲國”副總理。
1936年8月,儘管軍方反對,他還是出任日本駐蘇聯大使。在蘇聯和日本軍隊在有爭議的張鼓峰地區(日方稱哈桑湖)發生衝突時,他的能力受到了巨大的考驗,他和蘇聯外交部長馬克西姆·李維諾夫進行了極不愉快而嚴峻的談判,達成了結束危機的停火協議,由於他的頑強、剛毅,這成了蘇聯戰後把他定為甲級戰犯的重要依據。
1938年9月,在英日關係變的微妙時刻他任日本駐英國大使,他的工作很出色,但無法擋住潮流,他一直干到珍珠港事件爆發,英日宣戰為止。
1942年1月,任駐汪偽政權“大使”。
1943年4月,任日本外務大臣。在東條英機、小磯國昭和米內光政聯合內閣中任外相,這時已經沒有外交可言了,只能宣稱日本對外戰爭的目的是“亞洲的解放與復興”。
1945年4月辭職。
1945年8月,在東久邇宮稔彥王內閣中復任日本外務大臣兼大東亞大臣。
1945年9月2日,代表日本天皇和政府簽署日本無條件投降書。當他一瘸一拐地攀爬密蘇里號戰列艦時,他的軍方同事把他看成是巴格多利奧式的叛徒而鄙視,而軍艦上的盟軍人員則帶著殘酷的滿意心態注視這他的狼狽相。
1946年4月29日,根據蘇聯的建議他作為甲級戰犯嫌疑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關押,由於有16個英美著名外交官替他說情,他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是活下來的25個戰犯中判的最輕的,宣判后不久即減刑。
1949年11月,獲假釋出獄。
1952年,獲特赦減刑,后返政界當選為眾議院議員及改進黨總裁。
1954年12月,在鳩山內閣中復任日本外務大臣。具有諷刺意味的時,他主持了日本和把他送上法庭的蘇聯之間的重建外交關係的全部活動。
1956年,作為日本政府代表出席聯合國大會。在這次大會上,日本正式加入聯合國,關於日本在聯合國的角色定位,重光葵作了以“日本將成為連結東西方的橋樑”為題的演說。
1957年,突發心肌梗死於神奈川縣的家中,終年69歲。
重光葵
重光葵同蔣介石國民政府的外交部部長王正廷進行了多次談判,最終於1929年3月28日,在南京簽訂了《“濟案”協定》。《“濟案”協定》包括撤兵照會兩件、調查損害議定書一件、雙方結束濟案聲明書一件,規定:濟案損害問題由雙方各任命同數委員組成共同委員會,實地調查解決;雙方對損害賠償採取寬大主義辦理;日軍兩月內退出山東,日軍 撤退後,由中國政府負責保護日僑“生命財產安全”。
這個協定貌似公正,實則有利於日本侵略者。因為“濟南慘案”的主要參與和製造者均未受到應有的懲罰,而且在重光葵的活動以及南京國民政府的一味妥協退讓下,雙方還發出了“濟案不快之感情悉成過去,以期國交益臻敦厚”的聲明,這使日本既達到了侵略目的,又擺脫了外交困境。
在濟南立“功”的重光葵,1931年1月11日,被任命為日本駐華公使館參事官兼駐上海總領事,並以參事官身份全權代理駐華公使之職。在重光葵任職期間,外交上,中日關係日趨和緩,雙方開始就關稅、領事裁判權和其他問題展開談判,但日本國內以軍部為代表的侵略勢力,不斷就武裝侵略中國東北而興風作浪。1931年9月18日,九一八事變爆發,當日,關東軍侵佔了瀋陽。
九一八事變發生后的第二天,當時代行駐華公使職務的重光葵就立即拜訪國民政府行政院副院長宋子文。中方要求,為了避免局勢惡化,應儘快尋求現地解決辦法。重光葵沒有立即答應,而是向當時外相幣原喜重郎發電報,等待回復。他還直接對國民政府外交部部長顧維鈞說:“錦州張學良的態度是危險的。為避免與日本衝突,張學良應迅速撤出錦州,而日軍也不要再前進。我認為最好是在中間設置中立地區以避免衝突。”他的意思是讓東北軍撤走而盡量不激怒侵略東北的日軍。這是何種霸道侵略的強盜邏輯。
