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
已經加入或者取得外國國籍的華裔
華人(Ethnic Chinese),即“中華人”的簡稱,在古代是指漢族,至近代指全體中華民族成員,既指包括海外華僑在內的全體五十六民族成員統稱為華人。“華”是中國的古稱,中國古代很早就把寄居他鄉的華人稱為“僑人”和“僑士”,外籍“華人”之稱謂從“華僑”演變而來。
中國人民移居國外的歷史,源遠流長。在唐宋以前,移居國外的華人,沒有固定的稱謂。唐宋以後,由於經濟文化的發展交流、對外貿易的擴大、交通的發達,移居國外的人數急劇增多,他們多被居住國的人民稱為“唐人”。明清時期,也有的稱為“華人”,“中華人”等。
詞目:華人
拼音:Huá rén
英文:Chinese
基本解釋:
(1)漢族人;
(2)外國國籍的中國血統公民;
安特生考古結論
遠古部落融合
耶魯大學生物學結論
相關史料
《明實錄太祖洪武九年》曾秉正上疏曰:“........近來蒙古色目之人多改為 漢姓與 華人無異........”
《朝鮮王朝實錄世宗實錄卷九十六》申槪在推斷仇赤羅的族屬時說:“仇赤羅之言,固未可信。其稱本名仇所時沙,亦是野人之名,似非 華人。且轉賣,尤不可信其為 漢人,不問漢人與否,實告為限,拘留為便。”
南朝宋謝靈運《辨宗論·問答附》:“良由華人悟理無漸而誣道無學,夷人悟理有學而誣道有漸,是故權實雖同,其用各異。”唐 許渾 《破北虜太和公主歸宮闕》詩:“恩沾殘類從歸去,莫使華人雜 犬戎。”明 沉德符 《野獲編·佞幸·滇南異產》:“夷人珍之,不令華人得售。”《恨海》第七回:“定睛看時,五個是洋人,兩個是華人。”
海內華人:居於中國大陸及港、澳、台等傳統中國固有領土之上的華人。
海外華人:移居國外的華人及其後裔,“海外華人”有時被簡稱為“華人”,但語境中須有“在中國以外”的情形才準確。
華裔:取得中國(含兩岸四地)的以外國家國籍的華人後裔在法律意義稱為華裔;華裔本身同屬於海外華人的一部分。
“華人”一詞的由來:在古代是指漢族,至晚清民國時期,“華僑”這一術語,曾被使用來泛指在國外居住的具有中國血統的人。清政府《大清國籍條例》(1909)、北洋軍閥政府《修正國籍法》(1914)和國民政府《國籍法》(1929)等三部舊中國國籍法,均有規定:對於“數世不歸”的華僑,繼續保留其中國國籍,即所謂“冀其後裔綿延”,無論若干世系仍屬中國國籍。因此,凡是具有中國血統而居住國外的人,都被認為是華僑。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中國政府為了妥善地解決歷史遺留下來的華僑問題,以利於與各有關國家建立友好睦鄰和互相信任的關係,於1955年萬隆亞非會議期間,正式宣布不贊同華僑的雙重國籍,並與有關國家簽訂了關於解決華僑雙重國籍問題的條約。隨著華僑雙重國籍問題的解決,關於華僑的概念應該是只能適用於仍然保持中國國籍的中國僑民,已經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的人,已不是中國公民(國民),不能再稱為華僑。因為他們是具有中國血統的外國國民,所以通常是稱他們為華人或者為外籍華人。1980年9月,中國政府又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第三條),“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第九條)。由於上述的變化,華僑人數急劇下降,據目前統計,華僑占海外華僑華人總數的7.7%,華人佔92.3%,即九成以上的絕對多數是華人,而不是華僑。