緘默症
緘默症
緘默症是一種病症,作為特種癥狀的緘默,指言語器官無器質性病變,智力發育也無障礙而表現沉默不語,緘默症多發生於敏感、膽怯、孤僻性格兒童,平時父母過分溺愛、保護、因初次離開家庭、環境變動而起病,部分病例 可能與遺傳因素有關。
(一)選擇性緘默症(elective mutism) “緘默”的高度選擇性是本症特點。患兒智力發育正常,韋氏兒童智力測驗智商在70或70以上。起病多在3~7歲,女性多見,多是敏感、羞怯性格。神經系統檢查無異常,亦無其它精神或身體障礙。
(二)癔病緘默症(hysterical mutism)有時可與癔病木僵同時出現,如無併發木僵,則僅表現緘默不語、寫字、手勢等動作都很敏捷,面部表情也很活潑。緘默表現和其它臨床癥狀一樣,具有發作、痊癒突然,易於接受暗示等特點。
(三)緊張症的緘默症(catattonic mutism)病人緘默不語,或有片斷的破裂性語言,同時可伴有拒絕、違拗、木僵、蠟樣屈曲、衝動等癥狀。患者意識清楚、無智能缺損、自知力缺如。診斷應根據精神分裂症證的典型病史或緊張症的有關典型癥狀。
(四)妄想的緘默症(delusinonal mutism)系統妄想症與妄想型精神分裂症都可發生緘默。常見因周圍人不同意患者所述妄想內容,而拒絕與周圍人交談和因幻覺或妄想內容“命令”患者不語而保持緘默。患者無違拗、衝動、或僵住現象。
(五)抑鬱症的緘默症(melancholiac mutism)抑鬱症可以表現為木僵或喃喃自語,患者面容悲戚,有時伴發陣發性焦慮,病情嚴重者絕對緘默。慢性病例表現雖如“痴獃”,但病史有初期悲觀妄想與情感抑鬱,電休克治療后可恢復正常等可資鑒別。
(六)詐病性緘默症(malingering mutism)單純性詐病沒有任何病性,完全偽裝“不語”;擴張性作詐病有一定真實病情,但緘默不是原有病情應有的表現。
緘默症
本症一般無腦器質性原因。目前認為,是因精神因素作用於具有某些人格特徵的兒童而產生的,可能與以下幾個原因有關——
1.病前具有性格特徵
2.發育成熟延遲
3.心理社會因素
患兒早年常有情感創傷的經歷,如家庭矛盾衝突、父母關係不和、父母分居離異、父母虐待兒童、家庭環境突變等,有些患兒就是在家庭環境變遷或一次明顯的精神刺激后發病。
關於兒童選擇性緘默症的診斷
對於兒童選擇性緘默症的準確診斷相當困難,需要一個全面的檢查評估,包括神經系統檢查、精神心理檢查、聽力檢查、社會交流能力檢查、學習能力檢查、語言和言語檢查以及各種相關的客觀檢查。目前,美國有關專家認為有5個臨床特徵可作為診斷依據——
1.在需要言語交流的場合“不能”說話,而在另外一些環境說話正常。
2.持續時間超過1個月。
3.無言語障礙,沒有因為說外語(或不同方言)引起的言語問題。
4.是由於入學或改變學校、搬遷或社會交往等影響到患兒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