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積滯證,中醫病證名。是指由於飲食不節,損傷脾胃而出現的證候。常見於腹痛。
暴飲暴食,飲食停滯,納運無力;過食
肥甘厚膩或辛辣,釀生
濕熱,蘊蓄胃腸;或恣食生冷,寒濕內停,中陽受損,均可損傷脾胃,腑氣通降不利而發生腹痛。
食滯內停,運化失司,胃腸不和。
食滯中焦故脘腹飽脹;納化失常,
胃失和降,故胃脘脹痛拒按,噁心欲吐;濁氣上逆,故暖氣吞酸,嘔出食物積滯減少故稍舒;腑氣不暢故大便不爽;積滯瘀久
酸腐,故矢氣酸臭。苔厚膩、
脈滑均為食積內阻之象。
腹痛。
毫針瀉法。
平素飲食有節,進食易消化、富有營養的飲食。忌暴飲暴食及食生冷、不潔食物。
食積腹痛者宜暫禁食或少食。醫生應密切注意患者的面色、腹痛的部位、性質、程度、時間、
腹診情況、
二便及伴隨癥狀,並觀察腹痛與情緒、飲食
寒溫等因素的關係。如見患者腹痛劇烈、拒按、
冷汗淋漓、四肢不溫、嘔吐不止等癥狀,需警惕出現絕脫證,須立即處理,以免延誤病情。
腹痛的轉歸及預后決定於其所屬疾病的性質和患者的體質。一般來說體質好,病程短,
正氣尚足者
預后良好;體質較差,病程較長,
正氣不足者預后較差;身體日漸消瘦,正氣日衰者難治。若急性暴痛,治不及時,或治不得當,氣血逆亂,可致
厥脫之證;若濕熱蘊結腸胃,
蛔蟲內擾,或術后
氣滯血瘀,可造成腑氣不通,氣滯血瘀日久,可變生積聚。