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垚
北京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馬克垚,男,1932年6月生,山西文水人。著名歷史學家,北京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1952年進入北京大學歷史學系學習,1956年留校任教。1986年至1992年擔任歷史學系主任。2000年退休。2005年被聘為北京大學哲學社會科學資深教授。馬克垚長期從事歷史學系本科生基礎課世界中古史的教學,並講授世界中古史學史和史料學、西歐封建社會經濟史、中西封建社會比較研究等課程。曾出版《西歐封建經濟形態研究》、《英國封建社會研究》、《封建經濟政治概論》等專著,並主編《世界歷史·中古部分》、《中西封建社會比較研究》、《世界文明史》等著作。
馬克垚是著名歷史學家,北京大學教授,世界中古史權威
1932年生,山西文水人。
期間隨父母輾轉太原、昆明,1949年到北京,
1951年,馬克垚考到由鐵道部管理的唐山工學院機械系學習。但不久他發現自己真正的興趣不在這裡。於是,決定重考。
1952年,馬克垚考入北京大學歷史學系,從此他和歷史便有了不解之緣。
1952年入北京大學歷史系學習,
1956年畢業后一直留校任教,
1985年起任歷史系教授,
1986-1992年任北京大學歷史系主任,
馬克垚曾任北京大學學位委員會委員,學術委員會人文學部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歷史研究所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世界中世紀史研究會副理事長,北京歷史學會副會長等職。
馬克垚現兼任中國歷史學會理事,中國世界中世紀史研究會名譽理事長,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
馬克垚
1982年,馬克垚作為中國世界史代表團成員訪問英國和希臘,1990年和1995年,作為中國史學代表團成員,出席在西班牙馬德里和加拿大蒙特利爾舉行的第17、18屆世界歷史科學大會。還曾在英國、丹麥、德國、韓國、印度等地進行學術訪問和參加學術會議,開展學術交流活動。
所屬機構:世界古代史教研室
專業特長及研究方向:
封建社會發展比較研究;中西封建社會發展比較研究
擔任本科教學:世界中古史,亞歐封建社會比較,西歐中古史料及史學
馬克垚著作
主編《世界歷史·中古部分》,北京大學出版社,1989
Asian and European Feudalism: Three Studies in Comparative History
East Asia Institute, Copenhagen University, 1990
《英國封建社會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1992
兩主編之一《世界史·古代史編》下卷,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
《亞歐封建經濟形態比較研究》,朱寰主編,個人參加1/4內容,東北師大出版社,1996
主編《中西封建社會比較研究》,學林出版社,1997
主編《世界文明史》(三卷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
學習馬恩論古代東方社會的幾點體會 《北京大學學報》1978.2
如何認識封建生產方式的共同規律 《歷史研究》1979.3
西歐農奴制初探 《世界歷史》1980.3
西歐由奴隸制向封建制的過渡 《北京大學學報》1981.3
羅馬和漢代奴隸制比較研究 《歷史研究》1981.3
西歐史學界對莊園制度的研究 《世界歷史》1981.5
應如何理解西歐封建化問題 《歷史研究》1982.4
西歐封建社會研究近況 《世界古代史論叢》,三聯,1982
關於中世紀英國農民生活狀況的估算 《歷史研究》1983.4
從小農經濟說到封建社會發展的規律 《中國史研究》1983.1
關於勞役地租的考察 《世界歷史》1984.1
西歐封建城市初論 《歷史研究》1985.1
中英憲法史上的一個共同問題 《歷史研究》1986.4
馬克垚著作
關於生產資料所有制問題 《史學理論研究》1993.2
從比較中探索封建社會的運動規律 《北大史學》,1993
資本主義起源理論問題的檢討 《歷史研究》1994.1
論封建主義 《中國前近代史理論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1997
關於封建社會的一些新認識 《歷史研究》1997.1
評"早期奴隸制社會比較研究" 《世界歷史》1997.3
為什麼要編寫世界文明史 《北大史學》,1998
從比較中探索古代世界史結構 《文明比較研究》2000.1
論地主經濟 《世界歷史》2002.1
Feudalism in China and India: A Comparative Study,
India and Far East ,edited by N.N.Vohra,Delhi,2002
世界文明史序言 《北京大學學報》2003.5
論封建社會的農業生產力 《北大史學》,2003
西歐封建經濟形態研究(著作,人民出版社1985年)獲1987年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
亞歐封建經濟形態比較研究(著作,朱寰主編,東北師大出版社1996年)獲教育部第二屆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一等獎(1998年)。
在國內外學術機構和刊物中的任職情況:
