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實生物,同則不繼
短語
和實生物,同則不繼,拼音為hé shí shēng wù ,tóng zé bú jì。意為實現了和諧,則萬物即可生長發育,如果完全相同一致,則無法發展、繼續。出自《國語·鄭語》。作名詞。
姓名:伯陽父
生卒:不詳
朝代:西周
官職:周太史
評價:西周末期思想家,提出“和實生物,同則不繼”的命題
史伯的言論見於《國語》,主要是《周語上·西周三川皆震伯陽父論周將亡》《鄭語·史伯為桓公論興衰》兩篇文字。《史記·周本紀》《史記·鄭世家》亦有所載,顯然是參考《國語》而記。文獻資料簡略,是後人對史伯重視不夠的主要原因。
“和實生物”的提出
上引史伯哲理性的話譯成現代漢語,大意是:“和”確能生成萬物,“同”就不能增益,而只能止步不前。用一物勻適地融入另一物叫作“和”,因此而能豐富、發展,並使萬物不脫離“和”的統一。如果用相同的東西補充相同的東西,那麼這種東西完了就什麼都沒有了……只有一種聲音,單調得沒辦法聽;只有一種物品,單調得沒辦法看(沒有文彩);只有一種口味,單調得令人生厭;只有一種事物,單調得無話可說。
史伯已經認識到事物的本質和根本法則就是“和”,即二元乃至多元的對立統一。事物的不斷生成,不斷豐富,不斷發展,也就是“和”的不斷展現,矛盾對立統一規律的不斷展現。這既是客觀世界的自在過程,又是人的主觀世界的能動過程。
從人的認識和實踐來說,一方面要尊重客觀世界自然的“和”,不能從根本上加以人為的破壞,一方面要創造各種各樣、方方面面的“和”。最簡單的事例,土加土,還是土,水加水,還是水,只有量的增加,沒有質的變化;土加水,則成泥,便可壘牆築屋,再加火燒,則成各種陶器及磚瓦,便可方便生活、美化生活。總之,人要認識“和”的本質,運用“和”的法則。
史伯正是以“和”的思想為指導,給鄭伯友分析王朝之弊的,指出周幽王的要害是“去和而取同”。史伯用大量的事實說明,周幽王拋棄光明正大,喜好鬼鬼祟祟和邪惡的讒言;討厭賢明正直的忠臣,而親近愚頑智昏和無知鄙陋的小人。斷言不出三年周必亡。
二百多年後,齊國思想家、政治家晏嬰對齊景公講的和同之別(《左傳·昭公二十年》),與史伯所言完全一致。可以想見,晏嬰是在看到相關記載之後接受了史伯的思想和觀點。孔子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論語·子路》),也是這一思想的延續。而孔子之孫子思,糅合了孔子的中庸思想,作了更高的理論闡述:“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禮記·中庸》)今之眾多學者認為,“和”是中華傳統文化思想的核心內容,非虛言也。
“和實生物,同則不繼。”實現和諧則萬物生長繁衍,如果完全一致,則無法發展延續。強調“和而不同”這是對“和”最好的詮釋。和,是不同事物的相承相繼,是多樣性的統一,它承認矛盾,是矛盾發展的協調統一;同,是相同事物的疊加,它迴避矛盾,掩蓋事物之間的差異。表現在處理人際關係上,“同”是唯唯諾諾,無原則的苟合或同流合污;“和”則是有原則的和諧相處,就是說,凡無關原則的小事,要理解忍讓,不要小題大做、鬧不團結;凡事關原則性的大事,則要堅持原則,一絲不苟。表現在上下級關係上,“同”是是下級對上級的絕對服從和死氣沉沉、緊張壓抑的一言堂;“和”則是上下級的互相尊重和坦誠議政、集思廣益的“眾言堂”。
——《企業文化與CI策劃》張得 吳劍平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