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論
文體名
徠史論,原指作史者在“本紀”“列傳”之後評述所記史事和人物的文字。後來凡是關於歷史事件和歷史人物的論文,也都稱為“史論”。
在中國古代史學及有關歷史文獻中,史論即關於客觀歷史如史事、人物、歷史現象等的評論,其概念是清晰的;而史評即關於史學自身如史家、史書、史學現象等問題的評論,其概念則顯得模糊。
從史學發展趨勢看,中國古代史家對史論的自覺意識要早於對史評的自覺意識。這裡說的“自覺意識”的標準,是指他們明確地使用這兩個概念而言,而不是就他們針對某個具體問題所發表的言論。一般說來,對於概念的運用,都要晚於針對某個事物所發表的具體的評論。
本未關史書,政恆覺其不可解耳。既造《後漢》,轉得統緒,詳觀古今著述及評論,殆少可意者。班氏最有高名,既任情無例,不可甲乙辨。后贊於理近無所得,唯志可推耳。博贍不可及之,整理未必愧也。吾雜傳論,皆有精意深旨,既有裁味,故約其詞句。至於《循吏》以下及《六夷》諸序論,筆勢縱放,實天下之奇作。其中合者,往往不減《過秦》篇。嘗共比方班氏所作,非但不愧之而已。欲遍作諸志,《前漢》所有者悉令備。雖事不必多,且使見文得盡。又欲因事就卷內發論,以正一代得失,意復未果。贊自是吾文之傑思,殆無一字空設,奇變不窮,同合異體,乃自不知所以稱之。此書行,故應有賞音者。紀、傳例為舉其大略耳,諸細意甚多。自古體大而思精,未有此也。恐世人不能盡之,多貴古賤今,所以稱情狂言耳。
在這一段文字中,范嘩有五處講到史論問題:涉及對一般歷史人物的評價,即“雜傳論”;對同類歷史人物的評價,即類傳論併兼及民族傳論;對典章制度的評價,即有關“志”的論等;其所論之參照物則是賈誼《過秦論》,並認為班固《漢書》后贊“於理近無所得”。概括說來,范曄提出了兩個問題:一是對於他本人史論的評價,二是說明了史論在史書中的重要位置。這裡,我們不評論范曄對自己的史論的評價是否中肯的問題,我們所要關注的是范曄對史論在歷史撰述中的重要地位作了明確的表述。可以認為,對於史論的重視,並把它作為一個重要問題明確地提出來,范曄確已超過了以往的史家。
值得注意的是,在范曄所處的時代即南北朝時期,史論已開始受到更多的人們的關注。例如:
在南朝,梁人蕭統編纂《文選》一書,於卷49、卷50設立“史論”上下兩卷。它們分別收錄班固《漢書·公孫弘傳》贊、干寶《晉武帝革命》論、《晉紀·總論》,范曄《後漢書·皇后紀》論(以上為卷49,“史論上”);范曄《後漢書》二十八將論、《宦者列傳》論、《逸民列傳》論、沈約《宋書·謝靈運傳》論、《恩幸傳》論(以上為卷50,“史論下”)。兩卷共收錄史論9首,而范曄《後漢書》的史論佔了4首。
《文選》是文學總集,編纂者為什麼要收入史書的評論,併名之為“史論”呢?蕭統在《文選》序中作了這樣的解釋:
至於紀事之史,系年之書,所以褒貶是非,紀別異同,方之篇翰,亦已不同。若其贊論之綜緝辭采,序述之錯比文華,事出於沉)思,義歸乎翰藻,故與夫篇什。
由此可見,編纂者十分清楚,儘管史家之書在內容上和形式上都不同於文章家的作品,而其之所以要收錄“史論”,是因為“史論”和文章家的作品畢竟還是有其共同之處的,那就是“事出於沈思,義歸乎翰藻”。蕭統的這幾句話,不僅揭示了文章家的文章之本質特點,而且在思想淵源上也隱約地包含了孔子、孟子所講的關徠於史書的事、文、義等幾個重要元素(即事、義、翰藻)。此外,《隋書·經籍志二》正史類著錄“《後漢書贊論》四卷,范曄撰”,顯然是他人所編,可見時人對范曄史論的重視,同時亦可見范曄自評其史論高妙、深沉並非虛言。
在北朝,北齊魏收所撰《魏書》,凡十二紀,九十二列傳,十志,合一百三十卷,“其史,三十五例,二十五序,九十四論,前後二表一啟”。從中可以看出魏收對史論的重視。《北齊書》為唐初李百葯所撰,他在《魏收傳》中明確地列舉這些數字,也表明唐初史家對史論的重視。《魏書》因有“穢史”之誣稱,故對其史論則少有研究者。通觀《魏書》,其史論之作,確有特點,如其《前上十志啟》在簡述了“志”的歷史后,扼要地概括了《魏書》志的特點,作者寫道:
