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縣教育局
洱源縣教育局
楊勝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教育教學管理工作,負責對全縣教育工作進行調查研究,為縣委、縣人民政府對教育工作的決策提供相關情況和建議,承擔教育督導評估工作。
洱源縣教育局是人民政府管理全縣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在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下,依法行使政府職能,負責全縣教育管理工作。共設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辦公室、人事股、財務股、教育股、招生辦、電教室、師訓辦、成職教辦、教研室、校安辦、資助中心、勤工辦13個股室,幹部職工38人。
地址:洱源縣城興源路78號
郵編:671200
李昌局長:主持縣教育局黨委和行政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股、財務股、招生考試辦公室。簡歷:1992年5月至1993年8月在茈碧鄉政府工作;1993年至1996年在縣委辦工作;1996年至2003年在縣政協辦公室工作;2003年至2006年在政府辦工作;2006年至2009年12月在鳳羽鎮政府工作;2009年12月至今在縣教育局工作。
張長映書記:協助書記負責黨務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青婦、德育工作。分管局辦公室。簡歷:白族,雲南省洱源縣鳳羽鎮人,大學學歷,1995年7月畢業於雲南大學生物專業,1998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5年8月至2004年12月在茈碧湖鎮政府工作,2005年1月至今任縣教育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李文彬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分管教育股、教育督導辦公室、教研辦公室、師訓辦公室。簡歷:白族,雲南省洱源縣三營鎮人,專科學歷,1994年7月畢業於大理師專體育專業,1994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4年8月參加工作,先後在三營一中任教、三營三中任校長、三營一中任校長、三營中心學校任副校長,2004年4月至2006年3月任鄧川鎮政府副鎮長,2006年3月至今任縣教育局副局長、縣教育局黨支部書記。
楊勝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教育教學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中小學校安全工作。分管電教教儀辦公室、成職教辦公室、勤工儉學辦公室。簡歷:白族,雲南省洱源縣右所鎮人,大學學歷,1997年7月畢業於大理師專數學專業,2001年7月畢業於中央黨校函授本科經濟管理專業,2000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7年7月至1999年4月在江尾鎮黨委工作,任宣傳幹事,1999年5月至2007年1月在縣委辦公室工作,先後任信訪專干、督查秘書、內務秘書、秘書股股長、辦公室副主任,2007年1月至今任縣教育局副局長。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行政法規,結合實際擬定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對全縣教育工作進行調查研究,為縣委、縣人民政府對教育工作的決策提供相關情況和建議。
(五)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學校開展信息技術教育工作;指導全縣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安全教育工作和校園周邊環境治理工作。
(六)負責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指導寄宿制、半寄宿制學校工作。
(七)承擔教育督導評估工作。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教育督導評估工作,做好“兩基”鞏固提高工作。
(八)承擔全縣教師隊伍建設工作。統籌規劃全縣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的選拔、培訓、任免、考核工作;組織、實施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制度;制定全縣教育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規章制度;負責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隊伍建設、人事檔案工作;承擔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崗位管理及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
(九)組織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負責中小學、幼兒園教育質量檢測工作;負責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學校學生入學鞏固工作,制定高中階段教育(職業教育)招生規劃;負責學前教育、中小學學生學籍管理工作;指導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
(十)負責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負責全縣教育經費管理、監督、審計工作;負責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統計工作;負責編製學校基本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勤工儉學和貧困學生資助工作。
(十二)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工會工作,推進學校校務公開、民主管理,依法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十三)負責規劃發展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承擔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管理、論證、審批、督導評估、考核及年審工作。
(十四)負責全縣縣屬中學黨建工作,並指導鎮鄉中心學校黨建工作。
(十五)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為教育局內設副科級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1.發揮行政監督職能,代表縣人民政府對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實施教育法律、法規情況及政府有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以保證國家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教育目標的實現。
2.定期對本縣貫徹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情況進行分析,提出意見和建議,進一步促進全縣教育改革和發展目標實施,全面推進素質教育。
3.對教育系統幹部的任免、表彰、教師獎勵、批評、處分提出建議;對與教育有關的單位和個人提出表揚、獎勵或批評、處罰的建議。將各行政部門實施《教育法》等法律、法規情況的督導評估結果,作為縣人民政府對各有關部門和幹部進行考核的依據之一。
(二)辦公室
綜合協調教育局黨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日常政務、事務;負責各類文件的運轉和管理;負責局黨支部、局務會議、教育工作會議的組織安排,負責新聞宣傳,文秘、信訪、保密、檔案、機關安全、接待等;負責群眾來信來訪的回復;負責教育政務信息的收集、整理、傳遞工作;完成領導臨時交辦事宜。
(三)人事股
根據上級編製文件規定,管理所屬單位學校的機構編製工作,並承辦業務;負責本系統知識分子政策落實和教職工落實政策遺留問題的處理工作;負責教師招聘工作,教職工調動,職稱評定,專業技術人員履職考核、教師資格認定;負責本系統教職工工資晉陞,各種津貼、補貼和福利待遇的審批,按政策辦理好離退休人員、教職工辭退的有關業務手續;根據國家、省、州布置,負責全縣教職工先進、勞模、特級教師推薦評選,處理教職工中的違紀事件;負責所屬單位幹部統計及上級布置的有關組織、人事部門等方面要求的各種統計,管理全系統教職工的人事檔案。
(四)財務股
認真貫徹執行《會計法》和有關財務制度,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加強財務管理。負責財務收支工作,辦理差旅等行政事業費用支出的審核報銷、記帳、核算等日常收支工作;負責職工工資的發放、工會經費、職工住房公積金的計提扣繳;負責固定資產購置、審核和帳目管理,辦理固定資產的核實、報廢、轉出等手續;負責財務檔案的整理保存;負責財務預決算的編製;負責各類財務報表的編報和財務審計工作;負責指導全縣中小學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管理全縣中小學校改,學校建設,工程項目立項申報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教育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