馬克垚是長期從事世界中世紀史研究的學者,在長期的歷史研究中,堅持運用比較的方法。他認為:古代各國、各個社會千差萬別,但在大致相同的生產水平和經濟條件下,它們的政治、經濟、社會各種形態的結構是大致相同的;發展趨勢也應是類似的。各國、各民族的歷史發展有自己的特點,應該透過這些特點,看出其本質的相似之處。
馬克垚主編的作品
馬克垚的歷史比較研究不像一般學者所進行的那樣,說明包括中國在內的東方國家與西方國家走的是兩條道路,兩種類型,兩種結果;而是在尋找東西方之間共同的東西。馬克垚認為:“在對幾大文明的封建社會進行綜合考察的過程中,我的比較研究的方法論傾向,主要是基於這種認識,即認為古代各國、各個社會雖然千差萬別,但在大致相同的生產水平和經濟條件下,它們的政治、經濟、社會各種形態的結構應該是大致相同的,它們的發展趨向也應該是類似的;當然,這種普遍性是寓於特殊性之中的;各國、各民族的歷史發展會表現出自己的特點,應該透過這些特點,看出其本質的相似之處。”
馬克垚認為中國封建社會常被認為與西方封建社會大不相同。一方面,西方學者的封建概念是指封君封臣制,所以西方的封建社會只是指9—13世紀,甚至只是11—13世紀這麼短的一段時間;當時日耳曼人建立國家不久,生產落後、文化荒蕪、政治原始,於是出現通過依附關係進行統治、農奴制、庄同制、自然經濟、中央權力微弱甚至沒有國家等現象,這些被看作是西歐封建社會的特徵;實際上,這段時間大概只能說是一個過渡階段。另一方面,對於中國歷史沒有做出社會史的總結,只是王朝循環史。所以兩者比較,自然是南轅北轍。這種差別只是方法論不同造成的結果,並不能反映歷史的實際進程。
馬克垚提出,可以拿城市問題來分析一下。西歐封建城市一直被看成是經濟中心,是進步和自由的發源地;而東方特別是中國的城市則被說成是政治中心,是專制帝王統治的場所。其實西歐封建城市的自由、自治,是適應於西歐當時王權微弱、封建主割據獨立這樣的政治結構出現的,當以後王權強化時,城市的自治也就隨之消失了。中國的城市也不都是政治中心,作為經濟中心的城市早在唐代後期就已經出現,以至有些日本和美國學者把宋代稱為城市革命的時代。但由於整個國家中央集權比較明顯,所以中國歷史上不存在城市自治的時期,這就屬於歷史的特殊性了。
馬克垚的歷史比較有一個明顯的特點:他不是簡單的、微觀的對一些個別歷史現象進行比較,而是一種宏觀視野的歷史比較,是為了搞清社會形態發展的一些規律性問題而去進行的整體的、系統的比較。
馬克垚認為,就他所研究的封建社會來說,起碼應該綜合三大文明的結構與規律,這就是中國文明、伊斯蘭文明和歐洲文明,這樣才能形成真正世界性的封建社會模式。他正是從這一點出發來進行比較研究的。但是伊斯蘭文明材料較少,語言困難較大,而中華文明對於一個中國學者來說是比較容易了解、容易掌握的。雖然作深入細微的分析和比較也許有困難,但是進行客觀性的概括應該說是有可能的。
在這個過程中馬克垚也遇到一些困難。他發現中國史的研究方式與西方史家的研究方式有很大不同,這突出表現在社會史研究方面。由於中國學者對中國古代社會缺乏社會史的概括,觀察問題、研究問題都是以王朝為中心。中國歷史上的經濟興衰、人口升降、政治治亂得失、文化昌明式微,都是以王朝命運為轉移的,幾乎都是王朝前期一切皆好,王朝後期一切皆壞。對中國封建社會中的一些形態、結構,如農民、莊園、城市、市場、王權等等都沒有概括性的、綜合性的結論意見,更不要說結合經濟形態、法權形式、習俗規範以及其他因素作出的深入研究了。
馬克垚指出:西方的社會概念也是後來的。主要是法國大革命時期,資產階級以第三等級的名義,以社會的名義,反對暴政,反對國家,這樣才把社會的思考、社會的概念引發出來,以後逐漸形成社會學、社會史等學科。對中國歷史的研究由於缺乏這樣的發展階段,所以也就沒有這方面的概括和研究。前輩學人如陶希聖、瞿同祖、何炳棣、張仲禮等學習西方的理論與方法,用來研究中國的社會史,作出許多可貴的成績,但還沒有形成比較完整的體系性的結論,即使有也處於比較初始階段。80年代他遇到研究中國史的專家姜伯勤教授,受到很大啟發和幫助。由於姜伯勤在中國社會經濟史方面作了許多綜合性的工作,啟發了馬克垚,使他有勇氣把中外歷史比較研究繼續進行下去。從馬克垚《論地主經濟》的論文中,就可以看出他是如何利用姜先生的成果的。
馬克垚是從全球的整體的角度來考察世界歷史問題的。他對比較方法的運用就是從全球史觀的理念出發來思考歷史問題的手段。他在研究世界中世紀史的時候,往往是把中國的封建社會作為一個參照系,來認識西歐的封建社會;在談到中國有沒有封建社會的時候,又建議中國學者以西歐的歷史來作為參照反觀中國當時的社會應該是什麼社會。2004年,法國年鑒派大師布洛赫的《封建社會》譯成中文出版,馬克垚撰寫相關文章,大談中國有沒有封建社會的問題,希望研究中國歷史的學者讀一讀這本書。馬克垚認為:“西方歷史學家雖然視封建為一種政治、法律體系,可是也得承認還有廣義的封建主義,而這是和土地制度、農民生產、社會生活聯繫在一起的。布洛赫雖然不是馬克思主義者,可是也使用封建社會一詞。無論你對歷史發展階段採取什麼分法:三分法,五分法,還是傳統一現代兩分法,都得承認在工業社會以前的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上溯多遠,涉及是否有奴隸社會的問題,暫不討論),在亞歐大陸上的主要國家和地區,其社會結構基本上是相同的。”針對國內有些史學家主張放棄“封建社會”的概念,他明確指出:“近代以來,從西方史學、馬克思主義史學接受了封建社會的概念,現在可以說已是約定俗成,社會上也時常拿封建來形容落後的過時的東西,為什麼要放棄它呢。”他強調,使用封建社會的概念,主要還是它顯示了歷史發展的規律性,承認歷史發展是一種有規律的序列。當然,承認歷史發展的規律性,並不意味著否認歷史的獨特性;而歷史研究正是要研究這種獨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