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普唑侖片

精神藥品

阿普唑侖片,適應症為主要用於焦慮、緊張,激動,也可用於催眠或焦慮的輔助用藥,也可作為抗驚恐葯,並能緩解急性酒精戒斷癥狀。對有精神抑鬱的病人應慎用。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為:阿普唑侖。
化學名稱:1-甲基-6-苯基-8-氯-1-H-[1,2,4-三唑[4,3-α][1,4]]苯並二氮雜䓬
化學結構式:
阿普唑侖片
阿普唑侖片
分子式:C17H13ClN4
分子量:308.77

性狀


本品為白色片。

規格


0.4mg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抗焦慮,開始一次0.4mg(1片)。一日3次,用量按需遞增。最大限量一日可達4mg(10片)。鎮靜催眠:0.4~0.8mg(1-2片),睡前服。抗驚恐0.4mg(1片),一日3次,用量按需遞增,每日最大量可達10mg(25片)。18歲以下兒童,用量尚未確定。

不良反應


1.常見的不良反應,嗜睡,頭昏、乏力等,大劑量偶見共濟失調、震顫、尿瀦留、黃疸
2.罕見的有皮疹、光敏、白細胞減少。
3.個別病人發生興奮,多語,睡眠障礙,甚至幻覺。停葯后,上述癥狀很快消失。
4.有成癮性,長期應用后,停葯可能發生撤葯癥狀,表現為激動或憂鬱。
5.少數病人有口乾、精神不集中、多汗、心悸、便秘或腹瀉、視物模糊、低血壓。

禁忌


慎用:
1.中樞神經系統處於抑制狀態的急性酒精中毒。
2.肝腎功能損害。
3.重症肌無力。
4.急性或易於發生的閉角型青光眼發作。
5.嚴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病變。
6.駕駛員、高空作業者、危險精細作業者。

注意事項


1.對苯二氮䓬類藥物過敏者,可能對本葯過敏。
2.肝腎功能損害者能延長本葯清除半衰期。
3.癲癇患者突然停葯可導致發作。
4.嚴重的精神抑鬱可使病情加重,甚至產生自殺傾向,應採取預防措施。
5.避免長期大量使用而成癮,如長期使用需停葯時不宜驟停,應逐漸減量。
6.出現呼吸抑制或低血壓常提示超量。
7.對本類葯耐受量小的患者初用量宜小,逐漸增加劑量。
8.高空作業、駕駛員、精細工作、危險工作慎用。

婦女用藥


1.在妊娠三個月內,本葯有增加胎兒致畸的危險。
2.孕婦長期服用可引起依賴,使新生兒呈現撤葯癥狀,妊娠後期用藥影響新生兒中樞神經活動,分娩前及分娩時用藥可導致新生兒肌張力較弱,孕婦應盡量避免使用。
3.本葯可以分泌入乳汁,哺乳期婦女應慎用。

兒童用藥


18歲以下兒童,用量尚未有具體規定。

老年用藥


本葯對老年人較敏感,開始用小劑量,一次0.2mg(半片),一日3次,逐漸增加至最大耐受量。

藥物相互作用


1.與中樞抑製藥合用可增加呼吸抑制作用。
2.與易成癮和其他可能成癮葯合用時,成癮的危險性增加。
3.與酒及全麻藥、可樂定、鎮痛葯、吩噻嗪類、單胺氧化酶A型抑製藥和三環類抗抑鬱葯合用時,可彼此增效,應調整用量。
4.與抗高血壓葯和利尿降壓藥合用,可使降壓作用增強。
5.與西咪替丁、普奈洛爾合用本葯清除減慢,血漿半衰期延長。
6.與撲米酮合用由於減慢後者代謝,需調整撲米酮的用量。
7.與左旋多巴合用時,可降低後者的療效。
8徠.與利福平合用,增加本品的消除,血葯濃度降低。
9.異煙肼抑制本品的消除,致血葯濃度增高。
10.與地高辛合用,可增加地高辛血葯濃度而致中毒。

藥物過量


出現持續的精神錯亂、嚴重嗜睡、抖動、語言不清、蹣跚、心跳異常減慢、呼吸短促或困難、嚴重乏力。超量或中毒宜及早對症處理,包括催吐或洗胃以及呼吸循環方面的支持療法,中毒出現興奮異常時,不能用巴比妥類葯。苯二氮䓬受體拮抗劑氟馬西尼(flumazenil)可用於該類藥物過量中毒的解救和診斷。

藥理毒理


本品為苯二氮䓬類催眠鎮靜葯和抗焦慮葯。該葯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的苯二氮䓬受體(BZR),加強中樞抑制性神經遞質γ-氨基丁酸(GABA)與GABA受體的結合,促進氯通道開放,使細胞超極化,增強GABA能神經元所介導的突觸抑制,使神經元的興奮性降低。BZR受體分為Ⅰ型和Ⅱ型,據認為Ⅰ型受體興奮可以解釋BZ類藥物的抗焦慮作用,而Ⅱ型受體與該類藥物的鎮靜和骨骼肌鬆弛等作用有關。可引起中樞神經系統不同部位的抑制,隨著用量的加大,臨床表現可自輕度的鎮靜到催眠甚至昏迷。可通過胎盤,可分泌入乳汁。有成癮性,少數患者可引起過敏。

葯代動力學


口服吸收快而完全,血漿蛋白結合率約為80%。口服后1~2小時血葯濃度達峰值。2~3天血葯濃度達穩態。T1/2一般為12~15小時,老年人為19小時。經肝臟代謝,代謝產物α-羥基阿普唑侖,該產物也有一定藥理活性。經腎排泄。體內蓄積量極少,停葯后清除快。

貯藏


遮光,密封保存。

包裝


藥用塑料瓶,100片/瓶;鋁塑泡罩板,20片/板/盒。

有效期


藥用塑料瓶36個月;鋁塑泡罩板36個月。

執行標準


中國藥典》2010年版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