竊謂志之為用,綱羅遺逸,載紀不可,附傳非宜。理切必在甄明,事重尤應標著,搜獵上下,總括代終,置之眾篇之後,一統天人之跡。偏心未識,輒在於此。是以晚始撰碌,彌歷炎涼,采舊增新,今乃斷筆。時移世易,理不刻船,登閣含毫,論敘殊致。《河溝》往時之切,《釋老》當今之重,《藝文》前志可尋,《官氏》魏代之急,去彼取此,敢率愚心。
所謂“事重尤應標著”,是強調志的內容的重要性;所謂“一統天人之跡”,是揭示志在史書中的重要位置。至於《釋老》、《官氏》二志,更是當時社會生活中的兩大特點。又如《地形志》序,概述了自《禹貢》以下至西晉的地理建置及其演變,反映了歷史與制度的認同思想,魏收寫道:“《夏書·禹貢》、周氏《職方》中畫九州,外薄四海,析其物土,制其疆域,此蓋王者之規摹也。戰國分並,秦吞海內,割裂都邑,混一華夷。漢興,即其郡縣,因而增廣。班固考地理,馬彪志郡國,魏世三分,晉又一統,《地道》所載,又其次也。”這一段話,充分反映了作者對於歷史脈絡和史學傳統的認同。初讀似為常理,細察乃可見其深刻思想。
關於唐初史家、政治家重視史論,還可以舉出一些有力的證據。第一,是魏徵為《隋書》紀傳作論,史載:“初,有詔遣令狐德棻、岑文本撰《周史》,孔穎達、許敬宗撰《隋史》,姚思廉撰《梁》、《陳史》,李百葯撰《齊史》。徵受詔總加撰定,多所損益,務存簡正。《隋史》序論,皆徵所作,《梁》、《陳》、《齊》各為總論,時稱良史。”值得重視的是,魏徵作為唐太宗統治集團中的決策人物之一,他的史論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唐初統治集團中的主流見解,而這一見解在“貞觀之治”中成為政治決策的思想基礎之一。魏徵本是政治人物,他因史論之作而被譽為“良史”。第二,是貞觀二十二年(648),唐初史家新修《晉書》告竣,唐太宗為《宣帝紀》、《武帝紀》、《陸機傳》、《王羲之傳》撰寫了四篇后論,因此《晉書》一度被稱作“御撰”。第三,李百葯的《封建論》、朱敬則的《十代興亡論》等,皆為名篇。唐人重史論,於此可見一斑。
宋人編纂《文苑英華》,包含“史論”四卷(卷754—757),彙集前人史論專文29篇,又有《唐鑒》、《唐史論斷》等史論專書的問世,中國古代史論由此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
這裡,要特別指出,章學誠對於初學者學習史論的重要性有很好的分析,可以認真研究,看看從中能夠得到怎樣的啟發。
章學誠在一封信中這樣寫道:
學問大端,不外經史,童蒙初啟,當令試為經解、史論。經解須讀宋人制義,先以一二百言小篇,使之略知開合反正,兼參之以貼墨大義,發問置對,由淺入深,他日讀書具解亦易入也。史論須讀《四史》論贊,晉宋以後,姑緩待之,史家論贊本於《詩》教,……若馬、班諸人論贊,雖為《春秋》之學,然本左氏假設君子推論之遺,其言似近實遠,似正實反,情激而語轉平,意嚴而說更緩,尺幅無多,而抑揚詠嘆,往複流連,使人尋味形中,會心言外,溫柔敦厚,《詩》教為深。蒙幼初開,得其調達,正如春草初生,郁蔥氣象,妙於青碧有無之間,較之夏器高粗,尤為美含不盡;而且其體本於風人,其事關乎學識,其體參乎記述,其流達乎辭章,他日變化無窮之業,盡於此中寓之,以是不可不急務也。又且短篇易於結構,淺近易於仿摩,俾與經解相間為之,即使欲為舉業文字,亦自燦然可觀,又何憚而不與習邪!
章學誠的這一段話,至少說了三層意思:第一,是交待史論的淵源,即淵源於《詩》教,其後受到《春秋》之教學的滋養。按我的理解,《詩》有諷喻的功能,而與“論”的作用較近,《春秋》則寓褒貶於史文之中,且同“史論”有關。第二,是闡明馬、班史論在意境和表述上的特點。第三,是強調學習和研究史論的必要性,即對於學識、辭章、寓義都有關係。這幾點,對於我們深入認識中國古代史論、進一步研究中國古代史論都很有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