儘管現在新華僑的人數與日俱增,但與華人相比,數量仍然很小。這種變化導致了海外華僑華人社會的重大變革,隨著在中國出生、能夠講中國語(包括方言)、持中國籍的第一代移民的逐漸減少,在居住國出生、能夠操居住國語言(同時還有漢語)、有居住國國籍的第二、三代以至其以後世代的人口日益增多。前者被稱作“華僑”,後者與其相異,則被稱為“華人”,當地化程度更深者被稱為“華裔”,也有人稱擁有居住國國籍者為“華人”,在居住國出生者為“華裔”。
“華”乃宇宙概念,非地域概念。古人云“太清紫華,飛神度命;太清丹華,飛光保生,太清青華,飛仙煉神;上清素華,飛零鍊形;外則榮華,內則精華,境飾妙華,承上啟下。上華圓滿,謂之“中華”。“華人”最直接、最起碼、最貼意的理解應是精華之人。世間精英才是真正的華人,所以說華人是世界的精英楷模。“華”字有國族承認之意,指具有中華民族血統的人,大部分移民至外國的漢人。(參見中華民族)有時專指在大中華地區以外的地方,承認祖輩的祖國為中國,具有中華民族血統的海外華人。 “華人”不完全等於“中國人”。理論上“中國人”就法律與國籍來說是指:具有中國國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或中華民國國籍)者。離開中國大陸及中國台灣居住世界各地的華人,稱為海外華人。
絕大多數的中國台灣人認同自己具有“華人”或“華裔”的身份及血統。台灣地區也有部分人會稱有漢族血統的台灣人為“華裔台灣人”,概念相當於“華裔美國人”、“華裔新加坡人”,不過 台灣甚少有其他非漢民族(如:南島語裔台灣人)會將自己稱之為華人。因此中國的周邊國家都稱海外漢族為唐人、華人。
唐人這種稱呼在使用粵語的廣東、港澳與使用福州話的福州及其移民中尤其常用。唐人街,乃粵語、閩語中唐人所居住的街區是也,此稱呼並普遍應用於海外華人。一些國家如日本等國直到近現代仍稱中國人為唐人。正因為唐朝是中國歷史中具有代表性的強盛朝代,而事實上與唐朝當時文化的開放程度及與外國頻繁來往亦有連帶關係。而此唐人稱呼,又以19世紀中期之後開始盛行。20世紀后,該稱呼雖普遍不如中國人、華人常用,但仍見於各國地名,例如:唐人街(China Town:中國城)。此外,海外華人對中國大陸本土習稱為唐。
華人大部分能說漢語,在東亞地區,受到漢文化影響的國家之中的華人(或中國人)普遍能說漢語(包括漢語方言),也能閱讀漢語。在亞洲以外,除第一代華人移民外,大部分第二、三代的華人(包含混血華人)都甚少能閱讀漢語,或只會說漢語口語而不會閱讀,甚至完全不懂漢語,只能以該地區的語言作溝通。
華人文化
和其他民族、社會習慣於把個人和社會的關係比喻大小箱子關係的觀點為不同,華人更趨向於把社會關係比喻為“網”。因此,華人評價與他人的社會關係的好壞是親疏遠近而不是裡外。
唐人一詞的源自唐代的經濟文化交流的繁盛。從隋煬帝大業和唐太宗貞觀開始,逐漸的拓土開邊,威震中亞、西亞及南海諸國。西北地區城邦國家和游牧部落聯盟稱隋高祖楊堅和隋世祖楊廣為聖人可汗,尊稱唐太宗為“天可汗”,唐高宗的永徽之治和武周之治,到了唐玄宗開元之治時,國威更加繁盛,遠近各國都派人前來進貢。從此世界對大唐的一切便均以“唐”字加稱,如“唐字”,“唐山”等等,這種情形延續至今。日本到豐臣秀吉時代還叫中國唐土唐國。
《左傳·定公十年》疏雲:“中國有禮儀之大,故稱夏;有章服之美,謂之華。”華、夏兩字上古同音,本一字,相互通用。《左傳》“裔不謀夏,夷不亂華”一語,華、夏同義反覆,華即是夏。“中華”又稱“中夏”,孔子視“夏”與“華”為同義詞。“華”字在甲骨文中的地位非常崇高。大約從春秋時代起,中國古籍上 開始將“華”與“夏”連用,合稱“華夏族”。