1932年1月12日,重光葵從上海返回東京述職。犬養毅內閣討論對中國的政策,重光葵與當時外務省亞洲局局長谷正之的看法比較一致,他們雖然支持日本的侵略擴張,但出於策略性的考慮,認為在當時的情勢下,不宜在上海挑起新的事端,因為這有可能導致日本國際環境的孤立。但日軍侵略野心不斷膨脹,不久就挑起了“上海事變”。
上海一·二八事變,源於1932年1月18日的“日蓮宗和尚被殺事件”。日方將此事嫁禍於上海三友實業社的工人,並於1月26日,向上海市政府提出最後通牒,提出中方道歉、懲辦兇手及解散抗日團體等無理要求。1月27日,重光葵奉芳澤外相之命,搭乘“長崎丸”號赴上海,解決中日衝突問題。28日,日本海、陸軍向上海進攻,遭上海守軍的奮起反擊。
重光葵於1932年2月1日到達上海時,情況已進一步“惡化”——日軍的侵略在上海守軍十九路軍的頑強抵抗下,損失慘重,已無力向前推移。當時,日本在日內瓦的國聯會議上,正因為九一八事變而備受其他成員國的指責,處境尷尬。考慮到此,重光葵作為從事外交出身的官員,首先意識到出兵上海,如果日本戰敗,那麼日本在國際上將陷入更加被動的境地,因而,他與其他前線官員一樣,積極主張增兵上海。他於2月16日,親自向內閣發電報,請 求派陸軍增援上海。
日本內閣在重光葵的電報以及軍部的推動下,繼2月初調陸軍第九師團及海軍第三艦隊增援上海之後,又於1932年2月23日,通過了增派第十一、十四兩個師團,組建上海派遣軍的決議。前陸相白川義則被任命為上海派遣軍司令,準備強行登陸。
1932年3月1日,日本陸軍在海軍的配合下登陸成功,中國守軍側冀受敵,全軍被迫退守嘉定、黃渡一線。重光葵認為目的已基本達到,進一步攻擊縱深的時機尚不成熟,因而力促白川義則大將發布停戰命令。3月4日,國聯做出中日雙方停戰的決議。日本開始利用外交手段——接受國聯的中日停戰談判的決定來鞏固侵略的“戰果”。
14日,國聯調查團抵滬。21日,視察淞滬戰地。24日,上海停戰談判會議在上海英國領署召開,中國首席代表是顧維鈞,重光葵為日本首席代表。由於日方要求的條件苛刻,在核心問題——日軍的退駐地點和退兵期限上,中日雙方難以達成一致。中方的正當要求,即日軍應完全撤退,恢復“一·二八”事變以前的態勢,被日方拒絕。日方無恥地表示,原則上可定期退至租界附近,但退出租界附近地區,則不能規定期限,而應“視具體情況”而定,這實際上是想進一步擴大日軍佔領範圍的無恥要求。不僅如此,日方竟還提出日軍飛機可以自由偵察中國軍隊防線的要求,中方當然不可能接受。
時至4月中旬,雙方談判仍未取得成果。12日,中國轉請國聯召集19國委員會,促使日本坦誠談判,確定撤兵日期。在中日雙方停火談判難得結果的時候,侵略上海得逞的日軍趾高氣揚地準備在4月29日慶祝“天長節”(昭和天皇誕辰日)的時候,在虹口公園舉行所謂的“淞滬戰爭祝捷大會”。
尹奉吉
11時30分左右,主席台上只剩下清一色的日本軍政官員,尹奉吉知道機會來了。就在“祝捷大會”進入高潮,台下、台上高唱日本國歌的時候,尹奉吉抓住機會,衝出人群,奔至離主席台幾米之遙的地方,將身上所藏炸彈奮力擲出。炸彈爆炸,響聲震天,濃煙滾滾,園內頓時一片混亂。
重光葵正在主席台上得意洋洋地欣賞著“勝利”的戰果,就被炸彈的衝擊擲出老遠,左腿頓時血流如注,坐在正中間的司令白川義則更被炸得遍體鱗傷,血肉模糊,台上的其他軍政官員也無一“倖免”。重光葵左腿被炸傷,而白川義則在不久之後因重傷不治身亡,這也算一次罪有應得的懲罰。