“漢人”一詞專指華夏族,並被賦予“漢人”的含義始於漢武帝在位中期,到了隋唐時,由於帝王將相的勵精圖治,而逐漸達到了封建社會的鼎盛時期,於是又出現了用“唐人”指稱漢民族的新稱謂。
華人
華僑與華人是有著歷史的因果聯繫的,外籍華人是從華僑演變而來。因此,當人們在以他們為研究和描述對象的時候,在書刊和文章上,標上“華僑華人”為其題名,如《華僑華人歷史研究》、《世界華僑華人詞典》等。現在在某些場合,諸如有持中國籍華僑與持外國籍的華人在一起集會和聯歡時,為方便,有時會統一使用“華僑華人”之綜合稱謂。
最初稱漢民族為“唐人”的是《沈下賢文集》中稱:“自翰海以東,神鳥、敦煌、張掖、酒泉,東至於金城、會寧,東西至於上郢、清水,凡五十郡、六鎮、十五軍,皆唐人子孫,生為戎奴婢。
《新唐書·吐蕃傳》劉元鼎出使吐蕃經過蘭州時,所見“蘭州地皆粳稻、桃李榆柳岑蔚,戶皆唐人。見使者麾蓋,夾道觀。”
元代《島夷志略·序》中記載:“自時厥後,唐人之商敗后,外蕃率待以命使臣之禮。”
《明史·外國真臘傳》:“唐人者,諸番呼華人之稱也。凡海外諸國盡然。”清代《池北偶談》: “昔予在禮部,見四譯進貢之使,或謂中國為漢人,或曰唐人。謂唐人者,如荷蘭、邏羅諸國。蓋自唐始通中國,故相沿雲爾。”
華人與中國人的區別
一般來說,華人(Ethnic Chinese)主要是從人種方面來講,中國人(citizen of China)主要是從國籍上來區分,這兩個意涵不太一樣。
華人(種族) = 中國國內(大陸,港澳台)的漢族和部分少數民族 + 海外擁有漢族和部分少數民族血統的人。
中國人偏重國籍,然而血統也在考慮範疇。
當今世界大多數國家都能區分種族和國籍的不同意義,所以對於華人一詞的在使用時很少有爭議;對於中國人一詞在使用時牽扯到政治問題:兩岸問題(一個中國、一中各表、兩個中國、特殊兩國論、一中一台),東南亞華人問題,其它國家的移民的融入和國家認同問題等,所以爭議比較大。
華僑與華人的區別
“華僑”通常指居住在中國海外,但仍然“擁有中國國籍”的人。
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對“華人”一詞作如下解釋:“華人”是除華僑外,尚包括“歸化為外國國民”以及移民散居在全球各地的中國人;“華僑”則單指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中,所謂華人指帶有前述中華民族血緣而“國籍非屬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人”。
除了官方定義外,在民間及學術界的使用上,華人包含廣義華僑及華裔,成為描述廣義祖先來自中國的所有華裔之總稱。
華人姓氏繁多,其確切個數眾說紛紜,一般認為總共有四千到六千個,但是常見的,只有一千個左右,其他姓氏較罕見。 1977年,中國歷史學家李棟明,在《東方雜誌》上發表過一篇有關“姓”的論文,文中指出:
華人最大的10個姓是:李、王、張、劉、陳、楊、黃、趙、吳、周。這十個姓占華人人口約40%。
第二大的10個姓是:徐、朱、林、孫、馬、高、胡、鄭、郭、蕭。占華人人口10%以上。
第三大的10個姓是:謝、何、許、宋、沈、羅、韓、鄧、梁、葉。占華人人口約10%。
接下來的15個大姓是:方、崔、程、潘、曹、馮、汪、蔡、袁、盧、唐、錢、杜、彭、陸。加起來也佔總人口的10%。
在全球華人中,其為上述45個姓氏的人口超過七億。
人口總計1,373,490,000人(含港澳台)
海外華人總數——55,000,000人
印度尼西亞——2000萬人
泰國——7,153,240人
馬來西亞——6,715,189人,佔總人口23.7%
新加坡——2,794,000人,佔總人口74.1%
越南——1,263,570人
菲律賓——1,146,250人
緬甸——1,101,314人 佔總人口3%
汶萊—— 56,000 人,佔總人口15%
美國——,4,600,000人,佔總人口1.4%
加拿大——1,812,173人,佔總人口5%
秘魯——1,300,000人
俄羅斯——998,000人
澳大利亞——700,000人
日本——606,889 人
柬埔寨——343,855人
英國——606,623人
法國——230,515人
印度——189,470人
寮國——-185,765人
巴西——151,649人
紐西蘭——200,570人,佔總人口4%
荷蘭——144,928人
韓國——137,790人
巴拿馬—— 多於100,000人
南非—— 多於100,000人
模里西斯—— 36,830 ,佔總人口的2.9%
義大利——約5萬人
海外華人稱中國祖籍地主要有以下稱呼:“唐山”、“原鄉”、“祖國”、“大陸”、“祖國大陸”、“我國”等。
中國大陸與台灣地區兩者皆與海外華人有著高度且複雜的關係。兩者皆成立中央部會來處理海外華人事務。中國大陸與台灣地區皆保障海外華僑在立法機關的席次。在中國大陸,最高民意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有歸國華僑的席次。
海外華人有時在中國政治上扮演很重要的角色。1911年的辛亥革命中的絕大部分資金就是由海外華人提供。抗戰時期,華人也提供了大量的財力,支持抗日事業,另有數萬人回國參戰,當時中國空軍戰鬥機飛行員中華僑幾乎佔了四分之三。孫中山先生“致力於國民革命凡四十年”,約有一半左右的時間是奔走於海外,在海外華僑中做教育啟蒙、宣傳鼓動、組織策劃的革命工作,深為海外華僑所愛戴、擁護和支持。上至事業有成的實業家,下至普通僑胞,均慷慨解囊,支持孫中山先生,甚至投身革命。當年為革命犧牲的黃花崗七十二烈士中,就有許多海外華僑和洪門人士。因此,孫中山在評價中國民主革命中華僑的地位和作用時,讚譽“華僑乃革命之母”。
與此同時,海外華人也在新中國歷史中佔有重要地位,上將葉飛即是菲律賓歸僑,實業家陳嘉庚也出任政協副主席的要職。文革時期,與海外華人的聯繫一度受到嚴重影響,當時有海外關係甚至會被批鬥,許多歸僑都受到不公正的待遇。
改革開放后,中國對海外華人的政策恢復到原有水準並得到加強。在1980年代,中國嘗試積極地在其它方面尋求海外華人的支持,尋求他們的技術與資金來幫助發展。很多海外華人投資中國大陸,提供了包括財政來源、社會與文化網路、互相交流與機會。
中國人到外國僑居,傳說開始於商朝時代,中國商朝遺民萁子曾在朝鮮半島北部建立諸侯國。公元前124年,漢武帝建立了中西交通,在很長的一個時期內,每年都有使者和人民的來往,多則幾百人,少則百多人。中國自漢朝已開闢與東南亞和印度、伊斯蘭卡的海上交通。由於開展海外貿易,中國商人、水手開始向東南亞進發,其中一部分人定居下來,成為了第一代海外移民。
唐朝時期,中國人移居國外逐漸增多,許多外國人稱海外華人為“唐人”,華僑回國也稱回“唐山”。到了公元10世紀以後的宋、元時代,中國沿海居民因受連年兵亂的影響,尤其是福建、廣東受元軍的殘酷摧殘,紛紛逃往海外避難謀生。