5月5日,中日雙方正式簽訂《上海停戰及日本撤軍協議》,即《淞滬停戰協定》。該協定的主要內容包括:中日雙方軍隊自協定簽字之日起在上海周圍停止一切敵對行動;中國軍隊撤出上海周圍,留駐於安亭至滸浦口一線以西地區,並承諾不得重修吳淞口炮台,淞滬一帶不得有防禦設施,日軍撤退至上海公共租界及虹口越界築路區域,但若干日軍可暫時駐紮於上述區域之毗連地區;設立共同委員會,成員由中日雙方及英、美、法、意代表組 成,負責監督和協助協定的執行。通過這份協定,日本在上海許多地區獲得了長期駐兵的權利。重光葵從“外交”上鞏固了日軍侵略的“戰果”。他顯然是日軍侵略集團中的重要一員。
重光葵
1933年以後,隨著對“滿洲”的佔領和傀儡政權的建立,日軍的侵略向華北進一步滲透,外相廣田的政策是配合日本軍部的侵略。當時外務省對軍方在華北的具體情況並不十分清楚,重光葵在中國工作的時間不短,對中國情況比較了解,所以廣田弘毅便派他與負責亞洲事務的亞洲局局長谷正之負責研究日本的對華外交政策。其中,重光葵最著名謀略為找出利用溥儀建立“偽滿洲國”。
同時,重光葵考慮到,滿洲問題最好不要再擴大,要“促成滿洲作為獨立國家的成績的取得”,從而使中國承認“滿洲”的既成事實。在這種思想之下,他主持和指導外務省制定 了“對華三項政策”,主要包括:先按既定方針建設“滿洲國”,但不要求中國馬上承認,等待時機再使其承認這一既成事實;推動中日經濟合作,實現中日間友好合作方針;排除那些助長中日間糾紛的第三國家以及第三勢力的行動和政策。另外,反對共產黨勢力在中國的發展,對企圖給中國以武器和財產援助的第三國及其國民的活動,盡量採取外交手段予以制止。
重光葵宣稱,日本對於維護東亞和平秩序負有“特殊責任”,要通過“提醒”、“教育”、“指導”的方法,來使中國和世界各國深切理解日本的“態度”,這是一項長期的、慎重的、耐心的工作。很顯然,這是重光葵的長期、漸進侵略的野心的表露。1936年1月21日,廣田弘毅發表了所謂“對華三原則”,包括:取締一切排日運動;樹立中、日、“滿”經濟合作;實現中、日、“滿”共同防共。這個臭名昭著的“廣田三原則”實質就是從重光葵所制定的“對華三項政策”中演變而來的。
1945年8月15日,日本昭和天皇發布“停戰詔書”,宣布日本無條件接受《波茨坦公告》,向盟軍投降。皇族出身的東久邇宮稔彥王於當日接任鈴木貫太郎首相一職,出面組成新內閣,負責辦理投降事宜,重光葵被任命為該內閣外相。
駐日盟軍總司令麥克阿瑟要求日本發布三個文件:一、天皇布告,即停戰詔書;二、投降文件;三、一般軍令指令第一號(包括日軍無條件投降、立即解除武裝、命令停止使用一切戰爭手段、停止製造軍需品工廠的生產等)。日本投降簽字儀式定為8月31日,在東京灣的美國海軍戰艦“密蘇里”號上舉行,要求必須有天皇及政府代表和統帥部代表參加。8月27日,在天皇首肯下,東久邇首相派外相重光葵作為天皇和政府代表,陸軍參謀總長梅津美治郎大將作為軍部大本營代表,擔任投降文件簽字使節。
授降儀式後來推遲到1945年9月2日。日本參加投降儀式的隨員包括外務省終戰事務局長官岡崎勝男、情報部長加瀨俊一、終戰事務局部長太田三郎、陸軍參謀本部第一部部長宮崎周一中將、陸軍省永井八津次少將及杉田一次大佐、海軍橫山一郎少將、富岡定俊少將、柴田勝男大佐。
1945年9月1日,“密蘇里”號炮長霍勒斯·伯德中校指揮在該艦甲板上進行了受降儀式預演。9月2日,盟國的陸海軍將領和中、美、英、蘇等戰勝國代表,於早上7時30分左右乘一艘美國驅逐艦先到達“密蘇里”號。不久,以重光葵為首的11名日本投降代表乘另一艘美軍驅逐艦駛來。
日本投降儀式上的重光葵(第一排左)