中國人大量移居東南亞始於明朝。鄭和下西洋開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海上遠征,鄭和率領200艘船艦組成的船隊浩浩蕩蕩的在南洋各地訪問。從1405年—1433年的28年間,鄭和7次下西洋,率船隊遠航30多個國家,最遠到達非洲東岸及紅海沿岸港口。在西方殖民者入侵東南亞之前,從中國移居到東南亞的華人主要是在通商貿易的需要上移民海外。至16世紀,特別是17世紀西方國家相繼侵入東南亞各地以後,隨著東南亞各國逐步淪為殖民地,中國人主要作為勞動力而移居東南亞,跟隨已定居海外的親友赴東南亞學習做生意或從事勞工。
在十九世紀,是歐洲殖民主義在發展到最高峰的時候,也是世界大移民潮的開始。當時有很多歐美的殖民者缺乏資金聘請勞工,同時在康雍乾年間的福建與廣東卻是個相對和平的時期,民間一般都富有。惟嘉慶以後,大清的可耕地開始嚴重不足、官吏日益腐敗、官民染上鴉片癮等,此時民間有了過剩的勞工,同時歐美各國開始強盛,因此滿清被迫同意讓平民遠赴海外當歐美殖民地的勞工。清末鴉片戰爭以後,民間發生飢荒的次數增加,貧窮程度已難以形容,到處有窮人和乞丐,上百萬的廣東和福建人為了改善生活,都興起赴外當勞工的意向。很多福建人選擇在東南亞與他們在明朝時期已定居海外的前輩學習和工作,廣東人也有不少;廣東省的台山有最多人移居海外。在廣東珠江三角洲土客衝突時期,有些人被賣到秘魯、巴拿馬、墨西哥、古巴一帶。
海外華人主要生活於當地為相對多數民族的新加坡及在當地為相對少數民族的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印度尼西亞與越南。這些地區的海外華人主要是在十六到十九世紀福建省與廣東省,以及後來的海南省。而從十世紀到十五世紀的移民主要是前往馬六甲與東南亞。
20世紀下半葉以來,海外華僑華人地域分佈也在發生著變化,其顯著特徵是由集中漸趨分散,即由高度集中於亞洲,尤其是東南亞,向亞洲以外地區,尤其是歐、美、澳地區逐漸分散。
首先海外華人資本不是一個整體,它是駐在各國民族資本的一部分。海外華僑華人大量聚居在東南亞各國,海外華商的資本和企業在東南亞國家也比較集中。1995年8月中旬,澳大利亞外交與貿易部發表了一份長達350頁的海外華人經濟網路研究報告,稱逾七成的東南亞上市公司由海外華商的資本控制。略同時期,日本東京的富士通研究所調查了亞洲5個主要國家的上市公司,發現其資產額中的絕大部分為華人所有。
除了上市公司的資產統計之外,分佈在亞太國家和地區的華人經濟細胞主要是成千上萬的中小型商貿企業,它們為當地社會提供了一半以上的就業機會。
近20年來海外華人資本在美國、加拿大、日本和歐洲國家,也有相當的發展。來自東南亞國家和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華人資本,大規模地向澳大利亞輸入,對那裡的經濟增長也起了不可忽視的作用。
另外有一些研究和報道,涉及全球華人資本或資產的總量問題。進入90年代以後,據英國《經濟學人》雜誌和美國俄亥俄大學海外華人問題中心等估計,當時中國境外海外華人的資產約在1.2萬億至2萬億美元之間;據2000年9月台灣的報紙報道,一項關於海外華人狀況的研究估計當時海外華人的一年總所得約有2.65萬億至3.09億美元,其資產總額可達2.5萬億美元。
有研究者分析,海外華人資本由兩大類組成。
第一類是華人在當地積累起來的資本。早期移居各國的華人並沒有攜帶任何資本,他們中的一些人經過多年的艱苦勞動,甚至經歷幾代人的努力,才得以積累今日的資產。因此,他們的資本積累過程與所在國家民族資本的積累過程是一致的。特別是在50年代以後,東南亞各國原來的華僑已經陸續成為所在國的公民,他們的資本自然成為該國民族資本的一部分。