日本代表團就位后,受降儀式正式開始。首先,全體立正,傾聽牧師進行禱告。然後,麥克阿瑟作了一個簡短演說:我們,各交戰國的代表聚集在這裡,簽署一個莊重的協定,從而使和平得以恢復。涉及截然相反的理想和意識形態的爭端,正在戰場上見分曉,因此我們無需在這裡討論或辯論。作為地球上大多數人民的代表,我們也不是懷著不信任、惡意或仇恨的精神相聚的。我們勝敗雙方的責任是實現更崇高的尊嚴,只有這種尊嚴才有利於我們即將為之奮鬥的神聖目標,使我們全體人民毫無保留地用我們在這裡即將取得的諒解,忠實地執行這種諒解……我本人真誠地希望,其實也是全人類的希望,是從這個莊嚴的時刻起,將從過去的流血和屠殺中產生一個美好的世界,產生一個建立在信仰和諒解基礎上的世界,一個奉獻於人類尊嚴,能實現人類最迫切希望的自由、容忍和正義的世界。
日本無條件降書上重光葵的簽字
9月2日夜,外務省有關官員得到情報,稱佔領軍司令部可能要在日本實施軍政,以便於統轄各行政部門。如果這樣的話,日本將徹底被置於佔領地行政之下,絲毫沒有自主權。本已戰敗的日本政府聽聞此訊,更加惶恐。3日早晨,重光葵立即奉天皇之命前往盟軍總部所在地橫濱,與麥克阿瑟元帥交涉。他說,要在日本施行軍政,這不適合日本的現狀。同時,他反覆論證日本皇室歷來熱心和平與人道主義,請求聯合國軍不要實行軍政,而是對日本進行新政體改造。後來的結果證明,重光葵當時的活動確實起了作用,因為佔領軍並沒有實行軍政,也沒有廢除天皇制。可見,美國以盟軍名義單獨佔領日本后,對日本的改造並不徹底。
盟軍佔領初期,美國報紙連日指責當時日本內閣中有指定為戰犯的或與推行戰爭有密切關係的閣員,迫於這種壓力,重光葵向首相東久邇提出辭呈。1946年4月29日,重光葵正式被列為甲級戰犯,隨後被關押於東京巢鴨監獄,等待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審判。
審判台上的甲級戰犯
經過律師的活動,最後答應為重光葵提供證詞的歐美外交官有:原英國駐日大使聖·羅伯特·克萊琪、原英國國務大臣漢基、原《晨郵報》主筆哈桑·奎因、原瑞典駐日公使韋特伯格、原美國駐英國大使老約瑟夫·P·肯尼迪等。他想利用這些歐美外交官的證詞比較有“分量”,能為自己脫罪。事實上,他即使曾經推行過“和平”外交,也是服務於日本對外侵略的活動和目的的工具而已,但是後來這些外交官們的證詞的確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歐美國家法官對重光葵的量刑判決情況。
整個庭辯階段持續至1948年4月16日結束,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宣布休庭到判決宣布之日。戰犯們被關押在巢鴨監獄里,忐忑不安地等待著對自己的判決。重光葵像其他戰犯一樣,困於監獄,等待審判的每一天都難以忍受的漫長,他覺得自己“心已快要耗幹了”。
重光葵獄中生活
1948年11月12日,判決的時刻終於到來。由於有一些歐美外交官的辯護證詞,重光葵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處有期徒刑7年,算是所有日本甲級戰犯中判刑最輕的一個。在巢鴨監獄服刑一年後,重光葵於1949年11月獲假釋出獄。
重光葵長時間的卓越的外交生涯使他獲得了有條不紊、謹慎、自信、保守和對天皇極其忠誠的名聲。批評他的人說他是一個僵硬的、呆板的和毫無生趣的人,眼光狹隘、目光短淺,甚至說它他是軍部的工具。然而,幾乎沒人會對松岡洋右對重光葵的以下評論爭論:“他是一個可以讓沸水冷卻的人。”
回憶錄《昭和的動亂》、《巢鴨日記》
『昭和の動亂』(上・下巻) 中央公論新社 中公BIBLIO文庫 ISBN4122039185ISBN4122039193
『重光葵―外交回想録人間の記録(7)』 日本図書センターISBN 482054246X
『重光葵最高戦爭指導會議記録・手記』中央公論新社ISBN4120035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