第二類華人資本源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中國國內一些企業家,包括香港、澳門的華人企業家,在海外開始有少量的投資。60年代以後,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的中國企業家在海外的投資額大量增加。這些華人的投資是一種資本輸出。它們在投資接受國內,很自然地被看作外國資本,而不是該國的民族資本。但是,其在海外建立的合資或獨資企業是在投資接受國註冊的,它們的生產總值同樣被計入投資接受各國的國內生產總值中。它們以各種形式與投資接受國內民族資本相結合。所以,這一部分華人資本也成為當地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中國社會科學院海外華人研究中心單純博士認為,海外華人政治上效忠於當地社會,經濟上是當地主流經濟中的一個有民族特色的補充部分,並可利用民族紐帶進行全球經濟合作。通過華人資本屬性的分析,更加深入地研究各國的華裔公民在該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中所發揮的積極作用,促進世界各民族和睦共處與經濟合作,推動世界經濟的共同發展。
由族群關係構成的華裔網路既可規避風險又便於搶佔市場,它對市場信號的反應和多元選擇,比單純依靠國際貿易和國際產業淘汰轉移要優越得多。
當代世界華商的經貿網路,主要是以東南亞地區的華商網路為基礎而發展、擴大起來的;而東南亞地區的華商網路的形成,更集中地體現華商網路的基本特點,它是依託於華族移民的族群關係,隨著地區經濟和世界經濟的發展,包容於各個國家或地區經濟、區域經濟和整個世界經濟之中,而擴散到全球。
近代中國的海外移民,是屬於國弱外流以謀生和追求和平的生存空間為目的,自發地依靠家族和鄉土關係的牽引而逐步發展起來的。他們漂洋過海,一人帶一人去一家帶一家去,父引子兄領弟,子代傳孫,形成一條民族移民的世代走廊。
東南亞地區的移民多來自廣東、福建兩省和江蘇、浙江一帶,那裡方言眾多,移民們來到移居地后形成了以方言和地域為主體的群體,結成商幫,主要有廣東幫、潮洲幫、福建幫、客家幫和海南幫,還有晉幫、徽幫、寧波幫等。並在幫內建立了以血緣、地緣為紐帶的宗親會和同鄉會組織,以便於他們互相幫助,同舟共濟。各幫移民很會經商做生意,各幫的商業活動也側重於一些地方和某些物產。例如米業,早期是由潮洲人在泰國、新加坡和馬來西亞操縱和控制。華商間的業緣和物緣關係得到發展。隨著各幫移民經商生意越來越紅火,宗親與鄉親會館便成為華商集會的重要場所。中華商會逐步突破了親緣和地緣的限制,作為華商們業緣組織,便由此發展起來。由同姓宗親會到異姓同鄉會,由方言群的會館到中華商會和中華總會,一層層地擴大,不是由於政治統屬,而是由於族群關係的組合,構成了海外華人社會集合點和華商網路的一種形式。
20世紀50年代以後,隨著東南亞地區經濟的發展,華商企業的經營規模不斷擴大,華商經貿網路的企業形態多種多樣。母公司之下設立分公司、轉投資企業等;在企業外部發展聯營,建立合資企業、聯營公司、聯繫公司、聯號公司、控股公司、跨國公司等等。華商傳統的合夥制向股份制發展。特別是70年代以後,華人財團的崛起,在傳統夥伴制的基礎上互相摻股,組成具有實力的集團,進行多角跨國經營,取得了相當大的成功。
華人資本向世界範圍擴展的過程,對華商來說,既能有效地避開一個時期中一國國內政策對它發展的限制,或地區性金融危機的衝擊,以外部網路的辦法來分散風險;又能適時、有效地佔領世界市場。世界性的華商網路對市場信號的反應和多元選擇,比單純依靠國際貿易和國際產業淘汰轉移要優越得多,它能直接參與新型產業上游產品的銷售並很快引進技術,進行高效投資生產。
華人企業通過網路尋求的是市場優先效益,這就是為什麼華人企業在規模、資金、技術甚至服務都無法與美、日企業抗衡的情況下,仍能保持企業高效運傳的原因。世界華商經貿網路在全世界的拓展,順應世界經濟國際化的發展趨勢。
華商經貿網路及其在全世界的擴展,主要不是通過某種制度結構來體現,而是以族群聯繫和人際關係為基礎,進而通過對經濟、政治和文化等各種資源進行整合而形成的。華商網路具有網狀開放性和共通性的特點。
美國未來學家約翰·奈斯比特曾把華商企業之間的關係比作當今電腦的網際網路網路。認為無論在形態上還是在特徵上二者都十分相似。網際網路電腦網路中沒有統一的控制中心,任何一位入網成員都可以獲得最大限度的獨立和自由,網路的價值來自於信息市場的擴大;在華人圈,企業網路也可以無限擴大,沒有權力中心。他說:“那是很隱形的、複雜微妙的網路。華人家族企業其實就是宗族和同鄉之網,許許多多小網交織成一大面鋪蓋全球的網路”。
華人[已經加入或者取得外國國籍的華裔]
這些遍布全球多資多彩的華人社團,為所在地的華僑華人服務,通過它們不斷擴大華人族群與世界各國人民的聯繫,為世界華商經濟活動的發展作出積極度的貢獻。進入60年代以後,隨著海外華人分佈範圍的擴大以及華人經濟的發展和國際化,世界性的華人社團組織相繼成立。這些社團已多達70多個,其中近70%是80年代以後建立的。各種國際性的宗親或同鄉懇親聯誼會紛紛召開。
潮汕人的國際潮團聯誼年會,創始於1980年,每兩年在世界各地召開。2000年11月世界客屬第十六屆懇親大會在客家祖地福建省龍岩市舉行,來自18個國家和地區的近100個客族社團的代表參加,其中境外代表1700多人。這些華人族親國際性聯誼聚會,進一步加強了華商的凝聚力,更為他們加強相互聯繫與交流,發展世界各地區商貿關係,特別是發展廣大海外華商與其祖籍國的經濟關係與文化交流,發揮重要的作用國際性的華商組織,有在1963年4月成立的世界華商貿易會議。
由新加坡中華總商會,聯合香港中華總商會和泰國中華總商公共同發起的世界華商大會,從1991年開始,每兩年一次相繼在新加坡、中國的香港、泰國的曼谷、加拿大的溫哥華、澳大利亞的墨爾本、中國的南京等地召開。世界華商大會把世界華商的國際網路聯繫推向新的發展階段。
全球最大海外華人社區“中國之城”年底在美國奠基
2012年,美國“中國之城”投資有限公司與中國國龍(天津)股權投資基金公司將合作在美國沙利文郡建造全球最大的海外華人社區“中國之城”,該社區於2012年年底奠基,建成后利潤的5%將投入中國西部的低碳公益扶貧事業。
據悉,美國“中國之城”投資有限公司是由華爾街十餘位銀行家共同投資成立,按規劃將與國龍公司共同在紐約市西北沙利文郡建造一個佔地面積達7千萬平方米,集觀光、旅遊、購物、休閑度假為一體的全球最大海外華人社區。該項目總投資50億美元,規劃5年建成。建成后,預計年遊客將超過四萬人次。投資方希望通過“中國之城”向全世界展示和宣傳中國傳統文化。
中美雙方企業代表已經與沙利文郡簽訂了土地過戶協議。“中國之城”建成后利潤的5%將用於設立一支低碳扶貧公益基金,用於中國西部扶貧開發。
泰國華人
馬來西亞華人
新加坡華人
印尼華人
菲律賓華人
緬甸華人
柬埔寨華人
寮國華人
美國華裔
華裔加拿大人
墨西哥華人
巴拿馬華人
巴西華人
秘魯華人
古巴華人
巴拉圭華人
蘇利南華人
英國華人
法國華人
德國華人
義大利華人
荷蘭華人
丹麥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